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进场时应进行性能检验。
(2)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检验。
(3)对大型构件及有可靠应用经验的构件,可只进行裂缝宽度、抗裂和挠度检验。
(4)对使用数量较少的构件,当能提供可靠依据时,可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5)对多个工程共同使用的同类型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可共同委托,其结果对多个工程共同有效。
(6)对于不可单独使用的叠合板预制底板,可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对叠合梁构件,是否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的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7)其他预制构件,除设计有专门要求外,进场时可不做结构性能检验。
(8)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 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应驻厂监督生产过程。
② 当无驻厂监督时,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规格、间距、保护层厚度及混凝土强度等进行实体检验。(www.xing528.com)
(9)预制构件临时固定措施应符合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装配式结构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时,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时,灌浆应饱满、密实,所有出口均应出浆。
(12)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浆锚搭接连接用的灌浆料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13)预制构件底部接缝坐浆强度应满是设计要求。
(14)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其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有关规定。
(15)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其焊缝的接头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
(16)预制构件采用型钢焊接连接时,型钢焊缝的接头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有关规定。
(17)预制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的材质、规格、拧紧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有关规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