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为85.00元/工日;二类工为82.00元/工日;三类工为77.00元/工日。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工日中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部分项目的材料加工及人工幅度差。
(2)单独装饰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单独装饰工程不分工程类别,幕墙工程按照单独装饰工程取费。以人工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为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费率为42%,利润率为15%。
(3)措施项目费计算标准:①单项措施项目以清单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按照各专业计价定额中的规定,依据设计图纸和经建设方认可的施工方案进行组价。②以费率计算的总价措施项目计费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设备费+单项措施项目费。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按项计取,综合单价按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③措施项目费除有特别规定外,均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④夜间施工费:单独装饰工程费率为0%—0.1%。⑤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单独装饰工程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率为0.2%。⑥冬雨季施工费:单独装饰工程冬雨季施工费率为0.05%—0.1%。⑦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率为0%—0.1%。⑧临时设施费:单独装饰工程临时设施费率为0.3%—1.2%。⑨赶工措施费:单独装饰工程赶工措施费率为0.5%—2%。⑩按质论价费:单独装饰工程按质论价费率为1%—3%。⑪住宅分户验收费:单独装饰工程住宅分户验收费率为0.1%。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单独装饰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为1.6%,省级标化增加费为0.4%,如有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的地区,市级标化增加费按照省级费率乘以0.7系数执行。⑬脚手架费:按《计价定额》第二十章计算。⑭垂直运输机械费:按《计价定额》第二十三章计算。⑮二次搬运费:按《计价定额》第二十四章计算。⑯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⑰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其他项目费:①暂列金额、暂估价按发包人给定的标准计取。②计日工: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③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a.建设单位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计算;b.建设单位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2%—3%计算。(www.xing528.com)
(5)规费计算标准:规费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也不得任意调整计算标准。①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按实计取列入。②社会保险费:单独装饰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为基础,社会保险费费率为2.2%。③住房公积金:单独装饰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为基础,住房公积金费率为0.38%。
(6)税金:包括营业税、城乡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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