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YD指挥调度中心塔楼结构形式为34 层现浇混凝土筒体+钢框架结构,周边有4层裙房。工程处于在建状态,核心筒已施工24 层,由于钢结构施工滞后施工到14 层,地下室未覆盖土,2台塔式起重机处于附着状态。而施工中塔机吊钩应超过最高施工作业面(24 层)至少2 个层高,至少独立高度12 层,该建筑物标准层层高3.6 m,塔身附着装置以上悬臂高度已超过43.2 m。
1#塔式起重机设置了3道附墙,最后一道附墙设置在14 层,塔机最高附着装置以上悬臂高度虽然尚符合7035 塔机允许的悬臂高度要求,但是 2014 年台风“威马逊”过境对塔身产生很大的弯矩,在最后一道(14层处)附墙处塔身标准节段断裂、倒塌。起重臂、平衡臂根部销轴未脱落,垂挂在建筑物临边立面上,见图4.3.1-1。1#塔式起重机塔身标准节段倒在14层楼面上,见图4.3.1-2。2#塔式起重机回转以上部分臂架坠落,见图4.3.1-3,部分配重砸中裙房及地下室顶板。塔式起重机倒塌塔身节段倒在14层楼面时速度不快,但也对钢结构产生破坏。钢楼板构件采用压型钢板,混凝土板还未浇筑时,构件主要以杆件的形式发生受撞击损伤,此时结构构件缺乏必要的连系,无法形成共同作用,撞击物可能造成贯穿破坏,引起多层的构件受撞击损坏。
图4.3.1-1 两台塔机倒塌
图4.3.1-2 1#塔式起重机砸中钢框架结构
图4.3.1-3 2#塔式起重机臂架坠落
(1)钢结构破坏。次梁翼缘板受撞击荷载作用产生扭曲,见图4.3.1-4。楼面的压型钢板,混凝土板还未浇筑,刚度较差,配重砸穿压型钢板,见图4.3.1-5。压型钢板与钢梁采用栓钉连接,栓钉破坏或者压型钢板拉断,见图4.3.1-6。主梁直接受撞击荷载,主梁腹板与翼缘板在靠近梁柱节点处产生扭曲变形,见图4.3.1-7。主梁直接受撞击荷载传递到柱头牛腿连接圆形钢板,导致受拉破坏,见图4.3.1-8。配重砸穿14层楼面后贯穿多层,其他层的撞击能量有所减小,砸穿部位的次梁受间接荷载作用翼缘板产生扭曲,见图4.3.1-9。次梁截面较小,刚度和承载力小,部分直接承受撞击荷载的次梁直接坍塌,次梁与主梁或核心筒连接节点破坏,见图4.3.1-10、图4.3.1-11。部分主梁直接承受撞击荷载时,平面外弯曲破坏,见图4.3.1-12。
图4.3.1-4 次梁翼缘板扭曲
图4.3.1-5 配重砸穿压型钢板
图4.3.1-6 压型钢板与钢梁连接破坏
图4.3.1-7 主梁与钢管柱连接部位变形
图4.3.1-8 柱头牛腿连接圆形钢板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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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1-9 次梁翼缘板扭曲
图4.3.1-10 次梁坍塌
图4.3.1-11 次梁与主梁连接破坏
图4.3.1-12 主梁平面外弯曲破坏
(2)混凝土结构破坏。配重块撞击荷载很大,直接把地下室车道混凝土板砸穿,见图4.3.1-13。撞击荷载直接作用在裙楼屋面的板和次梁上,板较薄,次梁刚度不大,导致板的混凝土破碎,钢筋屈服,梁直接冲切破坏,破坏面为对称两道45°冲切裂缝并产生错位,见图4.3.1-14。板、次梁把撞击荷载传递到主梁,由于主梁刚度较大,产生45°剪切裂缝,混凝土局部破碎,见图4.3.1-15。主梁把撞击荷载传递到剪力墙,剪力墙在不平衡弯矩的作用下,一侧梁底剪力墙混凝土受压破坏,见图4.3.1-16。塔式起重机的部分重物撞击地下室顶板,地下室顶板为板柱结构,板厚较厚,板没有被击穿,产生下挠,混凝土破碎,钢筋屈服,保护层震碎,见图4.3.1-17。
图4.3.1-13 地下室车道砸穿
图4.3.1-14 裙楼次梁砸断
图4.3.1-15 主梁剪切破坏
图4.3.1-16 主梁端剪力墙压坏
图4.3.1-17 无梁楼盖混凝土破碎,钢筋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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