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很多,需要相关企业、部门的相互协作。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我国的国情,需要理顺相关企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1)公路建设项目法人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又称业主,指既有工程建设需求,又具有该项工程建设相应的建设资金和各种准建手续,在建设市场中发包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任务,并最终得到建筑产品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
项目法人责任制,又称业主责任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提出的。项目法人负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对勘察、设计、征地、拆迁、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和宏观管理。
项目业主的产生,主要有3种方式:
①业主即原企事业单位。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则该企业或单位即为项目业主。
②业主是联合投资董事会。由不同投资方参股或共同投资项目,则业主是共同投资方组成的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
③业主是各类开发公司。开发公司自行融资或由投资方协商组建或委托开发的工程管理公司也可成为业主。
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职能是:
①申请、完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手续;
②建设项目立项决策;
③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与管理;
④建设项目的招标与合同管理;
⑤建设项目的施工与质量、进度、费用等的控制与管理;
⑥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试运行;
⑦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及维护。
2)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指拥有一定数量的建筑装备、流动资金、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取得建设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最终得到相应工程价款的施工企业。
按照其能提供的建筑产品,施工企业可分为不同的专业公司,如路桥、隧道、港口、建筑、水电、铁路、市政工程等专业公司。无论是国内还是按国际惯例,对施工承包企业一般都要实行从业资格管理。施工企业从事建设生产,一般需具备3个方面的条件:
①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②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③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经资格审查合格,取得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承包工程。(www.xing528.com)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施工企业(承包商)需要通过市场竞争(投标)取得施工项目,需要靠自身的实力去赢得市场,得到发展空间。承包商的实力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①技术方面的实力:有精通本行业的工程师、造价师、项目经理、合同管理等专业人员队伍;有工程施工专业装备,能解决各类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难题;有承担不同类型项目施工的经验。
②经济方面的实力:具有相当的周转资金用于工程准备,具有一定的融资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相当数量的固定资产和为完成工程项目而购入大型设备所需的资金;具有支付各种担保和保险的能力,能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
③管理方面的实力:建筑承包市场属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打开局面,往往需要低利润报价取得项目。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在成本控制上下功夫,向管理要效益,并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技术水平。因此,承包商必须具有一批技术过硬的项目经理和管理专家。
④信誉方面的实力:承包商一定要有良好的信誉,它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要建立良好的信誉,就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承担国外工程能按国际惯例办事,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能认真履约。
3)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指具有一定注册资金、工程技术、咨询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咨询资质和营业执照,能对工程建设提供估算测量、管理咨询、建设监理等智力型服务并获取相应费用的企业。
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包括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多种业务。这类企业主要是向业主提供工程咨询和管理服务,弥补业主对工程建设过程不熟悉的缺陷,在国际上一般称为咨询公司。目前,在我国数量最多且有明确资质标准的是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工程监理公司和工程造价事务所,招标代理、工程管理和其他咨询类企业近年来也有发展。
咨询单位虽然不是工程承发包的当事人,但其受业主聘用,作为项目技术、经济咨询单位,对项目的实施负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和责任。咨询单位与业主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聘用咨询工程师作为技术、经济咨询人,为项目进行咨询、勘察、设计、监理和测量,许多情况下,咨询的任务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4)勘察设计单位
目前,在我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任务贯穿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根据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合同,按照我国相关设计规范进行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工程的设计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供科学合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估算、概算、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在工程施工阶段,设计单位参与一些重大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工作,同时,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参与一些工程变更工作。最后,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竣工验收。
5)监理单位
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形成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以监理单位为核心的管理模式。目前,我国的监理主要在公路施工阶段实施,因此也称为“施工监理”。实施施工监理制度,使建设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实施工程施工监理的依据主要有:
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施工图、施工技术规范;
②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
③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④相关的会议纪要,经批准的工程变更等。
施工监理贯穿公路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工程安全监理、工程环境监理和合同管理。
6)政府相关部门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是大型的投资建设,相关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宏观的审批管理工作。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涉及的政府部门很多,主要由主管部门管理,详细的审批程序可查阅相关的部委文件。
质量监督站(中心)代表政府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鉴于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对工程采取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即“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其中,政府监督,指项目法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均应接受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政府监督处于龙头主导地位,强化政府监督作用,可以使质量保证体系有序而高效地运转。法人管理,指项目法人在质量保证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管理。社会监理,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的抽检。社会监理处于工程管理新体制的核心地位。企业自检,指施工单位项目部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相关的图纸、技术规范等进行检查,把好质量关。企业自检在质量保证体系中是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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