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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编制-收集资料与调查方法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编制工程造价之前,造价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熟悉设计图纸资料与现场调查是公路工程造价编制的两项重要工作,实际上,这两项工作是互相交错进行的。概算预算资料调查是指为了使工程概算预算能够起到控制投资和指导施工的作用而进行的勘察、收集、研究有关资料的活动。政策规定应索取书面资料或复印件。要认真细致,务必使所搜集的资料真实可靠。

公路工程造价编制-收集资料与调查方法

编制工程造价之前,造价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实践证明,通过现场调查往往能发现降低工程费用的更好的施工方法和结合实际的技术组织措施。 因此,现场调查是编好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和必要手段。

熟悉设计图纸资料与现场调查是公路工程造价编制的两项重要工作,实际上,这两项工作是互相交错进行的。 一般情况下,造价人员随同勘察队勘察,除在勘察期间调查工程造价必须掌握的各种基础资料外,还应在熟悉设计内容的基础上,检验现场实施的可能性和经济合理性,将有关编制工程造价所需的各种基础资料与设计内容相结合来开展调查工作。 因此,根据编制公路工程造价的要求,应进行各项现场调查并搜集相关的资料。

1.调查的目的与要求

(1)目的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要进行初测,技术设计阶段要进行补充实测,施工图设计阶段要进行定测。 无论哪个外业勘测阶段,都要进行不同深度的施工组织资料和概算预算资料调查,一般这两种资料调查是同时进行的。 也就是说,概算预算工作是和工程勘测设计同时开始、同步进行的。

概算预算资料调查是指为了使工程概算预算能够起到控制投资和指导施工的作用而进行的勘察、收集、研究有关资料的活动。

进行概算预算资料调查的根本目的是为编制概算预算文件提供必要的、切实的各项资料。

(2)要求

概算预算资料调查的范围和内容必须满足《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所发布的有关规定。

概算预算资料调查作业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的规定。

在整个概算预算工作中,概算预算资料调查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是概算预算工作的第一步。 该项工作的优劣、深浅,直接影响概算预算工作质量的好坏及工程造价的高低,甚至还影响下一步工作的进行。 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的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是用工料机分析法进行计算的,若不通过材料原价、运距、运杂费等的调查就无法进行预算价格计算,也就无法进行分项工程造价计算,即便是第二、三部分费用,没有调查资料也无法计算。 同时,概算预算资料调查还起着向设计人员提供信息、影响设计的作用。 所以说,概算预算资料调查是公路工程设计的一部分,是概算预算工作关键性的第一步,是工程造价管理在整个公路工程建设中的第一关。

概算预算资料调查的主要内容一般分为筑路材料调查和相应的运杂费调查,征用土地及附着物拆迁赔偿调查,工点位置和临时工程调查,土质、地质、地形、地貌一般调查,其他概算预算资料调查等。

编制设计阶段的施工组织文件和概算预算文件的调查活动,是在勘察设计阶段由勘测队中的“调查组”负责进行的。 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预算的调查工作,是在施工准备阶段由施工单位的调查组结合恢复路线工作进行的。 在勘察设计阶段进行的调查,具有勘察、调研的性质;而在施工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则具有复查和补充的性质。 但两者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上是一样的。

调查方法主要根据《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及各省有关规定,采取现场勘测、走访、座谈、信函等方式进行。

调查的深度和广度,除满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

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座谈有纪要,协商有协议,调查有证明。 政策规定应索取书面资料或复印件。 特别要注意的是,所有资料均要真实可靠、手续健全、措辞严谨且具有法律效应。

取得全面、正确的调查资料,不仅是编制施工组织文件和概算预算文件的需要,而且是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资料调查与技术工作是同样重要的两个方面。 由于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非常多,特别是调查结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而且既有技术问题、经济问题,又有法律问题,所以调查工作十分烦琐,需要细致、耐心,稍有疏忽,就会给随后的工作造成麻烦,甚至使工程受到经济损失。 为此,必须掌握调查的内容和方法,从而高质量地完成资料调查任务。

2.初测阶段的资料调查

初测阶段的概算资料调查,应按《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踏勘勘测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无此阶段除外)。

1)准备工作

在初测阶段进行外业勘测之前,应做好资料调查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3 个方面。

①收集和学习有关文件、规定等资料。

a.《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勘测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等。

b.各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各省关于“征用土地及拆迁补充标准”、各省关于“征占地管理费收费标准”、各省公布的“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等。

②各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生产工人的工日工资标准”的规定,现行年度或季度“公路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等。

③准备各种调查表格、协议,检查各种外业测量设备及调查工作用具。

2)社会条件调查

社会条件是指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政治历史、风俗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 它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对此应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

3)自然条件调查

自然条件包括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气候等,是直接影响建设工程实施可能性的重要因素,必须进行充分、细致的调查研究。 凡遗漏或不全的,均应加以补充和完善。 要认真细致,务必使所搜集的资料真实可靠。

(1)地形情况

地形情况,包括地貌、河流、交通及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 由于公路是一种线形建筑工程,往往要穿越各种各样的地带,如城镇居民地区,地形起伏不定、河流纵横交错的复杂地区,或是沙漠草原、原始森林或地质不良的地区。 此外,在实施过程中或建成后,可能遭遇到山洪冰川雪崩和塌陷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确,就能从实际出发,确定合理可靠的设计方案和工程造价,从而避免建设资金的浪费和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

(2)土壤地质情况

土壤地质情况,如土壤的性质和类别,不良地质地区的特征,泥石流滑坡以及地震级别等。其中,土的类别等是计价的信息资料,如果有误,就会使工程造价脱离实际,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

(3)水文资料

水文资料,包括河流的流量、流速、漂浮物情况、水质、最高洪水位、枯水期水位,以及地下水等。 这些都是确定编制工程造价及安排施工计划的客观依据,应深入调查、了解、收集。

(4)气象资料

气象资料,如气温、季节风、雨量、积雪、冰冻深度等情况,以及雨季和冬季的期限。 应向沿线气象部门调查收集所需资料,若与概预算编制办法中有关冬雨季的规定要求有较大出入时,可作为调整计算冬雨季费用的依据。

4)施工条件调查

施工条件调查主要包括以下3 个方面。

(1)施工单位和施工方式的调查

在初测阶段,如果设计任务书未明确施工单位,则应向建设单位了解本工程是采用招标方式还是其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同时应向建设单位调查确定是采用专业队伍施工还是采用专业队伍与民工建勤结合或全部采用民工建勤,必须明确编制概预算的有关原则。

(2)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调查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施工,均应调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即可投入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及其他施工手段等。

(3)施工机构所在地址调查

当施工单位确定后,应调查施工机构所在地址、迁移到本工程现场的运输方式和距离等。

5)技术经济条件调查

技术资料、生活物资、劳务、社会运力、市场行情,以及当地政府颁布的经济法规等多方面的经济信息,是工程计价极其重要的信息资料,应做到资料准确,某些资料尚应取得书面文件。

(1)运输道路情况

工程施工时,沿线可供利用的场地、运输道路和桥梁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必要的改建加固和维修,以及需要支付的补偿费等情况。 除应收集各项具体数据外,一般应与物主取得协议。

(2)建筑材料

工程所在地的各种建筑材料的供应能力、流通渠道、供应地点、规格质量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砂石材料若能自行开采,则应探明储存量和开采条件,当地有无工业废料(如粉煤灰),以及数量、质量、价格及其利用的可能性等情况。 一般应绘制运距示意图,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并按表3.1 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搜集、调查。

表3.1 筑路材料调查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工程价格信息资料的管理机制,应规范工程计价行为,以利于加强宏观调控。 近年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赋予造价管理的行政职能,定期发布指令性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因此,在进行建筑材料价格的调查时,原则上应以此为依据,结合所收集的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价格信息资料,征询建设单位的意见,进行必要的分析研究,合理取定。

(3)运输条件

当地可能提供的运输方式(如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输能力、转运情况,以及运杂费标准,如过路费、过桥费、各种装卸费、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等,除应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查了解外,还应注意运输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按表3.2 和表3.3 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收集调查。

表3.2 运输条件调查表

表3.3 运价调查表

(4)工资标准

一是要调查建设工程所在地可以利用的社会劳动力资源的情况,如数量、技术水平、分包的可能性;二是要收集工人工资的相关资料。 人工费的单价也同上述材料价格一样,是由各地的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统一发布的。 但是有些特殊的规定,如地区生活补贴、特殊津贴等,是否已包括在统一的单价内,要注意调查了解有关这些方面的情况和规定,以免遗漏。

(5)用水、用电

用水、用电情况包括当地供水、供电能力和管线设施情况、收费标准以及提供通信的可能程度。 个别地区供水、供电对工程造价有较大的影响,应尽可能做好各项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6)生活资料

生活资料包括主副食、日用生活品的可供情况,以及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消防治安等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援能力,并按表3.4 的内容分段调查登记,从而为计算主副食运费补贴综合里程提供依据。

表3.4 主副食运输调查表

注:主副食若有多个供应点,应分别填写,并注明其供应比重。

(7)市场行情

要通过对市场情况的调查,了解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预测,确定年工程造价增涨率,以便计算价差预备费

(8)筹资方式

应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了解兴建工程筹集建设资金的方式。 若为贷款项目,则应明确所需贷款总额、资金来源、年利率、建设年限、当年是否计息以及年度贷款的分配比例等,以便计算建设期的贷款利息

(9)实施方法

要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了解建设项目是否实行招标,对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资质等级的要求和初步选定施工单位的意向,以及施工方案、标段的划分和机械化程度等。 这不仅是确定工地转移费用的依据,也是取定其他各项有关计价依据的重要条件。 因此,既要考虑施工单位的承受能力,也要考虑市场竞争的影响因素。 总之,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10)征地、拆迁

要向沿线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调查了解工程建设征用和租用的土地,被征用土地上青苗的铲除,经济林木的砍伐,房屋、水井等建筑物的拆除,应予支付补偿的标准,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耕地占用税的有关规定。 同时,要收集近3 年各种农作物的平均年产量、人均占有耕地亩数、农作物的市场价格等资料。 至于电力电信设施的迁移,以及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互相干扰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赔偿标准。

由于征地、拆迁涉及面广,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会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应认真细致地按照表3.5—表3.9 的内容和要求做好现场调查和资料的收集工作。 此外,由于确定公路征用土地的面积都是按照横断面双边需占地的宽度加上规定的预留宽度来计算的,往往存在一些田边、地角等不在计算范围内的情况,即一整块耕地被征用之后,尚剩下一个小角落不在被征用范围内,而客观上已无法再作为耕地使用。 所以,在以往实际执行过程中,一般都将其一并计入征用补偿范围,故在现场调查时,也不可忽略这些情况。

表3.5 征用土地补偿调查表

表3.6 砍伐经济林木补偿调查表

表3.7 迁移电力、电信线路补偿调查表

表3.8 拆迁建筑物补偿调查表

表3.9 路线交叉调查表

(11)其他

除上述各项现场调查内容外,还有临时工程、研究试验等。 研究试验应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了解,并商定其内容、数量和费用。 临时工程应按表3.10 的内容要求进行调查,其中临时占用土地如需恢复耕种的,要了解分析复耕所需的费用,并将其计入工程造价。

表3.10 临时工程调查表

6)现场调查中书面协议和资料整理

在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过程中,凡涉及下列事项时,应取得书面协议文件:

①与地方政府就砂石料场的开采使用、运输以及取土场、弃土堆的意向协议。

②拆迁建筑物、构筑物,与物主协商的处理方案。

③与原有的电力、电信设施、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互相干扰的处理方案。

④施工中利用电网供电的协议。

⑤当地环境保护对公路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

凡调查所收集的各种基础资料或协议,均应制作成书面文件,并装订成册,作为设计和造价文件的必要附件。

3.定测阶段资料调查

定测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确定的路线和有关构造物的布设方案,结合自然条件,通过实地放线和局部路线调整,测定路线线位及有关构造物的准确位置,并收集提供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资料。 为此,在定测阶段调查组的任务就是为编制施工图预算收集全面、准确的各项基础资料。

在定测阶段,由于进行放线测角、中桩测量、小桥涵勘测等,所以公路路线及构造物的空间位置已全部确定,从而为调查组具体落实施工图预算所需资料提供了客观条件。

在初测阶段,已对编制概算所需的资料进行了调查工作,取得了大量数据,签订了各种意向书(或协议书)。 定测阶段要认真研究初测资料,在初测的基础上开展定测阶段的资料调查工作。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概算和预算除使用的定额、部分取费标准不同之外,两者在文件组成、项目组成、费用组成、编制程序、表格组成等方面基本上是相同的。 为此,初测阶段资料调查与定测阶段资料调查在内容、方法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只是在调查的深度、公证文件(协议、证明等)的形式上有所区别。 总的来看,定测阶段的资料调查要比初测阶段的调查更加具体、更加落实、更加深入和可行。

定测阶段的具体调查任务就是利用前面所述初测的各项调查成果,在确定的路线(或桥涵、构造物等)位置进行实地复查、补测、重测。 对证明文件,在意向书的基础上,按工程实际进行现场勘验、谈判、洽商,最后签订正式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对于方案变化的,则应重新调查,也就是说定测阶段调查完全可以按前面所述的内容、方式以及表格等进行调查。 下面仅就某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进行介绍。

①施工单位调查,要争取落实具体施工单位,同时要相应地明确建制、机械化程度、驻地等有关问题(招标工程除外)。

②在筑路材料调查方面,要进一步落实材料料场、供应部门及供应的数量、品种、规格;要落实施工单位、社会、民间等方面的运力情况;进一步核实运输方式、运价率、运杂费。

③在征地补偿及拆迁补偿方面,首先要注意征地、拆迁在数量方面的准确性;其次应注意补偿金额要明确并予以落实,与有关部门或征占地用户的协议文件要合法有效。 为此,必须在定测时跟在中桩组的后面,现场复查、补测、重测,与当事人共同现场勘验,逐项落实。

④要与电力部门、水利部门、铁路部门按定测结果,该改的改,该补的补,该定的定,在意向书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⑤要配合其他勘测组,现场落实各种临时设施的位置、形式、数量等,落实临时工程表中的各项内容。

⑥重新逐项核实前面所述的各项技术经济资料,以确保预算的正确性。

⑦定测阶段的调查资料要单编成册,并与初测阶段调查资料分开。 其中有些能利用的可以复印;修改的要重新填表,最后与重新调查的资料、文件一起统一按层次汇编成册,形成“定测阶段预算调查资料”。

⑧土质、地质、地形、地貌的一般调查。 该项调查用于预算中土石方工程和钻孔桩中土质分类,以便确定施工方法和套用定额。 对地形、地貌的调查了解也使设计费的计算建立在比较可靠的基础上,所以对此项调查也不可忽视。 这项调查一般只需留意观察,并向做该工作的专门人员了解即可。

⑨概预算工作必需的其他资料调查。 除上述资料的调查外,平时还要注意收集概预算工作的其他资料,一般包括公路工程概预算补偿定额,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铁路、公路、水运的货物运价计算方法和运价,有关部门规定的基本建设工程建筑材料的预算价格、市场价格,各种主要农副产品的市场价格,其他建筑工程的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编制办法等,还有国家各级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概预算的相关规定。

4.拟订编制方案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和有关勘察设计、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与要求,担负公路勘测设计工作的单位,在完成勘测设计任务的同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工程造价文件。 它是各阶段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造价的编制是设计单位(主要是测量队)勘测设计任务的工作之一,故测量队的组成人员中,一般都配有专职的概预算人员(造价人员),具体负责工程造价的编制业务。 由此可知,工程造价的编制是与勘测设计工作同步进行的。 在该前提条件下,造价人员如何与队内各业务组的设计人员紧密配合开展编制造价的业务工作,就成为一个首要的问题。 根据实践经验,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首先应拟订编制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了解熟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等级、技术标准、勘察设计和建设期限等各项规定的通知、勘察设计合同、委托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经批准的前期设计,如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等。

②参与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各种技术、业务研讨会,了解掌握有关设计意图以及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开展造价分析、技术经济论证活动。 注意配合设计人员做好限额设计,加强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③了解投资来源和项目的实施方法,如贷款、集资以及实行国内、国外招标或议标及采用按施工图结算等情况。

④拟订现场调查提要,与地质勘探和设计人员相互配合商定提供资料等要求,以确保所收集的基础资料真实可靠,避免返工。

⑤拟订编制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制订明确的时间表。 在熟悉设计图纸资料和核对工程数量的基础上,确定工程数量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预算价格的计算,分项工程费用的计算,以及造价文件的出版工作,并对具体的进度作出计划安排,做到目标明确、心中有数。

⑥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明确分工,以保证工程造价编制质量,提高业务水平。

5.确定编制原则

由于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和商品化公路的发展,以及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建设项目的决策、投资的审批、工程计价的依据、项目的实施方法等与计划经济管理时期有很多不同之处,它们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更多,涉及面也更广。 因此,公路工程造价的编制应从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下列原则:

①要根据建设资金的筹资方式、项目的实施方法、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等,正确合理地采用工程计价依据。 这对工程造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要认真研究解决。

②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尤其是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造价编制要始终做到有据可依,讲求经济效益。 同时,注意克服“长官意志”的影响和干扰。

③要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市场行情,从实际出发,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法,既要把投资打足,又要避免宽打窄用或有意扩大风险因素,以免造成建设资金的积压或浪费等不良现象。

④要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行业规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从而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以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经济权益。

⑤要认真做好造价分析,有步骤、有目的地配合设计人员开展限额设计和优化设计,使设计更加经济合理,从而有效地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⑥造价人员应自始至终紧密与设计人员配合,相互信任与理解,坚持实事求是,这是做好工程造价编制的保证。

工程造价编制原则的确定,不仅关系到工程造价编制的质量,而且还会影响到其编制速度。当实施方案中的标段划分不当而要重新进行调整时,工程造价的编制就要重新进行,这不但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还会对建设工程产生不利的影响。 所以,确定工程造价编制原则,是完成工程造价编制工作的重要手段。 编制原则的确定,应征得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认可,但对违背国家有关规定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者,应坚决予以回绝。

6.工程量复核与计算

设计图纸是计算工程量的主要依据。 所谓计算工程量,就是指按照设计图纸上的尺寸计算实物工程数量,而所计算的工程量是编制工程造价的基础数据资料。 所以,全面了解熟悉设计图纸资料是准、快、全地编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条件。 设计图纸资料除了表示各种构造、大小、尺寸外,作为计价基础资料的各种工程量,基本上都反映在图表上,而有些则隐含在图纸内,如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等级、石砌工程的规格种类以及施工要求等。 凡难以在图纸上表示的项目内容,往往在文字说明内加以规定。 通常,用图形表现的设计图纸和用文字叙述的工程说明书,确定了工程的数量和施工方法,故熟悉设计图纸资料,尤其是文字说明内容,对确保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十分重要。 在核对主要工程量时,应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①公路建设工程技术日趋复杂,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日益被广泛应用,而作为指导建设项目实施的各种设计图纸资料也越来越多,所以应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所必需的图表资料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应予以补齐,以免漏项。

②对各种图纸,如构造物的平面、立面、结构大样图等,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各部尺寸、高程等是否彼此一致,文字说明是否有含糊不清等情况,应认真核对。 凡影响到计价的,都应核对清楚。

③若图与表所反映的工程量不一致、分散工程量与汇总工程量不相符或表与图上的文字说明存在相互矛盾,应提请设计人员予以纠正、澄清。

④各种设计工程量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应符合采用的计价定额标准。 若不相符时,要进行调整、修正。

⑤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关键部位或量大价高的工程量,必要时应重新进行复核计算,以验证计算是否正确。

⑥在熟悉设计图纸资料和核对工程量的过程中,要结合历史工程造价资料和新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如路面的结构形式、圬工类别等,重点分析施工的可能性和经济合理性,据以向设计人员提出建议,使设计更加经济合理。

⑦对国家颁发的各种设计图集进行必要的熟悉。 因为一般标准图集的一些规定在具体的设计图纸上不一定全部表示出来,但往往作为计价的依据,同时也可作为比较的参考,便于发现问题。

由于公路建设工程有其特殊的技术经济特征,且设计文件编制的方法较为特殊,从而决定了核对工程量是工程造价编制的一个关键环节。 因此,具体实施工程造价编制工作的工程师,应结合长期的实践经验,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深入熟悉设计图纸资料,做好工程量的核对工作。 这是确保工程造价编制质量的有效手段,对工程造价的合理可靠性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实际上,这也是造价人员不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一个过程。 对工程造价的编制,无论是采用手工还是应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熟悉设计图纸资料,核对主要工程量,都是必不可少的。

我国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不同于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量作为编制工程造价的基础资料,通常是设计人员在完成设计图纸的同时已进行了计算。 在编制工程造价之前,造价人员又经过了熟悉设计图纸资料和对工程量的核对工作。 所以,在造价编制中,如何正确地从设计图表中摘取作为计价基础资料的工程量是关键,这也是造价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与业务知识。 可以说,在编制公路工程造价时,基本上不存在需要根据设计图纸尺寸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工作。 但公路工程设计分为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设计深度和要求各不相同,可研阶段要按估算指标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计算段要按概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技术设计阶段要按概算定额编制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按预算定额编制预算。 而估算指标、概预算定额、预算定额是由粗到细的过程,其定额标准单位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各不相同。 为了正确地使用定额、指标,在各种定额、指标中,都对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了十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并说明在什么条件下,可允许抽换调整定额、指标和编制补充定额、指标等。 所以,造价人员首先要熟悉了解各种定额、指标的适用范围和定额、指标中的章节说明的各项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摘取工程量,做到不重不漏,确保编制质量。

定额、指标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按分部、分项工程界定的定额、指标单位所包含的施工工艺内容,更确切地说,是从设计图表资料上去摘取工程量的规则。 如预算定额中路基工程的人工开挖松土,是以天然密实体积为计量单位,包括挖、装、卸以及一定范围内的运输的全部工序;桥涵工程的墩台石砌圬工,是以砌体为计量单位,包括砌石、拌和砂浆、砌体勾缝,以及各种材料的场内搬运、砌体养生等工序。 预算定额手册中虽有砌体的勾缝定额,但不能因此而另行计算勾缝费用,即不需摘取砌体勾缝面积,这是应予以注意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摘取计价工程量的方法是由定额、指标项目决定的。 所以,熟悉定额、指标资料并掌握施工生产知识,是正确摘取工程量的基础,也是造价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因此,为了了解和掌握按定额、指标要求提供编制工程造价基础资料的知识和技巧,现就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预算定额两个系统,简要叙述摘取工程量的程序和方法。

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的作用和要求虽然不同,但其编制程序和方法基本上是相同的。 所以,作为计价基础资料的工程量的摘取方法是类似的,施工图预算时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和计算规则与设计概算时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和计算规则基本相同,作为计价的概算定额只是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有所综合和扩大。 为了让造价人员对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以利于有序、科学地进行工程量的摘取工作,做到不重不漏,现扼要叙述如下。

1)路基工程

路基工程是公路的基础,处于特殊的重要位置,故工程计价也有其相应的特殊要求。 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预算定额均将路基工程划分为土石方工程、特殊路基处理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4 节。

(1)路基土石方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包括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挖淤泥、湿土、流沙,土石方的开挖、装车、运输、碾压及洒水,耕地填前夯(压)实及填前挖松,挖土质台阶,整修路拱及边坡等众多的工程项目。 根据设计图表资料进行摘取工程量时,无论是编制概算,还是编制预算,都需要进行多方面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 要查对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核对设计断面以外的填方计算是否齐全。 相对而言,摘取工程量的工作比较烦琐,耗用的时间也比较多,为做好工程造价编制前的这一基础工作,应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①路基土石方的开挖工作,是按工作难易程度,将土和岩石分为松土、普通土、硬土、软石、次坚石、坚石6 类,而土石方的运输和压实则只分为土方和石方两项,并均以m3 为计量单位。所以,应注意按土石类别或土方和石方分别摘取工程量,以便于套用定额进行计价。 概算定额和预算定额中路基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压实的划分标准和深度基本上是一致的。 只是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作为计价依据,耕地填前压实、挖土质台阶、挖截(排)水沟、整修路拱及边坡、零星回填土方等项应根据设计图表资料分别整理和摘取工程量,而概算则是按不同公路等级将其综合扩大为“路基零星工程”一项,采用km 计量,以修建的公路长度核减路线内的桥梁、隧道长度作为计价依据。

②路基土石方的开挖、装卸、运输是按天然密实体积(m3)计算的,填方则是按压(夯)实后的体积(m3)计算的。 当移挖作填或借土填筑路堤时,应考虑定额中所规定的换算系数因素,即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乘以规定的换算系数进行计价,如路基填方为借方,则应在换算系数的基础上增加0.03 的损耗。

③土石方的开挖第一个运距概算是40 m,而预算为20 m。 这是在汇总增运土石方数量时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④由于施工机具存在一个经济运距的问题,如中型推土机推移土石方的经济距离一般为50 ~100 m,若超过经济运距很不经济;而汽车的运距若小于500 m 的话,也难以发挥汽车运输的优势。 所以,为了合理确定路基土石方的运输费用,同时考虑到公路路基土石方的施工又是以推土机为主的情况,在摘取土石方的增运数量时,应考虑不同机械类型及其经济运距,从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上按不同运距摘取其数量和运量进行统计和汇总,并计算出平均运距,以此作为土石方运输计价的依据。

⑤编制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时,下列工程数量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a.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高程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b.因路基沉陷需要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

c.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需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⑥路基加宽填筑部分如需清除,废方需远运处理时,要按实际计算工程量和套用相应的定额进行计价。

⑦在取定填方数量时,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计划的安排,如填土最佳含水率要求、在干旱季节施工的方量等,确定需要洒水的数量。

【例3.1】 某二级路路基工程挖方为1 600 m3 天然密实方(其中松土360 m3,普通土710 m3,硬土530 m3),填方数量为1 200 m3 压实方。 在该路段内可移挖作填土方可利用土方量为1 000 m3 天然密实方(其中松土240 m3,普通土540 m3,硬土220 m3)。 远运利用方量为普通土350 m3。 求土石方工程量。

【解】计价方=挖方(天然方)+借方(压实方)=挖方+(填方(压实方)-利用方(压实方))

挖方(天然方)=本桩利用(天然方)+远运利用(天然方)+废方(天然方)

利用方(压实方)=本桩利用(压实方)+远运利用(压实方)

填方(压实方)=本桩利用(压实方)+远运利用(压实方)+借方(压实方)

借方(压实方)=填方(压实方)-利用方(压实方)

弃方(天然方)=挖方(天然方)-利用方(天然方)

由《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可知,天然密实方与压实方的调整系数如表3.11 所示。

表3.11 系数表

故挖方数量为1 600 m3(天然密实方)。

借方数量=1 200-862.47-301.72=35.81(m3)

弃方数量=1 600-1 000=600(m3)

注:因挖普通土710 m3,本桩利用普通土540 m3,剩余普通土170 m3,而远运利用普通土350 m3,由此判断这350 m3 普通土是从其他标段调运的。

(2)特殊路基处理工程

①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土地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定额材料消耗量中已包括砂袋或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

②振冲碎石桩定额中不包括污泥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③挤密碎石桩、灰土桩、砂桩和石灰砂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长。

④水泥搅拌桩和高压旋喷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长。

⑤高压旋喷桩定额中的浆液按普通水泥浆编制。 当设计采用添加剂或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抽换。

⑥土工布的铺设面积为锚固沟外边缘所包围的面积,包括锚固沟的底面积和侧面积。 定额中不包括排水内容,需要时另行计算。

⑦强夯定额适用于处理松、软的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 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夯坑的排水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每100 m2 夯击点数和击数按设计确定。

(3)路基排水工程

①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盲沟的挖基费用按开挖沟槽定额计算,其他排水工程的挖基费用按第一节土、石方工程的相关定额计算。

②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定额均未包括垫层的费用,需要时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③雨水箅子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抽换定额中铸铁箅子的消耗。

④工程量计算规则:

a.本章定额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浆体积。

b.本章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为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预制构件中空心部分的体积。

c.挖截水沟、排水沟的工程量为设计水沟断面积乘以水沟长度与水沟圬工体积之和。

d.路基盲沟、中央分隔带盲沟(纵向、横向)的工程量按设计的工程内容计算。

e.轻型井点降水定额按50 根井管为一套,不足50 根的按一套计算。 井点使用天数按日历天数计算,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4)路基防护工程

路基防护工程是构成路基工程费用的一个项目。

①本章定额中未列出的其他结构形式的砌石防护工程,需要时按“桥涵工程”项目的有关定额计算。

②本章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不包括挖基、基础垫层的工程内容,需要时按“桥涵工程”项目的有关定额计算。

③本章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按设计要求需要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的费用。

④本章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水泥混凝土的拌和费用。

⑤植草护坡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黏结剂、保水剂、营养土、肥料、覆盖薄膜等的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⑥预应力锚索护坡定额中的脚手架系按钢管脚手架编制的,脚手架宽度按2.5 m 考虑。

⑦工程量计算规则:

a.草皮工程量按所铺边坡的坡面面积计算。

b.护坡定额中以100 m2 或1 000 m2 为计量单位的子目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防护的边坡坡面面积计算。

c.木笼、竹笼、铁丝笼填石护坡的工程量按填石体积计算。

d.本章定额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浆体积。

e.本章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为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预制构件中空心部分的体积。(www.xing528.com)

f.预应力锚索的工程量为锚索(钢绞线)长度与工作长度的质量之和。

g.抗滑桩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以设计孔深计算。

2)路面工程

路面计价工程量的计算原则和方法,无论是编制概算,还是编制预算,基本上是一致的。 除沥青混合料路面、厂拌基层稳定土混合料运输、自卸车运输碾压水泥混凝土以m3 路面实体为计算单位外,其他均以m2 为计算单位。 不过其中有些计价资料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摘取,它们是不会在设计图表资料上反映的。 因此,在摘取工程量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要了解开挖的路槽废方,在计算路基土石方数量时是否做了综合平衡调配,原则上应避免在某一地段一边进行借土填筑路堤,一边又产生大量废方需远运处理的不合理现象。 若路槽废方确需远运处理时,则应确定弃土场的地点及其平均运距。 此外,应根据路基横断面和沿线路基土石方成分确定挖路槽的土石面积,不应以路基土石方的比例作为划分的依据。

②根据概预算定额的规定,各类垫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 cm 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12 cm 以内,各类稳定土基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 cm 以内,拖拉机、平地机、摊铺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 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摊铺、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摊铺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 000 m3 增加1.5 个工日。 因此,应按上述要求分别进行统计汇总,以利于套用定额。但当在上述界定的厚度之上或之下的各类结构形式有多个不同的设计厚度时,应分别统计汇总并分别套定额。

③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标段的划分,结合该地区现有拌和设备的生产能力,综合考虑临时用地、材料和混合料的运输费用等,合理确定拌和场的地点和面积、需要安拆的拌和设备的型号,并据此计算出混合料的平均运距。

④根据设计要求,泥结碎石及级配碎石、级配砾石路面应加铺磨耗层及保护层,编制概算预算时,则应结合当地砂石料的情况,按实计列磨耗层和保护层。

⑤概预算定额手册中的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其材料消耗按一定配合比编制。 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应按公式进行换算。

⑥在概预算定额中有透层、黏层定额,一般在完工的基层上应洒布透层油。 使用定额时,应根据设计沥青洒布量调整定额消耗,再进行沥青混合料的铺筑工程。 在旧沥青路面上或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则应洒布黏层油,再摘取工程量,不要漏计这些工程内容。

⑦桥梁、涵洞、通道、隧道等工程凡已计列桥面铺装的,应扣除桥梁等所占的长度和面积,以免重复计价。

3)隧道工程

(1)概预算定额的一般规定

本章定额包括按钻爆法施工的开挖、支护、防排水、衬砌、装饰、洞门、辅助坑道以及瓦斯隧道等项目。 隧道开挖定额按照一般凿岩机钻爆法施工的开挖方法进行编制。

①本章定额按现行隧道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将围岩分为6 级,即Ⅰ—Ⅵ级。

②本章定额混凝土工程均未考虑拌和的费用,应按桥涵工程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③本章开挖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及预留变形因素。

④洞内出渣运输定额已综合洞门外500 m 运距,当洞门外运距超过此运距时,可按照路基工程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的增运定额加计增运部分的费用。

⑤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混凝土及预制块的运输,需要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⑥本章定额未考虑地震、坍塌、溶洞及大量地下水处理,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所需的费用,需要时可根据实际另行计算。

⑦隧道工程项目采用其他章节定额的规定:

a.洞门挖基、仰坡及天沟开挖、明洞明挖土石方等,应使用其他章节有关定额计算。

b.洞内工程项目如需采用其他章节定额,所采用定额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数量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应乘以系数1.26。

(2)洞身工程

①本章定额人工开挖、机械开挖轻轨斗车运输项目按上导洞、扩大、马口开挖编制,也综合了下导洞扇形扩大开挖方法,并综合了木支撑和出渣、通风及临时管线的工料机消耗。

②本章定额正洞机械开挖自卸汽车运输定额按开挖、出渣运输分别编制,不分工程部位(即拱部、边墙、仰拱、底板、沟槽、洞室)均使用本定额。 施工通风及高压风水管和照明电线路单独编制定额项目。

③本章定额连拱隧道中导洞、侧导洞开挖和中隔墙衬砌按连拱隧道施工方法编制,除此以外其他部位的开挖、衬砌、支护可套用本节其他定额。

④格栅钢架和型钢钢架均按永久性支护编制,如作为临时支护使用,应按规定计取回收。

⑤喷射混凝土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混凝土的回弹量;钢纤维混凝土中钢纤维掺入量按喷射混凝土质量的3%掺入。 当设计采用的钢纤维掺入量与本定额不同或采用其他材料时,可进行抽换。

⑥洞身衬砌项目按现浇混凝土衬砌及石料、混凝土预制块衬砌分别编制,定额已综合考虑超挖回填因素,当设计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采用的不同或采用特殊混凝土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抽换。

⑦本章定额中凡是按不同隧道长度编制的项目,均只编制到隧道长度在5 000 m 以内。 当隧道长度超过5 000 m 时,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a.洞身开挖:以隧道长度5 000 m 以内定额为基础,与隧道长度5 000 m 以上每增加1 000 m 定额叠加使用。

b.正洞出渣运输:通过隧道进出口开挖正洞,以换算隧道长度套用相应的出渣定额计算。换算隧道长度的计算公式为:

换算隧道长度=全隧长度-通过辅助坑道开挖正洞的长度

当换算隧道长度超过5 000 m 时,以隧道长度5 000 m 以内定额为基础,与隧道长度5 000 m 以上每增加1 000 m 定额叠加使用。 通过斜井开挖正洞,出渣运输按正洞和斜井两段分别计算,两者叠加使用。

c.通风、管线路定额,按正洞隧道长度综合编制。 当隧道长度超过5 000 m 时,以隧道长度5 000 m 以内定额为基础,与隧道长度5 000 m 以上每增加1 000 m 定额叠加使用。

⑧混凝土运输应按桥涵工程有关定额计算。

⑨洞内排水定额仅适用于反坡排水的情况,排水量按10 m3/h 以内编制,超过此排水量时,抽水机台班按表3.12 调整。

表3.12 抽水机台班调整系数

注:当排水量超过10 m3/h 时,根据采取治水措施后的排水量采用上表系数调整。

正洞内排水按全隧道长度综合编制,当隧道长度超过5 000 m 时,以隧道长度5 000 m 以内定额为基础,与隧道长度5 000 m 以上每增加1 000 m 定额叠加使用。

⑩工程量计算规则:

a.本章定额所指隧道长度均指隧道进出口(不含与隧道相连的明洞)洞门端墙墙面之间的距离,即两端端墙面与路面的交线同路线中线交点间的距离。 双线隧道按上、下行隧道长度的平均值计算。

b.洞身开挖、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数量(成洞断面加衬砌断面)计算,包含洞身及所有附属洞室的数量,定额中已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将超挖数量计入工程量。

c.现浇混凝土衬砌中浇筑、运输的工程数量均按设计断面衬砌数量计算,包含洞身及所有附属洞室的衬砌数量。 定额中已综合因超挖及预留变形需回填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将上述因素的工程量计入计价工程量中。

d.防水板、明洞防水层的工程数量按设计敷设面积计算。

e.止水带(条)、盲沟、透水管的工程数量,均按设计数量计算。

f.拱顶压浆的工程数量按设计数量计算,无设计时可按每延长米0.25 m3 综合考虑。

g.喷射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厚度乘以喷射面积计算,喷射面积按设计外轮廓线计算。

h.砂浆锚杆工程量为锚杆、垫板及螺母等材料质量之和;中空注浆锚杆、自进式锚杆的工程量按锚杆设计长度计算。

i.格栅钢架、型钢钢架、连接钢筋工程数量按钢架的设计质量计算。

j.管棚、小导管的工程量按设计钢管长度计算,当管径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定额中钢管的消耗量。

k.横向塑料排水管按每测隧道设计的铺设长度计算;纵向弹簧管按隧道纵向每侧铺设长度之和计算;环向盲沟按隧道横断面敷设长度计算。

l.正洞高压风水管、照明、电线路的工程量按隧道设计长度计算。

(3)洞门工程

①洞门墙工程量为主墙和翼墙等圬工体积之和。 仰坡、截水沟等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②本节定额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工程数量计算。

(4)辅助坑道

①斜井项目按开挖、出渣、通风及管线路分别编制,竖井项目定额中已综合了出渣、通风及管线路。

②斜井相关定额项目按斜井长度1 500 m 以内综合编制,已含斜井建成后,通过斜井进行正洞作业时,斜井内通风及管线路的摊销部分。

③斜井支护按正洞相关定额计算。

④工程量计算规则:

a.开挖、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数量(成洞断面加衬砌断面)计算,定额中已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将超挖数量计入工程量。

b.现浇混凝土衬砌工程数量均按设计断面衬砌数量计算。

c.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厚度乘以喷射面积计算,喷射面积按设计外轮廓线计算。

d.锚杆工程量为锚杆、垫板及螺母等材料质量之和。

e.斜井洞内通风、风水管照明及管线路的工程量按斜井设计长度计算。

(5)瓦斯隧道

①本节瓦斯隧道包括瓦斯隧道超前探测钻孔、瓦斯排放钻孔、瓦斯隧道正洞机械开挖、瓦斯隧道现浇混凝土衬砌、瓦斯隧道正洞通风、瓦斯隧道施工监测监控系统等项目。

②格栅钢架和型钢钢架均按永久性支护编制,如作为临时支护使用,应按规定计取回收。

③喷射混凝土定额分为气密性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混凝土的回弹量。 气密性混凝土考虑了气密剂费用,气密剂掺量按水泥用量的7%掺入,钢纤维混凝土中钢纤维掺入量按喷射混凝土质量的3%掺入。 当设计采用的气密剂、钢纤维掺入量与本章定额不同或采用其他材料时,可进行抽换。

④洞身衬砌项目按现浇混凝土衬砌编制,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回填因素。 当设计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采用的不符或采用特殊混凝土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抽换。

⑤本章定额中凡是按不同隧道长度编制的项目,均只编制到隧道长度在5 000 m 以内。 当隧道长度超过5 000 m 时,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a.洞身开挖:以隧道长度5 000 m 以内定额为基础,与隧道长度5 000 m 以上每增加1 000 m 定额叠加使用。

b.正洞出渣运输:通过隧道进出口开挖正洞,以换算隧道长度套用相应的出渣定额计算。换算隧道长度的计算公式为:

换算隧道长度=全隧长度-通过辅助坑道开挖正洞的长度

当换算隧道长度超过5 000 m 时,以隧道长度5 000 m 以内定额为基础,与隧道长度5 000 m 以上每增加1 000 m 定额叠加使用。

c.通风、管线路定额,按正洞隧道长度综合编制;当隧道长度超过5 000 m 时,以隧道长度5 000 m 以内定额为基础,与隧道长度5 000 m 以上每增加1 000 m 定额叠加使用。

⑥瓦斯隧道采用对向平行施工时,套用本节定额,隧道长度按单向施工长度计;若仅有单向为瓦斯隧道,则瓦斯隧道一侧套用本节定额,另一侧套用本章第一节相应定额。

⑦本节未包括的其他内容,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4)桥涵工程

编制概算、预算中,桥涵工程的计价比较复杂。 近年来,桥梁的设计、施工技术不断发展,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日新月异,增加了工程造价计价的难度。 桥梁工程计价基础资料的计量单位在概、预算中都以m3、m2 和t 作为计算依据,这样就有了一个统一计量的尺度,只是其综合扩大的工程内容各有不同。 如石砌圬工都是以m3 为计量单位,而概算的墩台是将片石、块石综合为一个定额,不分砂浆强度等级;预算不仅片石、块石要分别计价,当砂浆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还应进行抽换;混凝土圬工概算不分混凝土强度等级,但编制预算时,若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也要进行抽换。

根据桥梁工程施工技术的特点,其造价计价的基础资料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主体工程,指构成桥梁工程实体的基础、下部和上部工程,它们一旦建成,就以固定不变的形态而发挥作用,一般设计图表上都反映了这些资料,按照定额的要求,即可确定其计价的各项工程量;另一方面是辅助工程,它们只是有助于主体工程的形成,为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须采取的措施,工程完工后,也就随之拆除或消失。 辅助工程情况就比较复杂,如属于基础工程部分的,有挖基围堰、排水、工作平台、护筒、泥浆船及其循环系统等;属于上下部工程的,有拱盔、支架、吊装设备、提升模架、施工电梯等;还有与基础和上下工程都有关联的,如混凝土构件运输、预制场及其设施(如大型预制构件底座、张拉台座、门架等)、拌和站(船)、蒸汽养生设施等。 这些辅助工程的计价数量除挖基外,都要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并参考以往的成功经验来取定,在设计图纸上并不反映。 它受到建设环境和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水平的影响,可塑性较大,而对工程造价又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因此,正确取定各项计价工程量,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涵洞的辅助工程则要简单得多,大多与桥梁工程类似。

桥涵工程计价的项目比较多,工程量的计算和摘取工作难度也较大。 根据实践经验,按照通常的施工顺序摘取工程量,一般比较准确、迅速。 也就是说,从挖基开始摘取工程量,然后按照基础、下部和上部以及相应的辅助工程顺序进行,可以使工作程序系统化,避免漏项或重复的错误。

(1)开挖基坑

基坑的开挖工作应按土方、石方、深度、干处或湿处等不同情况分别统计其数量,并结合施工期内河床水位高低合理确定围堰的类别及其数量、基坑排水台班消耗标准以及必须采取的技术安全措施等(如挖基废方需要远运处理),还应了解原有地形地貌需要修复的情况,应遵循从实际出发、不留隐患的原则,确定其计价数量,将所需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内,以免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

此外,编制涵洞工程的概算时,由于挖基工作已综合在定额内,故不能再计算挖基工程内容的费用。

①编制预算时,开挖基坑土、石方运输按弃土于坑外10 m 范围内考虑。 当坑上水平运距超过10 m,另按路基土石方增运定额计算,而编制概算时不需考虑增运。

②基坑开挖定额不包含排水,需要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③干处挖基指开挖无地面水及地下水位以上部分的土壤,湿处挖基指开挖在施工水位以下部分的土壤。 挖基坑石方、淤泥、流沙不分干处、湿处,均采用同一定额。

(2)基础工程

基础工程有砌石、混凝土、沉井、打桩和灌注桩等多种结构形式。 涵洞的基础多采用砌石、混凝土基础,桥梁的基础除砌石和混凝土外,普遍采用灌注桩。

基础砌石和混凝土圬工,常称为天然地基上的基础。 砌石基础应按片石、块石分别进行统计汇总,编制预算时,还应注意划分砂浆强度等级。 编制混凝土基础预算时,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和是否掺用片石分别进行统计汇总。

①筑岛、围堰及沉井工程。

a.围堰定额适用于挖基围堰和筑岛围堰。

b.草土、塑料编织袋、竹笼、木笼铁丝围堰定额中已包括50 m 以内人工挖运土方的工日数量,定额括号内所列“±”的数量不计价,仅限于取土运距超过50 m 时,按人工挖运土方的增运定额,增加运输用工。

c.沉井制作分钢筋混凝土重力式沉井、钢丝网水泥薄壁浮运沉井、钢壳浮运沉井3 种。 沉井浮运、落床、下沉、填塞定额,均适用于以上3 种沉井。

d.沉井下沉用的工作台、三角架、运土坡道、卷扬机工作台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井下爆破材料除硝铵炸药外,其他列入“其他材料费”中。

e.沉井下水轨道的钢轨、枕木、铁件按周转摊销量计入定额中,定额还综合了轨道的基础及围堰等的工、料,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但轨道基础的开挖工作本章定额中未计入,需要时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f.沉井浮运定额仅适用于只有一节的沉井或多节沉井的底节,分节施工的沉井除底节外的其余各节的浮运、接高均应执行沉井接高定额。

g.导向船、定位船船体本身加固所需的工、料、机消耗及沉井定位落床所需的锚绳均已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h.无导向船定位落床定额已将所需地笼、锚碇等的工、料、机消耗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有导向船定位落床定额未综合锚碇系统,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i.锚碇系统定额均已将锚链的消耗计入定额中,并已将抛锚、起锚所需的工、料、机消耗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随意进行抽换。

j.钢壳沉井接高所需的吊装设备本章定额中未计入,需要时应按金属设备吊装定额另行计算。

k.钢壳沉井作双壁钢围堰使用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回收,但回收部分的拆除所需的工、料、机消耗本章定额未计入,需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l.沉井下沉定额中的软质岩石是指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在40 MPa 以下的各类松软的岩石,硬质岩石指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在40 MPa 以上的各类较坚硬和坚硬的岩石。

m.地下连续墙定额中未包括施工便道、挡水帷幕、注浆加固等,需要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挖出的土石方或凿铣的泥渣如需要外运,应按路基工程中相关定额进行计算。

n.工程量计算规则:

•草土、塑料编织袋、竹笼围堰长度按围堰中心长度计算,高度按施工水深加0.5 m 计算。木笼铁丝围堰实体为木笼所包围的体积。

•套箱围堰的工程量为套箱金属结构的质量。 套箱整体下沉时,悬吊平台的钢结构及套箱内支撑的钢结构均已综合在定额中,不得作为套箱工程量进行计算。

•沉井制作的工程量:重力式沉井为设计图纸井壁及隔墙混凝土数量;钢丝网水泥薄壁浮运沉井为刃脚及骨架钢材的质量,但不包括铁丝网的质量;钢壳沉井的工程量为钢材的总质量。

•沉井下沉定额的工程量按沉井刃脚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以沉井刃脚下沉入土深度计算。沉井下沉按土、石所在的不同深度分别采用不同下沉深度的定额。 定额中的下沉深度指沉井顶面到作业面的高度。 定额中已综合了溢流(翻砂)的数量,不得另加工程量。

•沉井浮运、接高、定位落床定额的工程量为沉井刃脚外缘所包围的面积,分节施工的沉井接高的工程量应按各节沉井接高工程量之和计算。

•锚碇系统定额的工程量指锚碇的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量计算。

•地下连续墙导墙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设置的导墙的混凝土体积计算;成槽和墙体混凝土的工程量按地下连续墙设计长度、厚度和深度的乘积计算;锁口管吊拔和清底置换的工程量按地下连续墙的设计槽段数(指槽壁单元槽段)计算;内衬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的内衬混凝土体积计算。

②打桩工程。

a.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和管桩的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尺寸及长度以体积计算(管桩的空心部分应予以扣除)。 设计中规定凿去的桩头部分的数量,应计入设计工程量内。

b.钢筋混凝土方桩的预制工程量,应为打桩定额中括号内的备制数量。

c.拔桩工程量按实际需要数量计算。

d.打钢板桩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的钢板桩质量计算。

e.打桩用的工作平台的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所需的面积计算。

f.船上打桩工作平台的工程量,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一座桥梁实际需要打桩机的台数和每台打桩机需要的船上工作平台面积的总和计算。

③灌注桩工程。

a.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 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设计高程)的深度。 造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采用总孔深定额。

b.人工挖孔的工程量按护筒(护壁)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以设计孔深计算。

c.浇筑水下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断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得将扩孔因素计入工程量。

d.灌注桩工作平台的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需要的面积计算。

e.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质量计算。 设计质量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包括加劲肋及连接用法兰盘等全部钢材的质量。 当设计提供不出钢护筒的质量时,可参考表3.13 的质量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内插计算。

表3.13 护筒单位质量参考

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施工工艺比较复杂,无论是编制概算还是预算,有些计算工程量都要结合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通过多方分析论证,才能取得有关计价资料。因此,在摘取工程量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①要根据工程的地质情况,选定好钻孔机具的型号,以利于适用定额和确定相应的辅助工程量。

②当在水中采用围堰筑岛填心进行钻孔施工时,可按灌注桩外边缘3.0 m 宽左右确定围堰及筑岛填心的工程量。 计算埋设护筒数量时,应视同为“干处”计价。

③在干处埋设护筒,一般可按每个护筒长2.0 m 或按设计数量计算;在水中埋设护筒,可按设计数量计算。 若为钢护筒,应按规定计算回收金额。

④若在水中进行钻孔时,应计列灌注桩工作平台、泥浆船及其循环系统(如需要)。

⑤钻孔的土质定额分为8 种,并按不同桩径和钻孔深度划分为多项定额标准。 因此,应按照地质钻探资料,对照定额土质种类的规定,分别确定其钻孔的工程量。 由于钻孔的计量单位是以m 计,故其钻孔深度应以地表面与设计桩底的深度为准;当在水中采用围堰筑岛填心施工时,则应以围堰的顶面与设计桩底的深度为准。 钻孔废渣若需远运处理时,应根据弃置场的平均运距另行计价。

⑥一般一座墩台的灌注桩基础只有两根时,可不设置承台,而设计为系梁。 这种系梁工程应按承台定额计价。 当在陆地(或采用围堰筑岛填心钻孔)进行承台或系梁施工时,应按实际计算挖基数量及其排水和废方的远运处理。

⑦浇筑水下混凝土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径断面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得将扩孔用量计入工程量。 若混凝土拌和需设置拌和船(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取定并计算其费用。

(3)下部工程

桥梁的下部构造工程有砌石、现浇混凝土和预制安装混凝土构件等不同结构形式。 编制概算和预算的工程量,虽都是以m3 为计量单位,但两者的工程内容存在很大的差异。 熟悉和了解这些差异,对正确摘取工程量至关重要。

①编制概算时,墩台的计价工程量为墩台身、墩台帽、支座垫石、拱座、盖梁、系梁、侧墙、翼墙、耳墙、墙背、填平层、腹拱圈、桥台第二层以下的帽石(有人行道时为第一层以下的帽石)的工程数量之和,既不分片石、块石,也不分砂浆和混凝土强度等级的不同。 台背及锥坡内的填土夯实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再另计。 至于编制预算时,则要按照上述分部分项工程逐一摘取工程量,分别进行计价。

②墩台砌石工程的数量,若施工设计图纸上未具体划分片石、块石时,台身可按75%的片石、25%的块石,墩身可按60%的片石、40%的块石,取定其工程量,以此作为编制预算的计价依据。

(4)上部工程

通常将桥梁的上部构造工程划分为行车道系、桥面铺装和人行道系3 个部分,有砌石、现浇混凝土、预制安装混凝土构件、钢桁架和钢索吊桥等不同结构形式。 概算除钢索吊桥是将上述3 个部分作为一个定额外,其余结构形式的桥梁都分开制订。 行车道系和桥面铺装都以m3 为计量单位,人行道系则以桥梁长米作为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则主要以分部分项工程为依据,划分得比较细。 在摘取桥梁工程的计价工程量时,应按行车道、桥面铺装和人行道系的顺序进行,以避免重复和遗漏。

①近年来,桥梁上部构造工程多采用预制安装混凝土结构,不仅可加快施工进度,还可降低工程成本,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编制概算时,如梁板桥的行车道系预制与安装是合并在一起以构件的设计实体和现浇接缝等混凝土之和作为计价依据,泄水管、支座、伸缩缝(预应力连续梁、连续刚构、斜拉桥除外)、预制场及其设施、吊装设备、构件运输等工程,因已将其工料消耗综合在定额内,均不再另行计算。 编制预算时,则应按照上述各分项工程和辅助工程,分别取定其工程量进行计价。 若吊装设备的使用期限超过定额规定的4 个月时,可按施工计划期调整设备的摊销费。 设备的计划使用期,应包括由设备库与施工现场的往返运输和安装前的试拼与完工拆除后清理、修整、油漆所需的全部时间。 预制人行道、缘石、栏杆柱及栏杆扶手等小型构件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构件的体积增计场内运输和操作损耗(1%)。

为进一步了解熟悉编制梁板桥上部构造工程的概预算,应摘取各项工程量的内容,现就预制安装30 m 预应力T 形梁举例说明如下。

a.行车道系。 编制概算时,只需摘取T 形梁构件的设计体积和现浇接缝混凝土之和、钢筋、钢绞线或高强钢丝3 项作为计价工程量。 编制预算时,应摘取的工程量有预制、安装、构件出坑和运输,这4 项均以构件的设计体积为准,而构件的平均运距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钢筋、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现浇接缝混凝土、泄水管、支座、伸缩缝(按行车道宽度以m 计),均以施工图设计资料为准。 预制场的平整面积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的大小来确定,并应考虑按设计需要铺设的碎石垫层。 大型预制构件平面底座的个数,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可能周转使用的次数取定。 双导梁吊装设备可参考定额附注中的质量,预制厂的门架一般可按施工组织设计作为计价依据,设备的使周期可根据计划使用期调整设备的摊销费。 由此可知,编制行车道系主体工程的预算,均以设计图表资料为准;其相应的各项辅助工程数量,则以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而确定。

b.桥面铺装。 编制概算和预算的工程量基本上一致,都是按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和钢筋3项分别进行计价。

c.人行道系。 编制概算时的计价工程量,只有不同的人行道宽度的桥长和钢筋两项资料。编制预算时,要分别摘取人行道构件和栏杆柱及栏杆扶手两项预制、安装、构件出坑和运输及其钢筋的数量,作为计价依据。

此外,概预算项目表将预制场的轨道铺设列为临时工程的一个项目,不能将其计算在桥梁的上部工程造价内。

②拱桥上部构造工程有砌石、现浇混凝土和预制安装混凝土构件等不同结构形式。 编制概算时,其行车道都是以拱上全部圬工实体作为计价依据。 拱上填料和防水层等因已将其工料消耗综合在定额内,不得编为计价的工程量。 编制预算时,与上述梁板桥一样,要按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取定工程量进行计价。 其中,箱形拱桥的开口箱盖板的预制工作应按小型构件计价,而盖板的安装工作因已将其工料消耗综合在安装主拱圈的定额中,不得取为计价工程量。

③石拱桥和现浇混凝土梁、板、拱桥所需的拱盔、支架工程在编制概算和预算时,都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计算取定。 若周转次数达不到定额规定时,可以进行调整。 支架地梁下的基础工程,要根据河床的地质情况,确定各项计价工程量,如挖基、排水、砌石、打桩等。 若对河道有影响,应考虑完工后的清除费用。

④预算定额中制订了多种吊装构件的施工方法和配套的吊装设备,但各有其适用范围。 编制预算时,既不要漏计,如采用人字扒杆安装矩形板,则每座桥计列一个人字扒杆;也不能随意采用,如缆索吊装设备是安装箱形拱桥等的配套吊装工具,就不得采用缆索吊装设备来安装T形梁。 同时,在某一项预算中已计列了缆索吊装设备,就不应计列运输索道设施,应考虑利用缆索作为运输材料之用。 这些情况在取定计价工程量时应予以注意。

(5)涵洞工程

涵洞工程的概算定额,按常用的结构分为石盖板涵、石拱涵、钢筋混凝土圆管涵、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钢筋混凝土箱涵、波纹管涵6 类,并分别按其洞身、洞口的各种设计圬工体积(m3)作为计量单位,挖基、排水、钢筋、拱盔支架和安装设备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工料消耗均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编制概算时,只需从设计图表上分别按洞身和洞口摘取工程量进行计价,涵洞上的路面则应在路面工程内计算。 编制预算时,与编制桥梁工程预算一样,要分别按挖基、基础和上下部工程以及相应的辅助工程摘取或确定其计价的工程量。 挖基废方是否需要处理,也要综合考虑,按实计入工程造价。

(6)钢筋工程

编制概预算时,除概算定额中的涵洞工程已将其钢筋工程的工料消耗综合在定额内之外,其余的钢筋工程都是与混凝土分开的,其计量单位为吨(t)。 定额中的HPB300 钢筋和HRB400钢筋的比例关系是按一般情况确定的,若与设计图表资料不同时,可据实进行调整。 编制概预算时,应按分部分项工程的要求和HPB300 钢筋、HRB400 钢筋分别从设计图表上摘取工程量,作为计价依据。 同时,要注意以下几项规定:

①钢筋应以其设计长度所计算的理论质量为准,施工焊接和下料等操作损耗已计入定额内,不得计入钢筋的工程量内。

②钢绞线和高强钢丝的工程量为锚固长度和工作长度质量之和,如预应力空心板(标准跨径10 ~16 m),一般可按板长增加1.5 m 计算。

③现浇墩、台、塔的高度大于钢筋的一般定尺长度,需分节浇筑接长钢筋时,所需的搭接长度可按20 ~30d(d 为钢筋的直径)另行计入钢筋数量内。

④当编制概算,设计图纸上未提出钢筋数量时,可参考《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中提供的钢筋含量取定其钢筋数量。

5)其他工程

公路建设项目除路基、路面、隧道和桥涵工程外,还有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应予摘取的工程量的要求各不相同。 现分述如下:

(1)交叉工程

路线交叉有互通式、分离式和平面交叉等形式,但一般都包括路基、路面、跨线桥及涵洞等工程内容,故计价工程量的确定和摘取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应予注意的事项,与前述路基、路面、桥涵等的要求一样,可分别参照进行,不再赘述。

(2)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这部分的工程内容比较多,但主要都应以设计图表资料作为取定各项工程量的依据。 其中,一般设计图表资料上只载列各类标志牌的形式和块数,而金属标志牌的预算定额以10 t 为计量单位,故应根据板面的尺寸大小将其换算为质量(t),并分别摘取基础的混凝土和钢筋的数量。 由于挖基工作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3)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包括汽车便道、临时便桥、临时码头、轨道铺设、架设输电线路、人工夯打小圆木桩等,其计价的工程量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分别取定。

①便桥、便道。 除要考虑运输建筑材料的需要外,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通道的修建,利用地方道路必要的改建加固和道路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工作,均应结合建设工程的实际和地方的要求,综合考虑计入工程造价。

②轨道。 轨道的铺设应结合预制场地设置的情况,确定其工程量。

③电力线路。 一般只考虑由高压线路架设至变压器之间的距离,变压器或发电机房至施工现场的支线不得计为电力线路。

④电信线路。 当今通信的方式方法较多,因此不论采用哪种通信形式,都可考虑按公路修建的长度作为计算通信线路费用的依据,可以不考虑实际使用的通信方式,以简化计算工作。

(4)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环境保护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对自然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而必须修复和治理的费用,如废方的处理、改土造田等措施。

综上所述,计算和摘取编制公路工程造价的工程量的工作依据应包括设计图纸、计价定额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计算和摘取工程量的程序、方法。 这些组成部分互相联系,摘取工程量的方法主要由各项计价定额标准决定。 因此,对造价人员来讲,要充分理解和认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确保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

7.概预算文件组成

概算、预算文件应由封面、扉页、目录、编制说明及全部计算表格组成。

(1)封面和扉页

封面和扉页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的规定制作。 扉页的次页和目录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附录A 的规定制作。

(2)编制说明

①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依据。

②编制范围、工程概况等。

③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人工、材料与设备、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的依据或来源,新增工艺的单价分析等。

④有关的协议书、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

⑤概算、预算总金额,人工、钢材、水泥、沥青等的总量。

⑥各设计方案的经济比较。

⑦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统计,对比分析本阶段与上阶段工程数量、造价的变化情况。

⑧其他有关费用计算项及计价依据的说明。

⑨采用的公路工程造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⑩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概预算表格

概算、预算的材料与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及各项费用的计算均应通过规定的统一表格表述,表格样式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附录A 的规定。 各种表格的计算顺序及相互关系如图3.1 所示。

图3.1 概预算表格的计算顺序及相互关系图

(4)甲组文件和乙组文件

①甲组文件为各项费用计算表,乙组文件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各项基础数据计算表。 甲、乙组文件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关于设计文件报送份数的要求,随设计文件一并报送,并同时提交可计算的造价电子数据文件和新工艺单价分析的详细资料。

②乙组文件中的“分项工程概(预)算表”(21-2 表)可只提交电子版,或按需要提交纸质版。

③概算、预算应按一个建设项目[如一条路线或一座独立大(中)桥、隧道]进行编制。 当一个建设项目需要分段或分部编制时,应根据需要分别编制,但必须汇总编制“总概(预)算汇总表”。

甲、乙组文件包括的内容如图3.2 所示。

图3.2 甲、乙组文件包含的内容

8.概预算费用的组成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公路工程概预算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以及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共5 部分费用组成,如图3.3 所示。

图3.3 概预、预算费用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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