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内容即课程。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给学生传授的知识和技能、灌输的思想和观点、培养的习惯和行为的总和,包括学校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各种活动(教学计划),以及对内容、进程和时限的安排(教学大纲和教材)。狭义的课程指一门学科。从类型上,课程又可以分为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潜在课程。课程编制指依据一定的课程理论,财对学校课程进行的分析、选择、设计、实验、评价等的整体研究过程。
(一)课程编制的具体内容
课程编制主要涉及课程计划(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编订三方面内容。其中,国家课程计划具有最高效力,是编订各科课程标准和各科教科书的依据,是学校课程的总体规划;课程标准是在遵循国家课程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是各级各类中小学教科书编制的直接依据;而教科书则是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材料。
1.课程计划
课程计划(以往称教学计划)是学校课程的总体规划,形式上是国家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内容上是国家制定的学校教育教学标准,性质上是教育行政法规文件。课程计划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制定该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学科设置及要求、学科教学时数和开课顺序、学年编制、考核要求。
课程计划体现着国家对学校的统一要求和质量标准,在现阶段的课程体制下,它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具有法规性质。因此,课程计划的编制工作是一项影响教育全局的重要工作。
2.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也称教学大纲)是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形式编定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具体规定学科知识的范围,深度及结构、教学进度、教学法等基本要求。课程标准分课程标准总纲和各科课程标准两部分,前者是一定阶段课程总体的纲领性文件,规定着各级学校的课程目标、学科设置、各年级各学科每周的教学时数、课外活动的要求和时数以及团体活动的时数等;后者具体列出本学科教材的篇章节目、内容要点、上课时数、实际作业(实验、练习、实习)的内容与时数以及其他教学活动的时数等。在中央集权型课程行政体制的国家,课程标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在分权型课程行政体制的国家,课程标准的约束力有限。
3.教科书
教科书是指根据课程标准编写的系统表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即课本。教科书是使学生掌握各种科学概念、原理和法则所必需的事实、现象和素材,是学生发展的主要媒介。教科书编写得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发展水平。
目前,我国小学各科教科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选用,初中由省或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选用,对有条件的小学和初中可赋予其选用教科书的权力。但是选用的教科书必须是经过国家和省内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列入全国和本省内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
(二)各国教科书编写、发行与认定制度
教科书制度是伴随公共教育制度的建立而形成的,是公共教育制度的一部分。关于教科书的编写、发行、认定(审定)与供应,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完备的制度。政府通过干预教科书的发行、审定与供应,以保证公民在一定程度上平等地接受最基本的教育,并保证本国基础教育的水准。(www.xing528.com)
在建立了公共教育制度的国家,学校使用的教科书一般都是由专门的部门或机构根据国家或权威教育机构制定的课程标准以及学术研究成果,有计划地进行编写、出版和发行。而且它主要以活字印刷物的形式呈现。比起其他教材,教科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性、统一性和权威性的特点。世界上教科书的编写、发行与认定(审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国定制
国定制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按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统一组织编写适用于全国各地学校的教科书,各地方和个人不得自行编辑出版教科书的制度。采用国定制教材编审制度的国家有苏联、东欧各国和朝鲜等,这些国家的教材编写、发行与认定权力隶属于中央,地方和学校没有编辑出版教材的权力。如苏联的教科书是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基础,由联邦教育部和各加盟共和国组织编写的,各加盟共和国编写的教科书要有地方特点,内容要确保联邦教育部规定的水平。苏联所有的语言教科书由地方政府组织出版,教科书在观点和内容取舍等方面要受政府部门、教育部门的严格控制,并要得到国家或地方教育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2.审定制
审定制是民间编辑的教科书,经过中央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学大纲审查合格供学校选用的制度。如日本教科书的审查经过申请审查—审查初稿(一审)—审查校对稿(二审)—审查样书(三审)—公布审查结果五个阶段。日本教科书由私人或出版社以文部省公布的学习指导要领编写。出版前,将原稿送交文部省审查合格后才能正式出版。文部省将教科书原稿转交“教科书检定调查市议会”审议,以判定其是否合乎规定标准,然后向文部省提出答询,文部省依据答询决定是否给予核准,经核准后的教科书才能正式出版。经审议合格的教科书有多种版本,教科书的选用权在地方教育委员会和学校。
3.自由制
自由制指由民间自行编辑出版发行供各学校自由选用的教科书,无须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或认可的制度。如英国历史上长期没有全国通行的课程和教学大纲,但有统一性阶段考试。因此,传统的教科书编著常常会受到统一性考试的试题或其出题要目的影响,选用则主要是由教师决定。在英国,教师一直享有比任何其他国家教师更大的在课程设置、教科书和教学方法选用等方面的自治权。由于英国根本不存在官方对教科书的限制,教科书的编辑、出版完全自由。由于教科书的编写不是为了满足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所开设课程的要求,因而导致教科书的内容、结构和论述方法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而且教科书的种类繁多,规格不一,为此,学校选用教科书时,必须要在校长和教师商榷的基础上决定。
有人担心采取自由制的国家教科书内容难以保证教育水平和质量,但实际上由于官方考试制度的制约,以及视学官(督学)和学校教育委员会的指导,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视学官一旦在教科书上发现问题,便及时同校长、教师进行商讨,对使用的教科书提出意见从而施加影响。
4.认可制
认可制是民间出版的教材经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认可,地方或学校才能选用的制度。认可制与审定制的区别在于认可制的教科书内容不受官方的制约。采用这种制度的国家以法国为代表,法国虽然有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但在国家层面不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没有中央级统一的教科书编写机构来进行教科书的编写、出版与审定,完全由民间出版社自由发行。但公立小学的教科书,各县每年都要修改教科书目录,送交大学区总长认可。各公立小学从获得认可的教科书目录中进行选择使用。在法国,教师和家长对教科书的使用都有发言权,但相比较而言,教师的权利更大一些。
5.选定制
选定制是由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从出版的各学科教科书里挑选出若干科,制成用书一览表,供各地区和学校选用的制度。荷兰和美国的许多州均采用此制度。美国没有统一的课程标准,各州自己制定本州的标准。美国的教科书由私人或书商依各州政府的有关规定编写和出版。美国没有全国性的教科书评审机构,教科书出版前,无需经政府审核,教科书的采用办法因州而异。除个别州是自由发行外,大部分州与地方都实行选定制。各州一旦认为选定后的教科书不理想也可立即宣布停用。根据各州规定的情况,教科书的选定有3种方式:①地方学区教育委员会选定,不受州的限制,这样的州有纽约等15个州。②地方学区教育委员会从州里认可的书目一览表中选定教科书。如阿拉斯加、得克萨斯等34个州。③地方学区教育委员会根据州里规定的教科书标准选择教科书。如密安那等9个州。从教科书的供应来看,美国主要实行教科书无偿出借制度,也有个别州部分无偿或有偿使用,这主要由各州根据情况自己决定或个别由学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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