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背景
同美国“鼓励冒险、宽容失败”的文化有所不同,中国有句古话: “出头的椽子先烂。”从中不难看出某些根深蒂固的保守思想尚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在我们周围,始终能够看到中庸之道的影子。在这里并不是要讨论中庸哲学的是与非。某些企业家甚至能够成功地将中庸之道运用到日常的经营和管理当中去,这也充分肯定了中庸哲学积极的一面。毕竟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降低风险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可是,“创业”本身就意味着需要创业者主动去承担风险。在这一点上它和“中庸”显然是格格不入的。同美国文化强调独立有所不同,中国崇祖思想和家长作风盛行。家长的意见往往能够左右年轻人的思想和行为。并且事实上由于受到生理和经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同年轻人相比,老年人的思想也会更加趋于保守。所以,家长们的约束常常也会成为创业活动的一种阻力。
由此可见,同美国人相比,中国的创业者往往在创业初期就需要承受更多的压力,这其中既有自身思想上的主观因素,也有外在的客观阻力。当然,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已令我国的许多传统观念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年轻一代,他们在思想上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更大。近年来,中国政府在鼓励创业方面的积极宣传以及一批成功创业者的示范效应都使得传统保守思想的负面影响大为减弱。整体上看,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创业的文化环境还将不断得到改善。
2. 政策环境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非公有经济已经由“国有经济的补充”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如此,目前也还存在着许多不利的现实因素需要我们去克服。在正式的政策法规条文上,非公有制企业在立项审批、股份制改造、户籍管理、法律保护、社会保障、科技专利申请、无形资产评估、科技信息沟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诸多方面,均存在着比国有企业待遇低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大致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①在经营范围上,正式规定不允许个体和私营进入的领域有: 银行、保险、信托、担保、药品生产和批发商业、电信、一级房地产等。
②在信贷方面,《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虽没有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有不同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因主客观原因,对非公有制企业贷款量小。
③在劳动用工方面,在接收大中专毕业生,解决其城市户口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一般没有正常的渠道,公有制企业有正规的接收渠道和计划指标。
④在土地使用方面,政策上没规定限制,但实际执行中,非公有制企业很难得到土地。国企兼并国企时,允许企业利用原有土地从事非生产性经营活动。而非国企则无此规定。从土地有偿使用收费高低上看,政策上没差别,但实际上非国企缴费高。
⑤在对外方面,中国进出口银行没有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的出口信贷业务; 国有大中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与外商进行合资; 利用国外贷款,私营和个体企业很少; 在输出方面,私营和个体企业没有主管部门,并且办理的费用高,审查严,环节多。
客观地讲,与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许多政策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无先例可循。因此,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制定和实施各项改革措施的难度。但是,从整个政策环境的大背景来看,我国政府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不断深化改革、坚持开放政策和完善市场机制等,这些方面的努力已经使我国的创业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全球资本一体化大趋势的影响下,中国经济同世界经济接轨已成共识。近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各项政策同国际接轨的工作,并努力进行政策和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来迎接全球化的经济竞争。
在世界产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工作也正处于紧锣密鼓之中。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已被列为我国政府新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政策环境,并提出了包括财税、金融、人事、科技奖励、科研机构改制和知识产权保护六大类政策扶持措施。1999年8月科技部《关于加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优化创业环境的问题上强调: “营造创业环境,为科技产业化发展提供良好条件。”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加强制度创新,制定和完善高新区地方性法规,使高新区的指导方针、管理体制、创新机制、保障措施、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以激励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创业。并要求推进高新区的法制建设,认真解决民营科技企业的产权问题,将高新区管理与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国务院还批准设立了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能大量吸纳就业、节能降耗、有利环境保护以及出口创汇的各类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国政府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提供了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①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②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www.xing528.com)
③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享有多方面的优惠。如按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减免期满后,高新技术企业可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优先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运输条件和通信设施,按照当地国有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他必需的信贷资金,经中国的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等。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引导和鼓励西部地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国家计委表示,我国将在税收政策上对西部实行倾斜。且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原则上也允许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
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大批处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者来说,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遇。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已制定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努力启动社会投资。第一,放宽中小企业的进入领域,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其余领域都应允许社会投资进入; 中国加入WTO后,向外商开放的领域都已向国内企业开放。第二,取消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股票上市的歧视性规定,使之与国有大企业享有同等的机会。第三,简化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在企业开办、土地使用、进出口和税收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中小企业投资的限制性规定,鼓励其投资。第四,针对中小企业缺乏市场信息的弱点,为中小企业投资提供咨询服务和人员培训。第五,建立贷款担保体系,实行资产抵押担保制度,以此鼓励银行为中小企业投资提供贷款。目前,我国已经有超过20个省把振兴本省经济的重点政策放在了促进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上。
3. 经济环境
中国经济自1991年重新启动以来,很快进入了超高速增长时期。“八五”期间的GDP平均年增长率高达12%。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1996年我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然而,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滑,市场低迷,开始进入调整阶段。我国政府一方面利用这一偏冷的宏观经济环境,努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 另一方面也采取了刺激出口、扩大内需、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政策以拉动经济增长的回升。进入2010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出现了趋好的重要变化,上半年GDP增长率达到8.2%。虽然保持宏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还有许多困难,但整体经济形势继续向良好方向发展的走势是比较明显的。为有效配置资源和协调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政府正积极建立风险资本体系。
对于创业者来说,整个宏观经济环境的持续良好无疑是一个十分有利的因素。但是,由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时间较短,国民经济处于战略性调整阶段,体制上也还有一个完善的过程,所以目前尚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尤其是金融和资本市场的问题。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张祥教授在交大举办新经济论坛时曾指出:“新经济条件下,对创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四类人是创业者或技术创新者、专业管理者、风险投资家和投资银行家。”从中不难发现,这四类人中有两类都集中在金融和资本市场,投资和融资环境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体系尚不完善。首先是规模小,民间资本未受到有效地组织和引导,养老基金、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尚有诸多限制。据估计,到1999年,我国的风险投资规模仅39亿元人民币。而美国2000年上半年投到新公司的风险基金就达到540亿美元。其次,我国的风险投资缺少市场导向机制。我国的风险资本中,90%为政府投资、8%为外资,仅有2%来自民间。相反,西方国家仅8.3%的风险资本由政府投入,其余均来自市场。政府财政的支持在风险资本的发展初期是必要的,但最终还是要依靠政策来刺激民间资本的投入。中国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失败的教训说明,再延续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集中力量发展其一个或某几个项目和开发区的政策,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科技迅猛发展和产业化的需要了,必须在风险投资体系中引入市场机制。最后,由于我国缺少风险投资所必须的退出机制,许多资金不愿进入风险资本市场; 即便是以政府资金为主体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许多也不愿将资金投向真正的高技术领域。1995年,我国吸引的境外风险资本约5.78亿美元,然而,到1998年,这一数据急剧下降到2.34亿美元。风险投资的特点是,它对高技术创业企业的投资回报主要不是靠时间漫长的分红来实现的,而是通过让成功企业上市或上柜交易来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建立退出机制既能够通过高回报率来引导风险投资的自动流入,又能够增加风险资金的流动性,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十分有益的。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速发展同大量境外资金的涌入是分不开的。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低,外汇管制政策使得外资转移速度慢,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外资的流入。
投资银行是连接企业和资本市场的纽带,它能够帮助发展中的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迅速达到融资的目的。目前我国投资银行在规模、业务、风险防范等方面和西方投资银行都存在较大差距。过去投资银行的服务对象也以国有企业为主。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广大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上的困难,同时也为投资银行进一步拓宽了市场。政府银证分业管理政策使得投资银行能够独立于金融体系之中,十分有利于我国年轻的投资银行的成长。
4. 教育与科技环境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且农村人口比重很高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水平不高,科技和教育仍不发达,地区发展又很不平衡。而科技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源的开发程度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1998年我国科技竞争力排名世界第13位,1999年下降为第25位,2000年则进一步降到了第28位,成为我国国际竞争力八大类指标中唯一连续下降的指标。21世纪国际竞争新格局已经对我国的科技和教育发展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因此,如何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变为人才资源的优势,已经成为关系现代化进程的全局性问题。当前,“科教兴国”已经上升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战略。这要求我们首先必须正视我国科研和教育体系中所存在的许多问题,客观地认识我国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并积极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改善措施。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一直沿用苏联的教育模式。教育模式的特点是“窄而深”,注重“教”。相比之下,美国教育模式的特点则是“宽而浅”,更强调“学”的重要性。美国的教育是服务型、开放的,一般都实行“学分制”。学生只要修够学分即可拿到文凭,在校时间可不受限制,因而学生创新能力强,具备了较强的独立性和竞争意识。而我国的教育是管理型、封闭型的,实行的是“不完全学分制”,大部分学生不能提前或推迟学习,接触社会的机会不多。在这种教育环境中,学生知识创新意识不足,普遍缺乏一种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加上过于注重学习的过程与形式,而忽略了学习的目的,因而走出校园谱写创业史的不多。实践证明,“填鸭式”教学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虽然这个问题早已为人们所认识,并且政府部门也在加强素质教育方面做了许多的工作,但由于升学制度等因素的限制,使得我国素质教育的开展遇到了很多阻力,收效甚微。
当前,我国教育工作同实践脱节、同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还十分严重。近年来,一些高等院校常常感叹于学生就业问题所带来的压力。与此同时,社会上的许多用人单位也时常抱怨难以从高校招到合适的人才。这说明一些教育部门的社会意识和市场意识还非常缺乏,“闭门造车”式的产品观念仍然很强。教育要适应社会需求,教育要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创业和创新都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教育偏离了社会需求和实践,就很难培养出大量的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
教育和科研经费短缺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非常现实的困难。据统计,目前我国在研究与开发 (R&D) 上的投入仅占GDP的0.6%,2000年财政性教育支出,仅占GDP的2.53%,同西方国家相去甚远。经费严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瓶颈因素。另一方面,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我国教育和科研经费历来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这种非市场化的机制对资源的高效配置极为不利。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仅20% (发达国家为60%~80%),其中能够形成规模的仅占15%,即我国高科技成果真正能够转化为规模产业的仅有3%。无疑,对中国这样的科技资源和财力并不太充足的国家而言,这样低的转化率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对于鼓励社会科研投资乃至整个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为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国政府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并具体制订了“火炬计划”和“产学研工程”。产学研的结合既能够促进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又有利于加强我国科研、教育部门同企业和社会的沟通,帮助它们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进行资源和结构的调整,又能够拓宽教育和研究部门的资金来源,缓解我国教育和科研经费不足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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