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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第2版

更新时间:2025-01-1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1)国外工程造价管理英联邦国家(地区)工程造价管理英联邦成员遍布世界各大洲,虽然他们所处地域不同,经济、社会、政治发展状态各异,但他们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香港,工料测量师受雇于业主,是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力量。在这些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中,工料测量师行是直接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咨询部门。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往往采取价格指数的形式。

工程造价管理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站在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关注工程建设总投资,称为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即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又分为宏观投资管理和微观投资管理。宏观投资管理的任务是合理地确定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高宏观投资的经济效益;微观投资管理包含国家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投资者对自己投资的管理两个方面。国家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投资,通过产业政策和经济杠杆,将分散的资金引导到符合社会需要的建设项目中。投资者对自己投资的项目应做好计划、组织和监督工作。二是对建筑市场建设产品交易价格的管理,称为工程价格管理,属于价格管理范畴,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在宏观层次上,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并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在微观层次上,市场交易主体各方在遵守交易规则的前提下,对建设产品的价格进行能动的计划、预测、监控和调整,并接受价格对生产的调节。

建设投资管理和工程价格管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建设投资管理中,投资者进行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时,完善项目功能,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费,按期或提前交付使用,是投资者始终关注的问题,降低工程造价是投资者始终如一的追求。工程价格管理是投资者或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共同关注的问题,投资者希望质量好、成本低、工期短,而承包商追求的是尽可能高的利润。

1)国外工程造价管理

(1)英联邦国家(地区)工程造价管理

英联邦成员遍布世界各大洲,虽然他们所处地域不同,经济、社会、政治发展状态各异,但他们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英国是英联邦的核心,其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最完整,许多英联邦国家(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以此为基础,再融合各自实际情况而形成。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仍沿袭着英联邦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且与大陆情况较为接近,其做法也较为成功,现将香港的工程造价管理归纳如下:

①政府间接调控

在香港,建设项目划分为政府工程和私人工程两类。政府工程由政府专业部门以类似业主的身份组织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建设;而对于占工程总量大约70%的私人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采取“不干预”政策。

香港政府对工程造价的间接调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a.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此制约建筑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香港目前制定有100多项有关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法规,如《建筑条例》、《香港建筑管理法规》、《标准合同》、《标书范本》,等等,一项建筑工程从设计、征地、筹资、标底制定、招标到施工结算、竣工验收、管理维修等环节都有具体的法规制度可以遵循,各政府部门依法照章办事,防止了办事人员的随意性,因而相互推诿、扯皮的事很少发生;业主、建筑师、工程师、测量师的责任在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违法者将负民事、刑事责任。健全的法规,严密的机构,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b.制定与发布各种工程造价信息,对私营建筑业施加间接影响。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应用于公营工程计价与结算的造价指数以及其他信息,虽然对私人工程的业主与承包商不存在行政上的约束力,但由于这些信息在建筑行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因而能为业主与承包商所共同接受,实际上起到了指导价格的作用。

c.政府与测量师学会及各测量师行保持密切联系,间接影响测量师的估价。在香港,工料测量师受雇于业主,是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力量。政府在对其进行行政监督的同时,主要通过测量师学会的作用,如进行操守评定、资历与业绩考核等,以达到间接控制的目的。这种学会历来与政府有着密切关系,它们在保护行业利益与推行政府决策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体现了政府与行业之间的对话,起到了政府与行业之间桥梁的作用。

②动态估价,市场定价

在香港,无论是政府工程还是私人工程,均被视为商品,在工程招标报价中一般都采用自由竞争,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进行动态估价。香港政府和咨询机构虽然也有一些投资估算和概算指标,但只作为定价时的参考,并没有统一的定额和消耗指标。然而香港的工程造价并不是无章可循。英国皇家测量师学会香港分会编译的《香港建筑工程标准量度法》是香港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法规,该法规统一了全香港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标准,无论政府工程还是私人工程都必须严格遵守。

在香港,业主对工程的估价一般要委托工料测量师行来完成。测量师行的估价大体上是按比较法和系数法进行,经过长期的估价实践,他们都拥有极为丰富的工程造价实例资料,甚至建立了工程估价数据库。承包商在投标时的估价一般要凭自己的经验来完成,他们往往把投标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根据本企业定额计算出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等的耗用量,而人工单价主要根据报价确定,材料单价主要根据各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加以比较确定,承包商根据建筑市场供求情况随行就市,自行确定管理费率,最后做出体现当时当地实际价格的工程报价。总之,工程任何一方的估价,都是以市场状况为重要依据,是完全意义上的动态估价。

③发育健全的咨询服务业

伴随着建筑工程规模的日趋扩大和建筑生产的高度专业化,香港各类社会服务机构迅速发展起来,他们承担着各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政府摆脱对微观经济活动直接控制和参与的保证,是承发包双方的顾问和代言人。

在这些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中,工料测量师行是直接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咨询部门。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香港的工程建设造价师已从以往的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按施工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编制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发展成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成本控制;造价师从以往的服务于建筑师、工程师的被动地位,发展到与建筑师和工程师并列,并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主动地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④多渠道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体系

在香港这个市场经济社会中,能否及时、准确地捕捉建筑市场价格信息是业主和承包商保持竞争优势和取得盈利的关键。它是建筑产品估价和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建筑市场价格变化的指示灯。

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往往采取价格指数的形式。按照指数内涵划分,香港地区发布的主要工程造价指数可分为三类,即投入品价格指数、成本指数和价格指数,分别是依据投入品价格、建造成本和建造价格的变化趋势编制而成。在香港建筑工程诸多投入品中,劳工工资和材料价格是经常变动的因素,因而有必要定期发布指数信息,供估算及价格调整之用。建造成本(Construction Cost)是指承包商为建造一项工程所付出的代价。建造价格(Construction Price)是承包商为业主建造一项工程所收取的费用,除了包括建造成本外,还包括承建商所赚取的利润。

(2)日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日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筑积算)起步较晚,主要是在明治时代实行文明开放政策之后,伴随西方建筑技术的引进,借鉴英国工料测量制度发展起来的,这对于我国如何结合本国实际,借鉴西方成功经验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日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归纳起来有三点,即行业化、系统化、规范化。

①行业化

日本工程造价管理作为一个行业经历了较长的历史过程。早期的积算管理方法源于英国,早在1877年,受英国的影响而懂得建筑积算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并由设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建筑积算;到了大正时代,出版了《建筑工程工序及积算法》等书。1945年,民间咨询机构开始出现;1967年,成立了民间建筑积算事务所协会;1975年,日本建筑积算协会成为社团法人,从此建筑积算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活跃于日本各地。日本建设省于1990年正式承认日本建筑积算协会组织的全国统考,并授予通过考试者“国家建筑积算士”资格,使建筑积算得以职业化。

②系统化

日本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在20世纪50年代后通过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体系。

日本对国家投资工程的管理分部门进行。在建设省内设置了管厅营缮部、建设经济局、河川局、道路局、住宅局,分别负责国家机关建筑物的修建与维修、房地产开发、河川整治与水资源开发、道路建设和住宅建设等,基本上做到分工明确。此外设有8个地方建设局,每个局设15—30个工程事务所,每个工程事务所下设若干个派出机构“出张所”。建设省负责制定计价规定、办法和依据,地方建设局和工程事务所负责对具体投标厂商的指名、招标、定标和签订合同以及政府统计计价依据的调查研究、工程项目的结算和决算等工作。出张所直接面对各具体工程,对造价实行监督、控制、检查。

日本政府对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全过程管理。日本建筑工程的建设程序大致如下:

调查(规划)—计划(设计任务书)—设计(基本设计及实施设计)—积算(概预算)—契约(合同)—监理检查—引渡(交工)—保全(维修服务)。

在立项阶段,对规划设计做出切合实际的投资估算(包括工程费、设计费和土地购置费等),并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立项后,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批准的规划和投资估算,委托设计单位在估算限额内进行设计。一旦做出了设计,则要对不同阶段设计的工程造价进行详细计算和确认,检查其是否突破批准的估算。如未突破即以实施设计的预算作为施工发包的标底也就是预定价格;如突破了,则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缩小建设规模或降低建设标准。

在承发包和施工阶段,政府与项目主管部门以控制工程造价在预定价格内为中心,将管理贯穿于选择投标单位、组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和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并对质量、工期、造价进行严格的监控。

③规范化

日本工程造价管理在20世纪50年代前大多凭经验进行,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学习国外经验,制定各种规章,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

日本政府各部门根据基本法准则,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确定工程造价的规定和依据,如《新营预算单价》(估算指标)、《建筑工事积算基准》、《土木工事积算基准》、《建筑数量积算基准——解说》(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事内识书标准书式》(预算书标准格式)等。

日本的预算定额的量和价分开:量是公开的,价是保密的。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各级政府都掌握有自己的劳务、机械、材料单价。以建设省为例,它的劳务单价是先选定83个工种调查,再按社会平均劳务价格确定。这项调查以地方建设局为主,通过各建筑企业进行,一般每半年调查一次。对于材料、设备价格变化情况的调查,日本由“建设物价调查会”和“经济调查会”两个专门机构负责,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工作。

日本的法规既有指令性的又有指导性的。指令性的要求有令必行、违令必究,维护其严肃性;而指导性的则提供丰富、真实且具有权威性的信息,真正做到其指导性。

(3)美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①美国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

美国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包括对政府工程的管理和对私人投资工程的管理,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主要采用的是间接手段。

a.美国政府对政府工程的造价管理

美国政府对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是由政府设专门机构对政府工程进行直接管理。二是将一些政府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私营企业设计、估价,或委托专业公司按照该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对于政府委托给私营承包商的政府工程的管理,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严把招标投标这一关,以确保合理的工程成本和良好的工程质量。最后定标的标准并不是报价越低越好,而是综合考虑投标者的信誉、施工技术、施工经验以及过去对同类工程建设的历史记录,综合确定中标者。当政府工程被委托给私营承包商建设之后,各级政府还要对这些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b.美国政府对私营工程的造价管理

在美国的建设工程总量中,私营工程占较大的比重。美国政府对私营工程项目的管理更加突出使用间接管理的手段,各级政府对于造价管理的具体事项,如计价标准、项目实施过程的造价控制手段等基本不予干预,而只是在宏观上协调全社会的投资项目。总之,各级政府对私营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中心思想是尊重市场调节的作用,提供服务引导型管理。美国政府对私人投资项目的管理体现在私人投资方向的诱导和对私人投资项目规模的管理两个方面。

②美国工程造价编制

在美国,建设工程造价被称为建设工程成本。美国工程造价协会(AACE)统一将工程成本划分为两部分费用,其一是与工程设计直接有关的工程本身的建设费用,称为造价估算,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勘测设计费等。其二是由业主掌握的一些费用,称为工程预算,主要包括:场地使用费、生产准备费、执照费、保险费和资金筹措费等。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还将按一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和利润也计入工程成本。

a.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要求

在美国,对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和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政府部门制定的造价计价标准,另一类是由专业公司制定的造价计价标准。

美国各级政府都分别对各自管辖的工程项目制定计价标准,但这些政府发布的计价标准只适用于政府投资工程,对其他工程并不要求强制执行,仅供参考。对于非政府工程主要由各地工程咨询公司根据本地区的特点,为所辖项目规定计价标准。这种做法可使计价标准更接近项目所在地区的具体实际。

b.工程造价的具体编制

在美国,工程造价主要由设计部门或专业估价公司来承担。造价师在编制工程造价时,除了考虑工程项目本身的特征因素外,还包括项目拟采用的独特工艺和新技术、项目管理方式、现有场地条件以及资源获得的难易程度等,一般还对项目进行较为详细的风险评估,对于风险性较大的项目,预备费的比例较高,否则则较小。造价师是通过掌握不同的预备费率来调节工程造价的总体水平。

美国工程估价中的人工费由基本工资和工资附加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附加项目包括管理费、保险金、劳动保护金、税金等。

③美国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

a.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美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十分重视工程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和管理。他们对工程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工作做得非常细致,对于建设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都有详细的成本计划,美国的建筑承包商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成本详细计划为根据来检查工程造价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变更,如合同变更、工程内部调整和正式重新规划等都详细规定了执行工程变更的基本程序,而且建立了较为详细的工程变更记录制度。(www.xing528.com)

b.工程造价的反馈控制

美国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还体现在造价信息的反馈系统。就单一的微观造价管理单位而言,他们十分注意收集在造价管理各个阶段上的造价资料,微观组织向有关行业提供造价信息资料,几乎成为一种制度,微观组织也把提供造价信息视为一种应尽的义务,这就使得一些专业咨询公司能够及时将造价信息公布于众,便于全社会实施造价的动态管理。

④美国工程造价的职能化管理及其社会基础

在美国,大多数的工程项目都是由专业公司来管理的。这些专业公司包括设计部门、专业估价公司、专业工程公司和咨询服务公司。这些专业公司脱离于业主之外,无论是政府工程还是私营工程,都需要到社会中、到市场上去寻找自己信得过的专业公司来承担工程项目的全方位管理。

a.工程造价职能化管理

实施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是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主要特点。即对工程项目从方案选择、编制估算,到优化设计、编制概预算,再到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一般都是由业主委托同一个专业公司全面负责。专业公司在实施其造价管理的职能过程中,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在工程各个设计阶段的造价估算、标底的编制、承发包价格的制定、工程进度及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工程款支付的认可、索赔处理以及造价控制紧急应变措施的采取方面,只要不违反业主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便可自行决策。这种职责对等的造价管理,有利于专业公司发挥造价管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了他们对造价控制的责任心。

b.工程造价职能化管理的社会基础

美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体系较为完善、发育比较健全的市场经济机制是美国建设工程造价职能化管理的重要基础。特别是规模庞大的社会咨询服务业,在美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众多的咨询服务机构在政府与私人承包商之间起到了中介作用,在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方面,咨询服务机构的活动使得政府不必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而主要依靠间接管理手段即可达到其目的。因此,规模庞大、信誉良好的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可以充当业主和承包商的代理人。同时,这也是美国建设工程造价实施专业化职能管理的必要前提。

c.工程造价职能化的手段

在美国,社会咨询服务业在造价管理中作用的发挥,还得益于发达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各种造价资料及其变化通过计算机联网系统,可及时提供到全美各地,各地的造价信息也通过社会化的计算机网络互通有无,及时交流,这不仅便于对造价实施动态管理,而且保证了造价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2)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1)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

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既是宏观管理主体,也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微观管理主体。从宏观管理的角度,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有一个严密的组织系统,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规定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现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是归口领导机构,各专业部如交通部、水利部等也设置了相应的造价管理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部管行业经济定额;负责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省辖市和地区的造价管理部门在所辖地区内行使管理职能。地方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国家建设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对应。

(2)工程造价微观管理

设计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业主或委托方的意图,在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阶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通过限额设计等手段实现造价管理目标;在招标工作中编制标底,参加评标、议标;在项目实施阶段,对设计变更、工期、索赔和结算等项管理进行造价控制。设计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通过在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业绩,赢得自己的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承包商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设有专门的职能机构参与企业的投标决策,并通过对市场的调查研究,利用过去积累的经验,科学估价,研究报价策略,提出报价;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注意各种调价因素的发生和工程价款的结算,避免收益的流失,以促进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承包商在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特别要加强成本控制,才能切实保证企业有较高的利润水平。

(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前挂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协会成立于1990年7月。它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中国工程建设概预算委员会”。

协会的性质是: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工程造价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①研究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参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制订。

②制订并组织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准则、咨询业务操作规程等行规行约,推动工程造价行业诚信建设,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等活动,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行业自律机制。

③研究和探讨工程造价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业的调查研究工作,倾听会员的呼声,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的建议和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④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和批准开展以下工作:协助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注册及继续教育、造价员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组织行业培训,开展业务交流,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开展工程造价先进单位会员、优秀个人会员及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评选和推介等活动;代表中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建立联系,履行相关国际组织成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⑤依照有关规定办好协会的网站,出版《工程造价管理》期刊,组织出版有关工程造价专业和教育培训等书籍,开展行业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

⑥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和行业内外关系,受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执业违规的投诉,对违规者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⑦完成政府及其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其他工作。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协会的作用还需要更好地发挥,其职责范围还需要拓展。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换过程中,协会的职能应得到强化。由政府剥离出来的一些工作应该更多地由协会承担。

(4)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

2014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明确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以下八个方面:

①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制度

加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工程造价管理立法,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计价行为,落实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提供制度保障。细化招投标、合同订立阶段有关工程造价条款,为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工程结算与合同价款支付夯实基础。

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全面清理现有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计价依据,消除对市场主体计价行为的干扰。大力培育造价咨询市场,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在造价形成过程中的第三方专业服务的作用。

②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程计价规则,以工程量清单为核心,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为打破行业、地区分割,服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工程建设市场提供保障。

完善工程项目划分,建立多层级工程量清单,形成以清单计价规范和各专(行)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配套使用的清单规范体系,满足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不同承包方式及不同管理需求下工程计价的需要。推行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和地区编制全费用定额。完善清单计价配套措施,推广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素价格指数调价法。

研究制定工程定额编制规则,统一全国工程定额编码、子目设置、工作内容等编制要求,并与工程量清单规范衔接。厘清全国统一、行业、地区定额专业划分和管理归属,补充完善各类工程定额,形成服务于从工程建设到维修养护全过程的工程定额体系。

③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工程定额管理制度

明确工程定额定位,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作为其编制估算、概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则仅供参考。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科研单位、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工程定额编制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工程定额编制水平。鼓励企业编制企业定额。

建立工程定额全面修订和局部修订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订不符合市场实际的内容,提高定额时效性。编制有关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工程定额,发挥定额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中的引导约束作用,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

④改革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明晰政府与市场的服务边界,明确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建立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编制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标准,打破信息孤岛,奠定造价信息数据共享的基础。建立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制定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编制标准,抓好造价指标指数测算发布工作。

⑤完善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和计价活动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制度,实现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与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结算价的政策衔接。注重工程造价与招投标、合同的管理制度协调,形成制度合力,保障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转变结算方式,推行过程结算,简化竣工结算。建筑工程在交付竣工验收时,必须具备完整的技术经济资料,鼓励将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引导工程竣工结算按约定及时办理,遏制工程款拖欠。创新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机制,鼓励联合行业协会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造价纠纷的专业调解。

推行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更加注重工程项目前期和设计的造价确定。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从工程立项、设计、发包、施工到竣工全过程,实现对造价的动态控制。发挥造价管理机构的专业作用,加强对工程计价活动及参与计价活动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规范计价行为。

⑥推进工程造价咨询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线图,做好配套准备工作,稳步推进改革。探索造价工程师交由行业协会管理。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中的延续、变更等事项交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放宽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资质标准,调整乙级企业承接业务的范围,加强资质动态监管,强化执业责任,健全清出制度。推广合伙制企业,鼓励造价咨询企业多元化发展。

加强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打击分支机构和造价工程师的挂靠现象。简化跨省承揽业务备案手续,清除地方、行业壁垒。简化申请资质资格的材料要求,推行电子化评审,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⑦推进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造价咨询企业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标准建设,加强执业质量监管。整合资质资格管理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依托统一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及时公开信用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建立与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探索开展以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评价,并与资质资格管理联动,营造“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环境。鼓励行业协会开展社会信用评价。

⑧促进造价专业人才水平提升

研究制定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发展战略,提升专业人才素质。注重造价工程师考试和继续教育的实务操作和专业需求。加强与大专院校联系,指导工程造价专业学科建设,保证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

研究造价员从业行为监管办法。支持行业协会完善造价员全国统一自律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各地、各行业造价员的专业划分和级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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