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索赔的基本概念
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反索赔一般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议和反驳,否定其不合理的地方,接受其合理的要求。其二是认为索赔是双方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则业主反索赔。业主也可能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则承包人必须反索赔。
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由于工程施工的特点和复杂性,索赔管理更多地表现为第一种含义的反索赔,即业主反驳、修正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这是对反索赔的狭义理解。广义的反索赔,应是第二种含义的反索赔。即承包人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同样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如前所述,索赔是双向的,因此,反索赔也是双向的。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对于干扰事件常常双方都负有责任,所以索赔中有反索赔,反索赔中又有索赔。业主或承包人不仅对对方提出的索赔必须反驳,而且要反驳对方对己方索赔的反驳。
因此,完整的索赔管理应该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两个方面。通过索赔和反索赔可以追索损失,获得合理经济补偿。
2.反索赔意义
在合同实施中,合同双方都在进行合同管理,都在寻找索赔机会。干扰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都企图推卸自己的合同责任,并向对方提出索赔。因此不能进行有效的反索赔,同样会蒙受经济损失,反索赔与索赔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
(1)减少或预防损失的发生。由于合同双方利益不一致,索赔与反索赔又是一对矛盾,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合理的反索赔,就意味着对方索赔获得成功,则必须满足对方的索赔需要,支付赔偿费用或满足对方延长工期、免于承担误期违约责任等要求。因此有效的反索赔可以预防损失的发生,即使不能全部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也可以减少对方的索赔值,保护自己正当得经济利益。
(2)一次有效的反索赔不仅会鼓舞工程管理人员的信心和勇气,有利于整个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也会影响对方的索赔工作,使对方的索赔工作受到合理的“打击”。相反的,如果不进行有效的反索赔,则是对对方索赔工作的默认,被索赔者会在心理上处于劣势,处于被动挨打地位,丧失工作中的主动权。(www.xing528.com)
(3)做好反索赔工作不仅可以全部或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要求,使自己免于损失,而且可以从中重新发现索赔机会,找到向对方索赔的理由,有利于自己摆脱被动局面,变守为攻,能达到更好的反索赔效果,并为自己索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帮助。
(4)反索赔工作与索赔一样,也要进行合同分析、事态调查、责任分析、审查对方索赔报告等项工作,既要有反击对方的合同依据,又要有事实证据,因此离开了企业平时良好的基础管理工作,反索赔同样也是不能成功的。因此有效的反索赔有赖于企业科学、严格的基础管理工作;反之,正确开展反索赔工作,也会促进和提高企业的管理工作的水平。
3.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要成功地防止对方提出索赔,应采取积极防御的策略。首先是自己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防止自己违约,并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根据,使自己处于不能被索赔的地位。如果合同双方都能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没有损失发生,也没有合同争议,索赔与反索赔从根本上也就不会产生。其次如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干扰事件,则应立即着手研究和分析合同依据,收集证据,为提供索赔或反驳对手的索赔做好两手准备。再次体现积极防御策略的常用手段是先发制人,首先向对方提出索赔。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干扰事件的产生常常双方均负有责任,原因错综复杂且互相交叉,一时很难分清谁是谁非。首先提出索赔,既可以防止自己因超过索赔时限而失去索赔机会,又可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打乱对方的工作步骤,争取主动权,并为索赔问题的最终处理留下一定的余地。
(2)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如果对方提出了索赔要求或索赔报告,则自己一方应采取各种措施来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常用的措施有:第一是抓住对方的失误,直接向对方提出索赔,以对抗或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达到最终解决索赔时互作让步或互不支付的目的。如业主常常通过找出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工期延期等问题,对承包人处以罚款,以达到对抗承包人的索赔要求少支付或不支付的目的。第二是针对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仔细、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索赔要求或索赔报告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合同规定,没有合同依据或事实证据,索赔值计算不合理或不准确等问题,反击对方不合理的索赔要求部分,推卸或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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