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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发展与社会结构的变化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时期,成都城市人口基本上处于稳定发展时期。(二)社会结构的变化与清代前期由官僚、缙绅、商人、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为上下基干构成的城市社会相比,近现代成都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极其复杂的变化。一般是指具有举人、贡生功名或乡居的退休官员和具有官衔身份者,他们也是地方宗法社会的代表,具有沟通官民关系、支配地方事务的职能。在清代前期,成都缙绅起着倡导地方事务、稳定基层社会的作用。

成都城市发展与社会结构的变化

(一)人口变化

经历了清代前期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以后,晚清成都城市人口呈现全面上升趋势。根据有关县志记载,嘉庆二十至二十一年(1815-1816),成都、华阳二县户口共计15万余户、77万余人,其中男丁数43万人、妇口数34万余人。同治八年(1869)成都县(相当于今青羊区和金牛区的一部分)人口为2.3万余户,8万余人。华阳县无统计资料,但其辖区面积大于成都县,人口也不应小于成都县。光绪三十四年(1908),成都市区(应为成都、华阳两县共辖城区)人口共计6.3万户、29万余人。到宣统元年(1909),成都、华阳二县户口共计17万余户、85万余口。宣统二年(1910),增加32万多人,三年间净增3万余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在上升,以1910年城区人口32万余人除以1909年成都、华阳两县总人口85万,约为38.8%,可见城市人口所占比重之大。

民国时期,成都城市人口基本上处于稳定发展时期。民国初年,成都城市人口约为30万左右。其中,华阳城区约有18万多,在华阳县总人口48万中占60%。1928年成都正式设市,30年代成都城市人口是40多万。成都、华阳两县乡区人口为64万多人,城市人口是乡区人口的60%。1932年,成都地区(应为市区)人口约为8.2万余户、43.9万人;成都、华阳两县乡区人口合计9.35万户、42.3万人。1933年,成都市人口为8.22万户、43.9万人。1934年成都市人口约为8.15万户、44.1万人。1935年,成都市人口为50万人,成都、华阳两县乡区合计11.46万户、约64.16万人。自1937年开始,成都市人口有了较为规范的统计:1937年,8.12万户、46.32万人。1938年,8.46万户、45.35万人。1939年,6.76万户、30.31万人。1940年,10.61万户、46.22万人。1942年,9.75万户、45.65万人。1944年,10.81万户,56.28万人。1945年,23.96万户、74.21万人。1946年,23.38万户、72.47万人。1947年,23.45万户、72.74万人。1948年,12.56万户、64.12万人。1949年,12.33万户、60.86万人。[17]

从上述人口统计资料看,民国时期成都城市人口处于稳定增长阶段,民国初年城市人口大约30万左右,约占人口总数25%。进入20世纪30年代,除个别年份外,大约在40万左右,约占人口总数36%。抗战时期,成都城市人口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东部外来人口的内迁,引起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除中间日本飞机狂轰滥炸、城市人口短暂疏散外,从1937年的46万激增到1945年的74万之多。抗战结束后,由于外来人口的回归,城市人口又逐步回落。

(二)社会结构的变化

与清代前期由官僚、缙绅、商人、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为上下基干构成的城市社会相比,近现代成都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极其复杂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莫过于官僚、缙绅阶层的分化和新兴商人阶层的出现。

1.官僚阶层的分化。(www.xing528.com)

晚清政治腐败、吏治不修,再加上西方新思潮的冲击,是造成官僚阶层分化的主要原因。成都是四川政治中心,清代总督、将军、提督、学政和各司道官员驻节之地,所属军政文武官吏、八旗兵丁数以万计。但到晚清时代,由军功、捐纳而进入官僚行列的人员大大超过通过科举功名获选的所谓“正途”人员,造成官僚人数爆满,于是大量过剩官员沦为“候补者”。戊戌时期,法国旅游者马尼爱在成都所见“候补者、褫职而谋开复者,为数更不下万人”。[18]据傅崇榘《成都通览》统计,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成都等待候补的官吏,除八品以下左贰、杂职不计外,仅知县以上的官员即有700余名,分别为:候补道58名,知府36名,直隶州知州43名,同知24名,通判63名,知州26名,知县468名。按照清代定例,四川通省知县以上的官职实缺仅140余处,光宣新政实施后,虽新设差委大大增加,仍无法满足年年递增的候补官员的需求。大量过剩的候补官吏,除136处繁要差缺由大吏遴委贤能外,其余差委只好轮班守候。多年未补实缺者必然穷困潦倒,沦为失业者群体。

另外,在光宣新政时期,受中外新思潮影响的一些官吏,开始具有革新思想。他们在任职期间,鼓吹宪政、热心实业、着意创新,成为推行成都早期现代化的新派人物。四川商务局监督宋育仁、四川总督岑春煊、锡良、王人文,四川劝工总局总办沈秉堃,先后担任通省警察总局总办、通省劝工总局总办、通省劝业道的周善培,都是在推行新政方面有重要贡献的人物。

2.缙绅阶层的演变。

一般是指具有举人、贡生(至少监生)功名或乡居的退休官员和具有官衔身份者,他们也是地方宗法社会的代表,具有沟通官民关系、支配地方事务的职能。在清代前期,成都缙绅起着倡导地方事务、稳定基层社会的作用。随着咸丰以来大规模战乱的兴起、地方苛捐杂税与日俱增,地方钱粮经征事务不断扩大,团练保甲制度步步强化,缙绅干预地方事务的能力也相应增强,参政机会比过去大大增加。川汉铁路准归商办以后,以租股方式加入川汉铁路公司股东会的缙绅势力成为主要股东代表。此外,光宣新政时期出现的宪政运动、地方自治运动、实业投资高潮、保路运动,进一步促使缙绅阶层成为四川省谘议局、宪政研究会、地方自治会、保路同志会商会、农会、劝学所等各种社团的主要力量。例如,在省谘议局议员的选举人资格中,具有举贡生员地位的缙绅就成为有选举权的主要群体。于是,成都府获得选举权的24608人,大部分属于缙绅阶层。成都府14名当选的议员,绝大部分也是成都府的著名缙绅。

3.新兴商人阶层的崛起。

20世纪初期,由于四川对外贸易的发展、省内外市场的扩大和实业投资热潮的高涨,新兴商人阶层异军突起,成为政治、经济领域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虽然重庆率先对外开放,四川经济重心向东推移,重庆商人刘继陶、汤子敬、杨文光在推销洋货、收购土货、从事金融存放、汇兑中积累了巨额财富,但作为四川政治、文化中心和西部经济中心的成都,也出现了不少具有开创精神的大商人。前述傅崇榘、樊孔周、舒钜祥、齐世杰、陈嘉爵、魏子书、萧质夫等,都是当时成都著名的商界巨子。他们在经济上的崛起,也为他们在政治上的崭露头角提供了基本保证。民国时期,虽然处于军阀割据战乱的不利环境,成都新兴商人阶层仍然在振兴地方经济方面取得了不可小视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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