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德国的学位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硕士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培养分离后还在探索和完善培养机制阶段。因此,在德国所谓的研究生教育主要是指博士生教育,对德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机制的考察也大多侧重于博士研究生阶段。德国博士生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生培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德国大学的博士生招收虽然不需要入学考试,但是并不意味着准入条件低。除了学位要求和导师同意外,还必须有一个拟定的研究课题,该课题必须得到导师的认可,然后需要系主任书面签字认可,最后得到校学术委员会的书面认可后方能获得候选资格。选题是由申请人自己独立提出的,课题研究一般要有一定的前沿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没有一定的学术训练和科研基础是很难顺利通过选题关的,所以德国博士研究生通常都是在职人员攻读。
(2)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非常严格
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水平的可靠保证,因此各个国家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都有严格的要求。在德国,从理论上讲每一所高校的所有专业都不需要申报就可自动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但是并非所有的教师都有资格做博士生的指导教师,通常只有学术性大学的教授才能做博导。要想取得教授资格,需要在获得博士学位后通过教师备选资格考试。一个刚毕业的博士如果要在高校获得教授资格,就要先从担任助理讲师开始,逐步沿着高级助理讲师、有领导责任的助理讲师的路线一步步升到讲师,在担任助理讲师或讲师工作的同时,还必须花4—6年的时间完成教授备选资格论文,并通过专业教授委员会组织的答辩方可取得教授资格,进而被某所大学聘为教授。与我国的教授晋升制度相比,德国的教授晋升程序比较严格,而且还要发表有一定贡献的论文。这种严格的博士生导师选拔制度确保了德国博士培养质量,即使在没有什么课程教学的条件下照样具有很高的水平。
(3)坚持产学研相结合,鼓励研究生创新
为了形成创新的动力机制,德国研究生教育在坚持产学研结合教育的传统基础上注重科研与社会联系,提出并进行“产学研一体化”的鼓励创新办学模式。首先,重视硕士学位的多样性。在本硕分离的改革趋势下,德国研究生教育逐步放弃了过分看重基础知识和学术研究的传统教育理念,开始积极适应社会的需求,在坚持和保留传统的学术型硕士培养的基础上,也培养应用型和技术型专业硕士,这种改革加强了科研与社会需求的联系。其次,利用社会第三方力量评估和监督研究生专业质量。在德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大潮中,一个非常鲜明的特征就是重视社会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认可和评价。为了更好地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生产的一体化,德国采用了学科专业设置社会评价机制。该机制规定,所有大学专业特别是新学科专业的设置,都需要得到第三方社会中介组织的动态评估认证,评估的依据为是否适应社会的需求。而在改革前,大学设置任何专业都是不受外部力量影响的。最后,积极促进大学科研成果向社会转化。为了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政府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障大学教授和学生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如规定所有教授的发明都要经由学校评估后再上报申请专利等。在技术转让方面,政府建立了全国性的技术转让机构和网络平台,专职负责大学与企业的技术转让工作。
(4)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
首先,学位制度与国际接轨。受欧盟一体化的影响,德国研究生教育首先放弃了自己奉行多年的学位制度,开始采用国际通行的三级学位,即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并且实行国家间相互承认学位和学分的制度。其次,学位课程国际化。为了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德国大学不仅开始国际流行硕士学位课程,还积极鼓励高校教师采用英语授课,以方便和吸引更多的国外留学生就读。最后,积极推进教育服务的国际输出。德国在推行研究生教育过程中,也加强了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合作,并利用自己的教育质量优势大量推行专门针对国外留学生的教育服务形式,甚至在国外设立分校和留学预科班,积极推动教育服务的国际输出。
2.德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特点
德国研究生教育对创新能力的培养主要具有以下特点:①学术创新要求严格,是典型的“宽进严出”教育模式;②对研究生的学术评价机制非常严格,学位课程学习轻松,但更重视研究生的自主创新成果,要求博士生自选论文课题进行研究,指导教师主要在方法和规范上给予帮助和指导;③重视论文研究的创新性,答辩程序严格,重视培养过程中学术能力的综合评价,没有对学术成果作出硬性规定和要求;④研究生教育强调教学与科研相统一,注重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在新时期更加注意产学研合一的办学思想,既重视研究生参与科研实践,同时又为研究生创新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激励机制;⑤研究生培养走国际化道路,主动与国际学位制度接轨,重视外语教学和学习;⑥对指导教师的选聘十分严格,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素质建设。这些特点形成了德国研究生教育的独特模式,德国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也基于这种模式而蜚声国际。
3.德国:基于“红堡理想”的科研化教学模式(www.xing528.com)
传统的德国大学实行硕士和博士两级学位制度,自1999年《博洛尼亚宣言》之后,德国大学才开始实行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体系。当前,德国的本科与硕士研究生两级教育在剥离之后还在理顺关系当中,因此,德国的研究生教育仅仅是博士生教育。洪堡大学的教育理念深刻地影响德国的人才培养。洪堡大学对教育提出了“理想化的目标”:培养“全人”,即培养有批判、创造、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有独立人格与责任感,具有博而精的知识结构,诚实、守纪与理解他人的良好个性的人。而培养“全人”的办法是坚持“教与学的自由”“研究与教学的统一”“以科学达至修养”。在洪堡理想的影响下,德国研究生的培养强调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强化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1)以创新型课题作为入学门槛
德国大学没有博士生入学考试,而是以自己设计的研究课题的创新性作为入学的基本条件。在经费得到落实,基础学位得到确认并征得导师同意以后,教师才能以招聘助手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更重要的是申请者必须提交一个课题方案,导师审查课题设计的创新性与可能性之后,由系主任签字确认,并送校学术委员会审查认可,方可成为博士生候选人。通过对课题方案的审查,可以考察申请者的学术基础与创新能力,学术训练不够和科研基础较弱的申请者会被排除在博士研究生行列之外。
(2)构建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动力机制
洪堡大学提倡的“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在研究生培养中得到继承与发扬。德国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环节不在于教学而在于独立的科研活动,由于入学门槛高,所以博士生没有必修课程只有选修课程,这是导师引导下的个别化教育模式,博士生往往根据自己的兴趣与需要参加各种学术讨论、学术报告等非课程性的教学活动;博士生还可以担任导师的助教,负责导师执教学科的答疑,指导学生作业、实验、毕业设计或撰写论文等,以此来完善自己的知识储备与能力。
德国还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激励研究生创新。为了更好地实现博士生培养的产学研一体化,德国政府建立了全国性的创新型技术转让机构和网络平台,专职负责大学与企业的技术转让工作,这样既增强了博士生创新成果的社会认可度,又使博士生在成果转让中获取较大利益。同时,为了对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开发与攻关,一些公司会资助一些大学毕业生将攻关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去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这些创新型的科研成果就是博士学位论文的核心成果。国家也对这些公司实行相应的免税政策,以支持公司的资助行为。
(3)强化在论文研究中的创新
德国研究生的导师非常重视在论文写作中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导师不但要对博士生的研究方法和规范进行帮助与指导,连博士生论文中的所有章节都要由学生与导师商讨后才能确定。论文初稿出来之后还要打印15—30册先送同行专家审读,并且研究生要邀请同行专家或博士生对论文各个章节的论点进行讨论,然后再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对论文的创新点进行完善,在指导教师最后审阅后,确认论文具有创新性价值之后才能正式提交。学院组织答辩之前,如果3位论文评阅人中有1位评定为不合格,博士生就会失去继续攻博的资格,而且论文的优秀率和淘汰率都在10%左右。
除严格的论文答辩之外,大学还会组织相关教授对博士生的知识面进行考察,这种考察往往和研究的内容不相关,主要是考察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和知识宽广度。如果考察不过关也不能获得博士学位,这从客观上促使博士生广泛涉猎各种知识。
(4)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
由于德国的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导师不但要指导学生的学术还要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将自己的学术态度、学术信念以及人格道德传承给学生,因此,德国对导师的遴选十分严格。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保证了导师本身的创新能力,并保证了博士生创新能力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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