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建创业团队的基本条件
组建一个健康、有战斗力的创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树立正确的团队理念
①凝聚力。拥有正确团队理念的成员相信他们处在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团队工作,即作为一个团队而不是靠个别的“英雄”工作,每个人的工作相互依赖和支持,依靠事业成功来激励每个人。
②诚实正直。这是有利于顾客、公司和价值创造的行为准则。它排斥纯粹的实用主义或利己主义,拒绝狭隘的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
③为长远着想。拥有正确团队理念的成员相信他们正在为企业的长远利益工作,正在成就一番事业,而不是把企业当作一个快速致富的工具。没有人打算现在加入进来,而在困境出现之前或出现时退出而获利,他们追求的是最终的资本回报及带来的成就感,而不是当前的收入水平、地位和待遇。
④承诺价值创造。即拥有正确团队理念的成员承诺为了每个人而使“蛋糕”更大,包括为顾客增加价值,使供应商随着团队成功而获益,为团队的所有支持者和各种利益相关者谋利。
(2) 确立明确的团队发展目标
目标在团队组建过程中具有特殊的价值。首先,目标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因素。如果一个人看清了团队的未来发展目标,并认为随着团队目标的实现,自己可以从中分享到很多的利益,那么他就会把这个目标当成是自己的目标,并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奋斗。从这个意义上讲,共同的未来目标是创业团队克服困难,取得胜利的动力。其次,目标是一种有效的协调因素。团队中各种角色的个性、能力有所不同,但是“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孙子曰: “上下同欲者,胜。”只有真正目标一致、齐心协力的创业团队才会得到最终的胜利与成功。
(3) 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团队管理机制
①创业团队内部需要妥善处理各种权力和利益关系
·妥善处理创业团队内部的权力关系。在创业团队运行过程中,团队要确定谁适合于从事何种关键任务和谁对关键任务承担什么责任,以使能力和责任的重复最小化。
·妥善处理创业团队内部的利益关系。这与新创企业的报酬体系有关。一个新创企业的报酬体系不仅包括诸如股权、工资、奖金等金钱报酬,而且包括个人成长机会和提高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因素。每个团队成员所看重的并不一致,这取决于其个人的价值观、奋斗目标和抱负。有些人追求的是长远的资本收益,而另一些人不想考虑那么远,只关心短期收入和职业安全。
由于新创企业的报酬体系十分重要,而且在创业早期阶段财力有限,因此要认真研究和设计整个企业生命周期的报酬体系,以使之具有吸引力,并且使报酬水平不受贡献水平的变化和人员增加的限制,即能够保证按贡献付酬和不因人员增加而降低报酬水平。(www.xing528.com)
②制定创业团队的管理规则
要处理好团队成员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创业团队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则。团队创业管理规则的制定,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遵循先粗后细、由近及远、逐步细化、逐次到位的原则。这样有利于维持管理规则的相对稳定,而规则的稳定有利于团队的稳定。
企业的管理规则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治理层面的规则,主要解决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问题。治理层面的规则大致可以分为合伙关系与雇佣关系。在合伙关系下大家都是老板,大家说了算;而在雇佣关系下只有一个老板,一个人说了算。除了利益分配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还必须建立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没有出入口的游戏规则是不完整的,因此要约定以后创业者退出的条件和约束,以及股权的转让、增股等问题。
·文化层面的管理规则,主要解决企业的价值认同问题。企业章程和用工合同解决的是经济契约问题,但作为管理规则它们还是很不完备的。经济契约不完备的地方要由文化契约来弥补。它包括很多内容,但也可以用“公理”和“天条”这两个词简要地概括。所谓“公理”,就是团队内部不证自明的东西,它构成团队成员共同的终极行为依据。所谓“天条”,就是团队内部任何人都碰不得的东西,它对所有团队成员都构成一种约束。
·管理层面的规则,主要解决指挥管理权问题。管理层面的规则最基本的有三条: 第一,平等原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例外现象; 第二,服从原则,下级服从上级,行动要听指挥; 第三,等级原则,不能随意越级指挥,也不能随意越级请示。这三条原则是秩序的源泉,而秩序是效率的源泉。当然,仅有这三条原则是不够的,但它们是最基本的,是建立其他管理制度的基础。
2. 组建创业团队的模式
创业团队投资由于投资时机、投资对象选择,以及资本额的大小、对投资收益的期望值等原因而具有较高的风险,因而对于这类投资活动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对于投资本身及其成效具有重要影响。一般而言,创业团队在创业投资时可采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制、合伙制两种,两种形式各有其特点。
(1) 公司制
创业投资采用公司制形式,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公司的运作机制及形式进行创业投资。采用公司制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能有效集中资金进行投资活动; 二是公司以自有资本进行投资,有利于控制风险;三是对于投资收益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作必要扣除和提留后再进行分配; 四是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可以申请对公司进行改制上市,使投资者的股份可以公开转让而以套现资金用于循环投资。
(2) 合伙制
合伙制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的经营组织。创业团队投资采取合伙制,有利于将创业投资中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两种形式。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指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各个合伙人都直接参与经营,处理合伙企业的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指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在我国现阶段,主要有四种合伙形式: 亲戚内合伙、家族内合伙、朋友间合伙、同事间合伙。咨询类、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多数采用合伙制形式。在我国农村农民们办的很多企业都采用了合伙制形式。在全世界90%以上的小企业中有80%的是家族企业,甚至在《财富》杂志排名前500家的大企业中,就有1/3由某个家族控制。不同类型的合伙形式都有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就家族合伙制来说,创业时期,凭借创业者在血缘关系、类似血缘关系,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迅速网络人才,团结奋斗,甚至不计较报酬,从而使企业能在短时间内获得竞争优势; 而且内部信息沟通顺畅,对外部市场信息反馈及时,总代理成本比其他类型的企业低。但这种类型的企业的缺点是难以得到优秀的人才,在某种程度上制约其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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