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本纪》载:“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汉书·匈奴传》载:懿王时,“戎狄交侵,中国被其苦,诗人始作,疾而歌之曰:靡室靡家,猃允(即严允)之故。”按《周本纪》称昭王之时“王道微缺”,穆王之时“王道衰微”,懿王之时“王室遂衰”,盖自昭王以后逐步衰落,到懿王时国力衰退,因而戎狄开始入侵。
《周本纪》载:“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崔述《丰镐考信录》评论说:“懿王之崩,子若弟不得立而立孝王;孝王之崩,子又不立而仍立懿王子,此必皆有其故,史失之耳。否则孝王乃懿王弟,兄终弟及而仍传之兄子,于事理为近,然不可考矣。《史记》又称诸侯立懿王太子燮,按立君大事,自有朝廷大臣主之,非若春秋之世王室微弱,乃藉外兵以复国也,诸侯安得操其权乎?恐子长亦以春秋时事例之耳。今删诸侯之文。”
崔氏这个说法不确。此时西周王室已经衰弱,势力强大的诸侯开始干预王位,因而先是兄终弟及,继而又传之兄子。《礼记·郊特牲》说:“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夷王以下。”郑玄注:“时微弱,不敢自尊于诸侯也。”因为周夷王等乃诸侯所拥立,当然不敢自尊于诸侯。
《古本竹书纪年》载:夷王三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周本纪》正义和《太平御览》卷八五所引)。《齐世家》说:“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胡公徙都薄姑,而当周夷王之时。”周夷王烹杀齐哀公,是由于“纪侯谮之周”和周夷王的“致诸侯”。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王子朝使告于诸侯,讲到“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诸侯莫不并走其望(祭祀名山大川),以祈王身”。杜预注:“愆,恶疾也。”说明夷王虽然微弱而有恶疾,尚为诸侯所拥戴。
《国语·周语上》载:“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流王于彘。”所谓“国人”是指居住在国都的“公民”,他们有纳军赋和服兵役的义务,是当时国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重要支柱,当国家有危难,有迁都和废立君主等大事,执政者要征询他们的看法,他们会发表意见,甚至采取行动。这时周厉王暴虐,杀死诽谤的国人,禁止国人言论,因而被国人流放到彘,彘在今山西霍县。
《周语上》又载,“周厉王说(悦)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夷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能久乎?……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周厉王之所以要被流放,还由于厉王重用“好专利”的荣夷公为执政的卿士。所谓“专利”就是独占山泽之利,独占天地间所生的百物。原来山泽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山泽中从事采集活动,这时被荣夷公“专利”而霸占了。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王子朝使告于诸侯,讲到“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古本竹书纪年》载:“厉王既亡(“厉”原误“幽”,今改正),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晋书·束皙传》所引)。又说:“共伯和干王位”(《周本纪》索隐所引)。《庄子·让王篇》说:“共伯得乎共首。”《释文》引司马彪注:“共伯名和,修其行,好贤人,诸侯皆以为贤。周厉王之难,天子旷绝,诸侯皆请以为天子,共伯不听,即干王位。”《鲁连子》称:“卫州共县本共伯和之国也。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周本纪》正义所引)。《吕氏春秋·开春》:“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高诱注:“谓天子也”(按元刻本、李本张本等皆作“请天子”)。《周本纪》所说“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不确。(www.xing528.com)
或释师簋的白(伯)龢(和)父为共伯和,非是。“伯和父”或作“师龢(和)父”,见师簋和师兑簋,是师氏;共伯和是诸侯,不可能是一人。
《国语·周语上》载:“鲁武公以括与戏见王,王立戏。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今天子立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王卒立之。鲁侯归而卒,及鲁人杀懿公而立伯御。”韦昭注:“括,武公长子伯御也。戏,括弟懿公也”。
《周语上》又载:“三十二年春宣王伐鲁,立孝公。诸侯从是而不睦。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樊穆仲曰:‘鲁侯孝。’王曰:‘何以知之?’对曰:‘肃恭明神而敬事耇老;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而咨于故实,不干所问,不犯所容。’王曰:‘然则能训治其民矣。’乃命鲁孝公于夷宫。”韦昭注:“孝公,懿公之弟称也。”“夷宫者,宣王祖父夷王之庙,古者爵命必于祖庙。”
《国语·周语上》载:“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父谏曰:‘民不可料也!古者不料民而知多少,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牧协职,工协革,场协入,廪协出,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于是乎又审之以事,王治农于籍,蒐于农隙,耨获亦于籍,狝于既烝,狩于毕时,是皆习民数者也,又何料焉?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王卒料之,及幽王乃废灭。”宣王南征最后失败,丧失南国之师,周王朝就衰落了。
西周时代原实行井田制,农民除了耕种所分配的份地(私田)以外,都要集体耕作贵族所有的“公田”,或称“籍田”。周天子所有的“公田”是“千亩”。《周语上》称:“宣王即位,不籍千亩。”韦昭注:“籍,借也,借民力以为之。天子籍田千亩,诸侯百亩。自厉王之流,籍田礼废,宣王即位,不复遵古也”。西周天子有“大籍农”之礼,农民要集中耕作籍田,有“千耦其耘”、“十千维耦”的集体耕作的场面,即仲山父所谓“王治农于籍”,“耨获亦于籍”,因此农民的总数可以由此统计。籍田耕作完毕之后,农民还要参与集体狩猎,具有军事训练性质,即所谓“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因此农民总数也可由此统计,所以仲山父说是“皆习民数者也”。自从宣王即位“不籍千亩”,农民的总数不能由此统计,这时周宣王“既丧南国之师”,想得到补充,因而“料民于太原”,就是要在广大平原地区登记人口,统计人民总数。
宣王号称中兴,曾伐淮夷、徐戎及楚和严允,伐楚所用战车多到三千乘,结果“丧南国之师”,而要料民(登记人口)来补充。其结果正如《周语上》所说“及幽王乃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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