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讨论武王克商这一重要历史事件,首先要解决有关史料的真伪问题。西周文献史料的真伪,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不分辨清楚,就不可能掌握当时的真实情况,也就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分析。
西周重要的文献,主要保存在《尚书》和《逸周书》中。春秋以前所谓“书”,原是指公牍而言,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公文”或“档案”[1]。当时所有公文、档案,都出于史官的草拟和记录,并由史官宣读和保管,史官具有秘书的性质。因此“书”的内容是比较广泛的,包括会盟时缔结的盟誓、出兵时当众的宣誓、分封诸侯的册命、任命官职的册命、重要历史事件的记录、君臣重要言论的记录、对臣下的诰诫、对臣下的赏赐等等。这就是最原始的史料。《尚书》和《逸周书》中就保存有这样的西周原始史料,因为这两种“书”,原来就是“书”的选本。
现存《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原是西汉初年伏生传授的壁藏《尚书》有残缺的本子,它的祖本当出于战国和秦的儒家所编选,因而其中保存了较多有关周公的文件,宣扬的是文、武、周公之道,正是儒家主要的理论依据。《逸周书》原称《周书》,《汉书·艺文志》著录于“六艺”的书家,班固自注:《周史记》,颜师古注:“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也。”刘向所说《逸周书》是“孔子所论百篇之余”,当然不可信;孔子删书之说,原来出于西汉纬书作者所编造。但是《逸周书》所收辑的西周文献,正是儒家《尚书》选本以外的篇章,确是事实,这该是儒家以外另一家的“书”的选本。唐大沛《逸周书分编句释》,曾指出书中“有取古兵家言而指为文武之书者”,其“中编”编辑有“武备书”八篇,“皆兵家要言”,并且指出:有些“训告书”是首尾伪作而中间杂取兵家言的。吕思勉《经子解题》中有论《逸周书》一节,认为《逸周书》应入子部兵家。我们认为《逸周书》当是由战国时代兵家所编辑的,编者以文王、武王、周公的文治、武功作为兵家的思想渊源,因而广为搜辑材料,其中收辑有《周书》逸篇,这就是兵家的《周书》选本。
先秦诸子各有其选读“书”的标准。《墨子》书中引“书”二十九则,与儒家所传《尚书》大不相同,连篇名、文字都不见于儒家《尚书》的有十四则之多,文字不见于儒家《尚书》的又有六则,还引有《泰誓》三则。《墨子》所引用的“书”,主要是有关禹、启、汤、仲虺、周武王等人的文献,正是用作墨家的主要理论依据的。《逸周书》中所以选有宣扬武王的武功和文治的篇章,如《克殷》、《世俘》、《商誓》、《度邑》等篇,正是用作兵家的理论依据的。
儒家也自有其选读“书”的政治思想标准。孟子早就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其血之流杵也”(《孟子·尽心下》)。孟子认定武王克商,是“以至仁伐至不仁”,可以“无敌于天下”,用这一标准来衡量《武成》,《武成》当然不可信,因为它记载了大量的杀伤,弄得血流漂杵,就太残忍了,不符合“仁人”的道德标准。这样一个评选“书”的标准,对后代儒家是有深刻影响的。汉景帝时发现了一批用古文(即战国文字)写的竹简,其中有“书”的篇章,即所谓《古文尚书》。其内容,除了与伏生所传《今文尚书》相同的篇章以外,还多出十六篇,即所谓“逸书”,其中就有《武成》一篇。这是一次很重要的古籍发现。《古文尚书》自从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开始传授以后,逐渐形成与《今文尚书》对立的学派。到东汉时期,这个学派虽然仍是民间私学,但已逐渐在学术界取得优势地位,一时名家辈出。但是这个古文学派,许多名家讲解传授和作注解的,始终是与《今文尚书》相同的篇章,《古文尚书》比《今文尚书》多出的十六篇,也就是古文学派特有的十六篇,包括《武成》一篇在内,始终没有人去传授推广和作注解,大家马融、郑玄、王肃,都没有为十六篇逸书作注,看来就是因为这些逸篇的内容不符合当时儒家的政治思想标准,不能用它来和今文学派在政治上作竞争。正因为如此,其中《武成》一篇,东汉初年(建武年间)已经亡佚(见伪古文尚书《武成》孔颖达正义引郑玄说),其余十五篇逸书,到永嘉之乱也全佚失(《经典释文·序录》)。
值得庆幸的是,兵家选辑的《逸周书》中保存有和《武成》相同的篇章,就是《世俘解》。清代学者孔广森在《经学卮言》中已经指出这点。因为《汉书·律历志》所引《武成》的字句和《世俘解》大体相同,《书序》说:“武王伐殷,征伐归兽,识其政事,作《武成》。”“兽”即“狩”字。《世俘解》所记,克殷后正有“武王狩”一节,“与归兽事相类”。但是孔广森因为孟子所说《武成》有“血之流杵”,而《世俘解》没有这句话,认为“未可竟以《世俘》当《武成》耳”。近年顾颉刚又进一步论证《世俘解》与《武成》相同之点,认为这是一“书”而两名,犹如《吕氏春秋》中,“功名”一作“由道”,“用众”一作“善学”;孟子所说“血之流杵”只是状其战事之剧烈,不必文中真有此字样;并且提出五条证据,证明它确是西周初期作品,如文中用“旁生霸”、“既死霸”等记时名词,用“越若来”、“朝(早)至”等词,称“国”为“方”,杀人言“伐”,沿用商代杀人献祭的礼制等[2]。接着屈万里作了进一步的补充论证,也认为《世俘解》与《武成》是同记一事的篇章,宗庙用燎祭和祭祀用牲之多,憝国与服国之多,狩猎获禽之多,以及文中有后世罕见之方国等等,都足以证明它是西周文献。[3]
我们认为,《世俘解》不但是和《武成》相同的篇章,而且所叙述武王克商的过程,与西周初期所作歌颂武王克商的《大武》乐章完全符合。根据《礼记·乐记》,《大武》乐章分为六成:“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史记·乐书》大体相同,只是“五成而分”下有“陕”字。所说第一成“始而北出”,是指从盟津渡河北上进军;第二成“灭商”,是指牧野之战得胜而取得灭商的战果;第三成“南”和第四成“南国是疆”,就是《世俘解》所描写的,在攻杀商王纣以后,分兵四路南下,连克南国诸侯的经过。《吕氏春秋·古乐》记载武王克商于牧野以后,“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蔡邕《明堂月令论》引《乐记》逸文也说:“武王伐殷,荐俘、馘于京太室。”这就是《世俘解》记载武王胜利后,回到宗周,在宗庙里举行杀人献俘的凯旋典礼。这些讲古乐的书上所以会有这样与《世俘解》相同的记述,该是《大武》乐章中表现有这方面的情节。
《世俘解》在记述武王克商过程中,记载在牧野得胜后,在当地举行杀人献祭的告捷礼,并在殷郊举行大规模的狩猎,即是大蒐礼;回到宗周,在宗庙里又举行隆重的杀人献俘的凯旋典礼。这都是当时庆祝大胜利的必要仪式。这种杀人献祭的礼制,渊源于商代,沿用到西周、春秋时期。甲骨文中有很多杀人献祭的记录,殷墟王陵东区发掘出了杀人献祭的场所,发现了大量“人牲”的“排葬坑”[4]。
小盂鼎铭文就是盂在周庙向周康王举献俘礼的长篇记载。虢季子白盘也载有在周庙“献馘于王”的事。大蒐礼也是当时十分重要的礼制,商代早就有战胜之后狩猎的礼俗,详见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的“释战后狩猎”条。《书序》讲到《武成》的“征伐归兽”,《史记·周本纪》作“行狩”。商代和西周金文中也称大蒐礼为“兽”或“”,见于宰簋、盂鼎铭文。《世俘解》详载克商过程中举行这些后世不流行的礼制,正因为它是当时的实录,出于史官的记载。
保存于《逸周书》的《克殷解》,也是可信的记载。《史记》的《周本纪》和《齐世家》几乎全文采用。末段“立王子武庚”以下,当出于后人增补。《克殷解》记载牧野之战“商师大崩”之后,商纣奔入内宫自焚而死,武王进入王所“而击之以轻吕,斩之以黄钺,折县(悬)诸大白”;再到二女之所,“乃右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县(悬)诸小白”。轻吕是剑名。武王这样把已经自杀的商纣及二女的头斩下,挂到旗杆上,过去不少人认为不该如此残忍,王充在《论衡·恢国》上就批评说:“何其忍也。”其实这是当时流行的一种军礼。这一记载,与《墨子》、《战国策》等书所述相合。《墨子·明鬼下》也说:“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折纣而系之赤环,载之白旗。”所谓“太白”“小白”,都是当时用来指挥大军作战的军旗。当时军旗以太白最贵,其次是小白,赤旗又次之。牧野之战,武王就是用太白之旗指挥作战的,所以《克殷解》说:“武王乃手大白以麾诸侯。”当时军礼,斩得敌国首领的首级,要悬挂在军旗上示众,用以庆祝胜利;举行献俘礼时,也还要挂在军旗上示众。《世俘解》记载武王回到宗周,在宗庙举行献俘礼,“太师负商王纣悬首白旂、妻二首赤旂,乃以先馘入”。就是说,举行献俘礼的仪式时,作为统帅的太师吕尚,要掮着挂有商纣首级的白旗和挂有纣妻两个首级的赤旗先进入。这种礼制在西周初期也还认真举行。小盂鼎记载盂在战胜鬼方之后,向康王献俘,“盂以多旂佩鬼方兽(首)〔馘〕□□〔入〕□门”,就是说由盂掮着多面挂有鬼方首领头的旗子先进入。《克殷解》和《世俘解》记载有这种礼制,正因为都是出于当时史官的记录。
《逸周书》中保存的《商誓解》,也很重要。这是武王克商以后对殷贵族的一篇讲话,是现存武王讲话中最完整的一篇,也是现存西周文献中最早的一篇。武王自称奉上帝之命前来讨伐商纣,劝导殷贵族顺从天命,全篇一连提到十一次上帝,一次单称帝。虽然全篇“上帝”和“天”字并用,但是重要的字句都用“上帝”。武王口口声声说是奉上帝之命,讨伐多罪的“一夫”,“一夫”就是商纣。关于“天命”,应该如何理解,《孟子·万章上》有一段万章与孟子的问答,万章问:“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孟子答:“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解释“天命”并不是由上帝“谆谆然命之”,而是“以行与事示之”,这是对“天命”的一种理性的解释,但是原始的信仰并不如此,上帝不是“不言”的,确是“谆谆然命之”的。《商誓解》所记武王讲话正是这样。既说:“在昔后稷,惟上帝之言”;又说:“今在商纣……上帝弗显,乃命朕文考(指文王)曰:殪商之多罪纣”,又有两处提到“上帝曰必伐之”;又说:“肆上帝命我小国曰:革商国”。武王这样口口声声说是听到上帝命令他“殪商”和“革商”的话,这真是当时史官的实录。正是因为它有上帝“谆谆然命之”的话,不符合儒家所理解的“天命”,因而这篇《商誓解》不为儒家的《尚书》所取,幸而被兵家收辑保存在《逸周书》中。
《商誓解》的思想内容,和先秦古书上所引的《太誓》(或作《泰誓》)是一致的,《太誓》既说:“纣夷处,不肯事上帝鬼神”(《墨子·非命上》所引),又说:“上帝不常,九有以亡(连同上文看,是指殷王);上帝不顺,祝降其丧。惟我有周,受之大帝”(《墨子·非命下》所引)。“大帝”即是“上帝”。《商誓解》同样说:“上帝之来,革纣之命,予亦无敢违大命(“帝”上“上”字和“纣之”下“革”字原缺,从唐大沛补)。”就是说伐商克纣是由于天命的变革。
保存于《逸周书》的《度邑解》讲武王克商以后,睡不着觉,担心没有“定天保,依天室”,就是没有创建顺从天意的国都和施政的明堂,难以安定大局,于是武王把建设洛邑为都城的大事嘱托周公。王国维曾说:“此篇渊懿古奥,类宗周以前之书。”[5]《史记》曾采用其中一部分记载,现在由于何尊在陕西宝鸡出土,证实了此篇的可靠性。[6]
武王伐纣,先后发表两次誓辞即《太誓》(或作《泰誓》)和《牧誓》。《太誓》完整的原本已失传,只见先秦古书所引的片段。汉武帝时所发现的《太誓》,包括《尚书大传》、《史记·周本纪》以及汉代著作所引用的,即所谓“今文太誓”,大讲白鱼、赤乌等祥瑞,当是战国时代阴阳五行说广泛流行以后的作品,并不可信。现存《尚书》的《牧誓》,虽然出于伏生的传授,近人都因为它的文辞浅近,认为已经不是西周初期的原本。《诗经·大雅·大明》:“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维予侯兴,上帝临女(汝),无贰尔心。”“矢”即“誓”的通假,“矢于牧野”以下三句,即是《牧誓》的主要内容。《诗经·鲁颂·宫》:“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即太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至于文武(文王、武王),缵大王之绪,致天之届,于牧之野!无贰无虞,上帝临女。敦商之旅,克咸厥功。”“于牧之野”以下二句,“无贰无虞,上帝临汝”,也即《牧誓》的主要内容,与《大雅·大明》所说三句,大体相同。这和《商誓解》武王自称奉上帝之命伐商相合。因为武王宣称奉上帝之命伐商,所以要用“上帝临汝”来鼓励战士信心,要大家“无贰无虞”。也就是说,大家在上帝监护之下伐商,必须齐心一致,勇往直前,不能畏缩。但是,这样的主要内容,却不见于今本《尚书·牧誓》。今本《牧誓》除了说“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一句以外,没有一处提及上帝,可以证明今本《牧誓》已经不是西周初期的原作,当是战国时代述古之作,但所叙历史事实也还有一定的依据。
武王于九年出师到盟津,在此大会诸侯而结盟,并在那里发表了盟誓,就是先秦古书上引用的《太誓》。这个“九年”,《史记正义》说是“续文王受命年”,就是文王称王的“九年”,也就是武王即位后第二年。《史记·周本纪》说:“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汝)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这完全是依据武帝时所发现的《太誓》,并不可信。这次参加会盟的诸侯可能不少,但“八百”这个数字并不可靠。所说因天命未可而还师,更是和先秦古书所引《太誓》的主旨不合。
从先秦古书所引《太誓》来看,真本《太誓》的主要内容,包括下列九点:
(1)自称伐纣是奉天命,上帝要灭亡殷王。如说:“为鉴不远,在彼殷王。……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祝降其丧。惟我有周,受之大帝。”(《墨子·非命下》引《太誓》)。“纣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天亦纵弃纣而不葆”(《墨子·天志中》引《大明》)。
(2)指出天命顺从民意,伐纣就是出于民意。如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昭公元年》,《国语·周语中》及《郑语》引《太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引《太誓》)。
(3)指出杀伐是为了讨其残暴,成就将比商汤伐夏更为辉煌。如说:“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孟子·滕文公下》引《太誓》)。
(4)称纣为“独夫纣”,见于《荀子·议兵》引《泰誓》。《荀子·议兵》说:“汤、武之诛桀、纣也,拱挹指麾而强暴之国莫不趋使,诛桀纣,若诛独夫,故《泰誓》曰:独夫纣,此之谓也。”
(5)以敌我对比,认为势在必胜。如说:“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余有乱十人,同心同德”(《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引《太誓》)。又《左传·成公二年》:“商兆民离,周十人同”;《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武王有乱臣十人”;《论语·泰伯》记:“武王曰:予有乱十人”,都是依据真本《太誓》的。
(6)宣称从梦和占卜来看,必然克商。如说:“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国语·周语下》引《泰誓》)。
(7)颂扬文王,如说:“文王若日若月,乍(作)照光于四方,于西土”(《墨子·兼爱下》引《泰誓》)。
(8)宣称克纣乃文王有德,不克是“予小子无良”。如说:“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郑注:言有德也);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郑注:无功善也)”(《礼记·坊记》引《太誓》)。
(9)列举了商纣的罪状。如《墨子·非命下》依据《太誓》概括纣的罪状是:“谓人有命,谓敬不可行,谓祭无益,谓暴无伤。”《墨子·尚同下》依据《太誓》指出殷用连坐法的危害:“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指不揭发),发罪钧(谓发觉后同等的罪)。”这些罪状出于墨子的概括,全是用来作为墨家理论依据的,因而有很大的片面性。
从上述九点看来,这篇誓言主要是说明伐纣乃奉行天命,也就是顺从民意;这是讨伐商纣的罪行,势在必胜。这是一篇武王与诸侯在盟津这个地方会盟的时候,所作的誓辞,具有盟誓的性质,所以这篇《太誓》又称为《大明》。“明”即“盟”字。《墨子·天志中》引有和《墨子·非命上》大体相同的《太誓》上的语句,但是不作《太誓》而作《大明》(道藏本,吴钞本《墨子》都作《大明》)。孙诒让《墨子间诂》认为“明确为讹字,盖誓省为折,明即隶古折字之讹”。这一校勘是错误的。“明”是“盟”的通假,绝非讹字。
汉武帝时发现的《太誓》,说“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见《史记·周本纪》),所谓“八百诸侯”是夸辞,所谓“不期而会”也不可信。所说“八百诸侯不召自来,不期同时,不谋同辞”(见伪《古文尚书·太誓》的正义引马融说),更是不符事实。从来会盟一定约有日期,会盟时一定有共同的盟辞。当时武王约定日期在盟津与诸侯会盟,盟津这一地名就是出于这次大会盟。《水经·河水注》说:“河南有钩陈垒,世传武王八百诸侯所会处,所谓不期同时也,河水于斯有盟津之目。”《逸周书·商誓解》说:“昔我盟津,帝休。”就是说,这年会盟于盟津之事,得到了上帝的赞美,童书业已经指出:“此文实为孟津原名盟津之铁证,以此处之盟系动词。”[7]《楚辞·天问》述及此事说:“会鼌争盟,何践吾期?苍鸟群飞,孰使萃之?”洪兴祖《补注》:“鼌、晁,并朝夕之朝。”既说“会朝争盟”,又说“何践吾期”,可知这是一次有约期的大会盟。会盟是先秦诸侯间加强联合、共同对敌的一种重要方式。
武王这时统率大军,与诸侯约期在盟津结盟,由武王亲自主盟,并缔结共同的盟誓。借此说明自己所以要伐纣的原因和目的,分析形势而指出必胜的原因,争取诸侯的同情、理解和支持、合作,从而增强伐纣的力量和减少反对的阻力,以便取得伐纣战争的胜利。因为当时中原的许多诸侯,有不少出于商王的分封,原本出于殷的贵族,或者和商纣有利害关系。如果不作详细的分析说明,加以争取和分化,就可能被商纣所利用,组成联合反抗的力量。
武王在这篇《太誓》中,极力自称伐纣出于天命,出于民意,杀伐是为讨其残暴,并以敌我形势作对比,指出势在必胜,而且把自己比作汤,认为这次伐纣,比商汤伐夏更为光辉,并着重指出,由于商纣的暴虐,使其已失去作为君王的资格,只成为一个“独夫”,讨伐商纣只是除去一个“独夫”。荀子引用《太誓》中“独夫纣”的话,指出“诛桀、纣若诛独夫”,就是发挥了武王这篇《太誓》的重要理论。《孟子·梁惠王下》有一段齐宣王和孟子的对话,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齐宣王再问曰:“臣弑其君,可乎?”孟子再对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独夫”或“一夫”,是指为非作歹,成为群众所反对的孤独者。孟子这段议论,同样是依据武王《太誓》而加以发挥的。孟子对答万章的话,又同样认为汤、武的征伐,是“救民于水火之中,取其残而已矣”,也还引用《太誓》:“则取于残,杀伐用张”等话作证(《孟子·滕文公下》),这就是儒家极力鼓吹的“汤武革命”理论。这是当年武王与诸侯会盟时首先在《太誓》中提出的,后来成为孟子、荀子等儒家的民本思想之渊源,对后代的政治思想曾发生深远的影响。
“汤武革命”的理论,是武王的杰作,他曾长期进行宣传。《逸周书·商誓解》记载武王克商后,曾告诫殷贵族说:“古商先誓(“誓”是“哲”的通假)王成汤克辟上帝,保生商民。……今纣弃成汤之典,肆上帝命我小国曰:革商国。”这是说,天命之所以革商,是由于商纣不能继承成汤之典,也就是不能“克辟上帝,保生商民”,因为天命和民意是一致的,天命是顺从民意的。《商誓解》还记武王说:“若朕言在周曰:商百姓无罪。”又说:“昔在西土,我其有言,胥告商之百姓无罪(“姓”字原缺,从孙诒让校补),其维一夫,予既殛纣,承天命,予亦来休。”这里所说“百姓”是指“百官”和贵族。从此可知,武王把纣称为“独夫”或“一夫”,还有个重要意义,就是指惟一负有重大罪责的人,因此,所有百官和贵族可以一概无罪,不予追究。这种集中打击一人而对其余宽大的政策,是瓦解敌人抵抗力量的一种重要策略。这样就使得商纣一人陷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便于一举歼灭。武王所以要在会盟的《太誓》中郑重声明他杀伐的目标只有“独夫纣”一人,就是要许多原来属于殷的诸侯,早日认清战斗的形势,脱离商纣的阵营,不再助纣为虐。
武王这次统率大军,约定日期,在准备将来渡河北上进军的渡口,即所谓盟津,和许多诸侯会盟,意义是十分重大的。这是准备定期进军克商的重要战略步骤,具有大规模行军和进行军事演习的性质,在此约定日期,做好此后会合同盟的大军大规模渡河北上决战的准备。《史记·周本纪》说:“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于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这些话不见于汉武帝时发现的“今文《太誓》”,当别有所据,是可信的。所说“上祭于毕”,就是在毕地祭天神,沿用过去“周文王初禴毕”的礼制,上祭即是禴祭,祭的是天神。马融解释为祭于文王墓地,不确[8]。《楚辞·天问》说:“武发杀殷何所悒?载尸集战何所急?”王逸注:“尸,主也。集,会也。言武王伐纣,载文王木主,称太子发,急奉行天诛,为民除害也。”“载尸”就是指载文王木主。武王统率大军在盟津会盟诸侯,军中载有文王木主,表示奉行文王所受天命而伐纣,所以《太誓》极力推崇文王,称“文王若日若月”。也就是利用文王过去在诸侯中的威望来和诸侯会盟,以便武王继任盟主并发表杀伐商纣的大计,分析当时形势,表示必胜的信心,同时宣布对敌作战的方略,表示杀伐目标集中于商纣一人。目的在于进一步巩固准备联合伐纣的诸侯联盟,加强伐商必胜的信心,同时使得其他诸侯,特别是过去属殷的诸侯不再助纣为虐,脱离商纣的阵营,从而瓦解殷商的抵抗实力。
武王在这次会盟中所作的《太誓》,是以盟主身份所作的盟誓,所以《墨子》一书中,既引作《太誓》,又引作《大明》,《大明》即是《大盟》,古“明”、“盟”同音通用[9]。《逸周书·商誓解》说,“昔我盟津,帝休,辨商其有何国?命予小子肆伐殷戎”,其中“辨商其有何国”一句当有脱误,唐大沛注:“今姑就文义释之,帝降休命,辨别商其能有何国,言众心皆离也。”总之,武王在盟津与诸侯会盟的结果,确实使殷商的阵营进一步瓦解,而使武王伐商的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因而武王认为这次会盟于盟津,是成功的,得到了上帝的赞许,因而上帝命令他实施伐殷的大计。
武王在盟津和诸侯会盟之后,大大增强了自己伐商的实力,削弱了殷商的抵抗力量。但是,殷商毕竟是个大邦,周毕竟是个小国,殷商的军队在数量上仍然远远超出武王所组织的讨伐联军,因此武王要取得克商的胜利,不仅要做好充分准备,更需要制定出一个卓越的战略方针。
在武王观兵于盟津之后二年,武王制定了一个在牧野速战速决的战略。当时殷商的王畿,即所谓“大邑商”,四周都有天险。吴起说:“殷纣之国,左孟门,右漳釜,前带河,后被山,有此险也,然为政不善,而武王伐之”(《战国策·魏策一》)。就是说:商纣所居的王畿,左有太行山的关塞孟门(今河南辉县西),右有漳水和滏水,前有黄河,后有山岭,都是天险。除了天险之外,商代在国都殷(即今河南安阳)的四郊,还设有别都,驻屯有重兵,用以防守。在殷以南有个牧邑,就是《尚书·康诰》所说的妹邦和《尚书·酒诰》所说的“妹土”,“妹”或作“沬”,春秋以后称为朝歌。古时“妹”、“牧”双声通用。根据《古本竹书纪年》,“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殷是商代后期长期的都城,这已为考古发掘所证实。但是文献上有武乙或帝乙迁都朝歌,与纣都朝歌之说。《尚书·康诰》的妹邦,即是牧邑,是周初分封给康叔的卫的国都,《史记·卫世家》说是“故商墟”,就说是商的旧都。《汉书·地理志》在河内郡朝歌下也说:“纣所都,周武王弟康叔所封,更名卫。”当时牧邑(即朝歌)正是别都所在,商纣即居住在牧邑的宫内,后来商纣在牧野战败之后,就是逃奔入牧邑宫内自焚而死的。当时商纣所以住在牧邑,因为牧邑是别都,驻屯有重兵,是王畿南郊的军事重镇。直到殷商灭亡之后,康叔分封到此建立卫国,周朝的一支重兵“殷八”,仍然驻屯在这里。据小臣簋铭文,伯懋父(即康叔之子康伯髦)统率“殷八”征伐东夷得胜归来,是“复归才(在)牧”的。所谓“牧野”,就是牧邑之野,指朝歌以南七十里地区。《水经·清水注》说:“自朝歌以南,南暨清水(即今卫河上游),土地平衍,据皋跨泽,悉坶(牧)野矣。”古文献如《诗经·鲁颂·宫》、《墨子·明鬼下》、《荀子·儒效》都作“牧之野”,是对的,这是指牧邑郊外的广大地区。后人指为朝歌以南七十里的地点,是错误的,正因为牧邑是个防守国都的军事重镇,武王要克商,就必须进军到牧野,在这里展开决战。一旦牧野的决战取得决定性胜利,牧邑就可随手取得,殷的都城也就没法防守,整个“大邑商”就很快可以全部占领,从而取得克商胜利。[10]
武王进军牧野的时间,是在武王观兵于盟津之后二年(即文王受命十一年)的二月的甲子日[11]。甲子是武王选定到牧野决战的吉日,这与周人相信甲子日吉利有关。后来周公建设东都成周,也是选定甲子日召集殷贵族而发布动工命令的。周宣王的大臣兮甲,字伯吉父,见于兮甲盘铭文,即文献上的尹吉甫。王国维解释说:“甲者月之始,故其字曰伯吉父,吉有始义。”[12]王充《论衡·讥日》也说:“王者以甲子之日举事,民亦用之。”根据《汉书·律历志》所引《武成》,王国维在《生霸死霸考》中推算,武王于一月二十六日癸巳,从宗周出发,经历二十五天,到二月二十一日戊午在盟津渡河,从盟津出发,又经六天,到二十七日甲子到达牧野,当天早上宣誓决战就取得决定性胜利。从盟津到牧野约有三百里路程,这是采取急行军,每天行五十里速度到达的。当时这一带交通条件比较好,从殷墟卜辞来看,这一带正好是殷王经常的狩猎区,可以通行马车,殷王就常常驾驶马车到盟津以北的太行山南麓进行狩猎活动。
武王统率进攻牧野的精锐先锋部队,只有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孟子·尽心下》、《吕氏春秋·贵因》、《吕氏春秋·简选》以及《史记·周本纪》都是这样说的。《史记·周本纪》还说有“甲士四万五千人”,更说:“诸侯兵会者车四千乘”,纣“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四千乘”和“七十万人”之数,恐怕都不可信,调动几千乘兵车和几十万人参与一个战役,要到战国时代才可能出现。据《尚书·牧誓》,在武王所统率的联军中,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八国,其中庸、蜀、羌、卢、濮五国,到春秋以后尚存,都是西南部族,他们不可能派遣四千乘兵车到牧野参加会战。《吕氏春秋·古乐》说:“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于牧野”,武王确是以精锐部队作为先锋,采取突击冲杀方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的。《逸周书·克殷解》说:“周车三百五十乘陈于牧野,帝辛从。武王使尚父(即吕望)与伯夫(当即《牧誓》所说“百夫长”)致师(孔晁注,挑战也)。王既誓,以虎贲戎车驰商师,商师大崩,商辛奔内,登于鹿台之上,屏遮而自燔于火。”商师的阵线,是被周作为先锋的三百多乘兵车和虎贲三千多人猛烈冲杀得崩溃的。
图五十 利簋及铭文
一九七六年陕西临潼零口镇西段村出土。通高二十八厘米,口径二十二厘米,重七点九五千克,腹内底有铭文三十二字。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
牧野之战,是在甲子这天,从清晨誓师冲杀开始,到夜晚就取得全胜,迫使商纣自杀。《诗经·大雅·大明》描写这场战争说:“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会朝清明”就是早晨清明之时。《逸周书·世俘解》说:“越若来二月,既死霸,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执夫恶臣百人(刘师培校改“夫恶”为“共恶”)。”所说“朝至接于商”,就是说清早到达就与商师接战。《世俘解》又说:“时甲子夕,商王纣取天智玉琰及庶玉环身以自焚(原有脱误,从顾颉刚校正)。”说明甲子当天夜晚,商纣就因失败而自杀。一九七六年陕西临潼出土的利簋有这方面与文献符合的记载:“珷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闻(通“昏”),夙又(有)商。辛未王才(在)(阑)。易(锡)又(有)事(司)利金,用乍(作)公宝彝。”“甲子朝”就是甲子这天清早。“岁”通作“刿”,《说文》说:“刿,利伤也。”卜辞常有岁羌若干或岁若干牛的记述,岁即杀死之意。“鼎”通作“丁”,义为“当”。《尔雅·释诂》说:“丁,当也。”郝懿行《义疏》:“丁当双声,丁鼎叠韵。”“岁鼎克”就是说冲杀后当即得胜。“闻”通作“昏”,是说夜晚。“夙有商”是说快速占有商邑。或者解释“岁”为岁星或岁祭[13],但是叙述在“甲子朝”之后,未免文理难通。牧野之战在甲子一天内,从早到晚就取得全胜,这与文献记载是一致的。《吕氏春秋》上多次谈到此事,如《首时》篇说:武王“立(莅)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又如《贵因》篇说:武王“故选车三百,虎贲三千,朝(早)要甲子之期而纣为禽(擒)”。《韩非子·初见秦》和《战国策·秦策一》也都说:“武王将素甲三千,战一日破纣之国,禽其身,据其地而有其民。”利簋记载正与文献相合,“朝(早)”与“闻(昏)”上下文正相呼应。
殷之所以兵多却不堪一击,首先是由于殷贵族生活奢侈腐化、沉迷酒色、政治腐败,对人民十分暴虐。《国语·周语上》记祭公谋父说:“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墨子·明鬼下》也说:“与殷人战乎牧之野,王手禽费中(仲)、恶来,众畔皆走(“手”字原误作“乎”,从孙诒让校正;“皆”原误作“百”,从王引之校正)。”这时殷的军队早已丧失斗志,确如武王《太誓》所说“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因而一击即溃,旋即叛离而走。
其次是由于这时殷的力量已被东西两面的夷戎部族所削弱。殷商的东部,从商代后期起,东夷的势力逐渐强盛,《后汉书·东夷传》载:“武乙衰政,东夷寖盛,遂分迁淮岱,渐居中土。”从今泰山以东,济水以南,直到淮水流域,都成为东夷分布的区域。奄(今山东曲阜)曾是盘庚迁殷以前的国都,这时已成为一支强大的东夷的主要居住区,称为商奄或奄。营丘(今山东临淄)一带原为殷的诸侯逢伯陵之地,这时也已成为东夷的蒲姑所在地。殷商连年与东夷交战,消耗力量很大,所以春秋时人说:“纣克东夷而殒其身”(《左传·昭公十一年》叔向语);“纣之百克而卒无后”(《左传·宣公十二年》栾武子语)。与此同时,西方和北方的戎狄也渐强大,逐渐进入中原地区,例如打败周师的燕京之戎,分布于太原汾阳的燕京山一带,雷学淇认为“当殷末政衰为戎所据”(见《竹书纪年义证》卷十四),是不错的。商王文丁曾授权周的季历征伐戎狄,授以牧师(诸侯之长)的称号,季历在不断战胜戎狄的过程中,壮大了力量,扩大了地盘。到商纣时,殷商实际能够控制的地区,只有王畿及其南疆一带,因而力量大为减弱。
周的兵少却能一举克商,首先是由于四代连续的经营,姬、姜两姓贵族的巩固联盟,领导集团的“同心同德”以及西南八国的加盟。这次进军牧野的联军,作为统帅的太师吕望(即太公望)就是姜姓贵族;作为六师长官之一的吕他,也该是姜姓贵族。
其次是由于武王继承文王克商计划,确定了适当的战略步骤,会盟诸侯的成功,瓦解了殷纣的抵抗力量,增强了自己的实力,最后又制定了决战于牧野的卓越战略,利用殷商贵族内部矛盾很多、士兵没有斗志的时机,用精锐的先锋部队顷刻间冲垮牧野守兵阵线,在甲子一天内取得了克商的战果。
殷周之际已盛行车战,以战车上的甲士作为战斗主力。武王所统率的革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是在这次牧野决战中作为先锋的,是周的主力军。当时兵车一乘,大体上,车上乘有甲士十人,车后随从徒卒二十人。《司马法》载有一说:“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大体可信,春秋前期也还沿用这种兵制。《诗经·鲁颂·宫》记载鲁僖公的军队,有“公车千乘”,“公徒三万”,每乘有公徒三十人,包括甲士与徒卒而言。《左传·闵公二年》载“齐侯(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每乘也有甲士十人。《吕氏春秋·简选》所说:“齐桓公良车三百乘,教卒万人,以为兵首,横行海内,天下莫之能禁。”当有依据。所谓“兵首”,便是用作先锋。《左传·定公十年》记载夹谷会盟,“将盟,齐人加于载书曰:齐师出竟(境)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说明直到春秋晚期,以甲车三百乘出征还是常例。当年武王统率的革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虎贲即指勇猛而行动快速的甲士,正是每车甲士十人。“贲”即“奔”的假借字,《后汉书·百官志》虎贲中郎将注:“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也。”西周常用虎贲作为宿卫之臣,见于《尚书·立政》和《尚书·顾命》。
车战方式与后世步骑作战方式不同。双方往往要先排列成整齐的车阵,然后挑战和交战。这种整齐的车阵,一经交战,战败者如果崩溃,车阵大乱,就很难整顿车队,重新组成车阵继续作战,所以每次决战很快就分胜负,不像后来用步骑兵野战那样旷日持久。春秋时代著名的大战,如城濮之战、邲之战、鞌之战,胜负都在一天内就见分晓,鄢陵之战也只经历两天。城濮之战,晋以七百乘的兵力,抵挡楚和陈、蔡联军,以少胜多。晋先以下军“犯陈蔡,陈蔡奔,楚右师溃”;接着“以上军夹攻子西,楚左师溃。楚师败绩”(《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就是先以下军进攻薄弱的陈、蔡军,作为右师的陈、蔡就奔溃;接着又以上军将佐从两路夹攻楚左师,使左师又崩溃,于是晋就在城濮之战中得到大胜。牧野之战也有类似情况,武王“以虎贲戎车驰商师,商师大崩”,接着乘商师崩溃的时机,乘胜追击,就在甲子一天内取得这一大战的全胜。
武王在牧野之战取得克商的伟大战果之后,随即命令太师吕望乘胜进击殷将方来,同时分兵四路南下,平定服属于殷的南国诸侯。根据《逸周书·世俘解》,在牧野之战得胜之后,“咸刘商王纣,执共恶百人”,就是杀死商纣,并捉到与商纣共同作恶的臣属一百人;接着“太公望命御方来;丁卯,望至,告以馘俘”。就是命令太师吕望继续进击殷将方来,到丁卯,即甲子在牧野得胜之后三天,吕望凯旋回来报告胜利,并举行献馘俘礼。吕望所进击的方来,唐大沛和陈汉章都认为即是《史记·秦本纪》所说的恶来(见唐所著《逸周书分编句释》上编、陈所著《周书后案》卷上),并认为“方”是东夷国名,《后汉书·东夷传》有“方夷”,“来”是其名。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商代末年嬴姓一支东夷迁居到了西方,其首领名“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恶来。恶来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周武王之伐纣,并杀恶来。是时蜚廉为纣使北方(“使”原误作“石”,从梁玉绳等据《水经·汾水注》和《太平御览》引《史记》改正),还,无所报,为坛霍太山而报,得石棺,铭曰:‘帝令处父不与殷乱,赐尔石棺以华氏。’死,遂葬于霍太山。”蜚廉即飞廉,中滴一作仲滑,正义引《世本》云:“仲滑生飞廉”。处父,索隐以为“蜚廉别号”。《秦本纪》这段话,该采自嬴姓之族的传说,所说飞廉“不与殷乱”而“得石棺”,当是他们自古相传祖先得到神灵保佑的说法。事实上,飞廉和恶来同样是被武王派人追杀的。许多古书上都说他们是和崇侯虎同样助纣为虐的。《荀子·成相》说:“事之灾,妒贤能,飞廉知政任恶来。”《荀子·儒效》又载进军牧野途中,周公说:“刳比干而囚箕子,飞廉恶来知政,夫又恶有不可焉。”《吕氏春秋·当梁》又说:“殷纣染于崇侯,恶来……故国残身死,为天下僇。”恶来、飞廉是和崇侯虎一样被商纣重用而听信的大臣,所以武王特派大军追击。《孟子·滕文公下》说:“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所谓“伐奄三年讨其君”,是周公东征的事。所谓“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是武王东征的事。该是恶来被武王攻杀以后,以善走著称的飞廉向东逃奔到原来东夷的居地,周师乘胜追击,直追到海边才杀死飞廉。可以想见,追击善走的飞廉,是经过一番激烈的追逐和战斗的。
根据《逸周书·世俘解》,在丁卯这天吕望战胜殷将方来回来,“告以馘俘”以后,“戊辰,王遂祡(“祡”原误作“禦”,从于鬯校改),循追祀文王(“追”原误作“自”,从卢文弨依据孔注改正),时日,王立政”。戊辰就是丁卯之后一天,这时殷的王畿已被全部攻克,武王因而在此举行祡祭,就是烧柴燎祭天(《说文》:“祡,烧柴燎祭天也”)。同时又追祀文王,并且在这天“王立政”。孔注“是日,立王政布天下”,这一解释并不确切。“立政”二字,应与《尚书·立政》同样意义。王引之《经义述闻》解释说:“《尔雅》曰:正,长也。故官之长谓之正。……政与正同……立政谓建立长官也。”武王在这里“立政”,当是任命新的统治全国的长官。
孟子、荀子等儒家为了鼓吹周师是“仁义之师”,伐纣是“以至仁伐至不仁”,不免有武断和虚构的地方。孟子武断地判定《武成》不可信,同时他描写牧野之战:“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蹶)角稽首。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战?”(《孟子·尽心下》)说武王在牧野前线发表告慰百姓的讲话,声明自己是为了安定百姓而来,不会与百姓为敌。并说百姓听到之后,都跪下来叩响头,响声像山崩一样。而且认为“征”只是“正”的意思,各人都要端正自己,又何必要战争呢?这都是孟子凭理想而虚构的,不见有什么根据。荀子就更进一步,指出牧野之战是由于殷人倒戈而使武王得胜的。他描写说:“武王之诛纣也……厌旦于牧之野,鼓之而纣卒易乡(向),遂乘殷人而诛纣,盖杀非周人,因殷人也,故无首虏之获,无蹈难之赏。反而定三革,偃五兵,合天下,立声乐,于是武、象起而韶护废矣”(《荀子·儒效》)。这是说:牧野之战,指挥作战的鼓声一响,纣卒就倒戈,掉头转向,他们杀了纣,不劳周人动手,因而周师没有砍下一个头、捉住一个俘虏,也没有因战功而受赏的事,回去后就放弃三种盔甲和五种兵器而不用,于是创立称为武、象的音乐而废除殷代称为韶护的音乐。在孟子、荀子等儒家的宣传鼓吹下,殷人倒戈而使周人得胜,就成为牧野之战的主要关键。所以,《史记·周本纪》说:“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叛)纣。”《华阳国志》的“巴志”更说:“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一场有关朝代兴废的决战变成了“前歌后舞”的庆祝场面。至于东晋人伪造的伪《古文尚书·武成》说:“甲子昧爽,受(纣)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就不免自相矛盾了。既要承认“殷人倒戈”是事实,又要承认“血流漂杵”是事实,于是就造出“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的话,“血流漂杵”就变成“殷人倒戈”的结果了。
根据近年新出土的利簋铭文,武王在甲子日克商之后,“辛未王才(在)(阑),易(锡)又(有)事(司)利金。”辛未是甲子之后第七天,戊辰“王立政”之后第三天,武王已从指挥作战的前线来到阑坐镇,在那里赏赐有功的臣属。“阑”这个地名,多次见于商代铜器铭文,连同利簋铭文,有五种不同的写法,商王常到那里,在宗庙里把贝赏赐给臣下。如戌嗣子鼎铭文,记载商王在阑宗(即宗庙)赏给贝廿朋。这个“阑”字,从“柬”得声,“柬”或省作“束”,从“宀”或从“间”等,都是形符。容庚《金文编》释宰椃角铭文,定为“阑”字。于省吾考释利簋铭文,也定为“阑”字,并进一步认为是“管”的初文,“古无管字,管为后起的借字”[14]。徐中舒也认为:“辛未是甲子后第八日(按应是第七日),阑,其地必在殷都朝歌不远,于氏以‘阑’为管叔之‘管’,以声韵及地望言之,其说可信。”[15]《墨子》两次提到“管叔”都作“关叔”,见于《耕柱》和《公孟》。“阑”与“关”音义俱近,更足以证明“阑”即是“管”。《史记·管蔡世家》说:武王“封叔鲜于管”,“管”这个地名早就存在,“管”是后起字,原本写作“阑”。从沿革地理来看,近年河南郑州发现的规模很大的商城,即是管城。《括地志》(《史记·周本纪》正义引)说:“郑州管城县外城,古管国也。周武王弟叔鲜所封。”《元和郡县志》卷八河南道郑州“郭下”也说:“本周封管叔之国”。所谓“外城”或“郭下”,正是现在发现的郑州商城。根据考古发掘,紧贴商代夯土城墙外壁,附加有一周战国时代修筑的城墙,汉代以后城垣规模缩小三分之一以上,在北部另筑一道城墙,把三分之一面积隔开在外,即成为“外城”或“郭下”。外城或郭下正是商代管邑的城墙,建筑于商代前期(二里岗下层文化时期),曾一直沿用到战国。管邑该和牧邑一样,原是商的别都,所以建有大城,设有宗庙,商王常到此对臣下进行赏赐。原来是个战略要地,所以驻屯有重兵,建有牢固城墙。当周师从盟津渡河进攻牧野时,估计此地已成为驻屯重兵的后方,所以利簋仍然称为“阑”。等到武王克商,就到此地来坐镇,并对臣下进行赏赐,正因为这是黄河以南的战略要地,便于在这里指挥攻克南国所有殷属诸侯的军事行动,处理有关政务,从而巩固对中原地区的统治。后来把管叔封在这里,作为三监之一,同样是为了巩固对中原的统治,并就近监视殷贵族的行动[16]。
武王在利用原有管邑作为统治中原重要据点的同时,也还把洛邑作为驻屯重兵的基地,并计划进一步建设成为国都。《史记·周本纪》末段载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周朝把洛邑建设成东都成周,确实开始于武王的规划,到成王时才建成。但是说“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也是不错的。《尚书·洛诰》记周公说:“予惟乙卯,朝(早)至于洛师”,可知在成周未建成以前洛邑已有“洛师”之称。“洛师”之称,如同“阑”一样,当因驻屯重兵而得名。盟津后来又称孟津,在今河南孟县西南黄河沿岸,西周、春秋时附近有邑名盟,原为苏国之邑。盟津正介于洛邑和管邑中间的黄河沿岸,武王要在盟津会合诸侯的联军,大规模地渡河北上进军牧野,必须先攻占洛邑和管邑,在此驻屯重兵,作为支援大军渡河的基地,并防止殷的南疆诸侯从背后袭击。从地理形势来看,洛邑比管邑更为重要。后来三监叛乱时,也曾以攻取洛邑作为目标。《史记·卫世家》载:三监“乃与武庚禄父作乱,欲攻成周”。当三监叛乱时还没有成周之名,当即指洛邑。这说明洛邑是中原十分重要的战略要地。
武王克商以后,就有建都洛邑的计划。近年陕西宝鸡出土的何尊记载成王“诰宗小子(宗小子是指宗族中的小辈)于京室曰……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或(国),自之()民。”所谓“中国”就是四方的中心,即指洛邑。所谓“宅兹中国”就是要建都于洛邑。他之所以要“廷告于天”,因为自以为接受“天命”,要顺从天意,要营建符合天意的国都。《逸周书·度邑解》记载武王克商后,整夜睡不着觉,忧虑的是“未定天保”,难以安定大局,“天保”即是指顺从天意的国都。武王原要传位于周公,周公没有接受,于是武王把建设洛邑为国都的任务托付给周公。王曰:“呜呼!旦,我图夷兹殷(我图谋平定这个殷商),其惟依天室(“依”与“殷”同音通假,要在明堂举行内外群臣大会见和大献祭的殷礼),其有宪命,求兹无远(宣布法令可以在此,不远离天意),天有求绎,相我不难(如果天有什么寻求,在此不难得到天对我的帮助)。自洛汭延于伊汭(从洛水入河处到伊水入洛处),易居无固(地平易无险固),其有夏之居(将是有夏建都之处)。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向南望超过三涂山),北望过于岳鄙(我向北望超过太行山附近的都邑),顾瞻过于有河(回顾超过黄河),宛瞻延于伊洛(坐看能看到伊水洛水),无远天室(不要远离明堂)。”这段话,《史记·周本纪》曾经引用,是很重要的。说明武王要把洛邑建设成国都,目的在于平定殷商,在这里可以举行会见群臣的殷礼,宣布法令,从而巩固统治。从这段话,可知武王曾考察洛邑的地理形势,登高向南北瞭望,认为适宜在此建设国都。“其有夏之居”,旧注以为是说原是夏代的国都,这是错误的。屈万里说:“周人自谓其国曰夏,《尚书》……区夏、有夏皆谓周也。此有夏,亦当指周言。其,将然之词,言此地将为周之居处(意谓京都)也。”[17]这个解释是正确的。周人自称“我有夏”(见《尚书》的《君奭》、《立政》),“有夏之居”即是“周居”,所以《史记·周本纪》下文接着就说:“营周居于洛邑而去”。这个“营”字是规划的意思,是说武王和周公在洛邑作好建都的规划后离去。从武王所说考察洛邑的情况和《史记》所说“营周居于洛邑而去”来看,武王和周公谈话的地点应该就在洛邑附近。《逸周书·度邑解》第一段说:“王至于周,自鹿至于丘中,具明不寝。”“王”字下疑脱“将”字。“鹿”与“丘中”的地点不详,该在洛邑附近。当是临行前,在中原地区巡视,因“未定天保”而睡不着觉,武王这个继续“图夷兹殷”即平定殷贵族,在洛邑建设“天保”(即新的国都)和创设宣布法令的“天室”(即“明堂”)的规划,是高瞻远瞩的,他把这一规划交托给周公去完成,并因儿子年幼而要传位给周公,也是为巩固周朝统治着想的。武王去世,周公因成王年幼而摄政,在平定三监和武庚叛乱、东征胜利后,营建东都成周,就是执行武王这个远大规划。[18]
当武王克商后,为了平定中原地区,除了派太师吕望乘胜追击殷将,攻杀恶来、飞廉之外,还分兵四路南下,讨伐殷的南国诸侯,也就是周人歌颂武王克商的《大武》乐章中的“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礼记·乐记》)。
根据《逸周书·世俘解》,分兵四路南下讨伐的情况如下:
吕他命伐越戏方,壬申,至(“至”上原衍“新荒”二字,从张惠言校删),告以馘俘。(www.xing528.com)
侯来伐靡集于陈,辛巳至,告以馘俘。
甲申,百弇命以虎贲誓,命伐卫,告以馘俘。
庚子,陈本命伐磿(“磿”原误作“磨”,从梁履绳校改);百韦命伐宣方,新荒命伐蜀。乙巳,陈本、新荒蜀、磿至(“陈本”下原衍“命”字,从唐大沛、顾颉刚校删。“新荒”下丁山增补“以”字),告禽霍侯,俘艾侯、佚侯、小臣四十有六,禽御八百有三十两,告以馘俘。百韦,告以禽宣方,禽御三十两,告以馘俘。百韦伐厉,告以馘俘。
上述分兵四路南下,统率军队的将领为吕他、侯来、百弇、陈本、百韦、新荒,共六人。《世俘解》下文记载武王在四月回到宗周,在周庙举行献俘礼。
武王降自车,乃俾史佚繇书(“繇”通“籀”,“籀书”即“读书”)于天室(“室”原误作“号”,依据《吕氏春秋·古乐》所说“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改正为“室”)。武王乃废于纣共恶臣百人(“共”原误作“矢”,“臣”下原衍“人”字,从顾颉刚校正),伐右厥甲小子则大师(“则”原误作“鼎”,脱去旁边“刀”,今改正),伐厥四十夫冢君则师(“冢君”原误作“家君”,“则”原误作“鼎”,脱去旁边“刀”,今改正),司徒、司马初厥于郊号(“郊”疑通作“校”,“号”亦“室”字之误)。
举行献俘礼时,要杀死一批重要的俘虏献祭。主持杀俘者和杀的方式,是有等级的。先由武王主持“废”纣的共同作恶之臣一百人,“废”是杀灭之意[19]。其次由太师吕望主持“伐”甲小子即指殷贵族,再其次由师(即师氏)主持“伐”冢君四十夫,冢君即诸侯。“伐”是杀头之意。最后由司徒、司马“初”于校室,杀死次一等战俘,“初”是裁剪之意[20]。其中“伐厥四十夫冢君”的“师”,即是师氏,当即上述奉命征伐南国诸侯的六个将领,就是武王所统率的“六师”的长官;所“伐”的四十夫冢君,就是六师所擒俘的霍侯、艾侯和宣方之君等。《吕氏春秋·古乐》说武王“以六师伐殷”,确有依据。后来西周一代沿用这个“六师”的兵制,即西周金文所说的“西六师”。
上述第一路军,由师氏吕他统率,征伐越戏方。《路史·国名纪己》的“商世侯伯”中,以为戏方即春秋时代郑国的戏,见于《左传·襄公九年》。其说可从。《水经·河水注》谓汜水出浮戏山,《元和郡县志》卷五“河南道汜水县”下说:“汜水出县东南三十二里浮戏山。”越戏方当即在浮戏山下,在今河南巩县东南[21]。因为其地离武王坐镇的管邑较近,到壬申,即甲子后第八天,吕他就凯旋“告以馘俘”。
上述第二路军,由师氏侯来统率,讨伐殷将靡集于陈,陈当即后来武王分封给妫满的陈,在今河南淮阳。这一路到辛巳,即甲子后第十七天,凯旋“告以馘俘”。
上述第三路军,由师氏百弇(“百”当与“伯”通)誓师之后,统率虎贲伐卫。这个“卫”,不可能指商的都城殷或别都牧(即朝歌),因为经过牧野之战,这些地方已被周占有。“卫”与“韦”同音通用,当即指豕韦,豕韦亦可单称韦,见于《诗经·商颂·长发》。《国语·郑语》记史伯说:“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范宣子说:“昔匄之祖,在商为豕韦氏。”可知豕韦在商代尚存,且很强大而为“商伯”。所以武王特命百弇誓师之后,统率精锐虎贲去征伐。韦在今河南滑县南。到甲申,即甲子后第二十天,这路军也胜利归来献馘俘。
上述第四路军,共分三支。庚子这天,即甲子后第三十六天,师氏陈本奉命伐磿,师氏百韦奉命伐宣方,师氏新荒奉命伐蜀。磿、宣方、蜀,当是三个相互邻近的地点。磿当即春秋时代郑国的历,见于《国语·郑语》。历又作栎,《史记·郑世家》:“厉公出居边邑栎”,索隐:“按栎音历,即郑初得十邑之历也。”地点在今河南禹县[22]。蜀,当即战国时代魏国的蜀泽,亦作涿泽(从沈延国《逸周书集释》所引沈祖緜说),在今河南禹县东北[23]。宣方应与磿、蜀两地相近,疑即春秋时代郑国的宛,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在今河南许昌西北,长葛东北[24]。该是由于武王分兵平定殷的南国诸侯,这时南国诸侯开始在蜀、磿、宣方一带集合,准备联合抵抗南下的周师,所以武王要同时派遣三员大将统率三支大军一起进讨,因而爆发了一场比较激烈的战斗。
到乙巳,即庚子奉命出征之后第五天,陈本和新荒回来报告联合作战所取得的胜利战果,计生擒霍侯、艾侯、佚侯及小臣四十六人,并俘得战车八百零三辆。百韦也回来报告擒得宣方之君,并俘得战车三十辆。战果所以会如此之大,俘得殷的南国诸侯和战车所以会如此之多,就是由于扑灭了这支正在集合反抗的诸侯联军的结果。霍侯所在霍国,《世本》说:“霍国,真姓后”(《史记·三代世表》索隐引),张澍《世本集粹补注》说:“霍,侯爵,武王禽之,今汝之梁县有故霍国,非晋霍也。”张说可从。《左传·哀公四年》记载楚人“袭梁及霍”,杜注“梁南有霍阳山”。《后汉书·郡国志》同。霍阳山见于《水经·汝水注》,在今河南临汝东南。这在蜀、磿以西一百四十里左右,当是霍侯从霍统率军队东进到蜀、磿一带与其他诸侯准备联合抵抗周师,结果被周师打败俘虏。艾侯、佚侯所在不详,也该是参与联合抵抗的南国诸侯,战败而被俘的。
接着百韦又奉命伐厉,该是进一步讨伐反抗的南国诸侯。厉即在老子出生的苦县厉乡(从沈延国《逸周书集释》引沈祖緜说),春秋时代有两个厉国,一个在今湖北随县东北,一作赖,见于《汉书·地理志》,在南阳郡随县之厉乡。另一个见于《春秋·僖公十五年》:“齐师、曹师伐厉”,王夫之《春秋稗疏》认为齐曹之师不可能轻率地一举越江汉而向随,当即老子出生之苦县(厉乡),在今河南鹿县东。按王说甚是,此时齐移救徐之师伐厉,不可能远达随县之北。殷周之际的厉亦应在此,不可能远在随县。厉在今河南鹿县,又在蜀、磿东南三百多里。这是周师征伐南国诸侯所到的最远地方。
根据《逸周书·世俘解》,周师除了征伐南国诸侯有重大战斗以外,也还曾征伐其他小国。总的战果是:“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磿(原误作“魔”,从卢文弨校改)亿有七万(“七”原误作“十”,从章炳麟《菿汉昌言》校改)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万有二百三十,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憝”与“敦”同是伐的意思。古代“十万曰亿”(见《诗经·大雅·假乐》郑笺、《国语·楚语》韦注等),这是说,共征伐九十九个诸侯,得馘首十七万七千多,俘虏的人三十一万多,一共降服了六百五十二国。这个总的统计数字,没有其他材料可相印证。唐大沛说:“此篇中盖有后人所增益以侈大其事者,然原本疑亦史佚所记也。”顾颉刚也说:“按此数字固有夸大性。”
根据《逸周书·世俘解》,到辛亥,即甲子后第四十七天,武王又到殷都举行告天之祭,并向祖先举行告捷礼,“维告殷罪”(报告殷的罪状),“正国伯”(确定诸侯之长的席位)。次日壬子,“正邦君”(确定诸侯的席位)。再次日癸丑,“荐俘殷士百人”(用所俘殷贵族一百人作为牺牲献祭)。再次日甲寅,“谒戎殷于牧野”(“戎”原误作“我”,从卢文弨改正,就是报告用兵伐殷的经过)。再次日乙卯,祭礼才结束。祭礼十分隆重,接连举行了五天,就是《礼记·大传》所说:“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郑玄注:“牧室,牧野之室也。”这种在前线得胜后当场向祖先举告捷的祭礼,到春秋时代楚曾仿效举行。公元前五九七年邲之战,楚胜晋,楚庄王就曾举“武王克商”而“作颂”“又作武”的例子,在前线,“祀于河(祭祀河神),作先君宫(造祖先之庙),告成事而还”(《左传·宣公十二年》)。武王在前线举行这样隆重的告捷礼,就是表示“克商”的战争已取得全胜。说明武王克商的整个战斗过程,前后一共经历了四十六天。
周武王克商,是先秦历史上一件改朝换代的大事。武王在位的年数不长,即位后四年就取得克商的大胜利,克商后二年就去世。武王之所以能够克商,首先是四代接连经营的结果,特别是文王经营五十年的结果。太王派遣长子太伯和次子仲雍带领一支周族东进到今山西平陆附近创建虞国,这是“实始翦商”的一个重要战略步骤。到季历即位以后,太伯的虞国和季历的周邦,就成为两个相互帮助的兄弟国家,即《诗经·大雅·皇矣》所谓“帝作邦作对,自大伯、王季”。季历之所以能够替殷商抵御和战胜不少戎狄部落,赢得商王的信任而给以“牧师”的封号,并借此得以伸展周人东进的势力,就是凭藉虞国这个牢固的基地。这是季历和太伯友好合作的结果。否则的话,季历统率孤军深入,绝不可能取得如此成就的。与此同时,姬姓贵族在今陕西朝邑南所建的芮国,正是从周到虞之间的中间连结点,对于季历以及此后文王的东进得胜,都是起了重要作用的。所以“八虞”成为文王重用的大臣,芮伯成为成王、康王之际的重要大臣。当时商王要借重周君以抵御西北强大的戎狄和制服不服从的诸侯,先后给季历以“牧师”封号、给文王以“方伯”封号,而季历和文王借此逐渐壮大自己的力量,扩展地盘。于是商王又采取打击的措施,因而季历为商王文丁所杀,文王一度也被商纣所囚。到文王晚年,即文王所谓受命称王之年,周人的力量已经十分强大,就计划逐步克商了。等到文王在黄河以北攻克邘(今河南沁阳西北),在黄河以南攻克崇(今河南嵩县附近),已从南北两路对商的王畿(即所谓“大邑商”)形成包围之势。文王不仅团结好姬姓贵族以及周围小国,还重视选拔人才,并重用前来投奔的异姓贵族,在诸侯中拥有极高的威信。《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卫国北宫文子说:“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言畏而爱之也”(杜注:《逸书》)。文王就是在“力”和“德”两方面奠定了“克商”的基础。
不幸文王在克崇一年后去世,克商的计划来不及实现,就留待武王进一步规划和实现了。好在武王重用的大臣就是文王所选拔而重用的大臣,因而很自然地保持了政策和规划的连续性。武王即位后二年,在盟津约期与诸侯会盟,由武王主盟而发表盟誓,说明伐纣出于民意和天命,杀伐是讨其残暴,并分析形势,对比力量,指出势在必胜。特别重要的是宣布对敌政策,把商纣称为“独夫”,而归罪于一人,所有百官和贵族可以宽大对待,一概无罪。目的在于加强参与伐商诸侯的必胜信念,同时分化瓦解商纣的抵抗力量,使商纣陷于孤立无援的地步,以便一举歼灭。这次武王统率大军在盟津与诸侯会盟,还具有大规模行军与军事演习性质,在此约定日期做好此后在此会师渡河北上决战的准备。这一次与诸侯会盟的目的本来不在会合出兵北伐。因为原本《太誓》失传,后人发生误解,误认为武王先后两次誓师北伐,第一次因“天命未可”而“还师归”。这样就不能正确理解武王这次会盟诸侯而作《太誓》的目的和作用了。
《太誓》虽然已经失传,只见先秦古书所引的片段,但是我们从这些片段,结合其他有关武王的文献,还可以看到这是一篇理论性很强的盟誓。他自称奉天命讨伐商纣,同时指出天命是顺从民意的,实际上就是根据民意进行讨伐,还着重指出,所以要大张杀伐、耀武扬威,为的是讨其残暴,这将比商汤伐夏更有光彩。而且又指出,少数人的“同心同德”可以战胜多数人的“离心离德”。自称有治臣十人“同心同德”,可以胜过商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这种根据天命和民意进行讨伐的主张,针对其残暴大张杀伐的方针,少数人同心同德可以战胜多数人离心离德的决策,在中国历史上都是第一次提出的,以前不曾见过,影响是十分远大的。不仅在当时政治上和军事行动上发生了无比威力,对武王成功克商产生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后代政治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常被有远见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引用。特别是《太誓》把商纣称为“独夫纣”,或者称为“一夫纣”,到战国时代孟子、荀子等儒家就进一步加以发挥,形成了在思想界有很大影响的“汤武革命”理论。
由于武王会盟诸侯于盟津的成功,所作《太誓》发挥了作用,分化瓦解了商纣的抵抗阵营,加强了武王的伐商阵营。武王就在会盟诸侯之后二年,选定日期,统率西方诸侯联军渡盟津北上,制定了一个在殷商驻防重兵的地点牧野,进行速战速决的战略。在甲子这天清早,他指挥自己最精锐的兵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向殷商车阵猛烈冲击,一下子就冲得殷的车阵崩溃而不可收拾,武王继续指挥大军追击,到夜晚就取得全胜,迫使商纣奔入宫内,登鹿台而自焚死。只经过甲子一天的战斗,就取得了克商的辉煌战果。接着,武王就命令太师吕望进击不在牧野作战的重要殷将,追杀了和崇侯虎同样“助纣为虐”的将领如恶来、飞廉等人。同时武王下令分兵四路南下,讨伐南国诸侯。由于南国诸侯的顽强抵抗,特别是有些诸侯联合集中对抗,战斗比较激烈,杀伤和俘虏的人比较多。先后经过四十六天的连续战斗,终于把对抗的诸侯全部征服或扑灭了,据说一共征伐九十九国,得馘首十七万七千多,俘虏三十一万多人。
武王在甲子一天内取得克商的战果,瓦解了殷贵族的抵抗。武王执行了在过去《太誓》中已经宣布的对敌政策,除了砍下已经自杀的商纣及其二妻的头颅以外,只捉拿了与纣共恶的臣一百人,没有追究一般官僚和贵族的罪责。但是,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十分严重的,殷贵族的势力在原来商的王畿内是根深蒂固的。为此,武王召集殷商的各级贵族,发表告诫的讲话,这就是《逸周书·商誓解》。告诫的范围包括“冢邦君”(诸侯)、“旧官人”(原来官僚)、“太史友、小史友”(二“友”字原误作“比”和“昔”,从孙诒让校正,即史官所有僚属),及“百官”、“里君”(“君”原误作“居”,从王国维改正,即一里之长)、“献民”(即贵族)等,对他们告诫的内容,主要有下列五点:
(1)克商出于天命,甲子日牧野之战是“致天之大罚”。由于商纣“昏(泯)忧(扰)天下”,“昏虐百姓”,上帝“乃命朕文考(即文王)曰:殪商之多罪纣,肆予小子发(武王自称)弗敢忘”,“予惟甲子剋致天之大罚”。
(2)归罪于纣一人,称之为“一夫”,也即“独夫”;同时宣称商之百姓(指贵族)无罪,只须听从周的命令,便可安居。如说:“昔在我西土,我其有言,胥告商之百姓无罪,其惟一夫。予既殛纣,承天命,予亦来休。命尔百姓、里君(“君”原误作“居”,今改正)、君子,其周即命。”
(3)诸侯如果违命,也将奉行天罚。如说:“尔冢邦君,无敢其有不告见,于我有周。其比冢邦君,我无攸爱,上帝曰必伐之,今予惟明告尔。”
(4)所有“多子”、“百姓”(指贵族),听从天命和周的命令,安处而不作乱,便可得到保护。如说:“尔多子,其人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尔百姓,其亦有安处在彼,宜在天命,弗反侧兴乱,予保奭其介(“弗”字原脱,“反”原误作“及”,从丁宗洛校补)。”
(5)所有“冢邦君、商庶、百姓”,如果不听命,就要按天命杀灭。如说:“今纣弃成汤之典,肆上帝命我小国曰:革商国。肆予明命汝百姓,其斯弗用朕命,其斯冢邦君、商庶、百姓,予则肆刘灭之(“刘”上“肆”字原缺,从孙诒让校补)。”
武王发表这篇比较长的文告,就是已经看到殷贵族人数众多,势力庞大,存在发生叛乱的危险,因而宣布这个安抚和杀灭兼施的政策,用以防止叛乱的发生。
与此同时,武王也已看到周的王位继承上存在危机。因为殷贵族的势力还很强大,要平定此后殷贵族所发动的叛乱,巩固新创建的周朝的统治,是十分艰巨的一个政治任务;武王自己的儿子年幼,如果武王一旦去世,由幼子即位,就很难担当起这个重任,为此,武王要传位给周公。《逸周书·度邑解》载:“王□□传于后”,这两个缺字,朱右曾以为“欲旦”二字,唐太沛以为“命旦”二字。大体是不错的。《度邑解》又记武王说:“乃今我兄弟相后,我筮龟其何所即,今用建庶建。”唐大沛注:“兄先弟后,殷人传及之法也,后即上文传于后之后。”朱右曾又以为不传子而传弟故曰庶建。这个理解也是正确的。《度邑解》下文说:“叔旦恐,泣涕共(拱)手”,就是周公表示不接受。于是武王把建设国都于雒邑的大事,嘱托给周公。武王规划在雒邑营建都城的目的,就是为了“图夷兹殷”,也就是平定殷商,巩固周在中原的统治。武王死后,周公因成王年幼,奉成王而摄政称王,等到平定三监和武庚叛乱,东征取得胜利,全国统一,局势大定,周公奉着成王与召公一起策划营建东都成周,待成周建成便归政于成王,而成王任命周公继续留守成周,作为“四辅”(即四方之辅),主持以后东都的政务。可以说,所有这些都是在执行武王遗嘱。所以何尊记载:“惟王(成王)初。宅于成周”(成王初次升登王位,建都于成周),成王来到成周的京室,要郑重地宣告“宗小子”“宅兹中国”(即“宅于成周”)是武王克商之后“廷告于天”的大事。
武王克商以后,从原来商的王畿中分割一部分地区作为王子禄父(即武庚)的封国,同时在他周围设置“三监”加以监督控制,采用这样的安抚和监督兼施的办法,是万分不得已的,因为殷贵族在原来商的王畿以内势力还很强大,不得不加以安抚笼络。犹如春秋初期郑庄公攻克许国,许庄公出奔,“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许庄公之弟)以居许东偏”,“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左传·隐公十一年》)。又如战国中期秦惠王攻灭蜀国,杀死蜀王,因为“戎伯尚强”(《华阳国志》卷三《蜀志》),分封蜀王后裔,“贬蜀王更号为侯”,作为秦的属国,同时“使陈庄相蜀”,“以张若为蜀守”,加以监督控制。
武王死后所以会发生三监和武庚联合东夷的叛乱,就是由于强大的殷贵族的存在,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武王生前担忧的就是这点,他之所以要传位于周公和嘱托周公营建东都,也是为了这点。武王这样的主张是很有远见的。后来周朝平定殷贵族叛乱、东征东夷胜利、统一全国而创建东都的大业,都是周公奉着成王来完成的。周公为了完成周朝开国的大业,曾摄政称王,但是所有这些大事名义上都是奉着成王来进行的,等到东都建成也就归政于成王。《诗经·周颂》有一篇《昊天有成命》,说“二后”(即文王、武王)承受天的“成命”,由成王继续完成。《吕氏春秋·下贤》说:“文王造之而未遂,武王遂之而未成,周公旦抱少主而成之,故曰成王。”马融所引解释“成王”的三种说法之一,也说:“以成王年少,成二圣之功,生号曰‘成王’”(《尚书·酒诰》正义引)。成王之所以称“成”,该即取义于周朝开国大业的完成。东都“成周”之所以称“成”,也该由于完成了“成命”,建成了周朝统一四方的国都。武王在完成周朝开国大业过程中,是承前启后、起着关键性的重大作用的。
[1] 例如《尚书·顾命》所说“金縢之书”,是指武王生病时,周公祷告太王、王季、文王的祝辞,事后保藏于金縢之匮中的。《尚书·召诰》说:“周公乃朝(早)用书命庶殷”,“书”是指周公对庶殷发布从事工作的命令。
[2] 顾颉刚:《逸周书世俘篇校注、写定与评论》,《文史》第二辑,中华书局一九六三年版。
[3] 屈万里:《读周书世俘篇》,刊于《庆祝李济先生七十岁论文集》上册。
[4] 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中编第六节《殷墟王陵东区排葬坑的祭祀对象问题》,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
[5] 王国维:《周开国年表》,《观堂别集》卷一。
[6] 见第四编第二章《释何尊铭文兼论周开国年代》。
[7] 童书业:《盟津补证》,刊于《中国古代地理考证论文集》,上海中华书局一九六二年版。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第一卷第一一七条“孟津”,有相同的论述。惟引《诗经·大雅·大明》:“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来作证,有错误。根据《大明》的上文,很清楚是在描写牧野之战的情况,和武王在盟津与诸侯会盟无关。
[8] 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中编第五节《周武王上祭于毕是否墓祭问题》。
[9] 陈梦家:《尚书通论》,北京商务印书馆一九五七年版,第二十五页。惟陈氏曲解《孟子·滕文公下》所引《太誓》所说“侵于之疆,则取于残”的“于”,是文王所伐于国,认为《太誓》另有“文王伐邘本”,是错误的。
[10] 杨宽:《商代的别都制度》,《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一九八四年第一期。
[11] 王国维《周开国年表》说:“案《史记》系月与《武成》、《书序》不同。师渡盟津,《书序》系之一月,《武成》言惟一月壬辰旁死霸,则戊午为一月之二十八日。惟《史记》系之十二月,殊不可解。疑十二两字乃一字之误。若史公意果为十一年十二月,则下月甲子上,当书十二年或明年,以清眉目。又二月又当改为一月,以十二月有戊午,则甲子不得在二月故也。十二两字明出后世传写之误。”王氏此文写作年代当早于《生霸死霸考》,仍从刘歆之说,以一月壬辰为初二,因定戊午为一月二十八日,谓《周本纪》十二月乃一月之误。如果司马迁在《周本纪》用周正之说,“十一年十二月”的“十二月”当为“二月”之误,下文“二月”当为衍文。如果《周本纪》也如《齐世家》一样采用殷正的话,可能原文作“一月”或“正月”,“二月甲子昧爽”的“二月”当为衍文,原文应作“十一年正月师毕渡盟津……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总之,牧野之战自当在十一年。《新唐书·历志》引《竹书纪年》:“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未载月份,庚寅二字是唐代一行根据《武成》月日,用大衍历推算而得来,非《古本竹书纪年》原文。《吕氏春秋·首时》说:“武王立(莅)十二年而有甲子之事”,当是并文王最初受命称王之年计算在内。
[12] 王国维:《兮甲盘跋》,《观堂别集》卷二。
[13] 《国语·周语下》记伶州鸠说:“昔武王伐纣,岁在鹑火”,又说:“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韦注:“岁星在鹑火,鹑火,周之分野也。岁星所在,利以伐之也。”当时周人可能认为岁星出现是战胜的吉兆。但是,叙述在“甲子朝(早)”之后,并不恰当。如果把“岁”解释为岁祭,“鼎”解释为贞问,也有问题。克商这样的大事,不可能仅仅记录岁祭贞问的结果。
[14] 于省吾:《利簋铭文考释》,《文物》一九七七年第八期。
[15] 《文物》一九七八年第七期《关于利簋铭文考释的讨论》。
[16] 杨宽:《商代的别都制度》,《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一九八四年第一期。
[17] 劳榦、屈万里校注:《史记今注》第一册卷四《周本纪注》,台湾“中华丛书委员会”一九六三年版。
[18] 参见第四编第三章《西周初期东都成周的建设及其政治作用》。
[19] 顾颉刚的《逸周书世俘篇校注、写定和评论》说:“《尔雅·释言》,替,废也。替,灭也。是废与灭同义,即杀。”按《尔雅》郭璞注:“亦为灭绝”。看来“废”是灭绝之意,比杀还要厉害。
[20] 伐字,甲骨文像以戈杀头的形象。初字,从“刀”从“衣”,有剪裁之意。看来“废”、“伐”、“初”是三种不同等级的杀俘方式。
[21] 越戏方,孔晁以为纣之三邑,不确。朱右曾以为戏即戏阳,在内黄县北;方即防陵,在安阳县西南,都不确。商代诸侯常称为“方”,越戏方当为一方国名。这时周武王正分兵向南国诸侯进攻,当以《路史》的解释为是,越戏方即春秋时代郑国的戏,亦称戏童,见于《春秋》经传成公十七年。
[22] 磿,卢文弨以为即黄歇说秦云“割濮磿之北”的磿,在商畿内,不确。这时武王正向南国诸侯进军,磿,该即西周、春秋间郑国的历,亦作栎,在今河南禹县。
[23] 朱右曾云:“愚谓今山东东昌府濮州南有历山,泰安府泰安县西有蜀亭,河南怀庆府修武县北有浊鹿城,然距朝歌俱远,非五日能往返也。”按朱氏认为把“磿”解释为濮州南的历山,“蜀”解释为泰安西的蜀亭或修武北的浊鹿,都离朝歌太远,不是五天所能往返。现在知道,当武王下令分兵南下时,武王本人早已不在朝歌,而坐镇于管邑,即今郑州。因此磿、蜀、宣方都该在今郑州以南。屈万里以为蜀即春秋时代鲁国近卫之蜀邑,不确。当从沈祖緜之说,定为战国时代魏国的浊泽,在今禹县东北。
[24] 屈万里以为宣方“可能是甲骨文中常见的亘方,《殷虚卜辞综述》(第二七六页)以为亘方就是《汉书·地理志》之垣,在今垣曲县西南二十里”。这一推断并不可信。垣曲县在今山西东南部,离河南禹县很远,周师不可能将之与蜀、磿作为同时进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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