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湾第六号汉墓中出土一组行道吉凶竹简(简90—113),以天干为准,用十支简将六十干支排成一个横行的六甲表,并在每个干支下注明该日为几阳几阴,以及最适合出行的方位。经究查这些简的内容,可以在表一中归纳出其原理如下:此术将十干中的甲、丙、丁、戊、庚、壬、癸,定为二阳,余为二阴;十二支中的子、丑、寅、午、未、酉、戌,定为一阳,余为一阴。至于各纪日干支属几阳几阴,即由该干支的阴阳数相加而成。而各日宜出之方位,则由地支决定,其中逢子、巳、未日,宜出西门(此处的“门”乃泛指方向)[9];逢丑、午、亥日,宜出东门;逢寅、辰、酉日,宜出南门;逢卯、申、戌日,宜出北门。原简之中有四处文句与此一规则不合,疑均为抄写时的讹误。[10]
表一 行道吉凶之规则,用以推求各干支日适宜出行的方位
行道吉凶简末还记有相关的规则,其文曰:
行得三阳,又得其门,百事皆成,不辟执、臽之日。
行得三阳,不得其门,行者忧,事亦成。
行得二阳一阴,唯得其门,以行,其物不全。
行得二阴一阳,唯得其门,以行,必系、束缚。
行得三阴,毋门,不可行,行必死亡。
使用时,或多先在较方便出行的日子中,选择干支属三阳者(六十干支中共有二十六日),并从最合宜的方位出行,时人相信如此即可“百事皆成”,而纵使当日不得其方而出,也仅有小忧,其事仍可成。如果非得在二阳一阴或二阴一阳之日出行,则必须行得其方,否则就会有“其物不全”或“必系、束缚”的际遇。
当时的选择家将每日均对应到建除十二神之一[11],其中的“执(或作挚)日”,被认为在该日出行不利,如湖北云梦睡虎地所出土的秦简中即有云:“挚日,不可以行。以亡,必挚而入公而止”。至于臽日,云梦秦简日书尝记其规则为:“正月壬臽,二月癸臽,……五月乙臽,……十二月己臽”,并称:“凡臽日,可以取妇、家女,不可以行,百事凶”,认为该日宜嫁娶,但不宜出行。[12]换句话说,尹湾汉简前引“行得三阳……不辟执、臽之日”之文,即是告知欲择吉之人,只要选择在三阳之日出行,就不需特别去避执日或臽日。(www.xing528.com)
但如果非得在不属三阳的日子出行,前术认为很可能会出现不吉,而在乙卯、乙巳、乙亥、己卯、己巳、己亥、辛卯、辛巳、辛亥等九个所谓的“三阴”之日出行,甚至还有死亡之虞,亦即一年当中将有15%的日子极不适宜出远门,比例不可谓不高。倘若时人均十分信赖此术,则每逢这些日子,各交通要衢就将出现人车绝迹的景象。
然而实际的情形恐非如此,如以颇相信术数的师饶为例,从其元延二年(前11)大事记现存的诸简当中,我们共可见到二十八个三阴之日载有行程,其中约有十五天,前后各一日的居停地均同,亦即他当日很可能并不曾出远门,其余之日则大多曾明显转赴它地。可见此一推求行道吉凶之术,并非师饶择日所遵循的绝对准则。师饶以职务所需,必须经常至各地出差,想必无法完全依照此术来决定公干与否,他很可能在必要时会采取其他方法来趋吉避凶。
时人出行如不暇选日,常改用所谓的禹步之法,其术可见于云梦秦简日书甲、乙种,或天水放马滩秦简日书甲种。各文献虽略有不同,但大致的过程可描述如下:先投禹符于地,次以特殊步伐行“禹步”[13],口念咒言:“皋,敢告曰:某行毋咎,先为禹除道”,接着在地上画北斗状,并拾取中央之土而怀之,旋即上车,勿反顾。[14]
类似的术法,甚至流传至近世,称之为“纵横法”,此除见于明清两代风行一时的术数书籍《玉匣记》外,亦被收录在《居家必用事类》等通俗出版物中。[15]依术,当事人应正立门内,先叩齿三十六通[16],次以右手大拇指划四纵,再划五横,随后口念咒语:“四纵五横,吾今出行,禹王卫道,蚩尤避兵,盗贼不起,虎狼不行,还归故乡。当吾者死,背吾者亡。急急太上老君律令”,念毕即行,切勿反顾。另法,则面对欲出行的方向,口诵前述咒言七遍,再于地上划四纵五横,并以土块压之,随即出行,仍不可反顾。此一四纵五横的格子状图式,又称作“九龙符”,民间传说在远行时,如望空划此符,即可辟邪魅精怪。[17]
前述所提及的行道吉凶法则,其原理或亦可归于当时相当风行的刑德之术。如魏世祖欲击蠕蠕,朝臣多持反对态度,乃请太史张渊上言曰:“今年己巳,三阴之岁,岁星袭月,太白在西方,不可举兵。北伐必败,虽克,不利于上。”世祖心意不决,遂召崔浩与渊等论辩,浩曰:“阳者,德也;阴者,刑也。故日蚀修德,月蚀修刑。夫王者之用刑,大则陈诸原野,小则肆之市朝。战伐者,用刑之大者也。以此言之,三阴用兵,盖得其类,修刑之义也。”世祖于是决定攻打蠕蠕。[18]经查表一中各干支所代表的阴阳数,可发现己巳正属三阴,故张渊或根据类似师饶所曾使用过的刑德之术。直指三阴为大凶,而建议该年不应举兵,崔浩在此提出完全不同的诠释,认为:“阴者,刑也”,而三阴为阴者之最,战伐又是“用刑之大者”,故若选在三阴之岁用兵,恰可符合王者的“修刑之义”[19]。
从此一事例,可知尹湾汉墓中所记载的行道吉凶规则,很可能与同一墓中所出土的刑德行时法则(见后),都同属某种刑德之术。前者协助选择某一干支之日最合宜的方位,后者则判断某一日干最合宜的时辰。张渊与崔浩两人对三阴之岁所提出的说辞大相径庭,则突显出术家在诠释时所拥有的广大自由度。崔浩或具备极细致的政治敏感度,遂能以一自圆其说的论理,反驳对手并迎合上意。
后世的选择书籍中似未见前述的行道吉凶之术流传,如明清两代十分风行的《玉匣记》中,列举各种有关出行的法则,其中“出行通用吉日”共有二十六个干支,虽然其数目恰与表一中干支属三阳者相同,但两者仅有十四个干支重叠,前者甚至还有三个属于三阴的大凶之日。[20]
事实上,近代术家所行用的许多出行择吉的法则,不仅与尹湾行道吉凶术的具体内容有异,且其架构更是日趋复杂!如其中的“周公出行吉凶方”,胪列各日支往东、南、西、北四方出行的吉凶,其占辞就扩展到得财、自如、倍利、刑狱、生病、口舌、失脱、酒食、死亡、公事、刀兵、失耗、大吉、大凶、小吉、小凶、大利等各种内容。至于“日家八门定局”,则是将六十干支日在八卦方位的吉凶分别以休、生、伤、杜、景、死、惊、开等八门表示,术中并附奇门剋应的占辞。如欲往北方出门求财,由于休门乃“仕宦、高迁、求财、买卖、得利、百事谋为,皆吉”,故依术可选在甲子、乙丑、丙寅、戊子、己丑、庚寅、壬子、癸丑、甲寅等日出行,因这几天坎(北)方恰为休门所在。[2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