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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状况及国内外经验研究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蒙娜丽莎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期间,日本创建了包括养老设施在内的一系列福利设施,为需要生活援助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但由于这一阶段日本的社会福利制度还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福利设施还带有较强的社会救济性质。发展修正阶段1982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老年人保健法》,在它的推动下,市场上诞出现了一种新的养老设施类型——老年人保健设施。表7.4日本养老设施的常见类型续表*与特别养护老人之家合设时。

1.日本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历程

(1)创建阶段(20世纪50年代)

20世纪50年代是日本战后恢复的转型期,1951年颁布的《社会福利事业法》标志着日本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会福利制度,并开启了日本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历程。在此期间,日本创建了包括养老设施在内的一系列福利设施,为需要生活援助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但由于这一阶段日本的社会福利制度还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福利设施还带有较强的社会救济性质。

(2)起步阶段(20世纪60年代)

20世纪60年代,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和高龄老人数量的增加,仅仅依靠社会救济性质的养老设施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照护需求。1963年,日本政府颁布了《老年人福利法》,并扩充了养老设施的类型,建成了一批能够提供照护服务的养护老人之家(養護老人ホーム)和特别养护老人之家(特別養護老人ホーム),并面向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设置了低收费老人院(軽費老人ホーム),以及其他一些老年服务设施。同时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家庭,制定了相应的公营住宅对策。

(3)大量建设阶段(20世纪70年代)

1970年,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达到了7%,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

在此阶段,日本以北欧福利型国家作为主要学习对象,希望将本国快速发展成为亚洲的福利型国家,制定了“社会福利设施紧急建设5年计划”,并建造了大量的养老机构[3]

此外,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日本还建造了一批以日常生活照料为主的养老设施,包括老年人福利中心、短期入住设施(短期入所)以及日间照料中心(通所介護)。

(4)发展修正阶段(20世纪80-90年代)

1982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老年人保健法》,在它的推动下,市场上诞出现了一种新的养老设施类型——老年人保健设施。这一设施介于住宅和医院之间,主要针对病情稳定不需住院、但有必要接受护理和康复训练的老人,是一种暂时性入住的“中间设施”[4]

80年代末,日本政府推出了“高龄者保健福利推进10年战略政策”(又称“黄金计划”),鼓励民间参与特别养护老人院等养老机构的建设。

1990年,日本开始对包括《老年人保健法》在内的“福利8法”进行修正,进一步完善了老年人福利设施体系,并建造了一系列养老居住型和医疗保健型的养老设施,促进了社会福利设施与医疗保健设施的有机融合,以及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的广泛发展。

1999年,日本制定了“黄金计划21”,该计划将重点落在了为认知症老人提供支援服务,进一步深化了疾病控制和社区生活支援的发展。

(5)发展完善阶段(21世纪初)

2000年,日本实施了介护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各类服务被严格量化,老人可直接与服务提供方签订合同,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和经济条件自主选择相应的服务。为满足市场需求,一些介护疗养型的医疗设施由此发展起来。2004年,为了推进养老金制度改革,日本政府增建了老年人保健设施,并提供了多项医疗护理服务,意在促进社会福利制度的深化与完善。(https://www.xing528.com)

2.日本养老设施的类型

根据《老年人福利法》和《介护保险法》等政策法规,日本养老设施的建筑类型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九类(表7.4)。

表7.4 日本养老设施的常见类型

续表

*与特别养护老人之家合设时。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5]和[6]。

以上九种主要的养老设施类型,覆盖了从居家到设施、从日常生活照护到专业医疗护理(图6.5)、从健康老人到护理老人、从低端到高端的各个方面(图6.6)。在这一体系的支持下,每位老人的晚年生活都能够得到很好的保证。

图6.5 日本养老设施的类型体系——按照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进行划分

(图片来源:根据参考文献[7]绘制)

图6.6 日本养老设施的类型体系——按照护理程度和入住费用划分

(图片来源:根据参考文献[5]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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