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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检测法规详解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建筑材料检测法规详解

1.3.1 任务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建筑市场关于材料检测方面的有关法律

☉【能力目标】

能依照我国法律对建筑材料进行建筑活动。

1.3.2 任务实施

我国建筑市场欣欣向荣,建筑施工队伍不断壮大,然而一些施工企业素质低下,技术力量薄弱,对建筑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缺乏了解,质量控制能力较差。另一方面各有关部门对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致使原材料的取样或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及不规范操作现象,导致检测单位检验结果不能正确反映工程实体质量,从而使工程上的不合格材料和实体工程质量问题难以发现,给工程留下了安全隐患。因此,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是工程质量百年大计的第一关,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检测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严格按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这就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以科学的数据正确地反映出原材料和工程实体的质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修正)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建设领域母法。其中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www.xing528.com)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制定,共计三十六条及两个附件,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个办法的实施对规范和强化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检测活动起到积极的推动和法制作用。意味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不是可有可无或随意而为的行为,是一个法定的建设行为,必须强制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保证检测的结果能真实反映工程和原材料的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应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没有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是无效的。

4.«试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试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目的是为规范试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提高试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试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及对其实施的资质认定活动应当遵守«试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试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评审、评价、认定的原则。只有经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才能向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计量认证是指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性能、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质量体系能力进行的考核。

审查认可是指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监督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以及质量体系进行的审查。

1.3.3 任务小结

本任务主要介绍了我国建筑市场关于材料检测方面的有关法律,学生作相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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