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建设是大学素质教育顺利推进与开展的基础支撑,也是决定大学素质教育效果与质量的核心因素。可以说,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于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先决条件[1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主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亦即解决大学教师有没有能力胜任和愿不愿意积极投入与践行大学素质教育的问题。
大学教师胜任能力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学教师能不能胜任大学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就是师资队伍能不能形成全面推进大学素质教育的有机整体。大学素质教育思想既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之中,又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之中,而教师始终是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可以说大学教师素质直接决定着素质教育实施与开展的质量与效果。由于素质教育思想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实施与开展的历史相对较短,与此同时,我国相当一部分大学教师又是在应试教育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与素质教育对教师素质的高要求存在现实的差距。所以,在全面推进大学素质教育对大学教师素质与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一方面要加强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科学素养与文化素养,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以符合全面推进大学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构建优秀教师共享机制,促进不同学校、院系以及学科(专业)之间优秀教师实现交流与共享,从而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互补、能力协调,符合全面推进大学素质教育要求的师资队伍。(www.xing528.com)
大学教师愿不愿意积极投入与践行素质教育,主要取决于有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正如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的那样:“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5]同样,良好的制度环境对大学教师积极投入与践行素质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构建与完善大学教师积极投入与践行素质教育的良好制度环境,主要是解决高等教育领域中普遍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和对教师的评价与考核脱离学生自身素质提升与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其核心与关键就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大学教师评价与考核制度。在科研至上、论文至上、项目至上、经费至上以及获奖至上的教师评价与考核制度环境中,大学教师很难安心于教学,何谈积极投入与践行素质教育。同时,素质教育的成效与质量最终要体现在学生个人身上,不考虑学生素质提升与发展的大学教师评价与考核制度是不科学,也是不合理的。因而,应构建以学生素质提升与发展为导向的大学教师评价与考核制度,为全面推进大学素质教育提供正确的制度导向与制度环境,破除当前“数字化”评价机制对教师的“绑架”,促进科研与教学在推进与践行素质教育过程中实现融合与共进。构建以学生素质提升与发展为导向的大学教师评价与考核制度,既是全面推进大学素质教育的制度航标,也是大学实施与开展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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