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制改革 1988 年,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和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教育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积极探索符合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教育实际的发展路子,分阶段、分地区逐步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统筹办好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重点发展急需、短线专科专业,加强应用性学科建设和技术开发项目研究。1994 年,提出全省教育工作以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基本普及初级中等教育的“两基”攻坚为重中之重;职业教育以培养提高劳动者文化科技素质为主要任务;高等教育以内涵发展为主,加强工科和应用学科建设;加大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力度。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方筹资办教育的新体制。进入新世纪,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办法和措施。2001 年秋季,甘肃省启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到2005 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进入全面实验阶段,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进一步强调实践环节,探索以培养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其间,稳步发展民办教育,多渠道投资、多元化办学的格局逐步形成。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趋于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办学效益日益明显,素质教育力度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建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形成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甘肃省率先开展,在更大范围内解决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2006 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支出达到132.15 亿元,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102.49 亿元,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5%。教育投入的不断增长,有力地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
科技体制改革 甘肃省科技体制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4),休养生息打基础阶段。1978 年中央召开全国科技大会后,甘肃省人民政府编制了《1978—1985年甘肃省科技发展规划》,明确甘肃省科技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研究项目,并开始尝试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鼓励发展横向联系、试点推行科研责任制和合同制、发展技术市场和技术贸易等改革工作的探索。第二阶段(1985—1995),体制改革起步阶段。1985 年5 月中共甘肃省委出台《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1988 年6 月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加快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原有科技体制从运行机制、组织机构及人事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初步改革,同时一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计划相继启动。第三阶段(1996—2005),深化改革阶段。1995 年11 月,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确定并启动“科教兴省”战略。1998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甘肃省“科教领导小组”,提出实施一批科技工程。2003 年至2005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先后批转《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开发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分类改革实施意见》《2005—2010年甘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多个政策性文件,科技体制改革在不断探索实践中进一步深化。第四阶段(2006 年之后),建设创新型甘肃阶段。2006 年2 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甘肃省科技奖励办法》,并制定《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同年4月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大会,部署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走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甘肃的战略目标。2006 年10 月,出台《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全面启动省属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经过30 年的改革实践,甘肃省逐步改变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技工作的局面,改变了科技计划管理方式,竞争择优机制在科技资源配置中开始发挥主导作用,科技立项推行“课题制”和“项目招投标制”,科研机构普遍加大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管理运行机制发生重大转变。1996年后,先后组织实施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科技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工程等创新人才计划。截至2007年,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8.4万人,比1978年的9.4 万人增长4.15 倍,从事科技活动人员5.6 万人。与五大洲的30 多个国家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甘肃省自然能源研究所和中国农科院兰州兽医研究所被批为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科院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国际反质子与离子大科学研究合作机构”被列入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重点科研机构”,“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985 年起,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全省全面展开。1988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甘肃省省级医院承包责任制方案(试行)》《甘肃省医院院长负责制暂行办法》,试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1990 年起,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并逐步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三种形式的责任制。2000 年10 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工作会议。同时,制定下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甘肃省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和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围绕“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的改革总目标,全面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2003 年,全省卫生医疗系统集中力量抗击“非典”疫情,进一步推动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2006年,甘肃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动了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 1984 年至1991 年,甘肃省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突出“劳配结合、职责相符”的重点,打破工资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采取提高奖金额度、恢复计件工资制度等措施。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广泛推行以工资总额同上缴利税挂钩、同实物量挂钩和建筑企业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工效挂钩”工资分配办法,对实行“工效挂钩”分配制度的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集体企业普遍实行企业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改革措施。这一阶段的工资制度改革使多年劳酬脱节、职级不符的矛盾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全省职工年人均工资性收入由1983 年的944元增长为1991年的2566元,增长2.7倍,年递增21.5%。1992年至2005年,全省结合机构改革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在机关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度,建立相应的增资制度和地区津贴制度。同时,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国家政策在全省企业实行弹性工资。政府有条件地放开工资总量管理,打破一统天下的八级工资制,建立工资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初步建立起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2005 年,全省职工年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42 万元,比1991 年增长5.52 倍,年递增32.3%。2006 年,全省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人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严格规范各种津贴、补贴制度。2007年,全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统一归并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为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为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1997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甘肃省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办法》,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统一全省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费率政策。1998 年,启动实施“两个确保”,采取“确定基数、增长包干、合理补助、自求平衡”的养老保险预算管理办法,连续七年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999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总体规划,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控制不合理的医疗需求和医疗费用过快增长。2000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将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纳入失业保险制度范围。2003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作,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以矿山、煤矿、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为重点对象建立工伤保险制度。2007年,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包括城市低保人员、学生、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做出制度性安排。1998 年至2007 年,全省共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补助资金94.66亿元,建立起以参保企业和个人缴费为主、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机制。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统一管理,剥离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
(二)教育事业发展
“两基”攻坚 1987 年5 月,甘肃省人民政府修订颁布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提出2000 年全省基本普及初等教育,2010 年前后基本普及初级中等教育。1994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把“两基”攻坚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评估验收,加快推进“两基”实现。2003 年,全省全面实现普及初等教育。2005 年,全省实现“两基”的县(市、区)达到68 个,人口覆盖率83.04%,为2010 年全面实现“两基”打下良好基础。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2005 年全省有幼儿园2451 所,幼儿班1.47 万个,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占幼儿总数的71.6%。2007 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86 个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67 万所学校的406 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到免除学杂费政策,262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领取教科书,53万名贫困寄宿生得到生活补助。全省有3.8万多名辍学学生重返校园。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99.61%。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小学达到4.13 平方米,初中达到5.62 平方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全面实施将全省基础教育推进到一个全新的阶段。
职业教育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全省实施中等教育结构改革,职业技术教育在结构调整中稳步发展。“七五”期间,继续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压缩普通高中,增办职业中学,充实提高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农村,普通高中和初中普遍开设当地经济建设需要的职业技术课程,举办以前三年或两年在校学习理论知识、最后一年到企业工作顶岗或实践为模式的“3+1”或“2+1”职业班,使学生掌握一两种生产致富的实际本领。要求每县办好一所职业中学,开展对职业中学达标评估的验收工作。1987年,全省开始对在乡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实用性专业技术培训项目,并通过举办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1988年,采取“开发一个种养加项目,培训一批农民,致富一方群众”的模式,实施“燎原计划”。1993年,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革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百所重点职业中学建设、职教产业开发、职教为乡镇企业服务的3 个项目计划。到1995 年,中等教育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效果,全省中等专业学校达到113 所,职业高中达到168所,成人中专达到95 所,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16.7 万人。2000年,甘肃省教育委员会提出,坚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从单纯的学历教育转向学历教育与实用技术培训并重的道路,将提高办学质量放在突出地位。2003 年,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职业教育以实施示范性建设工程、就业再就业工程、科技兴农富农培训工程为载体加快发展,并增加职业技术教育投入。2004 年,开展城市对农村、东部对西部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全省70所学校与外省市的100多所学校、企业签订联合招生与合作办学协议。2005 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共招生9.1万人,在校生22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6%。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达到26 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达到36 所。2001 年至2005 年,全省成立12 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2 所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或合并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0 所中等专业学校整体并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应了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2007 年,全省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344 所,招生14.85 万人,在校生31.86 万人,分别比2006 年增长30.95%和17.87%,为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招生职普比例达到4.2∶5.8。(www.xing528.com)
高等教育 1978 年至1989 年,全省高等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十年中新建高校6 所,招生以平均每年8.5%的速度递增,共培养研究生2217 人、本专科生8.3 万人,接近前30 年高校毕业生的总和。1990 年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中,财经类占9.6%,比1985 年上升5 个百分点;理工类占29.5%,降低10.9 个百分点;师范类占32.7%,上升3.8 个百分点。在校研究生由1985 年的3.4%下降为3.1%,本科在校生由1985 年的70.59%下降为66.7%,专科在校生由1985 年的29.56%上升为33.3%。1992 年,甘肃省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甘肃省产学研联合开发机构,组织各高校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极大地促进了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到1998年,全省高校投入科技活动的达到1.01 万人,比1990 年增加42.4%;承担研发课题1713 项,其中国家级204项,比1990年增加近1倍;有262项科技成果获地厅级以上科技奖励,比1990年增长近5倍,其中高校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占全省该项同等奖的71.3%。1995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遍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自主择业就业制度。1997 年,招生并轨在高等学校全面实行。1999年,全省绝大多数高校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2004 年至2005 年,全省高校新设置信息安全、工程力学等十多个专业,填补了省内高校专业设置的空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到2005年有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72个。至2007年,全省有普通高等学校34所,其中本科院校13 所、专科(高职)院校21 所,另有民办独立学院5 所、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10 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8%,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29.6万人,研究生超过2万人。
民族教育 1986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提出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以普及义务教育为重点,以牧区教育和女童教育为民族教育的重点和难点,以发展职业教育为民族教育突破口的民族教育发展思路。1996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通知》,明确“九五”期间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制定促进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2003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民族教育的指导思想,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民族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加快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2004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设立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使民族地区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进入新阶段。2003 年,全省少数民族县全部实现普及初等教育。2007 年,全省14 个民族县实现“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63.42%。民族地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探索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模式并取得积极进展。2007 年,全省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教学的小学272 所,在校学生3.18 万人,专任教师111 人;普通中学31所,在校学生1.15万人,专任教师375人。
民办教育 1989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甘肃省社会力量办学若干暂行规定》,民办教育探索起步。1993年,全省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各种社会力量和个人依法办学有了新的进展。1999 年制定《甘肃省面向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经过5~10年的努力,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2000 年制定《西部大开发甘肃教育发展纲要20条》,要求制定更加优惠、更为灵活的政策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共同为西部大开发培养人才的教育新格局。至2007 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002 所,在校学生达16.95 万人,其中民办高校6 所(含独立学院5 所),在校学生3.48 万人,占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总数的11.75%。
(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队伍 改革开放初期,全省先后实施以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为主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从1980 年开始,对地、县两级卫生事业单位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并实施以乡镇卫生院、县级防疫站、县级妇幼站为建设内容的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规划。到2007 年,已累计投入5.9亿元,建设乡镇卫生院874个、县医院36个、县中医院20个、县妇幼保健站35 个。甘肃省人民医院建成覆盖全省的远程视频会诊系统,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肿瘤医院等拥有万级和十万级洁净手术室。1978 年,全省重点设备仅有846 台普通X 光机。2007 年,全省专用设备固定资产达到31.23 亿元。其中,100 万元以上医疗设备560 台,有CT(X 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165 台、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31 台、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7 台、800 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 线机(DSA)27 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14 台、300 毫安以上X 光机2120 台。经过改革开放30 年间的发展,甘肃省已形成城乡三级医疗卫生网络,遍布全省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07 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达到1.2 万个,其中医院379个、社区卫生中心42 个、乡镇卫生院1338 所、门诊部86 个、专科防治所(站)7 个、卫生防疫机构105 个、妇幼保健所(站)99 个、医学科学研究机构5个,另有村卫生所1.68万个。全省各级卫生医疗机构通过培养和引进医护人员,卫生医疗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07 年,全省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0.19万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55万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有医生3.52 万人、各类卫生护士(师)2.4 万人。城乡居民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人,医生1.5人。
医疗服务体系 经过改革开放30 年的发展,甘肃形成较完善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2006 年6 月,甘肃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正式建成并开始独立运行,医疗救援中心配有40台急救车辆,形成兰州市城区每5万人拥有1台急救车,医疗急救半径达5~8 千米,城区急救平均反应时间为8~15 分钟的良好急救网络。各市(州)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依托当地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相继建成运行。在全省形成以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为龙头,以各市(州)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县(市、区)急救站、乡镇急救室为辐射,纵横衔接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2007 年,全省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2 起,发病4842人,死亡23人,均被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预防和救治得到逐步加强,并逐渐形成网络体系。2003 年经历“非典”考验后,全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的建设。2004 年,利用国债项目投入2.26 亿元,建成兰州市肺科医院、陇南市传染病院、武威市传染病院、天水市传染病院和80个市、区医院传染病区,新增传染病救治用房10 万多平方米、病床2183张,配置相应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使全省市级医疗机构均具备防控烈性急性、重大传染病的能力,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区达到收治常见传染病人的条件,并具备应对烈急性传染病隔离观察和转诊的能力。中医药服务是甘肃的特色,1982 年,全省只有18 个中医机构,占全部卫生事业机构的0.5%;中医病床469张,占总床位数的1.29%。1984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做出“关于振兴中医事业的决定”,号召“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恢复和振兴全省中医药事业。截至2007年,全省共有中医药机构88所,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73 所,民族医院10 所,中(藏)医药研究院(所)3所,中医院校2 所、在校生1.3 万余人。中医机构固定资产总值近6 亿元,建筑面积64.3 万平方米,中医病床7472 张。全省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5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3个,省级中医药专科(专病)32个;建成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1 个,省级示范区2 个、示范机构12 个。以中医医院为主体,以社区、乡村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为延伸的多层次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自199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和2001 年国家启动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的血站建设项目以来,甘肃省采供血浆保障体系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全省14 个市(州)均建有“房屋、设备、技术、管理”基本配套的标准化中心血站,全部开展采供血业务。截至2007 年,全省公民无偿献血占临床医疗用血的比例由1997 年前的不足10%提高到99%,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96%。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后,甘肃省十分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以疾病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健全了应急指挥和网络直报系统。2007年,全省有423家县及县以上医疗单位和100张床以上的职工医院、118所疾病控制中心、1330多所乡镇卫生院实现网络直报,监测的病种和范围不断完善,监测方法更加科学、规范。传染病从诊断到报告的时间由20世纪90年代的30天缩短至0.65天;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为传染病的早期发现、早期预警提供有力保障。为防控重大传染病,从1984 年开始实施计划免疫工作,在儿童中大力开展“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并且连续保持较高的接种率,全省儿童相关疫苗报告平均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从1979 年至2007 年,还免费检查肺结核可疑病人94.24万例,治疗和管理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7.68万例,累计治愈传染性肺结核病人1265 万例。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1978 年,全省恢复建设妇幼保健机构,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县级以上妇幼卫生工作人员达到3939 人,绝大多数乡、村配备了妇幼专干。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达6898 人,培训合格率为81%,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持证率为80%,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同时,积极预防出生缺陷,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方面,自1978 年起,省、地、县各级爱卫会组织相继恢复。30 年间,各地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和省级的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和无烟学校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 个、国家卫生县1 个、省级卫生城市8 个、省级卫生县城(城区)26 个、省级卫生村镇3 个、省级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近400 个、省级无烟学校89 所。农村开展改水改厕,普及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截至2007 年,全省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0.0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3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4.71%,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2.58%。为了加强卫生执法监督,2001 年,卫生监督职能从原卫生防疫机构分离出来,成立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截至2007 年,全省共有卫生监督员2800人,助理卫生监督员1800人,省级及兰州、天水、庆阳、酒泉等11个市级、53 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已过渡为公务员管理。有卫生监督执法车辆165 辆,快速检测车15 辆,大型快速检测设备410 台(件)。2005 年4 月至2007 年,全省卫生监督机构还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全省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农村卫生 自1979 年起,全省农村卫生事业在整顿、调整、改革、提高中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改革开放初期,主要是实行以责任制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卫生改革,大队合作医疗站改为由“赤脚医生”集体承包或个人承包的村卫生所,恢复医疗收费,“赤脚医生”的报酬变为保本吃利或保本补贴等形式。1985 年,全省有村级卫生所(站)1.59 万个,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的整体功能和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培养了一支农村留得住的医疗卫生队伍,到1993 年,全省有农村医务人员2.83 万人,其中被甘肃省卫生厅确定为“乡村医生”、取得相当于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水平的有1.43万人。截至2007 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健全和完善,全省共有乡镇卫生院1388 所,其中中心卫生院368 所、一般卫生院1020 所,拥有床位1.6 万张,卫生人员1.88 万人,农业人口每千人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0.79 张、医护人员0.94人;村卫生室1.68万所,注册乡村医生4.1万人,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乡村医生达到1.75 万人。2003 年,全省开始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7 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由试点阶段转向全面实施,比国家整体工作目标要求提前一年实现新农合制度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目标。2003 年至2007 年,全省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4.11 亿元,支出8.99亿元,累计受益人数达到1482.5万人次,其中住院人数104.2万人次。通过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壮大乡村医生队伍,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农村居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截至2007年,全省法定报告的27种传染病发病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由1978年的2306.16/10万下降至2007年的582.22/10万,病死率降至0.11%。以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为主的地方病发病率逐年下降,农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已达95%,实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全省农村连续十余年实现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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