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状况
元朝统治时期,将从事农业经济的各北方民族,如汉人、渤海人、契丹人、奚人、女真人等都归入北方汉人之中。元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中称:“汉人八种:契丹、高丽、女直、竹因歹、术里阔歹、竹温、竹赤歹、渤海。”[112]这里所说的八种是指融入汉族的北方民族。东北南部辽河东西地区,辽金以来一直是各民族的杂居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汉文化越来越为这一地区各民族所接受。元朝初年蒙古统治集团将东北南部已经汉化的各北方民族视同为汉族,以汉制进行统辖,从而加速了这一地区各民族间的融合[113]。
元代女真的社会面貌和所处社会发展阶段,因为史料匮乏,想要弄清相关的问题十分困难。正如杨保隆先生所言,“尽管女真人建立的金王朝是一个封建政权,但却不能依此看待元代女真社会,以及明末形成满族的女真各部在明中叶时尚残存着氏族制,也不能据此笼统推论元代女真社会性质的复杂情况”[114]。我们仅能凭借现有史书中的零星记载,来了解元代辽阳行省南部女真人的经济及社会发展情况。
(二)农业生产
辽阳行省南部地区的女真人以农业经济为主。元朝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专门设置管理农业的机构。中统元年(1260),元王朝设十路宣抚司,命各路宣抚司择通晓农事的人充劝农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正月下诏,行大司农司“各道劝农营田司巡行劝课、举察勤惰,岁具府州县劝农官实迹以为殿最,路经历官、县尹以下并听裁决,或怙势作威、侵官害农者,从提刑按察司究治”[115]。女真人的屯田活动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
1.辽阳路北部及沈阳路屯田
这一地区由于处于辽河平原腹地,土质肥沃,利于农耕,因而是辽阳行省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女真人在这一区域进行屯垦活动,既有军屯又有民屯。至元二十六年(1289),又以爱牙合赤所率部分军队屯田懿州[116]。延祐三年(1316),复征部分高丽、女直、汉军屯田于辽河等处[117]。至于民屯,始见于至元二十七年(1290),“招集斡者所属亦乞烈,今已得六百二十一人,令与高丽民屯田,宜给其食”[118],其地亦当在辽阳、沈阳等地附近。今辽宁阜新出土一方至正十七年(1357)造八思巴蒙古文“沈阳等处军民屯田使司分司印”[119],说明元于地方设有统管军屯、民屯的专门机构,沈阳等处军民屯田使司于所辖屯田区内设有屯田分司;同时还说明这一地区直到至正十七年(1357),仍有屯田及其管理机构存在,是建设与管理得较好的一个屯垦区。
2.大宁路屯田
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以大宁、辽阳、平滦诸路拘刷漏籍、放良、孛兰奚人户,及僧道之还俗者,立屯于瑞州之西濒海荒地开耕,设打捕屯田总管府”。元拘刷并招募民户122户,屯田230余顷[120]。英宗至治二年(1322)八月,发五卫汉军2000人,于大宁等处创屯田2000顷。五卫汉军的构成中就包括女真人。至元八年(1271),随着防卫力量的不断加强,元世祖将侍卫亲军组织加以调整和扩充,将其分为左卫、右卫和中卫三个亲军都指挥使司,“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121]。至元十六年(1279),又增设前卫和后卫两个亲军都指挥使司,统称为“五卫汉军”。作为侍卫亲军的五卫汉军中,就有包括女真人在内的北方汉族民众。此外,在大宁路屯田的还有虎贲亲军,虎贲军属宿卫军,其构成多为汉人,女真人亦在其中。至元十七年(1280)十二月,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建议,“近于灭捏怯土、赤纳赤、高州、忽兰若班等处,改置驿传,臣等议,可于旧置驿所设立屯田”[122],其中一处就在高州(今内蒙古赤峰东北)屯田。十余年后的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廷才开始发虎贲亲军2000人入屯高州,二十九年(1292)又增拨1000屯田军。
3.咸平府屯田(www.xing528.com)
至元二十九年(1292),元廷曾以蛮军300户、女直190户屯种于咸平,但女真人户仅在此屯种一年,就于次年转迁至浦峪路进行屯田[123],由于咸平府作为散府,统辖区域不大,且屯田军又相对较少,所以屯垦成效有限。但咸平仍属辽阳行省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因为咸州地处辽河平原,土地肥沃,早在金朝时期,这里人口密度高,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加之金朝政府鼓励农业生产,所以咸平路地区的土地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成为金朝国内重要的产粮区之一。入元以后,咸州地区虽遭到战争的破坏,但仍是辽阳行省南部重要的产粮区。如至元二十六年(1289)二月癸丑,爱牙合赤为解决当地驻军的兵饷粮运问题,就曾“以所部军屯田咸平、懿州以省粮饷”[124]。
(三)农业生产工具
关于元代辽阳行省南部女真人的农业生产工具情况,无直接的文献记载,但应该与该地区汉人所用工具相差无几。在辽阳行省南部地区曾发现过面积较大的元代农村遗址——鞍山陶官屯的农村遗址[125],发现有房址、土墙、院前的流水沟、房后的垃圾堆,遗址附近还发现了铁铧、铁铲、踹头、磨盘、铡刀、铁锁,以及宋、金时期的各种铜钱和琉璃装饰品,在一个大缸中发现窖藏的瓷器。这是一个比较富裕的小农家庭,充分反映着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景况。在辽宁新民县前当铺发现的农村遗址[126],出土了许多铁农具、营建工具、车马器和日用器具。有些农具和王祯《农书》中所描述的生产工具相似,其言“耧锄,耧车制颇同,独无耧斗,但用棱锄铁柄中穿耧之横桄,下仰锄刃,形如杏叶,撮苗后,用一驴带笼咀挽之,初用一人牵,惯熟不用人,止一人轻扶,入土二三寸,其深痛过锄力三倍,所办之田,日不啻二十亩”[127]。耧锄是北方旱田常用的一种除草器,它是由畜力牵引进行中耕除草、松土、培土的农具,其效力超过普通锄三倍。这些农业生产工具的存在,表明当地农业生产已经具有相当的水平[128]。
1977年11月,开原县老城镇文庙街出土一批铜器和铁器,此处为元朝咸平府治所,该地共出土器物二十七件,其中铜器六件,铁器二十一件。较为重要的是铜滑轮(虽因轮轴残断,滑轮缺失,仅存滑轮架)的发现,它为我们了解元代牵引起重机械的制造和使用,提供了新的实物例证。这些铁铧范铸造规整,套合准确,可以反映出当时制造农业生产工具的工艺技术水平。同时,从多种形式的车�和铧范看出,当时该地运输和农业等方面也是很发达的[129]。这些农具的应用促进了元代辽阳行省南部地区农业的发展。正如美国学者罗沙比所言:“辽阳行省的农业经济之所以能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与当地的女真人的贡献分不开的,因为他们是该地区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经营者。”[130]
(四)赋税
辽阳行省南部经营农业的民户的土地税有两种。一种是民田,只征地税,按亩征收,每亩纳税三升,如按丁征收每丁纳税二石,如至元二十九年(1292),“辽阳、沈州、广宁、开元等路雹害稼,免田租七万七千九百八十八石”[131],当指民田而言。另一种是官田(如军屯、民屯之田),征收地租,租额相当于实际收获量的一半以上。至元二十七年(1290),规定乡军缴纳“输地税”[132],即针对官田而言。然而地税虽有定额,但实际所征远远高出定额。如至元十七年(1280),元朝政府规定官田地税缴纳要“每石外加鼠耗、分例七升”[133],此外各级官吏还会对百姓进行层层盘剥,实际缴纳的税额往往超过规定数量几倍甚至更多。如至元前期为了征讨骨嵬,辽阳行省一直在向民户额外征收军赋,直到至元二十年(1283)秋七月丙辰,才“免征骨嵬军赋”[134],各种巧取豪夺,令包括女真人在内的百姓苦不堪言。
对居住在辽阳路等地的女真人而言,农业是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畜牧、狩猎业尚是辅助的生产部门,如至元十三年(1276)夏四月“开元路民饥,并弛正月五日屠杀之禁”[135],此外《通制条格》称“开元路等处女直之俗,患病宰杀牛羊祷祝,贫者至卖男女以买牛羊”[136],元世祖时期“赈辽阳、武平饥民,仍弛捕猎之禁”[137]。此外还有矿业开采、冶炼等手工业,如至元二十年(1283)十二月,“罢女直出产金银禁”[138]。
元朝末年时,政局动荡,东北女真人扯起反元大旗,不时爆发起义事件。顺帝至正八年(1348)三月丁酉,有居于辽阳行省南部的女真人锁火奴兴兵起义,宣称为“大金子孙”,于辽东聚众反元,三月辛酉“辽阳兀颜拨鲁欢妄称大金子孙,受玉帝符文,作乱”[139]。他们以金政权继承者的面目出现,而且声称自天受命,取代元朝政权。虽然这两支女真人的起义队伍规模都不是很大,又很快被蒙古贵族镇压下去,但他们的反抗斗争为元末红巾军势力进入辽阳行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准备和铺垫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元王朝的统治,加速了元朝的灭亡,同时也表明元王朝在东北女真地区的统治根基已开始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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