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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湾乡志》探讨行政区划多次变迁下乡镇入志上限

时间:2023-09-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行政建制命名是1957 年,属宜昌县第五行政区下辖的窑湾乡。后经撤区并社、政社分开等分分合合的变更,但始终以“窑湾”命名。笔者在对《窑湾乡志》总纂后,比较赞同以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时或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为上限。综上所述,从志书的编纂原则到志书的功用,笔者认为《窑湾乡志》的上限定为1949年比较客观。

《窑湾乡志》探讨行政区划多次变迁下乡镇入志上限

甘卫泽

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位于长江三峡西陵峡边,2016年启动乡志编纂。窑湾因200多年前一个小的砖窑场而成名,是一个自然村落。以行政建制命名是1957 年,属宜昌县第五行政区下辖的窑湾乡。1970年,被命名为窑湾公社,1975 年,与东湖、沙河公社及果园大队合并为新的窑湾公社。后经撤区并社、政社分开等分分合合的变更,但始终以“窑湾”命名。在启动乡志的编纂后,对该志上限的确定,有多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认为应该以窑湾这个名称存在的时间为志书上限,有的认为应该将东湖、沙河、果园大队的成立时间为上限。以窑湾存在时间为上限的有的认为应该追溯到有史记载,理由是虽然以前没有窑湾的名称,但窑湾坐落的那个山脉是存在的,在那座山脉上发生的历史,就应该是窑湾的历史;有的认为应该以窑湾这个名称有记载的时候为上限;有的认为应该以1912 年,中华民国成立之时为上限;有的认为应该以1949年为上限,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始有公社、乡的命名,《窑湾乡志》的关键字是表示行政区域的“乡”字。

笔者在对《窑湾乡志》总纂后,比较赞同以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时或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为上限。笔者认为如果该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可以以1912年为上限。但大多数地方因为自然灾害、兵燹等等原因,无档案资料可搜,那么就以1949年为上限,更符合志体。

一、空间要求

方志的特点之一是地域性,即“一地自然与社会”,那么首先确定窑湾这“一”地,而不是东湖、沙河和园林场,以上三个地方入志的时间是1975 年,和小窑湾公社合并,合成大的窑湾公社的时候。几个地方合并成一个地方,且以这个地方的原名称命名的话,一般这个地方要么面积大、人口多、经济能力强或社会影响大,这三个地方无形中和窑湾是从属关系,所以这三个地方的之前的种种也不需要在《窑湾乡志》里详细叙述。打个比方就是这三个地方在以前是别人屋里的人,到了窑湾就一切从头开始。这三个地方在别的家庭时,别的家庭对他已经记述。这也是地方志的一条铁律:不越境而书。

同时地方志按照记述空间的不同分为行政区域志和非行政区域志(含山志、水志、寺庙志等),无疑,《窑湾乡志》属行政区域志,而行政区域的设置是有时间性的。

二、时间要求

史远而志近,当代修志,隔代修史。地方志要求是对“某一时期”某一地方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全面记载。在1741年之前,地方志书没有断限要求;1741年,乾隆开始下诏令各省府州县每60年续修一次;民国时,志家章志诚提出30年修一次。当时只修编省志、州志、府志,盛世修志。乡镇志在方志体系中属新体,有“社会主义新方志”之说。为符合“某一时期”“断限要求”“社会主义新方志”这些关键词,《窑湾乡志》上限设为1949年合适。1949年也是一个有特殊意义的年份,是中国历史的转折点,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修编第一轮志书时,有的县志把上限断至1840 年,中国近代史开始之年;有的把上限断至1912年,辛亥革命成功后中华民国成立之年。

三、详近略远(www.xing528.com)

志书编纂的要求是实事求是,详近略远。首先从搜集资料的角度来说,越远的资料越难搜集,从一个小山包、一片水域等去寻找史实,主观推断的成分会增加。更由于每个人的思维、见识不同,最后可能是妄加臆断,这样的资料对于志书毫无意义。其次,有无鲜明时代感关系到乡镇志价值的高低,从志书的功用“资政”“存史”“教化”来说,只有离我们时代越近的,时间相距不远,更有利于我们借鉴。

所以,笔者认为1949年这个时点应该是恰到好处。

四、有益补充

乡镇志书是上一级志书(市、县、区志)的有益补充,不是上一级志书在时间上的延续,而是叙述面的扩大。所以在时效上必须和上一级志书时间上保持一致。《窑湾乡志》属西陵区地方志丛书,它的上一级志书是《西陵区志》,而《西陵区志》的断限为1987—2003年。

综上所述,从志书的编纂原则到志书的功用,笔者认为《窑湾乡志》的上限定为1949年比较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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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湖北方志》2018年第4期,作者为《窑湾乡志》总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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