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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史:周人东迁和平王东迁之续称

时间:2023-09-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周末年王室腐败,官吏贪污暴虐,再加上连年旱灾,使人民流离失所。西周末年在这样人祸和天灾交迫的形势下,无论周的贵族和人民,都想要设法逃避这场大灾难了。郑桓公本人虽然仍然没有避开这场国难而被杀死,但是郑国因为人民东迁而继续保存下来,新的国都就称为新郑,即今河南新郑。据此可知,郑国和周人避难东迁中原,对中原的荒芜地区进行开垦,同时有从事贸易的商人随同前往,与当地执政者“世有盟誓”,互相保证和好相处。

西周史:周人东迁和平王东迁之续称

西周末年王室腐败,官吏贪污暴虐,再加上连年旱灾,使人民流离失所。《太平御览》卷八七九引《随巢子》说:“厉、幽之时天旱地坼。”又引《史记》说:“共和十年大旱,火焚其屋。伯和篡位立,秋又大旱。”《通鉴外纪》说:“二相立宣王,大旱。”可知厉王以后,连年有旱灾。《诗经·大雅·云汉》说:“天降丧乱,饥馑荐臻。”“周余黎民,靡有孑遗。”这是说上天降下死丧的祸害,连年发生灾荒,使得遗留的人民不能活着,说明旱灾非常严重。《诗经·大雅·瞻卬》说:“瞻卬昊天,则不我惠。孔填不宁,降此大厉。邦靡有定,士民其瘵。蟊贼蟊疾,靡有夷届。罪罟不收,靡有夷瘳。”这是说仰望苍天,不给我恩惠,使我很久不安宁,又降下如此患难,使得国家不安定,士民受到祸害,蟊贼为害闯祸,没有平息完结,刑罚的网张开不收,士民的祸害不能平息。《瞻卬》又说:“人有土田,女(汝)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此宜无罪,女(汝)反收之;彼宜有罪,女(汝)覆说(脱)之。”这是说执政者倒行逆施,颠倒是非,贪赃枉法,掠夺“土田”和“民人”,拘捕无罪的人,开脱有罪的人。《瞻卬》又说:“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非)降自天,生自妇人。”这是指责幽王宠幸的褒姒,搬弄是非,祸乱出于褒姒。这篇诗歌,描写了当时天灾和人祸交迫的情况。

《诗经·大雅·召旻》也是描写旱灾和人祸交迫情况的。《召旻》说:“旻天疾威,天笃降丧。瘨我饥馑,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天降罪罟,蟊贼内讧。昏椓靡共(供),溃溃回遹。实靖夷我邦。”这是说苍天发出威势,天降下深重丧乱,造成饥荒,人民到处流亡,从国中到边境全都荒芜;苍天降下刑罚的网,蟊贼内讧,互相诽谤而不供职事,一片紊乱景象,真要颠覆我们国家了。

西周末年在这样人祸和天灾交迫的形势下,无论周的贵族和人民,都想要设法逃避这场大灾难了。都想要从西周王畿地区逃避出去。郑国的东迁,就是为了逃避灾难,转危为安。

郑国在今陕西华县一带,原是西周王畿以内的地方。始封之君郑桓公是周宣王之弟,原任王朝的司徒官职,是“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的,因为“王室多故”,请问太史伯阳“其何所可以逃死”,伯阳指点他设法逃往中原的“济、洛、河、颍”地区,也就是虢国和郐国所在地区。虢国即东虢,在今河南荥阳东北,郐国在今河南密县东南。伯阳建议郑桓公为了“周难之故,寄孥(家属)与贿(财货)焉”。等到政局紊乱,虢、郐二国之君“是骄而贪”,就要分夺郑的土地财货,这时“君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若克二邑(指虢、郐二国),邬(一作鄢)、弊(一作蔽)、补、舟(一作丹)、依、(一作)、历、华,君之土也”。郑桓公依照伯阳的建议去做,“乃东寄孥与贿,虢、郐受之,十邑皆有寄地”。以上是根据《国语·郑语》的记载。《史记·郑世家》有着相同的记载,结尾说:“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洛)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据此可知,所谓“寄孥与贿”,实际上就是迁移人民而寄居在那里。两年以后,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郑人共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郑桓公本人虽然仍然没有避开这场国难而被杀死,但是郑国因为人民东迁而继续保存下来,新的国都就称为新郑,即今河南新郑。

郑的东迁,对中原起着开发作用。《左传·昭公十六年》记载郑国大夫子产说:“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据此可知,郑国和周人避难东迁中原,对中原的荒芜地区进行开垦,同时有从事贸易的商人随同前往,与当地执政者“世有盟誓”,互相保证和好相处。

从汉代以来周原常有西周铜器出土,清代又有著名的西周重要铜器出土,如道光初年岐山县礼村发现大盂鼎、小盂鼎,道光年间岐山县发现毛公鼎和大丰簋,光绪十六年(一八九○年)扶风任家村发现大克鼎等几十件,一九四○年任家村发现梁其钟等一百多件。五十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在周原地区发现了西周铜器多到三千多件,铸有铭文的有一千多件。值得注意的是,重要铜器大多出于窖藏,窖穴大小因所藏铜器多少而不同,少的仅一两件,多的有二十多件、三十多件、五十多件甚至一百多件。其中重要的发现有下列五次:

(1)一九六〇年十月扶风黄堆乡齐家村一窖发现柞钟、幾父壶、友父簋等三十九件。

(2)一九六一年十月长安张家坡一窖出土师簋、孟簋、伯梁父簋等五十三件。

(3)一九七三年五月长安马王村一窖出土卫簋、是娄簋等二十五件。

(4)一九七五年二月岐山董家村一窖出土裘卫四器、匜、南仲父簋等三十七件。

(5)一九七六年十二月扶风庄白村一窖出土微氏家族铜器丰尊、丰卣、旂觥、墙盘、钟、伯先父鬲等一百零三件。

所有窖藏铜器有下列六个特点:

第一,窖藏数量众多,属于周原地区的扶风尤其集中,据统计,已发现五十三处,其次是岐山,有十五处,长安有九处。五十年代以来陕西出土西周铜器多达两千多件,其中铸铭的有一千多件,大多出于窖藏,仅少量出于墓葬。

第二,凡未经盗掘的墓葬,所出铜器规格多少,大体上都和墓主身份相当,而窖藏所出铜器并无整套的礼器,但常有宗庙用的重器和实用的大器,不少大器铸有长篇铭文。现在我们所见到的西周重器,如大盂鼎、大克鼎、多友鼎、墙盘等,都出于窖藏。

第三,窖藏铜器一般都在居住遗址的近旁,原是近旁屋主的所有物,大多埋藏草率,器物放置零乱,有的利用原来的灰坑,有的挖掘草率,而且所挖较浅,浅的只二十六到三十厘米,少数深的也不过三米。只有少数窖穴经修整,放置有秩序,或大小相套。多数窖穴填有草灰或灰土,有的器物之间的空隙填满草木灰,因而器物保存完好。

第四,一窖所藏常是同一家族不同时期的器物。如扶风庄白村一窖出土微氏家族铜器一百零三件,既有早期旂的器和丰的器,又有中期墙的器和的器。又如一九七六年临潼零口乡西段村一窖出土一百五十一器,既有武王时的利簋,又有西周晚期的陈侯簋等。

第五,所有窖藏的开口,都在西周文化层中。不少窖穴只藏西周晚期铜器,如一九六○年扶风法门镇召陈村一窖出土的散伯车父的器二十一件,同年扶风齐家村一窖出土的幽王时制作柞钟等二十一件,一九八一年扶风黄堆乡下务子出土的师同鼎等,都很明显是西周末年所埋藏。

第六,各窖所藏铜器都没有完整的体系,如扶风庄白村所出多到一百零三件,簋多到八件,却没有和簋相配的鼎,编钟多到二十一件,却没有一套是完整的。有些窖藏所出铜器有残缺,如一九七六年扶风云塘所出白公父和壶,都有盖失器。有的一人之器分藏两窖,残缺可能因分藏两窖而造成。

从以上六个特点看来,所有窖藏,当是原住周原的大小贵族为了临时避难而埋藏的。西周晚期有两次变乱,先是厉王被流放到彘,再是犬戎入侵而幽王被杀,以致西周灭亡。少数窖藏是厉王被流放时所埋藏。一九七八年五月扶风齐家村发现的簋,是周厉王十二年自铸用于宗庙的重器,器形特别高大,当是厉王被流放时,随从他的亲信临时埋藏的。大多数的窖藏当是犬戎入侵,西周将灭亡时,大小贵族从周原东逃而仓促埋藏的。当申侯、曾侯引犬戎向西都王畿进攻时,在《诗经·大雅·召旻》所说“今也日蹙国百里”的紧急情况下,原住周原一带的大小贵族避难东迁。所有这些铜器,都是他们世代相传的“传家宝”,用以代表他们的地位和权力的,仓促之下不便带走,只能临时窖藏起来。(www.xing528.com)

一九七六年城固宝山乡苏村一窖出土铜器两百多件,除两件方罍外,全是戈、矛、戣、盾泡、脸壳等进攻和防卫武器,当是此地原来防守的周人,放下武器而逃难了。

周宣王时,开始把亲戚和大臣分封到中原地区。周宣王曾分封他的母舅到申,称为申伯,接着又增加谢作为封邑,并派大臣召伯虎率领大军前往,“彻申伯土田”,建筑大城,营造寝庙,周王并且到郿(今陕西眉县东北),亲自为申伯饯行,还赏给大圭作为凭证。大臣尹吉甫还作《崧高》之诗赠予申伯,作为纪念,就是《诗经·大雅·崧高》。这是大举把亲戚分封到南国的典型例子。

与此同时,原来已在西都王畿有封邑的大臣,又重新加给中原的封邑。例如宣王的执政大臣仲山甫,“出纳王命,王之喉舌,赋政于外,四方爰发”,十分重要。仲山甫,《国语·周语上》作“樊仲山父”,韦注:“仲山父,王卿士,食采于樊。”尹吉甫曾作《烝民》一诗赠给仲山甫,大大赞扬他的美德、威仪以及辅佐国王的功绩。末段讲到“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因而“仲山甫徂齐”(“齐”是“济”的通假)。原来仲山甫所封樊邑,就是汉代杜陵的樊乡,在今陕西长安东南。所谓“城彼东方”,就是在东方加赐封邑,就是汉代河内修武的樊,或称阳樊,在今河南济源东南。正在济水附近,所以说:“仲山甫徂齐(济)。”后人有误传以为是齐国的,是错误的。

到幽王时,为非作恶的卿士皇父更要到中原地区建筑大城,把搜刮积储的财物从西都用车马运来保藏。《诗经·小雅·十月之交》就讲到:“皇父孔圣,作都于向。择三有事,亶侯多藏。……择有车马,以居徂向。”向在今河南济源南。这是讽刺的话,说这个卿士皇父真是很圣明,在向建筑大城,挑选三有司的官(司徒、司马、司空),积储了很多宝藏,挑选强壮的车马,运送到向邑储存。他们都在中原地方济水旁边筑城囤积财货,是为了便于把四方搜刮来的财货运送到这里。济水源出济源西王屋山,往东南流,就通到河水(黄河),由此可以通达四方。

《秦本纪》载:“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于是孝王曰:‘……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

秦原是嬴姓游牧部族的一支,原居犬丘(今甘肃礼县东北),周孝王封以秦邑(今甘肃张家川东),作为附庸。周宣王以秦仲为大夫进攻西戎,被西戎杀死;周宣王乃召秦仲长子庄公统率兄弟五人,兴兵七千,使伐西戎而破之,周宣王因而给以西邑,称为西垂大夫。《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以为西邑即汉陇西郡西县,这是正确的,在今甘肃天水西南。同时周宣王又给以原来所住犬丘之地。

虢季子白盘铭文,虢季子白“壮武于戎工(功),经维四方,搏伐严允于洛之阳”。虢季子白当即虢文公,当时任“大师”职,所以能称“经维四方”。据不簋盖铭文,白氏曰:“不(其),御方严允,广伐西俞(隃),王命我羞追于西,余来归献禽(擒),余命女(汝)御追于……。”白氏曰:“不,女(汝)小子,女(汝)肇诲于戎工(功)……。”结尾载:“不拜稽首休,用作朕皇祖公白、孟姬尊簋。”这个不,很明显就是秦庄公,庄公名其,见于《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庄公之祖确是公伯。所说“羞追于西”,即是汉代的西县。所说“白氏”当是虢季子白,这时秦庄公只是西周王朝的大夫,秦还是附庸,并未成为诸侯。因此,严格说来,不簋仍该是西周之器。

《秦本纪》载:秦襄公“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废太子,立褒姒子为適(嫡),数欺诸侯,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骊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

秦在讨伐犬戎的过程中逐步兴起,由附庸、大夫而成为诸侯,同时在战斗中帮助周人避犬戎难而东徙。《左传·襄公十年》记载当时王叔陈生和伯舆两个卿士争权,晋侯派士匄前来王室调解,引起王叔之宰和伯舆的大夫瑕禽争讼,王叔之宰说这是“筚门(柴门)圭窦(小户)之人”欺陵其上,瑕禽驳斥说:“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赤牛)之盟,曰:‘世世无失职。’若筚门圭窦,其能来东厎乎(“厎”谓安止)?”杜注:“平王徙时,大臣从者有七姓,伯舆之祖皆在其中,主为王备牺牲,共(供)祭祀。”可知七个姓的贵族都是全族东徙的。在当时天灾和人祸交迫的紧急形势下,不仅周的贵族大量东徙,一般平民东徙的当然更多。《秦本纪》又载:秦襄公“十二年伐戎至岐卒”,接着秦文公十六年“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而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所谓“周余民”,就是指大量东徙而余留之民。

原住周原和西都王畿的周大小贵族以及平民,在人祸和天灾交迫下,临时窖藏铜器等财物,仓皇东迁,使得许多周贵族失去原有的经济基础,从而加速了西周王朝的衰亡,等到幽王被攻杀,于是不得不把政权机构东迁中原。当时申侯、曾侯引犬戎攻杀幽王,申侯、曾侯是要藉此控制周王室,而犬戎目的在劫略,《周本纪》所谓“尽取周赂去”。实际上犬戎并未即去,因而避难东徙的周人不能再回归,周人窖藏的铜器因而在地下完整地保留到后世。

《周本纪》载:“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侯、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东迁雒邑,避戎寇。”

《古本竹书纪年》载:“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太平御览》卷一四七引,卷八五又引“伯服”作“伯盘”。《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亦引作“伯盘”,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以作“盘”为是。)

《古本竹书纪年》载:“(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鲁”当作“曾”)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通鉴外纪》引作“幽王死,申侯、鲁侯(“鲁”当作“曾”)、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当作“晋文侯”)所杀,以本非適,故称携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王子朝告于诸侯,其中讲到“至于幽王,天不弔周,王昬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即洛阳)”。

《古本竹书纪年》载:“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周本纪》集解引,《通鉴外纪》卷三所引略同)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载有幽王灭亡时的情景:“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维宰,仲允膳夫,棸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艳妻煽方处。抑此皇父,岂曰不时?胡为我作,不即我谋?彻我墙屋,田卒汙莱。曰予不戕,礼则然矣!皇父孔圣,作都于向。择三有事,亶侯多藏。不遗一老,俾守我王。择有车马,以居徂向。黾勉从事,不敢告劳。无罪无辜,谗口嚣嚣。下民之孽,匪(非)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悠悠我里,亦孔之痗。四方有羡,我独居忧。民莫不逸,我独不敢休。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

这首诗作于幽王六年(公元前七七六年),开头所说这年十月朔日(初一)有日食,这是公元前七七六年九月六日的日食,正当周历十月朔日辛卯。依据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张培瑜所编《晚殷西周冬至合朔时日表》的推算,这年十月初一正是辛卯。据此可知,从南朝梁,隋张胄元,唐傅仁均、一行,元郭守敬以来,古历法专家推定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日有日食,是正确的。其中讲到“百川沸腾,山冢崒崩”的大地震,正是幽王二年周原地区“三川竭、岐山崩”的情景。作诗的人以此评论当时西周执政者祸国殃民,在日食地震、河沸山崩的时候,还是和褒姒勾结起来为非作歹,搜刮财货,运往中原囤积。

按《十月之交》所说“艳妻煽方处”,《鲁诗》作“阄妻”。《毛传》以为艳妻即幽王之后褒姒。《十月之交》所说“皇父卿士”,许印林(《捃古录金文》所引)、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三《玉谿生诗年谱序》)都认为皇父即函皇父簋、函皇父鼎之函皇父,“函”与“艳”、“阎”皆同音通用。我们认为幽王时之皇父确为函皇父,与宣王时出征的南仲皇父不同。“艳妻”是诗人对褒姒的贬称,褒姒出于褒国,并不能因“艳”、“函”音同而以为出自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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