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末年,蒙古军攻入四川,蜀地残破,所存州县无几。成都于南宋端平三年(1236)、宝祐六年(1259)两次被蒙古军攻占,“郡城焚荡”。据《元史》记载,南宋盛时,四川人口千余万,到元世祖(1271-1294)时,全川人口仅存12万户,人口约60万左右,其中成都府路人口占总数的1/3,共3万余户,21万余口。居全川之首。元初,成都城市“地荒户少”,“十丧其八”,但仍“是一座方园三十二公里的壮丽的大城”(《马可·波罗游记》)。因户口太少,成都郊区隆州(今藉田区)只好裁并划入仁寿县。由于城内行人稀少,凡过桥者须向官府交纳“通行税”。
为保证军需民用,恢复被战乱破坏的经济,元朝统治者命令军队和官府在各地屯田。四川结束战乱前,已在夔州、潼川、顺庆及西川等地屯田垦荒。四川平定后,又先后在保宁、叙州、嘉定、广安、顺庆、夔州等府州措置了诸万户军屯。成都等八路一府的屯田民户,共33728户,屯田23.1万多亩,在四川行省中居主要地位。屯田政策的实施,使流民得到了安定,农业生产获得了恢复的可能。
元代至元十年(1273)以西川编民、东川义士军屯田。次年又在成都“置西蜀四川屯田经略司”,负责屯田事宜。至元二十二年(1285),“分四川镇守军万人屯田成都”;又在崇庆州义兴乡设置万户府军屯。据有关统计,元代成都路民屯户数为7475户、恳田数为118717亩。[1](www.xing528.com)
都江堰自古以来是成都平原农业生产的可靠保证。由于长期战乱的破坏,“所过冲崩荡啮,又大为民患”。地方官因循守旧,不思改良,以役民敛财为能事,从元初开始,祸患长达60余年,对成都农业构成严重危害。元代中后期,全国出现短暂的安定局面,四川人口因流民的安置而有所增长。成都路所属汉州,因人口增加,由原领三县增至四县,新增雒县。崇庆州原领二县增至四县,新增县为江原、永康。金堂元初为县,升为德州。
据明曹学佺《蜀中名胜记》,元统二年(1334),新任四川廉访使吉当普巡视都江堰,实地调查,确定全堰要害32处,而后与地方官筹计说:“若甃以石,岁役可罢,民力可苏。”经四川行省和蒙古军长官批准,“征工发徒,即都江旧迹而治之……分江导水,因势潴堰。以铁六千铸大龟,贯以铁柱,镇其江源。然后诸堰皆甃以石,范铁以关其中,以桐油石灰杂麻丝捣熟,密苴罅漏。岸善崩者,筑江石以护之。上植杨柳,旁种蔓荆,栉比鳞次,赖以为固。”都江堰经吉当普认真规划整顿,省去了人民岁役,又很长时期没有发生大水患,使成都平原一度凋敝的农业得到了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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