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理就是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财务、管理能力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根据具体的评标细则进行优选。这种计价方式是市场定价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采取综合单价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可以描述为: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出来的。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的计价风险,但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应由某一方承担,而是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具体体现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对计价风险内容及其范围进行界定和明确。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时,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承担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应完全不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的调整。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由于承包人所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www.xing528.com)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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