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明确规定,我国现行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新时期的教育方针已经确定下来了,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认真学习和理解。历史经验证明,对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如果理解得不全面、不深刻,必然会在实践中出现失误。
(一)如何理解“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包括的内容很丰富,它不仅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农业、工业、国防、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而且包括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现代化。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概括起来主要指的是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始终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不能离开这个中心,更不能干扰这个中心。教育工作当然不能例外,也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教育是通过培养人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因此,我们必须想经济建设之所想,急经济建设之所急,培养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教育还必须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果只抓物质文明建设,不抓精神文明建设,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就会陷入片面性,就会使人们的注意力仅仅限于物质文明建设,甚至仅仅限于物质利益的追求,现代化建设就不能保证社会主义方向。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它渗透在整个物质文明建设中,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所以教育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教育怎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也是通过培养人来实现的。学校培养人,必须着眼于提高学生素质,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尤其是中小学教育,在提高整个民族素质方面,担负着极其重要的任务,是奠基工程。
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同于资本主义现代化。我们必须明确:凡是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有利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就要勇于实践,并不断总结经验。这是识别姓“社”姓“资”的标准。我们要让教师和学生掌握这个标准,以便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如何理解“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现代大工业生产对劳动者的客观要求。现在把它定为新时期教育方针的组成部分,我们应当如何理解?
1.要从宏观上理解
邓小平在谈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与方法要有新的发展时指出:“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不然,学生所学的专业和将来要从事的职业不相适应,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岂不是从根本上破坏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这就是说,能否做到“学生所学的专业和将来要从事的职业”相适应,能否做到学用一致,是从根本上坚持或反对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过去我们在谈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时,几乎没有涉及这一问题。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有的是学校应该做的,有的则不是学校力所能及的。它不仅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关,还同学制、课程、教材、师资、专业设置等有关。可见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不仅学校有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有责任,总管教育的领导部门更有责任。因为,只有总管部门才了解整个教育事业如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2.要从“双向”上理解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谈到,不仅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生产劳动也要与教育相结合。也就是说,这种结合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马克思、恩格斯说:“对一切儿童实行公共的免费教育,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工厂劳动,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这里说的是教育等同物质生产相结合。马克思又说:“生产劳动和教育的早期结合,是改造现代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这里说的是生产劳动要与教育相结合。列宁说:“无论是脱离生产的教学和教育,或是没有同时进行教学和教育的生产劳动,都不能达到现代技术水平和科学知识现状所要求的高度。”这就是从“双向”的角度来阐明的。可见,不仅学校要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所有集体生产部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也要贯彻这一方针。
3.要从更宽更广的角度去理解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教育方针的组成部分,是1958年提出来的。60余年来,教劳结合在内容和方法上都有许多教训值得总结。那时我们把教劳结合的含义理解得很狭窄,把教劳结合同师生参加体力劳动等同起来,以致劳动过多,用劳动代替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教劳结合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组织师生下乡、下厂劳动,或者自办工厂、农场。邓小平指出:“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的人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在新的条件下,如何更好地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现代经济和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教育质量和教学效率的迅速提高,要求我们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这就是说,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要考虑到“现代经济和技术的迅速发展”。我们一定要吸取历史教训,不要把教劳结合简单地看成参加体力劳动。一些发达国家也很重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甚至认为它是世界教育发展的趋势。但国外并非统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有时说“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通常的说法是“教育与生产相联系”“教育与生活相联系”“教育与社会相联系”。我们应该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看得更宽广一些,不要仅仅限于参加体力劳动。在组织师生参加劳动时,要考虑学生和教师的特点,因地制宜,把它同劳动技术教育结合起来。
4.要明确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目的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人,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提高人的素质。教劳结合的目的曾经有过多种说法,1958年具有权威性的解释是:教劳结合是为了使学生成为多面手,使工人、农民成为多面手,工人兼农民,农民兼工人,工人农民即学生,学生即工人农民,是为了消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使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种解释显然不切合实际,是把理想当作现实。我们必须从学用结合,从培养人、提高人的素质的高度来认识教劳结合的目的和意义。
5.要明确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具体内容(www.xing528.com)
从学校教育来说,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包括以下内容。
(1)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
工人农民是主要生产者,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师生要有机会接触工农,了解工农业生产的现状。这不仅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也是自我提高的需要。近年来在师生中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教劳结合的重要形式之一。
(2)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
脑体结合的含义,实质是手脑并用。陶行知早在20世纪30年代写的一篇题词,就通俗而又深刻地阐明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意义。他说:“人生两个宝,双手与大脑,用脑不用手,快要被打倒,用手不用脑,饭也吃不饱,手脑都会用,才是开天辟地的大好佬。”知识分子习惯于“用脑不用手”,给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所以应该“手脑并用”。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教师教书,学生学习,尤其是理论工作者,均不可脱离实际。教劳结合是解决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要途径。
(4)学与用相结合。
学以致用,学用一致,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标志。学生学的和将来要从事的职业不相适应,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则是从根本上破坏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学校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学非所用的问题。例如,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品质,培养学生讲质量、负责任、守纪律的思想意识,培养学生重视技术,重视动手的观念等。养成这些品质,不仅会使学生终身受益,而且对社会主义建设大有好处。
(三)如何理解“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方针的第三句话明确提出了我国培养人才的规格要求。它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我们要培养的人是“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是“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关于培养什么人,曾有过许多提法。新确定的教育方针,采用“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提法,这是因为我们现在从事的事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社会主义建设包括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每个公民都要参加,都是社会主义建设者。这比“劳动者”“人才”“公民”“四有新人”等提法更为准确,更有时代感和使命感。采用“接班人”这个概念,看来是从防止、反对和抵御和平演变的战略高度提出来的。把培养接班人写入教育方针,要求我们的青少年和公民坚持和保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阵地。接班人有几种说法:共产主义接班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这些说法都是正确的。但联系到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以“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提法更为准确。建设者和接班人有何区别?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所谓建设者,是指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每个公民都应该是社会主义建设者,不应该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局外人;所谓接班人,是对建设者提出的政治要求,每个公民也应该是社会主义接班人,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特别是各级干部,更应该是社会主义的可靠接班人。
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做到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这里所说的全面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含义不完全相同。马克思、恩格斯鉴于社会分工特别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造成人的智力和体力的片面发展,因而提出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马、恩所说的全面发展的人,是能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起来的人。这种人通晓整个生产系统,能摆脱旧的分工的奴役,能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己的爱好轮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我们所说的全面发展,是国家要求青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审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是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备的素质提出来的。新时期教育方针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写进去,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我国教育方针的连续性和继承性。
“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提法,抓住了青少年身心发展的本质方面,几十年来,国家用此标准要求学校,教师用此标准要求学生,家长用此标准要求子女,学生也用此标准要求自己。这个标准已深入人心,起了很好的作用。因此,新确定的教育方针采取“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提法是正确的,有积极指导意义。但是作为学校管理者,不能因为“劳”未列入教育方针而轻视甚至放弃劳动技术教育,更不能因此而停开这方面的课,或者撤除已经建设起来的劳动技术教育的设施。
新时期教育方针的三句话,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第一句话“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表明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教育的服务方向,扣紧了新时期的中心任务;第二句话“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广义的),指明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途径;第三句话“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明确提出了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共同的培养目标。它既是对全国儿童、青少年的总要求,也是对教师的殷切希望;既是国家对学校培养人才提出的质量标准,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具体化。这三句话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是通过“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来实现的:“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应通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基本途径。
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已经确定并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这个方针如何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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