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特点

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特点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商一定要充分考虑相关情况,并将风险费计入合同价格中。

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特点

1.工作范围

承包商要负责实施的合同工作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订货和安装、设备调试、未来生产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等。即在“交钥匙”时,要提供一个设施配备完整、可以投产运行的项目。这里的“设计”不但包括工程图纸的设计,还包括工程规划和整个设计过程的管理工作。因此,此合同条件通常适用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为雇主承建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等,并且这类项目的雇主一般作如下要求:

(1)合同价格和工期具有“高度的确定性”。因为固定不变的合同价格和工期对雇主来说至关重要。

(2)承包商要全面负责工程的设计和实施,从项目开始到结束,雇主很少参与项目的具体执行。所以这类EPC合同条件适合那些要求承包商承担大多数风险的项目。因此,一般来说,对于采用此类模式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投标阶段,雇主应给予投标人充分的资料和时间,使投标人能够详细审核“雇主的要求”,以详细地了解该文件规定的工程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并去进行前期的规划设计、风险评估以及估价等;

②该工程包含的地下隐蔽工作不能太多,承包商在投标前无法进行勘察的工作区域不能太大。这是因为,这两类情况都使得承包商无法判定具体的工程量,无法给出比较准确的报价;

③虽然雇主有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但不能过分地干预承包商的工作,或者要审批大多数的施工图纸。既然合同规定由承包商负责全部设计,并负担全部责任,只要其设计和完成的工程符合“合同中预期的工程之目的”,就认为承包商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

④合同中的期中支付款应由雇主方按照合同支付,而不再像新红皮书和新黄皮书那样,先由雇主的工程师来审查工程量,再决定和签发支付证书。

2.价格方式

EPC采取总价合同方式。只有在某些特定风险出现时,雇主才会花费超过合同价格的款额,如果雇主认为实际支付的最终合同价格的确定性(有时还包括工程竣工日期的确定性)十分重要,可以采取这种合同,不过其合同价格往往要高于采用传统的单价与子项包干混合式合同。

3.管理方式

在EPC合同形式下,没有独立的“工程师”这一角色,由雇主的代表管理合同,他代表着雇主的利益。与《施工合同条件》模式下的“工程师”相比,雇主的代表其权力较小,有关延期和追加费用方面的问题一般由雇主来决定;也不像要求“工程师”那样,在合同中明文规定要“公正无偏”地作出决定。

4.风险管理

和《施工合同条件》相比,承包商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如不利或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的风险以及雇主在“雇主的要求”中说明的风险。因此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商一定要充分考虑相关情况,并将风险费计入合同价格中。不过仍有一部分特定的风险由雇主承担,如战争不可抗力等。至于还有哪些其他的风险应由雇主承担,合同双方最好在签订合同前作出协议。(www.xing528.com)

在EPC合同条件中,雇主的风险有:

(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工程所在国的叛乱、恐怖活动、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3)暴乱、骚乱或混乱,完全局限于承包商的人员以及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其他雇用人员中间的事件除外;

(4)工程所在国的军火、爆炸性物质、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由于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爆炸性物质、辐射或放射性活动的情况除外;

(5)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而在新红皮书和新黄皮书中,除了上述风险之外,雇主的风险还有以下三项:

(1)雇主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工程任何部分设计不当而造成的,而此类设计是由雇主的人员提供的,或由雇主所负责的其他人员提供的;

(3)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且无法合理防范的自然力的作用。

从上面的对比来看,雇主在EPC合同条件下承担的风险要比在新红皮书和黄皮书下承担得少,最明显的是减少了上面关于“外部自然力”一项。这就意味着,在EP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一方就要承担发生最频繁的“外部自然力的作用”这一风险,这无疑大大地增加了承包商在实施工程过程中的风险。

另外,从其他一些条款中,也能看出,在EPC合同条件中,承包商的风险要比在新红皮书和黄皮书中多。EPC合同条件第4.10款[现场数据]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负责核查和解释(雇主提供的)此类数据。雇主对此类数据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负担任何责任”,而在新红皮书和新黄皮书的相应条款中规定的则比较有弹性:“承包商应负责解释此类数据。考虑到费用和时间,在可行的范围内,承包商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可能对投标文件或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故及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的资料。EPC合同条件第4.12款[不可预见的困难]中规定:(1)承包商被认为已取得了可能对投标文件或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故及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的资料;(2)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应已经预见到了为圆满完成工程今后发生的一切困难和费用;(3)不能因任何没有预见的困难和费用而进行合同价格的调整。而在新红皮书和新黄皮书的相应条款第4.12款[不可预见的外部条件]中却规定:如果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无法预见的不利条件,则他就有可能得到工期和费用方面的补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