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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湾粮管所:负责定量核对粮证和审核粮油的窗口

时间:2023-09-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窑湾公社粮管所定员3 人,所长陈大海。1976年,窑湾公社财税所、工商所、粮管所共同出资20万元在黄土坡中段修建一栋40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作办公楼,方便菜农办理粮折和核对粮证。农民都吃商品粮油,由窑湾粮管所每月定量、年度核对,粮管所林秀清负责辖区审核把关,农户在附近粮店和各村自办粮店购买粮油,各村都相应设立粮店。窑湾粮管所的人、财、物由宜昌市粮食局收回,实行体制改革。

窑湾粮管所:负责定量核对粮证和审核粮油的窗口

1962年,窑湾建办宜昌地区果树试验站,宜昌市粮食局对果树试验站一、二、三分站解决缺粮补贴供应,每年总站对于辖区粮食不够吃的社员,其差额部分,上报宜昌市粮食局,采取每季度进行一次补贴供应,农民集中到宜昌市粮食局指定的供应点购粮。到1970年,宜昌地区果树试验站改为宜昌市窑湾公社后,公社办公室管理辖区粮贴事宜。把窑湾公社辖区3个大队纳入吃粮计划管理,称“补贴商品粮”,并在公社办公处设立窑湾粮油供应点,社员直接在公社粮店凭粮折购粮。

1971年,葛洲坝兴建,宜昌市的人口急剧增多,城市副食品供应出现紧张,宜昌市委、市政府为保证葛洲坝工区的人员吃菜问题,近郊农村全部改粮种菜,郊区农民吃计划商品粮。市粮食局负责人杨协和负责审核菜农吃粮标准,市内设菜店,市郊设粮店,方便农民购粮、买菜。

1975年,撤区并社,窑湾公社迁移到沙河(原沙河公社址),成立窑湾公社粮管所,行政上属于公社管理,业务人事属于市粮食局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窑湾公社粮管所定员3 人,所长陈大海(1975 年2月—1982年任职)。

1976年,窑湾公社财税所、工商所、粮管所共同出资20万元在黄土坡中段修建一栋40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作办公楼,方便菜农办理粮折和核对粮证。市郊菜农以菜定粮,果农以果定粮和按贡献给予集体粮食奖励,以粮票为奖励品。农民都吃商品粮油,由窑湾粮管所每月定量、年度核对,粮管所林秀清负责辖区审核把关,农户在附近粮店和各村自办粮店购买粮油,各村都相应设立粮店。(www.xing528.com)

1984年建乡以后,宜昌市郊区的生产方针是“以菜为主,全面发展,服务城市,富裕农村”,近郊农民种植蔬菜和养殖畜类,保证城市居民副食品供应。1989年,宜昌市农贸市场出现粮油自由交易现象。1990年,各单位集体、个人存粮国家要求全部购回,减轻库存成本,由各单位自行保管和处理。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国粮食市场放开,促进粮食产销与市场接轨,辖区内各粮店撤销。

1993年,粮油实行敞开供应,粮票正式停止使用。窑湾粮管所的人、财、物由宜昌市粮食局收回,实行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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