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政府本质上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政权。济民乡苏维埃政府的成立,使山营村人民群众第一次当家做主,对山营村人民群众的政治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人民群众第一次拥有选举权。“苏维埃是民众直接的政权,苏维埃的组织必须经过群众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代表中须尽可能的引进积极的贫苦的工农参加。凡年满十六岁的男女而非剥削劳动者、非宗教徒和反革命者,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4]红七军前委明确提出乡苏维埃政府由人民选举产生,这就从根本上确定了劳动人民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红七军前委非常重视动员人民群众,认为“在一个乡村中一有群众起来,即须从群众大会和代表会议选举乡苏维埃的执行委员会,绝对不可观望其他邻近乡村是否起来,因而有所等待”[25]。山营村人民群众革命积极性高,很快就召开大会选举人民代表,选举骨干分子组成苏维埃政府,充分体现山营村人民的意愿,自然而然得到山营村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政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级苏维埃政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乡村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由五人至七人组成,“其中须尽可能有工人和兵士当选”[26]。区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由群众直接选举之代表会议(农民群众代表大会约五百人选一代表,赤卫军或赤卫队选举代表之单位则不能至五百人,而须斟酌的情形减少)”[27]选举产生。区、乡苏维埃政府组成人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考虑性别、民族、籍贯和成分等因素,确保贫雇农等无产阶级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三是政权有严密的组织系统。工农兵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负责“议决一切斗争的策略方针”,有“撤换该级苏维埃执委会之权”[28],在大会休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执行委员会行使最高权力,“各级苏维埃一经成立,即须正式议决一切,公布一切,执行一切,实行一切权利归苏维埃”[29]。乡村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互推常务委员三人(内主席一人)组织常务委员会,并须推选财务委员一人(必须由常务委员兼),文化委员一人(管理文字宣传等),裁判(裁判群众纠纷)兼肃反(肃清反革命)委员一人,粮食委员一人,赤卫委员一人(管赤卫队),执行委员中互推三人组织土地委员会,管理分配土地事宜”[30]。乡村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每周开一次会,常委会每两天开一次会,以此讨论全乡的工作,同时强调“下级苏维埃绝对服从上级苏维埃指挥”[31]。(www.xing528.com)
四是政权的性质是工农民主政权。红七军布告中明确提出“建设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政权,以解除民众痛苦为职志”[32],向人民群众宣告苏维埃政权就是为了人民群众。右江党组织不操纵各级苏维埃政府和任何不论是武装还是生产的群众组织,主要是通过加入这些组织的党员来发挥党的作用。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同剥削阶级和一切反革命展开斗争。为此右江苏维埃政府对什么是反革命作了明确规定:“(甲)勾结一切苏维埃之敌人(即一切反革命派)或与之作探,或在经济上帮助敌人者;(乙)阴谋企图倾覆苏维埃政府者;(丙)反抗苏维埃政府之法令者;(丁)进行反苏维埃政府(活动)之小组织。”[33]各级苏维埃政府按照此标准肃清反革命分子,保卫和巩固苏维埃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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