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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深入宣传激发人民支持新政权,甘肃简史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各界民众反对帝国主义、拥护新政权的政治热情被极大地激发出来。重点围剿 新中国成立前夕,马步芳集团在临夏安排了大批潜伏人员,藏匿的枪支达3万余支。他们洗劫军车、袭击地方基层政府、暗杀地方干部和解放军官兵,致使甘青川边境地区社会秩序混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民对地主、富农及其他应减租户的欠租,一律免交。

广泛深入宣传激发人民支持新政权,甘肃简史

(一)抗美援朝

1950 年6 月25 日,朝鲜战争爆发。10 月,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1 月4 日,中共中央和各民主党派发表联合宣言,支持抗美援朝、保家卫国。1950 年11 月3 日,甘肃省委在兰州召开了省、市两级机关干部参加的抗美援朝大会,动员全省人民抗美援朝。随后,全省各地通过各种形式,向人民进行抗美援朝宣传教育。各地群众组织起来举行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为主题的游行示威活动。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各界民众反对帝国主义、拥护新政权的政治热情被极大地激发出来。各地青年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踊跃报名参军,掀起了参军的热潮。到1951 年6 月底,全省青年报名参军者达9.7 万人,经审查批准入伍者4.55 万人,入朝参战者1.79 万人。甘肃省各地先后建立了抗美援朝分会,并积极开展以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发出的三大号召(捐献武器、推行爱国公约、优待烈军属)为中心的爱国运动。各地民众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捐献财物,用来购置飞机、大炮等装备支援前线。兰州市市民和工商界人士捐献10 架战斗机,捐款达160 多亿元(旧币,下同)。仅有5 万人口的天祝藏族自治区在40 天内就捐献了“天祝号”战斗机1 架。到1951 年底,全省捐款总计达1050 亿元,折合战斗机70多架。(二)剿匪肃特

甘肃解放后,国民党潜伏特务与地方上的地主恶霸、惯匪勾结,建立土匪武装,流窜各地,为害乡里。1949 年10 月,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驻甘部队,遵照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进剿、政治瓦解和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针,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在地方民兵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清剿匪特斗争。经过四年的剿匪斗争,先后歼灭土匪、特务和武装叛乱分子3万余人。

重点围剿 新中国成立前夕,马步芳集团在临夏安排了大批潜伏人员,藏匿的枪支达3万余支。西北军区命令第一野战军第二兵团调集兵力,对临夏地区匪特和军阀残余势力进行军事围剿。1949 年10 月下旬,第四军奉命挺进临夏地区,拉开了剿匪斗争的序幕。与此同时,驻守青海的军队也向临夏地区开进,协同第四军开展剿匪任务。剿匪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化解民族纠纷,获得各族人民积极支持。经过解放军和当地民兵、公安两个多月的奋战,歼灭了马积福、马忠义等大股土匪。

全面围剿 自1950 年初开始,在全省展开全面剿匪工作。临夏地区调集了四个团的兵力,先后聚歼了马八娃、马英贵、李彦虎等多股匪徒。到8月底,各部队与土匪武装作战167 次,击毙击伤土匪174 名,俘虏709 名,土匪投降者865名。临夏地区的土匪基本被肃清。驻河西地区的剿匪部队为了清剿流窜股匪,采取了“分片包干”的战术对其予以清剿。长期盘踞在祁连山中段的冶长寿(冶麻子)股匪在遭受沉重打击之后,剿匪部队通过藏族头人南木卡对其进行争取工作,冶长寿受感召率余部投降,河西地区的其他股匪也陆续被剿灭。在此期间,武都、天水、定西、庆阳、平凉等地的剿匪斗争也陆续取得了胜利。到7 月底,全省投诚和毙伤的土匪达1.3万余名,全面清剿大股土匪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进剿马良、马元祥股匪 经过两年多的清剿,到1951 年底,全省大部分地区的匪特基本被扫清,零散活动的土匪也大大减少,社会治安得到改善,特别是农业地区的社会秩序已趋于稳定。但在此时,盘踞在甘青川边境地区的马良、马元祥股匪日益猖獗,成为甘肃境内最大的匪患。马良是马步芳的族叔,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曾任临夏县参议会议长。马元祥是马步芳的亲信,曾任马部第82 军少将高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们逃窜到甘南地区,网罗流散当地的国民党军官、兵痞、土匪、恶霸地主等共计1500 余人,盘踞于甘青川边境一带,组织了“反共救国委员会”,四处破坏。朝鲜战争爆发后,他们与台湾国民党集团取得联系,被委任为“中华反共救国军”第102路、第103路司令,并获得了台湾国民党集团先后15次的空投救济,实力不断壮大,活动日益猖獗。他们洗劫军车、袭击地方基层政府、暗杀地方干部和解放军官兵,致使甘青川边境地区社会秩序混乱。1952 年10 月,甘肃省委与甘南工委在夏河召开了甘南各族各界联谊会,号召各族各界人士为早日剿灭匪特、安定社会秩序、增强民族团结、恢复和发展生产做出贡献,通过各种途径向匪特进行政治争取和瓦解工作。1953年1月,西北军区在夏河县成立了由彭绍辉任司令员、廖汉生任政委的“甘青剿匪指挥部”。经过大小30余次战斗,歼灭土匪1683人。匪首马良于5月18 日在甘南夏河扎里沟被活捉,马元祥在青海同德县境内被击毙。1956 年3月,夏河、临潭、卓尼、碌曲等地的残匪全部肃清。

(三)镇压反革命

1950 年3 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从7月起,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省各地逐步展开。甘肃省遵照中央“大张旗鼓,家喻户晓”和“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广泛宣传动员,举行座谈会、讨论会、群众大会、公审大会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通过宣传动员,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高涨,争相检举揭发隐藏的反革命分子,全省先后有4600 名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省共查出反革命分子4.07万余人,其中土匪8567人、恶霸5456人、特务7043人、反动党团骨干9071 人、反动会道门头子1.06 万人。对这些反革命分子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理。对2000余名罪大恶极的首要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死缓;对依法判处徒刑的实施劳改;对判处短期徒刑和管制的交群众监督改造;对其他一些情节较轻的采取登记、集训、管训的办法予以处理。

(四)清债减租和反霸斗争

1950 年12 月起,甘肃在土改条件尚不成熟的53 个县(市)、2600 个乡开展了减租反霸斗争。根据西北军政委员会颁布的《农村减租办法》,在新解放区内,凡地主、富农、祠堂、庙宇、教堂、机关、团体和工商资本家在农村所出租的土地,不论定租或活租,一律实行“二五减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民对地主、富农及其他应减租户的欠租,一律免交。至1951 年6 月,全省共完成2430 个乡的减租任务,占全部减租乡的92%,剩余的100 多个乡也在土改前全部完成了减租任务。在进行减租清债的同时,对恶霸地主、匪首和反革命分子给予了严厉打击。据对武威、天水、武都、平凉、定西5 个专区及皋兰县的1416 个乡的统计,共斗争恶霸和不法地主3866名,其中处以死刑的210名,判处徒刑的188名。减租清债和反霸斗争的开展,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拥护党和新生人民政权的政治热情,提高了他们的政治觉悟,涌现出了大量的积极分子。各地普遍成立了农民协会,召开了农民(居民)代表会议,发动群众整顿基层政权组织,清理不纯分子,培养提拔基层干部。据武威、天水、武都、平凉、定西等5 个专区及皋兰县的统计,共发展农会会员68.4 万人;近2.2万名积极分子被选拔为村、街干部;有7万余名青年参加民兵组织,各地的民兵积极参加剿匪斗争,对维持农村乡镇的治安、安定社会秩序、巩固新生的基层政权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五)社会改造(www.xing528.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甘肃在党和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新《婚姻法》的宣传与贯彻、严厉打击烟毒、禁绝娼妓、改造游民等社会改造运动,社会风气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为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条件。

婚姻法》的宣传与贯彻 新中国成立前,甘肃很多地方存在一夫多妻、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童养媳等封建婚姻陋习。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全省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宣传《婚姻法》,1950 年11 月1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出指示,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普遍检查《婚姻法》的执行情况,要求通过这次检查“掀起一个群众性的贯彻《婚姻法》的运动”,逐步“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生活”。到1952 年,全省已有74 个县(市)建立了婚姻登记制度,各地履行婚姻登记的人数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青年男女开始冲破封建包办婚姻的束缚,大胆地追求婚姻自由。一些妇女开始打破世俗偏见,勇敢地改变不合理的婚姻关系,追求婚姻自由和个人幸福,突出表现在由妇女一方申请离婚的案件显著增加。在回汉杂居的临夏县,1951年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计66件,到1952年上半年就增加至131 件,几乎增加了一倍,其中94%是女方提出的,而且其中有很多回族妇女。另据统计,全省各地人民法院从1950 年到1952 年7 月受理的婚姻案件中,约80%是妇女一方提出来的。一些寡妇也开始大胆地追求个人幸福和婚姻自由。据酒泉专区的不完全统计,在土改运动中,寡妇自由改嫁的就有230 人。随着《婚姻法》的宣传贯彻,妇女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上轻视妇女、压迫妇女的现象渐渐减少。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走出家庭,参加社会政治活动。乡村政权机关中,有了女乡长、女委员;农民协会中有了女农会主任;年轻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加入了青年团。此外,妇女还积极参加春耕、夏收、防旱抗旱、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农业生产劳动,成为生产建设中的一支生力军

禁烟肃毒 1950 年2 月24 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严禁鸦片烟毒通令》。3 月20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也发布了《禁烟禁毒布告》,并在烟毒分布较多的地区、交通要道、人口集中地点广为张贴。各地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组,宣传党的禁烟肃毒政策,发动群众参与禁烟运动。至当年6月,在皋兰等34个县铲除的鸦片烟苗超过11万亩。1951年1月1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再次发布严禁鸦片烟毒的布告。同年春,全省各级禁烟禁毒委员会及禁烟小组相继成立。10 月1 日,全省各地统一行动,公开焚毁鸦片7335 两、大烟棒4017 个,依法处决了个别私种大烟的不法分子。至1951年,全省累计铲除烟苗14.8 万亩。经过两年的禁烟工作,有力地遏止了鸦片在省内大规模种植的状况。1952年5月8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根据公安部的指示,要求西北各省在“三反”“五反”运动的基础上,有重点、有计划、大张旗鼓地发动一次群众性的肃毒运动,重点打击大量制造、贩卖、销售毒品的毒犯和严重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甘肃省自5月起即以兰州、天水两个城市为重点,开展了肃毒运动。两个城市积极行动,发动3270 余名干部、学生和积极分子参加了肃毒宣传工作。兰州市组织了规劝小组,到毒犯集中地方发动家属、亲友做工作,开展妻劝夫、父劝子、哥劝弟的群众性规劝活动。此外还组织少数民族的长老、阿訇座谈,通过他们来规劝少数民族贩毒人员坦白登记、交代问题。肃毒运动期间,两市先后召开居民小组、烟民、毒犯家属等各种群众会议5560 余场(次),参加群众共计32 万多人(次);群众检举、提供毒品线索8739 条,有3823 名毒犯主动向政府坦白登记;共缴获大烟11692 两,毒具866 件,逮捕重大毒犯682 人。此外,全省各地陆续成立了一批戒烟机构,采取集中施戒、互相劝诫、分散自戒等形式,使5.8万多人戒除了烟瘾。临夏市采取宣传动员、制定戒烟公约、召开吸毒诉苦会等措施,把启发教育、自我戒烟和家庭帮教结合起来,在3个月内使343人戒除了烟瘾。兰州市把吸食毒品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懒汉、二流子组织起来,强制他们从事砸矿石、洗筛沙子、挖土方、打井等生产劳动,帮助其戒除烟瘾,改过自新。

禁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甘肃各地开始有步骤地关闭妓院、取缔娼妓。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地对妓女分别进行了生产生活的安置,大部分人的生活逐渐走上了正轨。但是,也有少数妓女不愿从事正常的生计,重操旧业,沦为游妓暗娼。截至1951 年4 月,兰州市尚有游妓205 名。她们每天黄昏后站街拉客,闹得民众不敢过往。平凉市城区至1951 年仍有109名暗娼活动。各地人民政府对于继续私开妓院、组织妓女卖身的老板给予了严厉打击。截至1952年11月,全省共解救妓女1300余名。卖淫嫖娼这种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逐渐绝迹。

改造游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甘肃开展了以城市小偷、乞丐、流氓、暗娼、毒贩、农村二流子、神官、巫神、阴阳、烟民等为主要对象的游民改造活动。通过改善游民的生活,对游民进行思想文化教育,组织游民从事生产劳动等工作,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生活,使游民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至1955年,甘肃累计收容教育改造游民1.17万人。

(六)“三反”“五反”运动

从1951 年底开始,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相继在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三反”运动 1951 年12 月14 日,甘肃省节约检查委员会成立,负责领导全省开展“三反”运动。次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包括甘肃省、兰州市两级干部参加的干部整风动员大会,“三反”运动在省和专区两级及部分县展开。大部分县的“三反”运动从1952 年2 月初开始,后因土改、春耕暂停,之后以三级干部会的形式进行了“补课”。到7 月底,除个别县因匪乱未开展外,全省各地的“三反”运动基本结束。“三反”运动在全省各地的进行大体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各单位组织学习文件,向干部、群众说明运动的性质和政策,认真检查本单位存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号召贪污分子坦白交代,动员群众检举揭发。通过单位自查、坦白交代和群众检举揭发,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内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开始暴露出来。贪污现象以财经、贸易、农林、工业系统最为严重,而且集体贪污现象较为普遍。浪费现象主要包括各种会议费用严重超支、随意挪用公款,以及国营企业内部存在的产品报废率高、资金周转缓慢、机器设备利用率低等问题。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或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肯深入基层;或贪图物质享受等。截至1952 年1 月底,全省共查出贪污分子2858 名,贪污数额共计22.5 亿元(旧币,下同);浪费数额500 多亿元。第二阶段,运动的重点开始转向捉“老虎”(指贪污千万元以上的大贪污分子)。各单位召开大小会议,集中力量揭批大贪污分子。随着运动的深入,一些大贪污分子开始浮出水面。截至1952 年2 月底,全省共捉住“老虎”1559 人,其中贪污一亿元以上的“大老虎”15人。第三阶段,进行定案处理。据统计,“三反”运动中有不同程度贪污行为的2.43万人,其中贪污百万元以下的约占贪污分子总数的73%,贪污百万以上千万以下的占21%,贪污千万以上的占5.2%,贪污亿元以上的占0.8%。依据中共中央确定的“惩治与改造相结合”“多数从宽,少数从严”的方针,对他们分别进行了处理。对情节较轻且能够诚心悔过的,进行退赃洗污并给予工作安排,使其在工作中继续接受改造。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审判。在“三反”运动中,甘肃地方人民法庭共处理贪污案2805 件,贪污分子中被判处徒刑者223 人,劳动改造178 人,机关管制317 人。在运动的后期,各单位还普遍组织干部群众联系个人的思想状况,大力批判各种“腐朽思想”,交代各种社会关系,最后结合个人在运动中的表现进行鉴定总结,并制定了今后改进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三反”运动的开展,清除了一批隐藏在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分子,打击了官僚主义和贪污浪费现象,使各级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最实际、最深刻的思想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

“五反”运动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城市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定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根据中央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兰州、天水等重点城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五反”运动。从1952 年2 月起,各重点城市首先分别召开动员会议,自上而下地传达“五反”运动的政策。之后,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进入私营工厂、商店,大力发动工人、店员,揭发不法私营工商户的“五毒”行为。此外,还对工人、店员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成为开展“五反”运动的重要依靠力量。一些私营工商业者对“五反”运动千方百计地进行抵制。在兰州,有的私营工商业者未经批准自行歇业;有的以停发工资威胁工人;有的为隐瞒问题向店员施以小恩小惠;有的给国家工作人员送礼;有的订立“攻守同盟”等等。针对这些情况,1952年2月5日,兰州市工商界代表扩大联席会议做出决议,要求“任何行业不经工商联同意和工商局批准,不准宣布歇业和变相歇业,不准解雇和威胁利诱工人、店员、职员,违者以破坏运动论处”。1952 年4 月,各重点城市的“五反”运动进入高潮。各方面的社会力量,甚至包括不法私营工商业者的家属,都被广泛地动员起来,彻底检举揭发不法私营工商户的“五毒”行为。与此同时,还组织人民法庭对不法私营工商户进行审查。在“五反”运动后期,按照政务院的有关规定,将参加运动的私营工商户据其情节和态度,区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区分的办法是“自报公议,三审定案”。据统计,在参加“五反”运动的1.90 万户私营工商户中,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为1.67 万户,占87.9%;半守法户半违法户2033户,占10.7%;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270户,占1.4%。根据“斗争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对半守法户半违法户只令其补退1951 年的违法所得而不罚款;对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则给予应有的处罚。这样就使得98%以上的私营工商业者既受到了教育,又能够安心经营。对那些完全违法户,也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办法,经过审讯彻底坦白并愿意赎罪的,令其补税、退赃、交罚金,受到法律制裁的只是极少数态度恶劣的不法分子。全省判处徒刑28 名,劳役改造13 名,群众管制15 名,单科罚金87 名,其余免于刑事处分。1952年7月,甘肃的“五反”运动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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