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希旦《礼记集解》征引朱子共计134条,查明出处123条,11条待考。涉及的朱子著述有:《仪礼经传通解》《四书章句集注》《四书或问》《文集》《朱子语类》《诗集传》《小学集注》《楚辞辨正》。
表1 《礼记集解》征引朱子文献来源统计[18]
注:《月令》“明堂”条征引文字在《晦庵集·明堂说》尾段与《朱子语类》卷八十七“礼四”两见,两类都有计入,在总数中减去。
第一个文献来源是《仪礼经传集解》,计59条。
表2 《礼记集解》征引《仪礼经传通解》篇目对照
《仪礼经传通解》最为集中体现了朱子晚年的礼学思想。其编撰目的是“考究礼文制度”,即礼之“数”。朱子认为:“非得其数,则其义亦不可得而知矣……尤不可以为祝史之事而忽之也。”[19]《仪礼经传通解》为众手合作,“所贵在体例之创定”。[20]朱子创定的体例,核心是以《仪礼》为干,甄别经、传、记,分家礼、乡礼、学礼、邦国礼、王朝礼、丧礼和祭礼七个部分,将三礼及古籍中相关文献以类相从,重新编排。前五个部分由朱子亲自编纂,丧、祭二礼由其弟子黄榦、杨复接续完成。
《礼记》部分篇章按照以类相从的原则编排进《仪礼经传通解》之中。朱子亲撰《篇第目录序题》称,“冠义第二”取自《冠义》及《曾子问》中的部分章节,“昏义第四”取自《昏义》及《郊特牲》《坊记》《曾子问》等相关章节,“内则第五”取自《内则》,“内治第六”取自《昏义》《哀公问》《文王世子》《内则》等相关章节,“五宗第七”取自《丧服小记》《大传》《曾子问》《内则》《文王世子》《檀弓》《曲礼》等相关章节;“少仪第十九”取自《少仪》及其他篇相关章节;“曲礼第二十”取自《曲礼》及诸书所引及相似者补续;“学记第二十七”取自《学记》。《大学》第二十八、《中庸》第二十九。《礼记集解》征引朱子,主要涉及《内则》《曲礼》《少仪》《学记》《乐记》等篇。
第二个文献来源是《朱子语类》,28条。
表3 《礼记集解》征引《朱子语类》对照
孙希旦征引朱子有17条引自《朱子语类》卷八十七“礼四”,这是专门论及《小戴礼》的门类,包括总论及曲礼、檀弓(上、下)、王制、月令、文王世子、礼运、礼器、郊特牲、内则、玉藻、明堂位、丧服小记、大传、少仪、学记、乐记、祭法、祭义、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表记、深衣、乡饮酒、乡射义等26篇。讨论四书的有7条。
第三个文献来源是《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集》(后简称《文集》),计21条。
表4 《礼记集解》征引《文集》对照(www.xing528.com)
《礼记集解》征引朱子,涉及6篇专论,即《跪坐拜说》《君臣服议》《仪礼释宫》《声律辨》《乐记动静说》,《巧言令色说》。其余为书信讨论。
另,征引《四书》类9条,《诗集传》4条,《小学》2条,《楚辞辨正》1条。
表5 《礼记集注》征引《四书》《诗集传》《小学》《楚辞辨正》对照
综上5张征引对照表,亦可见孙希旦征引朱子著述之大略。此134条从内容上可分三类:句读文字辨析10条,名物制度考释14条,词义训诂10条,礼义诠释100条。《礼记集解》征引朱子,继续保持了尊朱的态度。(一)《大学》《中庸》两篇延续了通行做法,只保留篇目,不录全文;(二)只征引朱子,不质疑朱子。
《礼记集解》“本经学家义理一派”,孙希旦征引朱子,即多采其义理诠释,重在推知礼意。试将孙希旦《礼记集解》与朱彬《礼记训纂》作一比较。如“礼不妄说人不辞费”章:
《礼记集解》朱子曰:礼有常度,不为佞媚以求说于人也。辞达则止,不贵于多。[21]
《礼记训纂》郑注:为近佞媚也。君子说之,不以其道,则不说也。王氏懋竑曰:礼必有辞,如冠、昏、士相见皆有辞,数语而已,不多也。[22]
再如“礼从宜使从俗”章:
《礼记集解》朱子曰:宜,谓事之所宜,若男女授受不亲,而祭与丧则相授受之类。俗,谓彼国之俗,若魏李彪以吉服吊齐,齐裴昭明以凶服吊魏,盖得此意。
《礼记训纂》正义曰:皇氏曰:“此二事为君出使之法。”礼从宜者,谓人臣奉命出使征伐之礼。梱外之事,将军裁之。知可而进,知难而退,前事不可准定,贵从当时之宜也。使从俗者,为君出聘之法,皆出土俗牲币以为享礼。土俗若无,不可境外求物,故云使从俗也。
比较可知,孙希旦所引朱子,从人情常理来推断礼意,揭示礼的一般性原则,以指导礼仪实践。朱彬所引其他注疏,则是将其置入特定礼仪情境之中,“辞”是特定礼仪的特定用语,“礼”是人臣奉命出使征伐之礼,“使”是为君出聘,强调礼的特定情境的特定含义。由此可见义理派经学家与考据派经学家释礼方式存有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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