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方索赔报告的反驳或反击,一般可从以下方面进行。
1.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
审查对方在干扰事件发生后,是否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时限内提出了索赔要求或报告,如果对方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的索赔要求和报告,则将失去索赔机会和权利,对方提出的索赔则不能成立。
2.索赔事件的真实性
索赔事件必须是真实可靠的,符合工程实际状况,不真实、不肯定或仅是猜测甚至无中生有的事件是不能提出索赔,索赔当然也就不能成立。
3.干扰事件原因、责任分析
如果干扰事件确实存在,则要通过对事件的调查,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如果事件责任是由于索赔者自己疏忽大意、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或引起自身应承担的风险等造成,则应按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损失,只有确属是自己一方的责任时,对方的索赔才能成立。
4.索赔理由分析
索赔理由分析,就是分析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或有关法规一致,所受损失是否属于不应由对方负责的原因所造成。反索赔与索赔一样,要能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条文或合同条款,才能推卸自己的合同责任,或找到对对方不利的法律条文或合同条款,使对方不能推卸或不能全部推卸自己的合同责任,这样可从根本上否定对方的索赔要求。
5.索赔证据分析
索赔证据分析,就是分析对方所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有效、合法,是否能证明索赔要求成立。证据不足、不全、不当、没有法律证明效力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能成立的。
6.索赔值审核(https://www.xing528.com)
如果经过上述的各种分析、评价,仍不能从根本上否定对方的索赔要求,则必须对索赔报告中的索赔值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索赔值的计算方法是否合情合理,各种取费是否合理、适度,有无重复计算,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等。值得注意的是,索赔值的计算方法多种多样,选用一种对自己有利的计算方法,可能会使自己获利不少。因此审核者不能沿着对方索赔计算的思路去验证其计算是否正确无误,而是应该设法寻找一种既合理又对自己有利的计算方法,去反驳对方的索赔计算,剔除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减少损失。
(1)对工期索赔值的审核
对工期索赔值的审核,除了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干扰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如果受干扰事件影响的工作项目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会影响工程的总工期,工期索赔值即为零。如果受干扰事件影响的工作项目开始不在关键线路上,但由于它的延期而影响了其他工作项目的进度,而使该项工作变成了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则应选择合理的计算方法,计算其合理的工期赔偿值。因此受于扰事件影响的某项工作的延误时间并不一定就是工期索赔值。
②是否有重复计算。有些延误工期可能是多种原因相互重叠造成的,亦即某一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期间,又发生了影响工程进展的其他原因。如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工程不能施工,此时又正逢附近地区因恶劣气候造成道路中断,施工用的砂、石、水泥等材料不能运入现场也影响了施工,此时承包人不应将气候影响施工天数与道路中断影响施工天数叠加起来要求延长工期,因为二者是同一因素在同一时段内的影响,因此叠加的天数就含有了重复计算的内容,应予以剔除。
(2)对费用索赔值的审核
费用索赔所涉及的款项较多,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费、保函费、保险费、利息、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内容庞杂。对于一个特定的索赔事件,一般仅涉及其中的某几项。审核费用索赔值时,应首先检查取费项目的合理性,然后审查选用的计算方法、费用分摊方法是否合理、取费费率是否正确、有无重复取费等,并注意以下几点:
①在索赔报告中,对方为推卸责任,常常会以自己的全部实际损失作为索赔值的计算基础,在审核报告时,必须扣除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合同规定的对方应承担的风险或我方的免责;二是由对方报价失误或工程管理失误等造成的损失。
②索赔值的计算基础是合同报价,或在合同报价的基础上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而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方常常以自己实际的工程量、生产效率、工资水平、价格水平等作为索赔值的计算基础,过高地计算了索赔值。
③窝工损失。对窝工损失的计算,业主与承包人常常会不一致。承包人对设备的窝工可能会按台班计价,人工的窝工按工日计价。业主或工程师的计算通常是:因窝工而闲置的设置按设备折旧率或租赁费计算,人工的损失则考虑这部分人员调做其他工作是因工作效率降低引起的失误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来计算这部分生产效率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④利润损失。索赔值中是否能包含利润损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也是业主与承包人经常会引起争议的问题之一。利润索赔的计算,可参见本书8.4.2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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