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投保首先要选择保险顾问或保险经纪人,然后确定投保方式和投保发包方式。投保方式是指全部投保还是分别投保,是业主投保还是承包人投保,或者双方各自投保;投保发包方式是指通过招标投保还是议标投保或者直接询价投保。
1.选择投保方式
由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政治、经济、社会及周围环境等背景不一样,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形式也不同,承包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的水平也不尽相同,所以投保人就投保方式就有不同的选择。是全部投保还是分别投保,是业主投保还是承包人投保,或者部分投保。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
(1)全部承包方式
业主将全部工程一揽子承包给某一承包人,该承包人作为建设工程的总负责,负责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环节,最后以交钥匙的形式将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产品交给业主。在此全部承包方式中,由于承包人承担了工程的主要风险责任,故由承包人作为投保人。
(2)部分承包方式
业主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设备等,承包人负责施工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设备等。一般是双方各自承担自己部分的风险责任,也可以双方协商,推举另一方为投保人,并在合同中写明。
(3)分段承包方式
业主将建设工程分成若干段分别向外发包,承包人之间是互相独立的,没有契约关系。此时,为避免分别投保造成时间和责任的浪费,一般来说应由业主出面全部承担投保建设工程险。
(4)承包人只提供劳务的承包方式
若承包人只提供劳务的承包方式,业主承担负责了工程项目的设计、供料和现场工程施工技术指导,承包人只提供劳务进行施工,不承担工程项目的风险责任。此时,应由工程项目的业主进行全部风险的投保。
由于建设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有时不止一个,而且每个被保险人各有其本身的权益和责任需要向保险人投保,为避免有关各方相互之间的追偿责任,大部分建设工程保险单附加交叉责任条款,其基本内容就是:各个保险人之间发生的相互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均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无须根据各自的责任相互进行追偿。
2.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一般由投保申请书或投保单、保险单及保险条款等内容构成。
(1)投保申请书或投保单
根据险种的要求、习惯不同,填写投保申请书或投保单。(www.xing528.com)
投保申请书或投保单是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其主要内容有工程关系方(所有人、承包人、转承包人、其他关系方)姓名和地址、工程名称及地点、工程期限、物质损失投保项目和投保金额、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工程详细情况、工地及附近自然条件情况、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等内容。该投保申请书或投保单是该建设工程项目保险单的组成部分。投保申请书或投保单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
(2)保险单
保险单一般由保险公司提供标准格式。其主要内容是确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建设工程项目地点、建设工期、建设现状、保险项目清单、保险金额、特殊保险内容、保险险种、保险费、保险期限等。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书或投保单,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保险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可增加附加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单为投保凭据。
(3)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是保险双方规定保险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一般使用标准文本。目前使用的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编制的,常用的有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条款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条款。
3.保险合同的内容
(1)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
(3)保险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
(4)保险期限;
(5)保险金额;
(6)被保险人的义务;
(7)保险索赔和赔款;
(8)总则、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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