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中国传统历法以“平气法”安排二十四气,并以“无中(气)置闰”的原则设置闰月。即将一回归年从冬至开始等分成二十四份,此即所谓的二十四气(俗称二十四节气),其中包含十二个中气和十二个节气,交插排列。这样每个月最多可有一个节气和一个中气,如若某月内出现仅有节气而无中气的情形,即将该月定为闰月。
这一制历方式到满人入主中原时,受到严重挑战。顺治元年(1644),奉旨制定历法的德国籍耶稣会士汤若望(Adam Schall von Bell,1591—1666)为突显新法较旧法优越,就更改传统的“平气法”为“定气法”,称“求真节气:旧法平节气,非真节气,今改定”。[45]亦即将太阳从冬至点起,每在黄道上移动15度时,即定为一节气的日期。但由于太阳的视运动迟速不均(地球绕太阳的公转轨道为椭圆形),因此各气之间相隔的日数就不相等,以致有可能出现一月之中有三气,偶而也会出现一年之内有两个无中气之月的现象。故此,汤若望在新法中只得勉强规定:
求闰月,以前后两年有冬至之月为准。中积十三月者,以无中气之月,从前月置闰。一岁中两无中气者,置在前无中气之月为闰。[46]
由于两个冬至之间(含冬至所在之日),通常包含十二个朔日,但偶亦可能出现十三个朔日,因冬至均固定为十一月,故必须在此十三个月中置一闰月。一般说来,其间多只有一个月无中气,但有时在此十三个月当中,间亦会出现两个无中气之月的情形,依照汤若望的定义,即以头一个无中气之月为闰。
明以前因采取“平气法”,故各月置闰的概率基本相等。但在清代“定气法”的规则下,各月的置闰概率相差颇多,清初以来三百五十年间,平均每半个世纪才发生一次的闰八月,[47]就在宗教的推波助澜下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
入清以来,除康熙六年至八年(1667—1669)间,曾短暂使用旧法之外,均采用汤若望发明的这种“定气法”决定节气和闰月的时间,而在此法之下,有一月三气的情形,并不罕见。[48]如顺治三年十一月(大雪、冬至和小寒)、顺治十八年十一月(冬至、小寒和大寒)、康熙四年十月(立冬、小雪和大雪)、康熙十九年十一月(冬至、小寒和大寒)、康熙二十三年十一月(大雪、冬至和小寒)、康熙四十二年十一月(大雪、冬至和小寒)、乾隆四十年(1775)十一月(冬至、小寒和大寒)、嘉庆三年十一月(大雪、冬至和小寒)等月即然。[49]天理教徒据《嘉庆万年书》推定为“白洋劫”的嘉庆十八年十月有三个节气(霜降、立冬和小雪),便属这种情况,并无神秘性可言。[50]至于天理教徒所称“白洋劫”主“兵荒马乱”,则是起义者制造舆论的附会。
清代官方颁行的历书,便由钦天监官员据汤若望发明的上述“定气法”推算。这些历书主要有万年历和时宪历两种,二者后俱因避乾隆皇帝弘历之讳,改称万年书和时宪书。[51]《万年书》主要记各年的月尽大小、朔日干支、置闰月份以及节气时刻等。清代第一部《万年书(历)》编制于康熙五十九年,其时以六十年甲子初周,议定自康熙元年始,依次编列,定为《万年书(历)》。[52]乾隆二十五年,又遵《御制历象考成后编》改正《三元甲子万年书》。是书起自清太祖天命九年(即天启四年,1624),亦即满人入关前的第一个甲子年,推算至乾隆一百年。此后,又续办至乾隆二百年。[53]书前附“历代三元甲子编年”,上溯历元古今统会,起自“上元黄帝六十一年”,迄于在位皇帝年号纪年的三元之年,以合万年之义。[54]此后,凡新帝即位,均颁布《万年书》,且俱编年至该帝年号纪年的第二百年。[55]
时宪书则每年颁布一次。清代规定,每年二月初一日即将来岁时宪书进呈御览,故时宪书须提前一年编制完成,而具体的推算编制工作更须再提前一年,即在两年前开始。[56]一般而言,时宪书中有关朔闰的资料,多与《万年书》所记无太大出入。然而当嘉庆十六年四月,钦天监官员推算编制十八年时宪书时,却发现此前颁行的嘉庆《万年书》于是年八月置闰。这虽是按官方的置闰规则推算得出,且雍正、乾隆两朝的《万年书》亦均于该年(即雍正九十一年、乾隆七十八年)八月置闰[57],但因有此闰八月之故,是年的冬至却落在十月三十日,而非通常应在的十一月。[58]其时清廷每年所举行的郊祀大典,惯例都在十一月的冬至日举行。[59]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如果时宪书亦按《万年书》于是年八月置闰,则将使清廷极为重视的这一“大祀”,不能在惯例时间举行,这在当时是很难想象的。(www.xing528.com)
不但如此,它还将使各月中气与历法月序不合的情形连续数月发生(如原应属于十二月中气的大寒,出现在十一月)。[60]因而监臣称此状况为“向来所未有”,奏请十八年不置闰,将稍晚亦无中气的十九年三月,改为闰二月。钦天监在奉旨对此事再详细通查之后,回奏称:
溯查康熙十九年、五十七年,俱闰八月,是年冬至仍在十一月,与郊祀、节气均相符合。今嘉庆十八年闰八月,冬至在十月内,则南郊大祀不在仲冬之月,而次年上丁、上戊,又皆在正月,不在仲春之月,且惊蛰、春分皆在正月,亦觉较早,若改为十九年闰二月,则与一切祭祀、节气,均属相符。复将以后推算至二百年,其每年节气以及置闰之月,俱与时宪无讹。[61]
其中仲春之月有无“上丁、上戊”,亦与清廷例行的祀典密切相关。因清朝自崇德五年(1640)起,即规定每年“二月、八月上丁日”祭祀孔子[62],“春、秋仲月上戊日”祭社稷。[63]“上丁日”就是该月上旬的丁日(每旬仅可能有一丁日),“春、秋仲月上戊日”,则是二、八两月上旬的戊日。[64]此一仪礼流传甚早,但有的朝代选在上戊祭武成王(指与周公共同辅佐周成王的吕尚)。[65]钦天监官员所以称若于嘉庆十八年置闰,则次年的上丁和上戊,皆会落在正月,乃因当年的春分将在正月三十日,而包含春分之月通常被视为仲春之月,故十九年春季的上丁和上戊,将分别出现于正月的五日和六日,此与两者均在二月的惯例不符。[66]
在考虑到冬至、上丁和上戊通常应在的月份,嘉庆帝决定改闰十九年二月。如此,则冬至即变成在十一月三十日,而上丁和上戊则落于十九年的二月五日和六日。[67]钦天监当时还往后推算至嘉庆第二百年(即1995年),发现其他应闰八月之年,均不会发生类此冬至未落在十一月的特殊情形。为此,嘉庆帝奖赏校出这一“错误”的四位官员,并谕令查明从前将十八年八月率行置闰的人员奏闻治罪,且将朝臣所拟谕旨中的“交部议处”改作“候旨治罪”,可见其对此问题之重视。[68]是年九月,朝鲜观象监官员也发现了《嘉庆万年书》中十八年闰八月所造成的冬至落在十月之误,称“癸酉冬至,在于十月晦日,则历法不无差误”,建议于冬节遣使朝清时,依例从监官中“别遣精明干事人,期于质正历法之地”。[69]
然而,当笔者试图寻找这部嘉庆十八年有闰八月,且在某种程度上引发天理教事件的嘉庆《御定万年书》时,却惊讶地发现现存中国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以及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善本部的三部《(嘉庆)御定万年书》,尽管编年均至嘉庆二百年,但于十八年八月却均未置闰!因而怀疑十六年四月嘉庆帝决定改闰十九年二月后,钦天监官员对《御定万年书》中嘉庆十八年和十九年两年的历日进行了更改。尽管笔者为此遍查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钦天监题本,但现存题本中对此亦无记载。幸运的是,我们终于在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普通线装书库发现了嘉庆十八年八月置闰的嘉庆《御定万年书》,该书编年亦至嘉庆二百年,这一怀疑也终于得到证实。[70]此更改且为此后道光至宣统各朝的《御定万年书》所沿用。[71]
或许由于钦天监改闰所根据的理由,涉及历法上的技术层面及朝廷的具体制度运作、节日礼仪安排等,以致一般人和大多数学者均少有知晓或理解者。[72]这就难怪当年天理教徒会将钦天监奏改置闰之举,归因于同年秋彗星见于紫微垣的天象。通过上述考察,可知二者其实并无关联,在时间上更是如此——钦天监奏请改闰在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而彗星见于紫微垣已是该年七月。[73]
由此,我们对“清朝不宜闰八月”或“闰八月不祥”等谣言,便可作出这样的推测:由于嘉庆十八年的天理教起义与闰八月间的复杂关系,故天理教起义失败后,时人便将十六年秋彗星见于紫微垣对清廷不利这一星占学上的解释(天象主兵,表示除旧布新,故曰对清廷不利),与同年钦天监将十八年八月改闰,混淆在一起,将本是对天象的解释,变成对清廷八月改闰之举的解读。而李文成等因起事日期遭清廷改闰八月被迫调整后,以新的起事时间与彗星见于紫微垣的天象作附会,更增强了这种混乱,于是便有这样的谣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