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五个方面论证了今本《说命》不可能是魏晋时代伪造的伪书:
(一)将今本《说命》与《国语·楚语》的相关文句进行了详密的比较研究,从13个方面考证了只能是《楚语》引述改窜今本《说命》,不可能是今本《说命》改窜《楚语》而成。
(二)将今本《说命》与先秦西汉的各种文献中的相关文句进行了周密的比对和考证,从10个方面论证了只能是先秦西汉的相关文献引述了今本《说命》,不可能是今本《说命》杂抄相关文献的文句而成。
(三)从语言学和文化史的角度,从四个方面论证了今本《说命》不可能是战国以后伪造的,只能是先秦古老的文献。
(四)从古文字学的角度研究“呜呼”和“乌虖”的关系,论证今本《说命》是先秦的古老文献。
(五)从商周文化的差异论证今本《说命》与《周书》各篇“命”在文体上的不同正好表明《说命》不是伪书,必然是商代的古本文献。本文从以上五个方面列举了29项证据,逐一予以充分的考证和研究,足以击破近1 000年来今本《说命》是魏晋时代伪造的错误观点,使今本《说命》得以恢复西周以前经典的真实身份。本文最后辨明了东晋梅赜所献朝廷的不是孔安国《古文尚书》,而是孔安国《古文尚书传》。因此,今本《古文尚书》不仅是真的,而且孔传也是真的,都不是魏晋伪造的。汉初伏生所传《尚书》不是伏生所藏《尚书》的全部,其中有几十篇在秦末战乱中亡失。
当然,今本《说命》虽然是商代的古本原书,但也是战国时代的抄写本,因此不可避免留有战国时代的痕迹。例如,《说命》称“爰立作相”,这个“相”字就不是商代的原文,原文应该是“公”或“三公”或“尹”。又如,《说命》“恭默思道”的“恭”字就是战国以后才有的字形,原文应该作“共”。《楚语》就没有“恭、共”字,因此说不定今本《说命》的“公”是战国儒家在传抄时加上去的,原本根本没有此字。但这都是《说命》在春秋战国传抄过程中发生的变异,并不影响其产生于商代这一事实。例如,《左传·哀公十八年》引《夏书》曰:“官占,唯能蔽志,昆命于元龟。”《经典释文》:“《尚书》‘能’作‘克’。”当以作“克”为古本,《左传》引作“能”,只是依据春秋时代的语言习惯稍作训改,不能因此怀疑《夏书》产生的古老性。[206]类例甚多。
【注释】
[1]本文承蒙畏友萧旭先生提出宝贵意见,特致感谢。
[2]朱熹辨伪古书的观点参看白寿彝辑点《朱熹辨伪书语》,收入顾颉刚主编《古籍考辨丛刊》第一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3]见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十八《阎先生若璩传》。见《嘉定钱大昕全集》九,第638—643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4]关于清华简的《说命》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将另文论证其不是古本《尚书·说命》。
[5]见梅鷟《尚书考异·尚书谱》,姜广辉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5607页。
[6]收入崔述《崔东壁遗书》下册,顾颉刚编订,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605页。
[7]见《魏源全集》第二册,点校本,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179页。
[8]中华书局点校本2011年版。
[10]中西书局2014年版。
[11]中华书局影印本,1998年版。收入《四部要籍注疏丛刊·尚书》。
[12]中华书局影印本,1998年版。收入《四部要籍注疏丛刊·尚书》。
[13]中华书局点校本,2011年版。
[14]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5]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6]中华书局点校本,2004年版。
[17]全四册,中华书局2010年版。
[18]顾颉刚、刘起釪此书不讨论《说命》可以理解,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疑古派,只相信今文经,不相信古文经。
[19]作为虚词的“惟”代替古老的“唯”应该是在战国时代。
[20]类例如《尚书》多有“王若曰”这样的格式,其中的“若”显然有对“王”的尊敬意味,但金文中罕见“王若曰”。只有《殷周金文集成》4321器即西周晚期的《訇簋》有“王若曰”的格式。
[21]齐鲁书社1997年版。
[22]此例为《古字通假会典》所漏辑。
[23]今本《太甲》也不是战国以后所能伪造的,必在春秋以前已经成立,另文详论。
[24]《史记》此处用“敬”训改《尚书》“祗”。
[25]杨海峥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3243页。
[26]见《左传·昭公十五年》、《昭公二十七年》。此人《韩非子·内储说下》《吕氏春秋·慎行》《淮南子·人间篇》《史记·楚世家》《史记·伍子胥传》《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并作“费无忌”,这个“无极”与“无忌”是通转假借,不是“无中正”之义。《大戴礼记·保傅》“魏有公子无忌”。这个人名的取义,有二说,一是读极为忌,“无忌”犹言无伤害。古人多取名“毋忌”“弗忌”“不害”“毋害”“毋伤”,其义相类(参见刘钊《关于秦印姓名的初步考察》,收入刘钊《书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30、250页。)二是读忌为极、期,“无极”犹言无终极,祈求延年长寿。古人也有取名“毋期”“过期”的(参见刘钊《关于秦印姓名的初步考察》,第232页)。当以后说为确切。“忌”读为“极”,即长寿无终极的意思。刘钊先生训“忌”为“伤害”,稍误。
[27]《诗经》中的“罔极”有时就训为“无已、无止”。如《诗经·蓼莪》:“昊天罔极。”郑玄笺训“罔极”为“无极”,意思是如同昊天一样无终极、无极限。
[28]《十三经注疏》《黄侃手批白文十三经》于此文不断句,作“予不敢不极卒宁王图事”。依据孔传,也是“极卒”连读,训为“极尽”。然而《尚书》的“不极”就是《诗经》《左传》的“罔极”,根本就是成语,因此不能“极卒”连读,只能“不极”连读。《吕刑》“天罚不极”的“不极”就是例证。
[29]并见《故训汇纂》“止”字条。
[30]“庸”训为“用”,常见于训诂,参看《故训汇纂》“庸”字条。
[31]马建忠著,吕叔湘等编:《马氏文通读本》(收入《吕叔湘全集》第十卷,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07—408页在讨论“用”作“以”的用法时,举例有《国语·周语上》:“民用莫不震动”。这实在是误解。韦昭注称“用”为“田器”,乃实词,不是训“以”的虚词。当然韦昭注也不一定对。以训诂学言之,此“用”读为“庸”,训“于是”。
[32]参看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古汉语研究室《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739页。
[33]关于甲骨文的人称代词,参看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三章《文法》第四节《代词》,第94—97页。张玉金《甲骨文语法学》(学苑出版社2001年版)第一章《甲骨文词法》第三节《代词》一《人称代词》,第22—26页。姚振武:《上古汉语语法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四章《代词的发展》第一节《人称代词的发展》一《第一人称代词的发展》,第171—183页。
[34]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收入《吕叔湘全集》第一卷,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十章《指称(有定)》第153页:“就后世的文言说,‘吾’和‘我’多用于对话的处所,‘予’和‘余’多用于自叙的处所。”
[35]参看王力:《汉语语法史》(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42页。
[36]收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五,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参看第187—200页。
[37]见《郭沫若全集考古编》五,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8页。
[38]见《郭沫若全集考古编》五,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9页。
[39]《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编》上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6—67页。
[40]收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五,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参看第187—200页。
[41]但周法高说“台”是“余之”的合音,与郭沫若不同,这却可以商榷,下文有说。
[42]参看姚振武《上古汉语语法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四章《代词的发展》第一节《人称代词的发展》一《第一人称代词的发展》,第171—183页。
[43]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83—84页。
[44]张玉金此书没有讨论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的“台”。根据张玉金此书19页的《西周汉语语法学的研究材料》的界定,《尚书》中凡是出现第一人称代词“台”的各篇皆不属于西周文献。张玉金《西周汉语代词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也没有讨论“台”。
[45]收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五,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46]见《郭沫若全集考古编》五,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8页。
[47]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14页《于以四方》条称《诗经·周颂·桓》“于以四方”的“以”与“台”同,当训“我”。可备一说。然而于省吾此文所举的《礼记祭统》的“对扬以辟之勤大命”,训“以”为“我”,则意思不通,不可信。
[48]参看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点校本,陈抗、盛冬玲点校,2004年版)第202页,孙星衍取郑玄之说。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中华书局点校本,盛冬玲、陈抗点校,2011年版)第184页。皮锡瑞似取颜师古之说。王先谦:《尚书孔传参正》(中华书局点校本,何晋点校,2011年版)第351—352页取郑玄之说。杨筠如:《尚书核诂》(陕西人民出版社,黄怀信点校,2005年版)第127页取郑玄说。曾运干:《尚书正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88页也取郑玄说。于省吾:《双剑誃尚书新证》(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68页依据《诗经》和金文训“台”为“以”,且称“祗以”为“周人语例”,训“祗”为“适”,不训“敬”。屈万里:《尚书集解》(中西书局2014年版)第71页采取于省吾之说,称:“其说甚谛。”笔者按,于省吾之说不可取。《尚书》的“台”从无训“以”之例。且《尚书》有“以”与“台”连用之例(本文正文已经举出)。因此,于省吾、屈万里之说不可信。
[49]关于“德先”的问题比较复杂,因与本文中心问题无关,本文不予讨论。
[50]太师即军队最高长官。
[51]参看《通典》卷第十九《职官一》的“三公”条。中华书局点校本,2007年版,第488—489页。
[52]此为甲骨文定论,无需广泛征引。参看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71页“公”字条,第364—365页“相”字条。甲骨文有“多公、三公”之言。详细的讨论参看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四册,第3357—3359页所引各家之说。姚孝遂加按语反对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以“三公”为先王之说,称:“卜辞无称先王为公者。”姚孝遂之说当为可信。饶宗颐:《论殷代之职官、爵、姓》称殷代有三公、多公。收入《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二《甲骨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30—933页。
[53]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627页。
[54]广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778页。
[55]《史记》(中华书局点校本修订本,2013年版)第129页将二句连读为“帝太戊立伊陟为相”,这是对的。有的学者将二句断开为“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与《史记·殷本纪》的行文规律不合,不可信。
[56]如商汤敬礼伊尹、仲虺,中宗敬礼伊陟、巫咸,高宗敬礼傅说。如《诗经·商颂·长发》:“昔在中叶,有震且业。允也天子,降予卿士。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阿衡”就是伊尹(见毛传),被《商颂》称为是上天派遣来的卿士,辅佐商王成汤。因此,成汤认为有伊尹的辅助,是上天对自己的眷顾,由此可见成汤对伊尹的崇敬。《史记·殷本纪》:“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正义》引《帝王世纪》称:“沃丁以天子礼藏之。”《楚辞·天问》:“初汤臣挚,后兹承辅。何卒官汤,尊食宗绪?”王注:“言伊尹佐汤命,终为天子尊其先祖,以王者礼乐祭祀,绪业流于子孙。”洪兴祖《补注》曰:“官汤犹言相汤也;尊食,庙食也。”《荀子·王霸》:“既能当一人,则身有何劳而为?垂衣裳而天下定。故汤用伊尹,文王用吕尚,武王用召公,成王用(转下页)
[57](接上页)周公旦。”将“伊尹”与吕尚、周公并列为国之柱臣。《荀子·臣道》:“殷之伊尹,周之太公,可谓圣臣矣。”《荀子·解蔽》:“成汤监于夏桀,故主其心而慎治之,是以能长用伊尹,而身不失道,此其所以代夏王而受九有也。”《吕氏春秋·当染》:“舜染于许由、伯阳,禹染于皋陶、伯益,汤染于伊尹、仲虺,武王染于太公望,周公旦,此四王者所染当,故王天下,立为天子,功名蔽天地,举天下之仁义显人必称此四王者。”《史记·殷本纪》:“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即殷王中宗将伊陟与先王同样对待,不敢将伊陟当作臣工。《史记·封禅书》:“伊陟赞巫咸,巫咸之兴自此始。”“赞巫咸”当是“赞巫咸于庙”的省文。《尚书·说命下》高宗对傅说曰:“股肱惟人,良臣惟圣。”殷王武丁将良臣当作圣人来敬仰,丝毫不怠慢。《史记·鲁周公世家》称周公死后:“葬周公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即周成王也不敢以周公为臣,使周公在周文王的太庙中享受与周王同等的祭祀。《礼记·缁衣》:“故大臣不可不敬也,是民之表也。”在甲骨文的祭祀中,伊尹、巫咸都享受与商王同等规格的祭祀,地位尊显。对相关甲骨文资料的梳理参看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十章《先公旧臣》第五节《旧臣》,第361—366页;常玉芝《商代宗教祭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六章《对异族神的祭祀》,第399—419页。后来的周文王敬礼姜太公,尊为“尚父”,其实只是沿袭了殷商的传统,并非周文王作始。更考《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周成王不敢以周公为臣,这也是沿袭了商朝王室的敬贤的文化传统。
[58]收入《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二《甲骨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33页。
[59]四川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
[60]中华书局2004年版。
[61]《尚书·无逸》:“周公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迪”训“进”。“哲”即是中宗时的伊陟和巫咸、高宗时的傅说、周文王时的姜太公。关于“祖甲”是谁,学术界分歧极大,我取孔传、王肃之说,是太甲,而不是帝甲。其“哲”也是伊尹。关于帝甲,《国语·周语下》:“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帝甲乱之,七世而陨。”《史记·殷本纪》称:“帝甲淫乱,殷复衰。”《史记·三代世表》:“帝甲,祖庚帝,淫。”《集解》引徐广曰:“一云:淫德,殷衰。”显然不可能与“殷中宗、殷高宗、周文王”相提并论。而太甲能够悔过,被伊尹放而复立,史书对太甲多有赞词。因此,祖甲只能是太甲,不可能是帝甲。孔传、王肃是对的。马融、郑玄以为是帝甲,不可信。《汉书·卫贤传》王舜、刘歆议曰:“于殷太甲为太宗,大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为《毋逸》之戒,举殷三宗以劝戒成王。”刘歆、王舜显然也是以祖甲为太甲,刘歆尤其是古文经学宗师。所以,刘歆等以祖甲为太甲肯定是有根据的。考《太平御览》卷八十三引《帝王世纪》曰:“太甲反位,又不怨。故更尊伊尹曰‘保衡’,即《春秋传》所谓‘伊尹放太甲,卒为明王’是也。太甲修政,殷道中兴,号太宗。《孔丛子》所谓‘忧思三年,追悔前愆,起而即政,谓之明王’者也。一名祖甲,享国三十三年,年百岁。”足见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也明确以“祖甲”为“太甲”。太甲能够悔过,《史记·殷本纪》也有赞赏:“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褒帝。太甲称太宗。”《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是说太甲并不因为伊尹曾经流放自己而怨恨伊尹。《孟子·万章上》:“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孟子·尽心上》:伊尹“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
[62]“纳”训“进献”。
[63]《韩诗外传》卷五引此诗也作“岁旱”。
[64]由于“天旱”一词在上古文献中出现于《楚语》《荀子》《淮南子》,这些都是楚系文献(《荀子》一书颇有楚文化的因素,大概因为荀子居楚为兰陵令,《荀子》一书在楚地传抄并流传开来),所以我怀疑“天旱”一词有可能是春秋以来的楚地方言词。尚待深考。
[65]参看黄怀信等《逸周书彚校集注》(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303页。
[66]“善败”一词肯定在春秋以前就产生了,是很古雅的词,在战国文献中已经多作“成败”,例如《战国策》《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等,这些战国时代的文献都没有“善败”,只有“成败”。
[67]参看王先谦《尚书孔传参正》,中华书局点校本,何晋点校,2011年版,第468—469页。
[68]《说苑》此文又见于《孔子家语》卷五《子路初见第十九》。但《孔子家语》一般认为是东汉以后的文献,晚于《说苑》,本文不讨论此事。
[69]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524页没有指出“启宠纳侮”出典于《说命》,中华书局1990年版。吴静安《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续》四,第1694页也没有引证《说命》,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0]收入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三辑,中西书局2012年版。
[71]先秦的墨家反对儒家的繁琐礼仪,倒有可能说出“礼烦则乱”这样的话。道家也有可能说“礼烦则乱”。但今本《说命》无论何时都是儒家经典,不可能由墨家或道家伪造。
[72]正因为今本《缁衣》作“纯”意思难通,所以现代学者在断句上颇有异同。如沈啸寰等点校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332页断句为“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将“事”上属,但是“纯而祭祀,是为不敬”,意思不通。《十三经今注今译》(岳麓书社1994年版)所收《礼记》(钱玄等六人译注)第979页同于沈啸寰等。饶钦农点校朱彬《礼记训纂》(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16页断句为:“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饶钦农的断句毫无道理,上下文丧失逻辑,变得原文不可读。《十三经注疏》本第1651页断句为:“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这样断句完全错误。唯有《黄侃手批白文十三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15页断为:“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这是相对合理的,但缺乏校勘,仍不完善。王文锦《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837页从黄侃断句。
[73]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74]依据郑玄注作此断句,一般学者断句为“敬逊务时敏”,将此连读,不符合郑玄注。
[75]收入《王力文集》第十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76]收入罗常培、周祖谟《汉魏晋南北朝韵部演变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一分册附录。参看第323—346页。
[77]还有侯部。
[78]另参看耿振生《音韵通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02—303页。耿振生先生主要是利用了周祖谟的研究成果。
[79]暴振群校改,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0—262页。
[8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81]中华书局1998年版。
[82]中华书局1998年版。
[83]中华书局1998年版。
[84]中华书局1998年版。
[85]中华书局1998年版。
[86]中华书局1998年版。
[87]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88]中华书局点校本,2011年版。
[89]参看刘雨等:《商周金文著录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621页。
[90]见《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8册,中国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55—256页。
[91]4296器为簋盖,4297器为簋本身。两者属于同一器的不同部件,铭文全同。
[92]参看刘雨等:《商周金文著录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637页。
[93]见《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8册,中国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6—328页。
[94]《说命》的这个“之”当是战国时代在传抄时混入。
[95]参看刘雨等:《商周金文著录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628页。
[96]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456页。
[97]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释文》,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2001年版,第一册第253页。
[98]《群书治要》卷二引作“乌虖”,此为春秋以前的古本,战国时代的抄本已经多写作“乌嘑”。由此可见《说命》曾经有过春秋以前的古老版本。后文有详说。
[99]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收入《嘉定钱大昕全集》七,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卷三《天道》条称:“古书言天道者,皆主吉凶祸福而言。”见此书第57页。
[100]吴格点校,中华书局点校本,2009年版,第1116页。(www.xing528.com)
[101]收入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102]中华书局1992年版。
[10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10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
[105]参看《故训汇纂》的“帝”字条。
[106]《大戴礼记·诰志》:“卒葬曰帝。”《礼记·曲礼下》:“措之庙,立之主,曰帝。”《尚书·尧典》:“曰若稽古帝尧。”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夏殷,生称王,入庙称帝。”
[107]郭沫若《青铜时代》(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一册第439—441页)中的《驳〈说儒〉》反驳胡适的长篇论文《说儒》,称《尚书·无逸》的“乃或谅阴,三年不言”是殷高宗患了“不言症”:“是说殷高宗经历了很多的艰苦,在未即位之前,曾在朝外与下民共同甘苦(大约是用兵在外吧);即了位之后,又患了真正的瘖哑症,不能够说话,苦了三年。这样解来,正是尽情尽理的。”我们认为郭沫若之说实在出于臆测。因为《无逸》是周公所作的西周初年文献,其言殷高宗三年不言之事是根据了商代文献的《说命》。《说命》的成立要早于《无逸》,而《说命》明称:“王宅忧。”则就是殷高宗丁忧,并非患了不言症。郭沫若之说还见于《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三册《史学论集》中的《论儒家的发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08]见《国语》第55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109]见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二册第1787页。
[110]转引自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二册第1787页。
[111]收入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46页。
[112]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版。
[113]参看高文达:《新编联绵词典》(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页。
[114]考《十三经》中只有古文经的《周礼》有一个“虖”字,今本其余各经各篇都没有。《周礼》的“虖”正好与金文的字形相合,也多见于战国时代的楚系简牍文字中,必为先秦广泛流行的古字。《说文》释“虖”为“哮虖”。则为动词,与西周春秋金文不合。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疑此‘哮虖’当作‘哮唬’。《汉书》多借‘虖’为‘乎’字。”段玉裁此注断定今本《说文》的“哮虖”当作“哮唬”,当为可信。他指出《汉书》多借“虖”为“乎”字,则是《汉书》保留古字较多,正与金文相合。此例可证《周礼》作为古文经的宝贵价值,断不可能是刘歆伪造。今本《十三经》的“乎”字都是在东汉时代从“虖”简化而来(其中的几部今文经可能在西汉晚期就将“虖”简化为“乎”了)。《周礼》保存了一个“虖”字,与金文吻合,极为珍贵。康有为《新学伪经考》污蔑刘歆伪造《周礼》,是十足的冤假错案。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版)140页在详细比较了《周礼》和西周金文的职官后,称:“总计《周礼》三百五十六官有九十六官与西周金文相同或相近。这说明《周礼》中有四分之一以上的职官在西周金文中可找到根据。”李学勤《从金文看〈周礼〉》(收入李学勤《缀古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举了三个例子来比对金文和《周礼》,指出只见于《周礼》的“司裘”,与西周金文“裘卫”的“裘”相对应,足见《周礼》的职官有的与西周金文相合。李学勤还指出《周礼》的膳夫、小臣与金文也相吻合。李学勤《岐山董家村训匜考释》(收入李学勤《新出青铜器研究》增订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6年版;原载《古文字研究》第一辑)在考释后称:西周青铜器《训匜》铭文提到的鞭刑,与《周礼·条狼氏》所述的鞭刑相合,于是李学勤说:“近年新发现的金文,却有不少与《周礼》的地方。《周礼》是一部比较重要的先秦典籍。”(见此书第96页)。《周礼》多与金文相吻合,绝不可能出于刘歆伪造。一代宗师陈汉章《周礼行于春秋时证》(收入《陈汉章全集》第十八册上,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将《左传》与《周礼》详细比对,列举两者至少有六十证可以相通,足证《周礼》中的内容在春秋时已经在实行,并非是战国的制度。
[115]见《殷周金文集成》第2833器。
[116]刘雨等《商周金文总著录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425页归此器为西周中期。
[117]见《殷周金文集成》第6009器。
[118]参看刘雨等《商周金文总著录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908页。
[119]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
[120]参看《十三经注疏》第1871页。中华书局本。
[121]参看《十三经注疏》第2184页。中华书局本。
[122]《礼记·檀弓上》作“呜呼哀哉”。两者的微妙差别正是春秋时代和战国中后期的用字惯例的不同。
[123]从前有人如康有为之流居然说《左传》是刘歆伪造的。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见《续修四库全书》第125册)力证《左氏春秋》为刘歆伪造,乃分解《国语》而成。后来康有为《新学伪经考》(朱维铮主编,三联书店1998年版)《汉书艺文志辨伪第三上》称:“至《周官经》六篇,则至西汉前未之见。《史记》《儒林传》《河间献王世家》无之。其说与《公》《榖》《孟子》《王制》、今文博士,皆相反。《莽传》所谓‘发得《周礼》以明因监’,故与莽所更法立制略同,盖刘歆所伪撰也”(见此书第78页)。郭沫若曾经还相信过康有为的谬论。台湾当代学者陈盘《左氏春秋义例辨》(重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还坚持《左传》是从《国语》离析出来。徐仁甫《左传疏证》(《徐仁甫著作集》,中华书局2014年版)更是煞费苦心将《左传》与西汉以前的群书相对照,一概指为《左传》抄袭群书。真是妖妄之言。在《十三经》中“呜呼”字作“乌”的只有《左传》,恰好与金文一致,其余各书皆作“呜”。尤其是今本《尚书》各篇都作“呜”。《论语·八佾》也作“呜呼”。《毛诗》《周礼》《孟子》《尔雅》中的“乌”都是指“乌鸦”,不是语气词。《左传》如何能伪造得与金文完全一致?而与传世经典的《尚书》《论语》《礼记》都不同。又,在《十三经》中只有《左传》才有“乌乎(虖)哀哉”一语(《礼记·檀弓上》明显是袭用《左传》而又带有战国以后的字形特征),《毛诗·大雅·负旻》作“于乎哀哉”。而西周晚期的《禹鼎》正好有“乌虖哀哉”一语。刘歆如何伪造得与西周金文完全一致?如果要伪造,那么刘歆也是根据《毛诗》作“于乎哀哉”。事实是《左传》与《毛诗》不合,而是与西周金文相合。这个铁证表明《左传》绝为春秋时代的文献,断非任何人所能伪造。《左传》的“乌呼”古本应作“乌嘑”,这正是战国时代的字形,在西汉后期以降才被省形为“乌呼”。
[124]参看方勇《秦简牍文字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1页。袁仲一等编著《秦文字通假集释》(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77—278页。
[125]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126]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127]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128]见《汉印文字征》卷二第5页。
[129]南方日报出版社2011年版。
[130]臧克和《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此书第289页还同时列举了秦代和西汉的三个“呼”字,其实其字形皆为“嘑”,明显与“呼”不同。两者应该分立字头,不当合并。
[131]陈初生《金文常用字典》(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97页收入金文的“呼”,并解释到:“呼字金文不从口”。这样处理似是而非,容易引起混乱。事实上,金文中根本没有“呼”字形。只能说西汉以后作动词的“呼”在金文作“乎”。董莲池《新金文编》(作家出版社2011年版)第105页收入西周中期的《虎簋盖》的一个所谓“呼”字,审其字形,并无“口”旁。当为误收。
[132]在《十三经》中只有《周礼》和《孟子》有“嘑”字。考《周礼·春官宗伯·巾车》:“嘑启开陈车”。《周礼·春官宗伯·鸡人》:“夜嘑旦以嘂百官”。《释文》:“嘑,火吴反。本又作呼”(见《十三经注疏》本第773页,中华书局)。从古文字和《释文》来看,“嘑”是“呼”的古字,“呼”是“嘑”的后起简化字。《孟子·告子上》:“嘑尔而与之”(见《十三经注疏》本第2752页)。《周礼》《孟子》都是战国时代北方系统的文献,所以“嘑”是战国时代北方文字系统的用字。段玉裁《说文注》“嘑”字注:“《衔枚氏》‘嘂呼叹呜’、《大雅》‘式号式呼’以及诸书云‘叫呼’者,其字皆当作‘嘑’,不当用外息之字”。
[133]第330简和第376简。参看方勇:《秦简牍文字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1页。
[134]四川辞书出版社2005年版。
[135]中华书局2007年版。
[136]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
[137]参看《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的《侯马盟书》条;郭沫若《侯马盟书试探》和《新出侯马盟书释文》(收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十卷,中国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张颔学术文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收入张颔四篇关于《侯马盟书》的论文。
[138]郭沫若:《侯马盟书试探》(收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十卷,中国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称:“我认为这些玉片上的朱书文,是战国初期,周安王十六年,赵敬侯章时的盟书,订于公元前三八六年。”参看此书131页。高明等《古文字类编》(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嘑”字条也引《侯马盟书》,归入战国时代。汤志彪《三晋文字编》(作家出版社2013年版)148页收入《侯马盟书》的三个“嘑”字,文句皆为“嘑明(盟)者”,其中的“嘑”明显与作为语气词的“乌嘑”不同。汤志彪采用春秋晚期说,不确。《中国考古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版)的《侯马盟书》条只说为周代,回避到底是春秋还是战国的问题。更详细的资料参看《侯马盟书》(增订本,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139]见山东省博物馆编《山东金文集成》(齐鲁书社2007年版)第77页。全名《楚之良臣余义钟》。此器铭文有可疑之处。其中关键的“嘑”字磨损严重,字形模糊,难以清晰辨认。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编《殷周金文集成释文》(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2001年版)第144页就只是暂定为“乎”字。后来《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93页采用张亚初的释文考定为“虖”字。根据《山东金文集成》的摹本,则该字明显从“口”,当隶定为“嘑”。但这个摹本未必可信。因此,此器的铭文和时代存疑,不能据此作出任何推断。有学者认为是春秋晚期,未必可信,可能是战国时的铜器。如果该字真的从“口”作“嘑”,那么其用字与《孟子》《周礼》这样的战国北方文献相同,正可以说明《余义钟》为战国时器。没有坚强的证据表明《余义钟》为春秋晚期的铜器。《金文诂林》第2435页应是根据摹本写作“嘑”字,遂为黄德宽等《古文字谱系疏证》所本。参考利用《余义钟》的前辈学者还有商承祚等人,似逊谨慎。
[140]战国时代的金文承袭春秋金文的某些字写特点,金文的“虖”没有演变为“嘑”。
[141]李学勤主编:《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0页“呼”字条(陈英杰撰)将汉代以来的“呼”字在字形上直接承袭商代和西周的“乎”。似无根据。我以为汉代以来的“呼”是由战国时代的“嘑”简化而来,时代在西汉中后期。小篆中的“呼”是许慎自己所加,秦代的小篆似无“呼”字。李学勤《字源》不收“嘑”,实为重大遗漏。金文用作动词的“乎”没有传承下来。相关的演变过程是:西周春秋金文用作虚词的“虖”到了战国时代,保留了金文中虚词的用法,同时为与这个虚词相区别,“虖”又演变为动词的“嘑”(呼喊)。因为动词的“嘑”在战国北方文献中流行,西周春秋金文中用作动词的“乎”就失传了。西周春秋金文中用作动词的“乎”与先秦文献用作虚词的“乎”没有任何关系。先秦古文献用作虚词的“乎”是从“虖”简化而来,这种简化的时代是秦系文字的小篆时代。
[142]见李富孙:《春秋三传异文释》,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144册。
[143]另参看《故训汇纂》“乎”字第29—32条。
[144]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145]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
[146]南方日报出版社2011年版。
[147]《文侯之命》的晋文侯不是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杨树达论之甚详。参看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卷六《读尚书“文侯之命”》。
[148]参看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史林二》,《王国维全集》第八卷,浙江教育出版社、广东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149]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一册《青铜时代》中的《先秦天道观之进展》,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50]见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十七章《宗教》第三节《风雨诸神》,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574页。
[151]见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又见常玉芝《商代宗教祭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152]参看中国青铜器全集编辑委员会编:《中国青铜器全集》第5卷《西周一》所载吴镇烽所撰《岐周、宗周和成周地区青铜器概述》,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
[153]见常玉芝:《殷商历法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版。
[154]参看王宇信、杨升南主编:《甲骨学一百年》第十章《商代社会结构和国家职能研究》第五节《商代的刑罚和监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书中提及了不少学者的相关论著。严一萍:《殷商史记》(台湾艺文印书馆,中华民国七十八年,即公元1979年),《补录》卷三《殷商刑法志》。
[155]商代文化与周代文化是东西方文化的区别,还可参看吴锐《中国上古的帝系构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中华书局2017年版。
[156]索隐:按:孔臧与安国书云“旧书潜于壁室,焱尔复出,古训复申。唯闻尚书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何图乃有百篇。即知以今雠古,隶篆推科斗,以定五十余篇,并为之传也”。艺文志曰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起者,谓起发以出也。
[157]另可参见《汉书·刘歆传》的刘歆对太常博士的批评书。《汉书·儒林传》:“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遭巫蛊,未立于学官。”
[158]参看《后汉书·儒林传》。《经典释文序录》记载《古文尚书》有马融注十一卷、郑玄注九卷、王肃注十卷、东晋有谢沈注十卷、李颙注十卷、范宁集解十卷。《隋书·经籍志》同。
[159]彭林点校,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91—92页。
[160]王国维自注:“《宋书·礼志》文同。”
[161]考《三国志·王朗王肃传》:“初,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采会同异,为《尚书》《诗》《论语》《三礼》《左氏》解。”《三国志》卷四《魏书四》:讲《易》毕,复命讲《尚书》。帝问曰:“郑玄曰‘稽古同天,言尧同于天也’。王肃云‘尧顺考古道而行之’。二义不同,何者为是?”博士庾峻对曰:“先儒所执,各是乖异,臣不足以定之。然《洪范》称‘三人占,从二人之言’。贾、马及肃皆以为‘顺考古道’。以《洪范》言之,肃义为长。”足见王肃解释《尚书》与贾逵、马融相同,与郑玄不同。程元敏《尚书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930—933页举证颇详,细心比对,一目了然。另参看刘起釪《尚书源流及传本》(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三《三国至西晋的〈古文尚书〉》第45—48页。
[162]收入李学勤:《古文献丛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
[163]作者按:按照郑小同《郑志》,可知郑玄和弟子赵商讨论的是《古文尚书》的《周官》,郑玄当然熟悉《周官》。可知在郑玄时代,《古文尚书》很流行。
[164]见《经典释文序录》。
[165]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66]见刘知幾撰,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07页。
[167]《三国志》卷四《魏书四》:“帝又问曰:‘孔子作《彖》《象》,郑玄作《注》,虽圣贤不同,其所释《经》义一也。今《彖》《象》不与《经》文相连,而《注》连之,何也?’俊对曰:‘郑玄合《彖》《象》于《经》者,欲使学者寻省易了也。’帝曰:‘若郑玄合之,于学诚便,则孔子曷为不合以了学者乎?’俊对曰:‘孔子恐其与文王相乱,是以不合,此圣人以不合为谦。’帝曰:‘若圣人以不合为谦,则郑玄何独不谦邪?’俊对曰:‘古义弘深,圣问奥远,非臣所能详尽。’”魏帝是高贵乡公曹髦,俊是博士淳于俊。郑玄的注与经文合编在一起。
[168]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53页。
[169]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63—64页。
[170]见严可均《全后汉文》卷二十七。陈延嘉等主编点校本《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二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72页。
[171]见袁宏撰,李兴和点校《后汉纪集校》,云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0—151页。
[172]吴东民点校,中华书局1992年版。
[173]作者按,吕布的布,应该取《尔雅·释天》之说,训为“祭星”,郭璞注:“散祭于地。”祭星的“布”与“奉先”相应。
[174]这个材料承蒙好友《尚书》学专家唐旭东先生口头提示,特致感谢,不忘学恩。
[175]此与刘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的观点不同,自相矛盾,殊不可解。
[176]作者按,今本房玄龄等撰《晋书·皇甫谧传》无为此文。刘起釪《尚书学史》第172页称:“过去或以为引臧荣绪《晋书》,或以为引王隐《晋书》,皆出推想。”李学勤《〈尚书孔传〉的出现时间》(收入李学勤《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18页)称:“《正义》的引文,最可能出自臧荣绪《晋书》。”
[177]刘起釪:《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72—173页就认为孔颖达之言不可信。刘起釪的意见是正确的。
[178]阮元:《尚书注疏校勘记》就认为是范宁将《尚书》古文改为今文。又参看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二十五史艺文志经籍志考补萃编》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一册第91页。
[179]彭林整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62—163页。
[180]见万仕国整理:《仪征刘申叔遗书》九,广陵书社2014年版,第3703—3704页。刘申叔《左盦外集》卷一有同名的《中古文考》,专门批评龚自珍的观点,文字比《左盦集》(收入万仕国整理《仪征刘申叔遗书》10)中的《中古文考》更加详细,主要内容相同,也主张孔安国有《古文尚书》的副本。
[181]刘申叔:《中古文考》认为是孔壁中书的部分散逸本。见万仕国整理《仪征刘申叔遗书》九,广陵书社2014年版,第3704页。
[182]黄怀信等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183]黄怀信等点校《尚书古文疏证》的《前言》第6页已经对此略有辩驳。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184]当然,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杜预《春秋经传集解》称《古文尚书》为《逸篇》。尚待深考。
[185]收入《陈汉章全集》第十八册上,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此文发表于1919年《国故》第三期。
[186]《陈汉章全集》第十八册上第211页误年号为“泰兴”。考两晋皇帝没有以“泰兴”为年号的,当时东晋第一位皇帝晋元帝年号“大兴”之误。
[187]参看李学勤:《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19—420页。李学勤先生引述了刘汝霖《东晋南北朝学术编年》。梅赜上奏孔传被推定在公元317—318年。公元319年晋元帝置九博士。
[188]收入李学勤:《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89]收入刘申叔撰,万仕国整理:《仪征刘申叔遗书》第一册,广陵书社2014年版。
[190]另参看李学勤:《论魏晋时代古文〈尚书〉的传流》(收入李学勤《古文献丛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李先生此文多反驳陈梦家《尚书通论》之说。而刘起釪先生《尚书学史》(订补本)多维护陈梦家的观点。
[191]收入刘申叔撰,万仕国整理《仪征刘申叔遗书》第一册,广陵书社2014年版。
[192]见《太平御览》第一册938页,中华书局1992年版。
[193]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51—252页。
[194]收入李学勤《古文献丛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
[195]收入刘申叔撰,万仕国整理《仪征刘申叔遗书》,广陵书社2014年版,第一册第5—6页。
[196]今年来宁镇疆:《〈孔子家语〉新证》(中西书局2017年版)收编作者研究《孔子家语》的系列论文,颇值得参考。邬可晶:《〈孔子家语〉成书考》(中西书局2015年版)排比梳理相关材料颇为细致,结论认为今本《孔子家语》并非孔安国的古本《孔子家语》,今本可能是魏晋时代王肃的学生所为,最有可能孔子后代孔猛(这是采取了屈万里院士的说法)。这就回到了崔述的观点。
[197]收入李学勤:《古文献丛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
[198]另外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夏师败绩,桀出奔三朡,商师征三朡。”王国维《疏证》以为出孔传。黄永年点校,《新世纪万有文库》本,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60页。
[199]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52页。
[200]补订本,中华书局1996年版。
[201]载《十三经注疏》之《尚书正义》卷一之前。
[202]另参看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77《经籍考》四。
[203]这篇孔安国的《尚书序》应该是真实的。因为有了《史记》《汉书》广泛流传,魏晋时代的人不敢伪造与《史记》《汉书》明显不同的观点,说什么伏生传经只是口授,没有《尚书》经文。只能是西汉孔安国的原文就是如此。后世伪造不来的。
[204]此文不见于《史记·晁错列传》。
[205]皮锡瑞《经学通论》(周春健校注,华夏出版社2011年版)二《书经》47章论百篇全经不可见。这没有考虑到现存的《逸周书》。当然,所谓百篇,在东汉的《尚书》学者就有不同的理解,但都没有主张包括《逸周书》。我们认为《逸周书》就是属于百篇的《尚书》中的《周书》,并没有失传。这个问题尚待以后深入研究,现在也不能把话说得太死,因为郑玄等人对百篇《尚书》的篇数还有不同的理解。
[206]今本《尚书·大禹谟》“克”作“先”,当以作“克”为古本。参看《十三经注疏》第140页阮元的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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