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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点布置原则及方法-高层建筑施工

更新时间:2025-01-1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管线的观测点布设不能影响管线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考虑围护墙内力计算图形,布置在围护墙出现弯矩极值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建筑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布置应分析建筑的受力传递和应力分布情况。

测点的位置应尽可能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受力及变形状态,以保证对监测对象的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环境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以便更加准确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受力和变形特征。

应在充分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基坑工程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周边环境布置图,结合支护结构内力包络图及受力变形特征、周边环境的特点,寻找最能反映基坑工程受力和变形的关键特征点,从而合理地布置监测点。

测点标志不应妨碍结构的正常受力,不应降低结构的变形刚度和承载能力,尤其是在布设围护结构、立柱、支撑、锚杆、土钉等的应力应变观测点时应注意这一点。管线的观测点布设不能影响管线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在满足监控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在材料运输、堆放和作业密集区埋设的测点,以减少对施工作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可以避免测点遭到破坏,提高测点的成活率。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影响监测费用的主要方面是监测项目的多少、监测点的数量以及监测频率的大小。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首先要满足对监测对象监控的要求,这就要求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监测点。但不是测点越多越好,基坑工程监测工作量通常较大,又受人员、光线、仪器数量的限制,测点过多、当天的工作量过大,会影响监测的质量,同时也增加了监测费用。

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 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顶或基坑坡顶上。

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水平间距宜为20~50 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1个。为了真实地反映围护墙的挠曲状况和地层位移情况,应保证测斜管的埋设深度。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若测斜管埋设在围护墙体内,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深度;若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5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因为测斜仪测出的是相对位移,若以测斜管底端为固定起算点(基准点),应保持管底端不动,否则就无法准确推算各点的水平位移,所以要求测斜管管底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考虑围护墙内力计算图形,布置在围护墙出现弯矩极值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平面上宜选择在围护墙相邻两支撑的跨中部位、开挖深度较大以及地面堆载较大的部位;竖直方向(监测断面)上监测点宜布置支撑处和相邻两层支撑的中间部位,间距宜为2~4 m。(www.xing528.com)

支撑内力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杆件上,每层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层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监测截面应选择在轴力较大杆件上受剪力影响小的部位,当采用应力计和应变计测试时,混凝土支撑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相邻立柱支点间支撑杆件的1/3部位;当钢管支撑采用轴力计测试时,轴力计宜设置在支撑端头。

立柱的竖向位移(沉降或隆起)监测点应布置在立柱受力、变形较大和容易发生差异沉降的部位,例如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地质条件复杂处。逆作法施工时,承担上部结构的立柱应加强监测。立柱内力监测点的位置应根据支护结构计算书、计算图形确定,监测截面应选择在轴力较大杆件上受剪力影响小的部位,当采用应力计和应变计测试时,监测截面宜选择在坑底以上各层立柱下部的1/3部位。

锚杆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且不少于3根。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和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 m。相邻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当有止水帷幕时,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 m处;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3~5 m。承压水水位监测管的滤管应埋置在所测的承压含水层中;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基坑工程周边环境(建筑、地下管线、道路等)的监测范围既要考虑基坑开挖的影响范围,保证周边环境中各保护对象的安全使用,也要考虑对监测成本的影响。规范规定,基坑边缘以外1~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周边环境应作为监测对象,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测范围。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地铁、隧道、重要管线、重要文物和设施、近代优秀建筑)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建筑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布置应分析建筑的受力传递和应力分布情况。为了反映建筑竖向位移的特征和便于分析,监测点应布置结构主要传力构件上以及建筑竖向位移差异大的地方。

建筑裂缝、地表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当原有裂缝增大或出现新裂缝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每条需要观测的裂缝应至少设2个监测点,且宜设置在裂缝的最宽处和裂缝末端。每个监测点一般设一组观测标志,每组观测标志可使用两个对应的标志分别设在裂缝的两侧。

管线监测点的布置应根据管线修建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确定监测点设置。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15~25 m,并宜延伸至基坑边缘以外1~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管线。供水、煤气、暖气等压力管线宜设置直接监测点,在无法埋设直接监测点的部位,可设置间接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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