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期,纪传体的正史,大都是由私家来撰述的,褒贬笔削之权,自然操之于执笔的士大夫手里,中央政府多未顾问。到了隋唐,天下一统,王权加强,从隋文帝起,就想把编纂国史的权力,掌握在政府的手里,故在开皇十三年(593年)下令:“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隋书·高祖纪》)如王劭“在家著《齐志》,时制禁私撰史,为内史侍郎李元操所奏,上怒,遣收其书”(《北史·王慧龙传五世孙劭附传》)。大概隋文帝读了王劭的《齐志》,觉得这部书的内容,没有毁谤隋朝,对皇帝的神圣权力也没有什么大的抵触,就对王劭不再继续追究下去了。但自此国史的修撰,逐渐掌握在政府的手里了。
晋朝的历史,至唐初尚存18家,然而18家之中,大部分不是以西晋为断限,便是仅记东晋之事,而且都是未完成的史稿,只有臧荣绪和萧子云两家之书,纪、录、志、传比较完备。而萧子云之书,原来110卷,到了唐初修撰《隋书·经籍志》时,已残缺不全,只剩下11卷了。即使硕果仅存的臧荣绪所著《晋书》,也不能够把两晋和十六国这样一个变动极大的时代充分反映出来,所谓“前后晋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史通·古今正史篇》)。
陈吏部尚书姚察在陈世撰《梁书》《陈书》,未及完成,其子姚思廉在隋世继其父业。唐贞观三年(629年),始正式命姚思廉修撰《梁书》《陈书》,贞观十年(636年)撰成。
隋代李德林私撰《北齐书》,李德林死后,子李百药继其遗业。唐贞观初,李百药受诏撰《北齐书》,使它成为合法化的史书。可惜自北宋以后,渐见散佚。
贞观初,令狐德棻奉诏撰《周书》,撰成后颁为正史。北宋后,日就散佚,后人或以《北史》补之。中华书局点校二十四史,点校《周书》时,对那些是令狐德棻的《周书》原文,那些是后人以《北史》补的,也都有考订。(www.xing528.com)
《隋书》,由魏征领衔监修,秉笔者为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贞观三年(629年)起修,贞观十年(636年)书成。官修正史的缺点,不仅对本朝(唐)的事情,多所讳饰,而且对朝廷贵臣,不得不加以敷衍,为这些贵臣们的父祖编撰佳传。如长孙无忌,贞观时为宰相,又是唐太宗的妻弟,故《隋书》在写长孙无忌父长孙晟传时,把他写成隋代第一流的外交家;房彦谦仕隋,位不过令长、州司马,徒以其子房玄龄贞观时为宰相,故《隋书》为房彦谦立传,且辞多溢美。这些缺点,私修正史时,已经很严重了,到了官修史书,更为突出。
当唐贞观初,官修《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五朝的历史时,同时为《五代史志》,共10志,合为30卷。五史先定稿,五代史志(10志)至高宗显庆中才定稿,来不及分插到五代史里去,所以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后来又把它附在《隋书》之中行世,所以就称之为《隋志》了。参加修撰10志的有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令狐德棻、敬播等人,大都是专家通人,所以《隋志》的编纂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李延寿继承了其父李大师的遗业,编成《南史》和《北史》,他除了参考《宋书》《南齐书》《魏书》等旧史以外,并参考杂史千余卷。当时《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未出,李延寿以参与《五代史志》的编纂工作,在史局留心抄录这方面的资料,并加以撰录。书成,《南史》起宋迄陈亡,合80卷;《北史》起魏迄隋亡,合100卷。《南北史》史事多而文省,阅读起来,又前后贯串,因此书成之后,流布甚速,压倒八史。除《宋志》《南齐志》《魏志》《隋志》外,读八史的人愈来愈少,《北齐书》、《周书》的残缺也愈来愈厉害(因为当时还没有印刷,都是用手抄写的),后人整理南北八史,反而不得不靠《南北史》来校补它了。
南朝的何法盛著《晋中兴书》,把江东琅邪王氏、陈郡谢氏的头面人物集中为传,称为《琅邪王录》、《陈郡谢录》;在李延寿的《南史》和《北史》里,“《南史》以王谢分支,《北史》亦以崔卢系派”,“惟以姓为类,分卷无法”(《四库全书总目·北史》),说是国史,实际无异于家传。这个现象的出现反映了南北朝时期世家大族垄断政治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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