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藏战国楚简本的《说命》基本上都是武丁在讲话,几乎没有傅说的名言,显示不出作为一代贤相傅说的才智。虽然只记录商王之言,这在文体上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详考《尚书》中《周书》的各篇“命”,如周成王时代的《蔡仲之命》、周成王临终时对召公、毕公所述的《顾命》、周康王对作册毕所述的《毕命》、周穆王对伯囧所述的《囧命》、周平王对晋文侯所述的《文侯之命》[147],这些“命”都是王命,通篇只有周王一人在讲述其意志,叮嘱大臣要谨遵周王之命,并没有大臣的语言。而简本《说命》正是如此,与《周书》各篇的“命”在文体上极为吻合。这是否证明楚简本《说命》就是真正的古本呢?我们认为不是。正如同王国维在其名篇《殷周制度论》[148]所称:“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王国维首先指出:“自上古以来,帝王之都,皆在东方。……故自五帝以来,政治、文物所自出之都邑,皆在东方。惟周独崛起西土。……自五帝以来,都邑之自东方而移于西方,盖自周始。”因此,殷周制度文化的不同,是远古时代东西方文化的不同。王国维接着举出商周文化三点根本的不同:“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王国维继续详细论述了“殷以前无嫡庶之制”。商代至少有兄终弟及之事14次,“故商人祀其先王,兄、弟同礼”。又称:“商人继统之法,不合尊尊之义,其祭法又无远迩、尊卑之分,则于亲亲、尊尊二义,皆无当也。周人以尊尊之义经亲亲之义,而立嫡庶之制;又以亲亲之义经尊尊之义,而立庙制。此其所以为文也。”又称:“男女之别,周亦较前代为严。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此周之通制也。上古女子无称姓者有之,惟一姜嫄。”我们在王国维之外,更稍举几点殷周文化的不同:1.殷人尊帝,周人尊天[149]。2.殷人神话中有“西母、东母”,[150]周人没有。《山海经》《穆天子传》《庄子》有“西王母”,与甲骨文中的“西母”毫无关系。3.商代有周祭制度[151],周人没有。商人的祭祀制度和行为远比周人复杂。4.商王死后以日为名,在商王死去之日举行祭祀。这种制度不见于周人。周王没有以日为名的文化制度。5.商人的青铜器制度不同于周人,例如商人王室往往有四足方鼎的青铜重器,而周人的鼎多是三足鼎。商代的青铜器有饕餮纹,周代青铜器的纹饰罕有饕餮纹。殷代青铜器以鬼神为中心的怪异纹饰在周初以来的青铜器上基本不见。[152]6.殷人的天文历法知识与周人不同。例如殷人分一年为春秋两季,而不是四季。[153]7.殷人的刑罚有的为周人所无。例如商朝有“卯刑”和“醢刑”,在周代被废除。[154]8.商王死后的庙号称“帝”,周王死后无称“帝”的庙号,而有谥号。9.商代无谥号,周代有谥法。10.商代的史官制度没有周代完善。11.商周二代的青铜器铭文的制度有很大的不同,西周铭文的字数、内容都与商代青铜器的铭文有很大的不同。从以上可知,商、周两代的文化制度确实有很大的区别,不能依据周代的惯例去推测商代文化。[155]生在春秋时代的孔子自称已经不懂得商代的文化,这说明商代文化与周代的文化是有很大不同的。由于商代有强大的尚贤文化传统,商代文献的《说命》有傅说对商王的教训之辞,而西周以来的“命”辞却只是周王对大臣的训词。因此,商代文献的《说命》与周代文献《周书》中的各篇“命”,在文体上有所不同,这是很正常的,这是商代文化制度与周代文化制度的一大分别。周人尊崇的“命”本是“天命”,除了“天命”外,只能特别用于周王的圣旨,所以《周书》的各篇“命”都只有周王之言,并无大臣之论。而今本《说命》有许多傅说教训商王之言,这才是商代的尚贤思想和文化。如果是后人伪造,那一定是依据《周书》的各“命”的文体,专门纪述商王之言,不会记录傅说之言。今本《说命》的文体特征记录有大量的傅说之言,正好说明今本《说命》不可能是后人所伪造的。而楚简本《说命》在文体上与《周书》的“命”一致,没有提到傅说一句睿智的格言,这正好表明楚简本是周人改变过的版本,以迁就西周以来尊王的文化制度,与商代的体现尚贤的原始文献文体不合。这种不同正好表明今本《说命》不会是伪书,一定是商代的真实文献,只是在传抄中有个别词语的改变而已(例如,今本《说命》称傅说为“相”,而不是称“三公”),这是古文献中的一个极其常见的现象,不可据以武断《说命》是伪书。(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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