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各项政策的实施与调整,发达国家在养老模式上也经历了相应转变。
1.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化养老”模式
大部分发达国家经历了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模式的过渡。这种转变根源于18世纪工业时代的兴起,是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质变后的必然结果。在工业社会逐步取代农耕社会的过程中,壮年人口迅速流向分散的工业所在地,导致之前家族聚居方式和互助关系走向解体。继而在逐步成型的现代城市生活方式中,子女成人后能够自主独立生活,即在空间上脱离了与父母的共同生活关系。妇女普遍从单一的家庭服务角色转向参加社会工作与社交活动,从而在时间和精力上也无法继续承担以往照顾家中老人的角色。同时,有独立经济能力的老年人也更加重视保持自己的生活空间和生活方式。这一系列社会变化使原来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照护的养老模式无法持续,各国政府通过建立社会福利体系和发展相关产业,集成各方社会力量来满足各种状况下老年人的生活所需,由此逐步形成“社会化养老”的模式[4]。
“社会化养老”模式具体对应的是在“长期照护”理念引导下构建而成的、覆盖所有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图5.3)。值得注意的是,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实质是指照护方由主要依靠非专业的家庭成员或雇工转变为接受社会化专业人员和机构的服务,并非一些误解中所指从原居搬到机构的住所变动,所以在家居住的同时接受各种社会服务也是社会化养老的方式之一。
2.从“机构养老”到“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
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历程中,发达国家也经历了由“机构养老”,再到“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转变过程。起初,建设养老机构、护理床位是社会化养老的主要实现方式,而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逐渐认识到,大量、盲目地建设养老院、护理院,让老人入住机构接受住院式照护的养老模式不仅会使政府的财政负担日益加重,也不利于老人保持对原先生活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延续。随后,各国逐步转向更加强调普通住宅的无障碍化和适老化,并通过加强社区养老配套设施的建设,为老年人的在宅养老提供必要的支持。(www.xing528.com)
图5.3 “长期照护-Long-Term Car(eLTC)”理念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图片来源:参考文献[4])
近年来,日本、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倡导和推行让入住机构者“社区照顾(community care)”这一新型社会服务理念,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的各类资源和服务功能,让老人尽可能延长在原有社区中生活的时间,减少对养老机构的依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