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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光宣新政下的教育改革及修订本《成都城市史》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光绪二十七年,清廷宣布实施新政。光绪二十九年冬,清廷颁布《学务纲领》,作为全国开办新式学堂的实施办法。四川地方当局恪遵清廷谕令,自光绪二十七年开始,就着手教育改革。为了解决办学中师资困难、不熟悉新式教育的问题,川省采取如下办法:首先,造就师资。由于清廷和川省当局积极推行教育改革,20世纪初,省城成都出现了兴学、留学热潮。

成果:光宣新政下的教育改革及修订本《成都城市史》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廷宣布实施新政。同年五月(6月),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在《筹议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中,向清廷提出参照日本学制,兴学育才,广设学堂的建议。同年七月(8月),清廷正式发布改革科举制度、废止八股取士的上谕。八月(9月),谕令将全国所有书院改为学堂,分别建立大、中、小学堂和蒙养学堂。光绪二十九年冬,清廷颁布《学务纲领》,作为全国开办新式学堂的实施办法。

四川地方当局恪遵清廷谕令,自光绪二十七年(1901)开始,就着手教育改革。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川督岑春煊奏准设立四川学务处,以“督办全川学堂事宜”。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川督锡良通饬全省府、厅、州、县迅速开办学堂,据《四川学报》,若有“玩世固执之辈”,“无论官绅,定予严处,断不宽贷”。为了解决办学中师资困难、不熟悉新式教育的问题,川省采取如下办法:

首先,造就师资。光绪二十九年(1903),锡良饬令各府、厅、州、县集资选拔优秀士子,东渡日本学习师范速成科,“以明教授之法”(《锡良遗稿》)。光绪三十年四月,全省一次派遣留日师范生160余人;同时,川省当局又通饬各府、厅、州、县开办师范传习所,规定“凡授徒者,皆须到所讲习。”光绪三十二年以后,全省遍设初级师范学堂;宣统元年(1909),又开始对私塾先生进行改造。这使新式学堂及时得到了急需的师资力量。

其次,出洋考察学务。光绪二十九年(1903),为创办四川高等学堂,川督岑春煊派遣该学堂监督(校长)胡峻赴日本考察学务。胡在日本期间,对教育、行政、学制、学科“无不洞悉本原,毕贯条理”。回国后,参照日本办学经验,开办高等学堂,成为全省表率。据《四川学报》,光绪三十一年,川省又派员赴美、日两国,“博考东西各项实业学务情形及其学堂办法”。

第三,延聘外籍教习。川省当局认为,聘用外籍教师讲学,比派遣留学生效益好,费用省;还可使学生免受西方“异说”之害。因而,在川省开办新式学堂的同时,就聘请了相当数量的洋教习入川。(www.xing528.com)

第四,广筹办学经费。由于晚清时期地方财政拮据,为筹备办学经费,采取了若干办法:将原书院经费转用于新式学堂,如成都锦江书院裁撤后,其经费就用于四川高等学堂;川省当局饬令提货厘、票厘各局盈余和钱粮契税羡余作为学款;加捐加厘,以立学款;奖励捐款,规定凡捐现银或房地产值银1000两以上者,由川督奏准嘉奖,并在当地建坊表彰;此外还采用发放彩票,折扣军饷,动用昭信股票等办法。

第五,明定赏罚。川省当局将兴学情况作为考察地方官吏治绩的重要内容。实施中,赏罚分明,四川许多州县官因办学成绩好坏而得到升赏和责罚者不在少数。

第六,落实办学计划。川省学务当局制定了详细的兴学计划,按年落实。如宣统元年(1909),省城劝学所将师范教育、普通教育、实业教育、教育管理方面的九年规划制表公布,宣统二年,学务当局把全省各场镇分为四等规模,人口在500-1000户为一等,应设四年制小学三四所,三年制小学五六所;人口在100-500户为二等,应设四年制小学一二所,三年制小学三四所;人口在60-100户为三等,应设三年制、四年制小学各一所;人口在50户以上为四等,应设三年制小学一所。

由于清廷和川省当局积极推行教育改革,20世纪初,省城成都出现了兴学、留学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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