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多种观测方法互为补充、相互验证。
仪器监测可以取得定量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以目测为主的巡视检查更加及时,可以起到定性、补充的作用,从而避免片面地分析和处理问题。例如,观察周边建筑和地表的裂缝分布规律、判别裂缝的新旧区别等,对于我们分析基坑工程对邻近建筑的影响程度有着重要作用。基坑周边超堆荷载、雨季地表水排水不畅、超挖等违规现象,往往是先通过巡视检查发现,并及时得以纠正的。实践证明,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是行之有效的。
基坑工程应建立全方位的监测系统,以保证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分为七大类:支护结构,包括围护墙、支撑或锚杆、立柱、冠梁和围檩等;地下水状况,包括基坑内外原有水位、承压水状况、降水或回灌后的水位;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是指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坑内、坑外土体;周边建筑,是指在基坑开挖影响范围之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周边管线及设施,主要包括供水管道、排污管道、通信、电缆、煤气管道、人防、地铁、隧道等,这些都是城市生命线工程;周边重要的道路,是指基坑开挖影响范围之内的高速公路、国道、城市主要干道和桥梁等;此外,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其他应监测的对象,由设计和有关单位共同确定。
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的规定,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6.1进行选择。
表6.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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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基坑工程监测是一个系统,系统内的各项目监测有着必然的、内在的联系。基坑在开挖过程中,其力学效应是从各个侧面同时展现出来的,例如支护结构的挠曲、支撑轴力、地表位移之间存在着相互间的必然联系,它们共存于同一个集合体中,即基坑工程内。限于测试手段、精度及现场条件,某一单项的监测结果往往不能揭示和反映基坑工程的整体情况,必须形成一个有效的、完整的、与设计施工工况相适应的监测系统并跟踪监测,才能提供完整、系统的测试数据和资料,才能通过监测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作出准确的分析、判断,为优化设计和信息化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当然,选择监测项目还必须注意控制费用,应在保证监测质量和基坑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周密地考虑,去除不必要的监测项目。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测量为辅。这种检查方法速度快、周期短,可以及时弥补仪器监测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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