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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定义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认为智能建筑工程是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欧洲一些国家认为能创造一种可以使用户发挥最高效率环境的建筑即为“智能建筑”,他们把用户的需要作为智能建筑的定义。12)时钟系统:应用网络实现以设定基准值的时钟,为纳入同一范围内智能化系统的统一基准时间同步的电子系统。

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定义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认为智能建筑工程是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是以建筑物为载体,以数字化、网络化等信息化应用为显著技术特征,是建筑技术与现代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结合的产物,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迅速,人们对于信息、环保、节能、安全的观念和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对建筑的“智能”提出了更高的期盼,因而智能建筑的内涵和定义也在不断地发展完善。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对智能建筑的解释是以建筑物为平台,基于对各类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集架构、系统、应用、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传输、记忆、推理、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的整合体,为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及可持续发展功能环境的建筑。可见,各类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使建筑物逐步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的整合体,具有综合智慧能力,更贴切地适应并满足人们对工作和生活环境的需要,具有安全、高效、便利、生态及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功能需求。

智能建筑具有多门学科融合集成的综合特点,由于发展历史较短,但发展速度很快,国内外对它的定义有各种描述和不同理解,尚无统一的确切概念和标准。美国最先提出“智能建筑”的思想,他认为智能建筑是将结构,系统、服务和管理等4项基本要求,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优化组合。日本则认为具有建筑自动化、远程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这三种功能结合起来有效运作的建筑就为“智能建筑”。欧洲一些国家认为能创造一种可以使用户发挥最高效率环境的建筑即为“智能建筑”,他们把用户的需要作为智能建筑的定义。

应该说智能建筑是将建筑、通信、计算机网络和监控等各方面的先进技术相互融合、集成为最优化的整体,具有工程投资合理、设备高度自控、信息管理科学、服务优质高效、使用灵活方便和环境安全舒适等特点,能够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新型建筑。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中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按技术专业划分方式为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六个技术专业。智能化系统工程系统配置分项为:

(1)信息化应用系统是以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智能化系统为基础,为满足建筑物的各类专业化业务、规范化运营及管理的需要,由多种类信息设施、操作程序和相关应用设备等组合而成的系统。系统配置分项包括公共服务系统、智能卡系统、物业管理系统、信息设施运行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通用业务系统、专业业务系统、满足相关应用功能的其他信息化应用系统等。

(2)智能化集成系统是为实现建筑物的运营及管理目标,基于统一的信息平台,以多种类智能化信息集成方式,形成的具有信息汇聚、资源共享、协同运行、优化管理等综合应用功能的系统。系统配置分项包括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集成信息应用系统。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集成系统平台应用程序、各纳入集成管理的智能化设施系统与集成互为关联的各类信息通信接口等;集成信息应用系统由通用业务基础功能模块和专业业务运营功能模块等组成。

(3)信息设施系统是为满足建筑物的应用与管理对信息通信的需求,将各类具有接收、交换、传输、处理、存储和显示等功能的信息系统整合,形成建筑物公共通信服务综合基础条件的系统。系统配置分项包括信息接入系统、布线系统、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满足需要的其他信息设施系统等。

1)信息接入系统:由外部信息引入建筑物并与建筑物内的信息设施系统进行信息关联和对接的电子信息系统。

2)布线系统:能够支持智能化系统的信息电子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插、软线和连接器件组成的系统,并对建筑物内信息传输系统以集约化方式整合为统一及融合的共享信息传输的物理层

3)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由移动通信信号的接受、发射及传输等设施组成的移动通信基站在室内设置形式的电子系统。

4)卫星通信系统:以卫星作为中继站转发微波信号在多个地面站之间通信,实现对地面完整覆盖的微波通信系统。(www.xing528.com)

5)用户电话交换系统:供用户自建专用通信网和建筑内通信业务中使用,并与公网连接的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6)无线对讲系统:独立的以放射式的双频双向自动交互方式通信的系统,实现克服因使用通信范围或建筑结构等因素引起的通信信号无法覆盖盲区,确保畅通的对讲通信功能。

7)信息网络系统:通过通信介质,由操作者、计算机及其他外围设备等组成且实现信息收集、传递、存贮、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

8)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由外部有线电视信息引入建筑物,用射频电缆光缆、多路微波或其组合实现建筑物内传输、分配和交换声音、图像及数据信号的电视系统,前端信号并按需要可包括卫星电视信息前端接收装置。

9)公共广播系统:为公共广播覆盖区服务的集公共广播设备、设施及公共广播覆盖区的声学环境所形成的电子系统。

10)会议系统:集音频、通信、控制、多媒体等技术的整合实现会议应用功能的电子系统。

11)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应用网络实现远程多点分布式信息播放和集中管理控制的系统。

12)时钟系统:应用网络实现以设定基准值的时钟,为纳入同一范围内智能化系统的统一基准时间同步的电子系统。

(4)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系统配置分项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等;

(5)公共安全系统,系统配置分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访客对讲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应急响应系统、其他特殊要求的技术防范系统等;

(6)机房工程,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配置分项包括信息接入机房、有线电视前端机房、信息设施系统总配线机房、智能化总控室、信息网络机房、用户电话交换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应急响应中心和智能化设备间(弱电间)、其他所需的智能化设备机房等。

本节仅对上述系统中常见的系统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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