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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及其特征探析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迄今,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120多年的历史,是世界上养老保险制度最为先进的国家之一。其中法定养老保险是德国社会保险体系中所占比重最大的部分。同时,德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体现了社会公平的原则,养老保险的受益者不受职业、社会地位、性别、地域等因素的影响。

养老保险制度及其特征探析

在1889年俾斯麦时期[3]德国政府就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的雏形,颁布了《伤残和老年保险法》。迄今,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120多年的历史,是世界上养老保险制度最为先进的国家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老年人口比例的变化等,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也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地进行创新与改革,并形成以下特征:

1.三个支柱共同支撑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主要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组成。其中法定养老保险是德国社会保险体系中所占比重最大的部分。从表8.1中可以看出,2011年德国65岁以上老年人的收入中有64%来自于法定养老保险。

表8.1 2011年德国65岁及以上公民收入来源及比例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1])

2.覆盖人群范围广,涉及种类多

德国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广,为德国绝大多数人提供了保障。一方面,从法定养老保险来看,它所包括的工人养老保险以及职员养老保险,就覆盖了所有的劳动者以及独立经营者,占从业人数的90%[2]。同时,德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体现了社会公平的原则,养老保险的受益者不受职业、社会地位、性别、地域等因素的影响。(www.xing528.com)

另一方面,德国养老保险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居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满足不同个体的差异性需求。针对已达到退休年纪的老年人主要有常规的养老保险、妇女养老保险、矿工养老保险等;针对收入能力下降的情况,主要有严重残疾致丧失工作能力或无劳动能力养老保险、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等;针对死亡的情况,主要有其遗属的孤儿养老保险、鳏寡养老保险等。

3.养老保险金相对独立,执行现收现付制

为了避免国家财政与社会保险事务的交叉,德国的养老金管理采用自治管理的手段[2],即建立独立于国家财政部门的社会保险公司和养老保险机构联合会(VDR)作为养老保险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主体。同时,由专业的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和运营。这种相对独立的运营模式,避免了政府对养老金的干涉。同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将专注于宏观政策的制定,负责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预测和监督,确保参保人的权利不受侵犯,实现社会公平。

德国的养老保险采取现收现付的策略,全国实行统一的缴费比例,费率由各保险公司根据每年的情况拟定,由财政部和劳工部的专家审核后执行。现收现付制集中体现了兼顾公平与效率价值,使得多数低收入老年人的生活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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