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自顺治三年(1646)全城被毁,四川行政官署暂迁保宁府。顺治十六年(1659),各官署迁回成都时,建城楼以居。康熙初,成都城市重建时,地方官署也开始兴修,主要建设如下。
(一)省辖官署
1.巡抚、总督衙门。
清初设四川巡抚,衙署在今督院街。自乾隆十三年(1748)开始,四川正式设总督兼管巡抚事,至清末未改。原巡抚衙署改建为总督衙署,在今督院街。
2.提督衙门。
清顺治十七年(1660),四川设署提督,总管全省制营,官署在提督街原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3.成都将军、副都统衙门。
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成都驻防副都统,衙署在满城内副都统胡同(在今商业街)。乾隆四十一年(1776),四川设成都将军,统帅文武及兼辖松潘、成绵、建昌文武各官。衙署在满城内(今将军衙门),规模宏伟壮观,大堂以外,一切仿照督署。二堂内有红梅一株,大可合抱,开时寒香满署,设衙署时所植。
4.按察使司署。
清顺治六年(1649),四川设按察使司,执掌全省司法。因明代按察使司署于明末焚毁,康熙四年(1665),按察使李翀霄于旧址重建,在今城守东大街,于1924年军阀杨森拆署建春熙路。
5.布政使司署。
为全省用人、理财、行政长官。因旧署于明末焚毁,康熙六年(1667年)四川布政使郎廷相迁建于城西,在今商业街。康熙中建筑满城,原署改为副都统衙门,布政使司移建于城东藩署街。(www.xing528.com)
6.学政官署。
掌管全省学务、科举考试。清顺治七年(1650)设,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设提学使。官署建于今学道街。
7.盐茶道署。
专管盐、茶产销和征收盐茶税课。清初,盐茶道署设鼓楼之南,后移城南,在今盐道街。
8.成绵龙茂道署。又称川西道。驻省城,辖成都、龙安两府;松潘、理番、懋功三直隶厅,绵州、茂州两直隶州,兼管都江堰水利。道署在东城皇华馆街,光绪三十四年(1908)成绵道裁撤后,道署改为通省巡警道署。
(二)成都府署、县衙
1.成都府署。
成都府知府驻省城,又称首府,辖两同知(理事同知、水利同知)、一通判(督捕通判)、十六州县(崇庆州、简州、汉州、成都县、华阳县、双流县、温江县、新繁县、金堂县、新都县、郫县、灌县、彭县、崇宁县、新津县、什邡县)。府署内设-佐治(府司狱)、二学官(教授和复设训导)。知府掌管成都府行政,课税要务,并兼理成都关务。府署在城北正府街,大门外有“古天府”三字横匾,相传为蜀汉时诸葛亮故第基址。
2.成都、华阳县衙。
清代成都仍属成都、华阳县分治,两县治自喇嘛寺、署袜街、绕丁字街分界,西北两门属成都县,城外地面也以西北两方为县境。幅员甚狭,纵横均不到40里。华阳县辖成都东南两门,城外地面也向东南方伸延,幅员较成都县大一倍,东西120里,南北40里。成都县署在成都府治西署前街,华阳县署在府治东,正府街东。府、县衙署均为清初重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