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1888—1927年)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共创始人之一。字守常,河北乐亭人。1910年,毕业于天津北洋法政学堂,曾创办《政言报》。1913年,入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政治学和经济学,曾参加同盟会,组织神州学会。1916年回国,任《晨钟日报》主编,在《新青年》上发表《青春》一文,认为中国需要“回春再造”,号召青年“冲决过去历史之网罗,破坏陈旧学说之囹圄”,为“索我理想之中华”而斗争。1918年,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不断补充有关马克思主义的图书,组织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发起组织少年中国学会,主编《少年中国》杂志,与陈独秀、钱玄同等轮流主编《新青年》,并与陈独秀等创办《每周评论》。1918年7月,发表《法俄革命之比较观》,指出俄国革命是“立于社会主义上之革命”,是“世界新文明之曙光”,号召中国人民迎接新的革命潮流。11月,发表《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进一步宣传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欢呼“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
五四运动中,他是主要组织者领导者之一。1919年8月发表致胡适的公开信《再论问题与主义》,批判以胡适为代表的改良主义思潮。1920年3月在北京大学组织中国第一个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并在北京会见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商讨筹立中国共产党。同年秋发起建立北京共产主义小组。11月建立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北方各地党团组织的建立都与其有关,与陈独秀有“南陈北李”之称。自1920年7月任北京大学教授,同时在女子高等师范、师范大学、朝阳大学、中国大学等校任教。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中共北方区负责人。领导北方各地工人运动。1922年8月参加中共西湖会议,会后到上海会见孙中山,说明中共关于实行国共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主张。1923年6月在广州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会,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共三大后,多次与孙中山会谈,帮助孙中山改组国民党。1924年1月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5个主席团成员之一。参加大会宣言的起草工作,并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后组建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和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北方分会,领导北方的国民党工作。1924年6月率中共代表团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同年冬回到北京,负责中共北方区委工作,领导了国民会议运动和关税自主运动,并派中共党员到冯玉祥的国民军中工作,领导内蒙人民的革命斗争。1925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6年领导北京人民开展反对日、英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张作霖、吴佩孚和段祺瑞卖国政府三一八运动。1927年4月6日被奉系军阀张作霖逮捕,28日被害。(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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