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转让包括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两种情况,当事人也可将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1.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但下列情形债权不可以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且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经受让人同意。受让人取得权利后,同时拥有与此权利相对应的从权利。除此从权利与债权人不可分割,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同样可以针对受让人。
2.债务转让
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这种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www.xing528.com)
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合同义务的转让属于合同法允许的行为,当事人只要依法进行转让,其行为即受法律的保护。
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从债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有关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在债务转移至新债务人以后,抗辩权也随之转移,新债务人只能在所受让的债务的范围内主张抗辩权。
3.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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