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统治者吸取隋短期就遭灭亡的教训,采取缓和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减轻赋税,实行均田和租、庸、调制度,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再加上兴修水利,改革生产工具,使全国农业、手工业发展非常迅速。唐郑启在其所著的《开天传信记》中描写:“左右藏库,财物山积,不可胜较。”由于物资财富的增加,粮食的储积,自然对发展酿酒业提供了前提。
酒的发展与广泛应用,反映在这一时期的典籍中。“开皇三年(583年),帝入新宫。先是尚依周末之弊,官置酒坊收利,至是罢酒坊与百姓共之,远近大悦。”(《隋书·食货志》)“高祖武德二年闰月乙卯,以谷贵禁关内屠酤。”(《唐书·高祖本纪》)
到了唐太宗贞观年间(672—650年),政通人和,人心思治。物资丰富,民心欢快。从太宗赐酺充分体现出来。据《唐书·太宗本纪》所载:“贞观二年九月壬子,以有年赐酺三日;贞观四年二月甲寅,大赦,赐酺五日;贞观七年月辛丑,赐京城酺三日;贞观八年二月丙年,赐民酺三日;贞观十七年四月丙戌,立晋王治为皇太子,大赦,赐酺三日,十一月壬午赐酺三日;贞观二十二年,以铁勒诸部并皆内属,诏赐京城百姓大酺三日。”
唐高宗也是如此。据《唐书·高宗本纪》记载:“永徽六年二月乙巳,皇太子加元服,赐酺三日;显庆元年正月辛未,废皇太子为梁王,立代王弘为皇太子,壬申太赦,改元,赐民酺三日;显庆四年十月丙午,皇太子加元服,大赦,赐民酺三日;龙朔二年七月戊子,以子轮生满月,大赦,赐酺三日。”
隋唐五代时期,酿酒技术有了极大的发展,产生出种类繁多的名酒。据李肇《唐国史补》记载:有郢州的富水酒,乌程的若下酒,荥阳的土窟春酒,富平的石冻春酒,剑南的烧春酒,河东的乾和葡萄酒,岭南的灵溪酒,博罗酒,宜城的九酝酒,浔阳的湓水酒,京城长安西市出产的西市腔酒以及郎官清酒,阿婆清酒和传自波斯的三勒浆酒。(www.xing528.com)
葡萄酒是唐代、五代最为流行的名酒之一。640年,唐太宗征服高昌后,把高昌的良种马乳葡萄带回长安,种于御园之中,并学得了新的酿造葡萄酒的方法。“酒成,凡有八色,芳香酷烈,味兼醒盎,既颁赐群臣,京师始识其味。”此后,全国许多地区都开始酿造葡萄酒,河东出产乾和葡萄酒,太原府也有葡萄酒进贡。在敦煌变文中也有关于饮葡萄酒的容。如《茶酒论》:“蒲桃九酝,于身有润。”当时葡萄酒已广泛被人们饮用。
我国早期酿造烧酒的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在唐代已出现烧酒。白居易有“烧酒初闻琥珀香”的诗句,雍陶写过“自到成都烧酒熟”。《唐国史补》记载:“酒有剑南之烧春。”有人认为烧春即烧酒,唐人喜欢以“春”字称呼酒。这些片言只语,既提到烧酒,又指明烧酒的产地多在四川。四川至今仍将蒸馏酒称作烧酒。但在唐代,四川是否果真有蒸馏酒,目前还找不到史料或文物的证据。
与酒有关的著作也不少。《醉乡日异》的撰者为皇甫松,字子奇。该著记述了“霹雳酒”。“霹雳酒,暑月雷霆时,收雨水淘米炊饭酿酒,名曰霹雳酒”。《岭表录异记》,唐,刘恂所撰。刘恂,昭宗时官广州司马。所著《岭表录异记》,记载博瞻,文字古雅。该著中记有“南中酒”。《投荒杂录》,唐,房千里所撰。房千里,河南人,字鹄举,官高州刺使。在该著中记载一种新州酒。他说:“新州多美酒,南方不用曲糵,杵米为粉,以众草兼胡,蔓草汁溲,大如卵,置蓬蒿中荫蔽经月而成,用此合濡为酒。故剧饮之后,既醒犹头热涔涔。有毒草故也。”上述三篇,均系唐官员任职外地或赴外地工作,所见所闻撰辑而成,可能唐代的酒业遍及全国,而且种类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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