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进行太平洋战争,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日本首相东条宣称:“日本在大东亚战争的进行中,将以中国为兵站基地的地位”。为此,日寇在经济上残酷地榨取沦陷区,在军事上疯狂地进攻敌后抗日根据地。
日寇为了确保在华北的占领地,使华北沦陷区成为它进行长期战争的物资供应地,于一九四一年春,把过去在华北推行的“治安肃正运动”,进一步扩展为更凶残毒辣的“治安强化运动”。在这一活动中,日寇提出了“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的口号,叫嚣对解放区“进行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一元化的总力战”,以达到“确切使匪民分离,掌握民心,确保华北占领”的目的。
日寇将华北划分为三种地区:“治安区”(即敌占区)、“准治安区”(即敌我争夺的游击区)、“非治安区”(即敌后抗日根据地)。对三种地区,分别施以不同的办法。
对所谓“治安区”,日寇以清乡为主,强化保甲制度,严密施行身份证办法和户口调查,推行连坐法,设立“联合乡”、“集团村”,扩大自卫团、警备队,加强特务活动。企图肃清“治安区”内的抗日分子和抗日活动。同时,还着重对人民的欺骗怀柔,广泛进行反共反八路军的恶毒宣传,宣扬“王道乐土”,建立与发展敌伪统治下的“群众团体”,以期“掌握民心”,巩固其统治。
对所谓“准治安区”,敌人以蚕食为主,恐怖政策与怀柔政策兼施。其怀柔政策,与“治安区”相同。其恐怖政策,则为普遍修筑封锁沟墙和碉堡,并实行所谓“绝缘政策”,强迫“集家并村”,制造“无人区”。一九四二年春,日寇在从古北口到山海关的长城两侧,制造了一个长七百里,宽五、六十里,面积达四万二千平方里的“无人区”。把当地群众赶进指定的“人圈”。“人圈”内的人不能与外界接触,不准种十里以外的土地。所有壮丁都编入“自卫团”,同时又是“勤劳奉公”队的队员,晚上值勤巡逻,白天充做苦役。“人圈”内有严密的敌特组织,经常对人民实行“大检举”,以“思想犯”、“政治犯”、“通匪犯”、“运输犯”等名目任意加以杀害。敌人在划定的“无人区”内,经常进行搜索。
对所谓“非治安区”,敌人以“扫荡”为主,实行极其野蛮残忍的“三光政策”,企图扼杀敌后抗日根据地军民的生存条件。
从一九四一年春至一九四二年秋,敌人在华北接连推行了五次“治安强化运动”,对沦陷区人民进行了骇人听闻的摧残、劫掠和屠杀。
但是,不管日寇采取恐怖政策还是怀柔政策,推行多少次“治安强化运动”,都不可能达到“掌握民心”和“确保华北占领”的目的。不仅对解放区和游击区的“扫荡”、“蚕食”被敌后抗日军民粉碎了,而且对沦陷区的各项“治安强化”政策,也遭到了失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大汉奸王揖唐也不得不哀叹:农村村民对运动的推行“并不认真”,城市居民和一般知识分子对运动的态度“显然冷淡”,连在第一线指挥监督的官吏,也有“漠不关心,敢做袖手旁观”的。(www.xing528.com)
在华北日寇推行“治安强化运动”的同时,江南日寇和汪伪政府发动了“清乡运动”。其步骤为:(一)由日伪军配合向新四军、游击队活动地区进行“扫荡”,建立起“军肃清地”。之后,日军逐渐撤退,由汪伪组织保甲把“军肃清地”变为“清乡地区”。(二)把“清乡地区”进一步变为敌人的“具体和平模范地区”。敌伪在“清乡地区”和新四军活动地区建立以竹篱、木栅、铁丝网等构成的“隔绝膜”,在“清乡地区”内则进行大规模的“肃清战”。敌伪派遣警察、特务工作队、宣传工作队、封锁工作队、汪记国民党员,对群众进行挨户登记、检查搜索、捕杀威逼,推行连坐联保,同时,大力进行“和平建国”的欺骗宣传。日寇妄图通过“清乡运动”强化汪伪政权,消灭作为心腹之患的新四军,减轻日寇在占领区的军备力量,榨取江南的财富。
日寇为了准备和支持太平洋战争,急于变华北为“大东亚兵站基地”,在一九四一年至一九四二年,集中侵华兵力的百分之六十三至百分之七十五,对敌后抗日根据地频繁进行大规模的“扫荡”。对晋冀鲁豫边区的大规模进攻和“扫荡”,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〇年共十次,一九四一年至一九四二年增至十九次。对山东抗日根据地千人以上的“扫荡”,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〇年共二十五次,其中万人以上的两次,到一九四一年和一九四二年,千人以上的“扫荡”增至七十余次,其中万人以上的九次。总计一九四一至一九四二年,敌人对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扫荡”,千人以上的达一七四次,其中万人以上七万人以下的三十次,较前两年增加了三分之二,使用兵力达八十三万人,较前两年增加了一倍。“扫荡”时间也延长了。敌人在一九四一年对晋冀鲁豫边区泰西之三个月的“扫荡”,对太行太岳的“毁灭扫荡”,对鲁西冀南的长期“扫荡”,以十万以上兵力对晋察冀边区北岳区持续两个多月的“扫荡”,以五万兵力对山东沂蒙山区两月之久的“扫荡”,一九四二年敌人以五万余兵力对冀中进行了“五一”大“扫荡”,以四万余兵力对冀东三个月的“扫荡”,以六万余兵力对太行的“铁壁合围”、“抉剔清剿”,一九四二年“四二九”与“六一二”对冀南的“铁壁合围”等,都是极为残酷的“扫荡”。
敌人的“扫荡”办法有所谓“分进合击”、“梳篦式清剿”、“铁壁合围”、“捕捉奇袭”、“纵横扫荡”、“反转电击”、“辗转抉剔”等。并在“扫荡”中实行极其残暴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一九四一年八月,日寇“扫荡”晋察冀的北岳区,烧毁房屋十五万余间,残杀群众四千五百余人,抓去东北作苦工的一万七千余人,抢去粮食五千八百万斤,牲畜一万余头。一九四二年五月“扫荡”冀中根据地,群众被杀害和抓走的达五万多人,区以上干部被杀害者达三分之一。山东解放区的南沂蒙纵横不过五十公里的地区,在一次“扫荡”中,群众即被杀害三千多人,牲畜被抢去一万头,粮食被掠夺一百六十余万斤,民房被毁五千余间。
为了缩小乃至摧毁抗日根据地,敌人在大规模军事进攻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其“囚笼政策”。一九四二年十月,日本华北派遣军参谋长夸耀说:“华北碉堡已新筑成七千七百余个,遮断壕也修成一万一千八百六十公里之长,实为起自山海关经张家口至宁夏的万里长城的六倍,地球外围的四分之一。”日寇在冀中八千多个村庄、六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建立了一千七百多个据点,修筑了七千五百多条公路,挖了四千多公里的封锁沟。据点周围碉堡成群,铁路、公路沿线岗楼密布,点、碉、路、沟互相连接,密如蛛网,把冀中根据地分割成为二千多块。然后,分区逐块地进行“清剿”、“抉剔”,建立伪政权,加强特务组织,扩编伪军,大肆抢掠,实行奴化教育。美丽富饶的冀中平原,竟成了“抬头见岗楼,迈步登公路,无村不戴孝,到处是狼烟”的恐怖世界。
从一九四一年起,日寇对华中敌后解放区也发动了空前的大“清剿”与大“扫荡”,特别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敌寇的进攻更加疯狂。平均每半个月各个地区有一次“扫荡”,最频繁的地区一星期一次。“清乡”则由苏南扩展至苏中、皖中和武汉近邻。配合“扫荡”与“清乡”,日寇在根据地周围的据点增至二千五百处以上。
当日寇对解放区进行疯狂“扫荡”的时候,留在敌后的国民党军队,大批投降日寇,成为伪军,在日寇指挥下向解放区进攻。
在日伪军和国民党反动军队的夹击下,一九四一年和一九四二年,敌后抗日根据地遭遇到极大的困难。但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敌后军民有力地展开了全面的对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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