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7]7.4.3条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8]6.5.2条对软弱地基上的砌体承重结构房屋,要求采取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结构构造措施,这些构造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在承重墙体内设置一定数量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以增强房屋的整体刚度和承载力。《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9]的第3.0.2条规定,珠海市低矮村镇砌体结构房屋的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即丙类。按照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10]的第7.3.1条和7.3.2条的规定,砌体承重结构房屋,也要求在承重墙体内设置一定数量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满足房屋的抗震性能要求。低矮村镇砌体结构房屋处在软弱地基上,而且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设防区域内,既要采取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构造措施,又要采取抗震的构造措施。如何做到两种构造措施的协调统一,既满足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要求,又满足房屋抗震的要求,特归纳总结如下:
(1)圈梁:在房屋的基础处、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层处均应设置圈梁。圈梁应设置在外墙、内纵墙和主要内横墙上,并宜在平面内连成封闭系统。圈梁截面尺寸不小于墙厚×120 mm,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0,箍筋φ6@250 mm。基础圈梁的刚度(即基础圈梁的截面尺寸)应相应增大。
(2)构造柱:7度抗震设防地区的砖砌体结构房屋,在外墙四角和对应砖角部位,楼梯间四角、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等部位应设置截面尺寸不小于180 mm×240 mm的构造柱,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 φ12,箍筋φ6@250 mm。(www.xing528.com)
(3)过梁和压顶:门窗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过梁和压顶,门窗过梁采用通长的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高宜为块材高度的模数,宽为墙厚,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0,箍筋φ6@200 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在每层门窗窗台处设置通长的钢筋混凝土窗台梁,窗台梁和过梁上下相对应,窗台梁高宜为块材高度的模数,宽为墙厚,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0,箍筋φ6@200 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冲口村房屋,从现场情况可见,房屋中的承重墙体内既没有在软弱地基上设置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构造措施,也没有7度设防区的抗震构造措施,见图7.3.1-1~图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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