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施工合同顺利履行而要求承包人提供一种保证担保,它是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保金额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保证担保。工程履约保证是工程保证担保中最重要的部分,同时也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担保品种之一。业主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项目出现问题时,履行的前提是在合同签订前的各种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以及要求在合同文本中明确体现。因此,对承包人的违约处理就可以更通顺,各方利益也可以得到更好地保证。工程建设履约保证担保的目的是要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也保护业主的合法权利。
1.担保方式
(1)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由银行出具的保证担保。
(2)履约保证书。履约保证书是由担保公司、同业担保或保证人出具的书面保证书。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由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大小要求交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目的是使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能够按期保证质量的履行其义务。若发生下列情况,发包人有权凭履约担保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
(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中途毁约或任意中断工程或不按规定施工;
(2)承包人破产、倒闭。(www.xing528.com)
2.担保额度
采用履约担保金(包括银行保函)、保证金方式的履约担保额度,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10%,采用担保保证书和同业担保方式的,一般为合同总价的10%~15%。
3.担保期限
履约的期限从提交履约担保起至合同完成施工任务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不论何种原因,若工程拖延,承包人都应与发包人协商,并通知履约担保人延长保证有效期。发包人按承包合同约定在承包人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后30~180天之内退还承包人的履约担保。
4.履约担保的索取
为了防止业主恶意支取并使用承包人的担保金,一般会在合同有关条款中规定,业主在向履约保证人就承包人问题提出履约担保索赔之前,应当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原因及违约性质,并要得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单位对索赔原因、理由及证据等的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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