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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科场案揭秘:六月考试结案,政治斗争背后的真相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参加考试的举人们则会在初九日、十二日、十五日相继进行三场考试。六月,科举案结案。同考官之一工科给事中林廷玉曾经因为华同为科臣而上疏营救华,并指出在考场内程敏政的行为有六个疑点,但这些说法,出于党同伐异的猜测可能多一些,而没有事实上的依据。至于华,明人有不少议论,认为他受人唆使找机会攻击程敏政,因为有人想取程敏政而代之,所以科场案的背后实际上是政治斗争。

明朝科场案揭秘:六月考试结案,政治斗争背后的真相

王鸿绪《明史·唐寅传》记载:“(唐寅)举弘治十一年乡试第一。座主梁储奇其文,还朝示学士程敏政,敏政亦奇之。未几,敏政总裁会试,江阴富人徐经贿其家童,得试题。事露,言者劾敏政,语连寅,下诏狱,谪为吏。寅耻不就,归家,益放浪。”这段记载太简单,只说程敏政因为梁储的推荐而欣赏唐寅,而徐经贿赂程敏政的家童事先得到试题,其狱词又牵涉唐寅,对唐寅如何卷入其中却交代得很简单。

不妨从《明实录》的记载仔细推考其来龙去脉。《明孝宗实录》卷一四七记载:“(弘治十二年)二月丙申,命太子少保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李东阳、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程敏政为会试考试官。……丁巳,户科给事中华奏:‘国家求贤,以科目为重,公道所在,赖此一途。今年会试,臣闻士大夫公议于朝,私议于巷,翰林学士程敏政假手文场,甘心市井。士子初场未入而《论语》题已传诵于外,二场未入而表题又传诵于外,三场未入而策之第三、四问又传诵于外。江阴县举人徐经、苏州府举人唐寅等狂童孺子,天夺其魄,或先以此题骄于众,或先以此题问于人。此岂科目所宜有?盛世所宜容?臣待罪言职,有此风闻,愿陛下特敕礼部场中朱卷凡经程敏政看者,许主考大学士李东阳与五经同考官重加翻阅,公焉去取,俾天下士就试于京师者咸知有司之公。’”二月丙申是二月初六日,程敏政接到会试副主考官的任命,按照正常的程序,一般在次日(即初七日)考试官进入贡院,从此封闭起来不与外界接触。参加考试的举人们则会在初九日、十二日、十五日相继进行三场考试。华上疏的时间是二月丁巳,即二月二十七日,应该是阅卷与录取工作已结束,就等着放榜公布的时候。在此最敏感的时间,华的一道奏疏让贡院内外的人都相当紧张。华说三场考试中都有题目泄露了,而徐经、唐寅等人似乎都早早地掌握了考试的题目,所以应该重新核查一下程敏政经手的考卷,以示公正公平。

说自己只是“风闻”,是道听途说,但明朝的言官们向来有“风闻奏事”的习惯与权力。如此重要的事情,自然也立即引起皇帝的重视,不能不核查。皇帝很快就让会试主考官李东阳负责核查。三月初七日,主考官李东阳向皇帝递交了核查报告,意见如下:自己按华的举报说程敏政曾给徐经、唐寅泄露过题目,考察已录取的三百份正卷,没有徐经、唐寅两人,与其他同考试官再翻阅了几天,也觉得没有可以再议之处了,便出榜公布了录取的名单。按照李东阳的意见,徐经、唐寅等人没有实际获益——他们两人并不在取定的三百人之内。泄题之说,又并无实据,所以没有再核查的必要了。(www.xing528.com)

但是,弘治皇帝决定继续追查程敏政、唐寅、徐经等人之间是否有过交易,将举报的华,以及当事人唐寅、徐经一同送到锦衣卫镇抚司狱审讯。主考官程敏政无事,告状的给事中华反而入狱,引起了同为言官的六科和都察院官员的不满。他们纷纷要求把程敏政逮系入狱。审讯中,徐经承认他曾为结交程敏政而送他金币,于是程敏政有接受贿赂而卖题的嫌疑。四月,程敏政下狱。然而,在后来的审讯中,徐经又推翻自己原先的供词,称自己来到北京后,只是因为倾慕程敏政的学问,向他请教过科举考试中能出哪些题目,而金币是自己请求跟随程敏政问学的贽礼,原有供词是刑讯逼供出来的。六月,科举案结案。朝廷对程敏政的结论是:程敏政贪财而不知避嫌,以致招来物议;徐经、唐寅夤缘求进,没有品格;华只是没有根据乱说一气。三方当事人谁也没落着便宜,程敏政就此退休,华降职,而徐经、唐寅谪充吏员。这也就是说,调查表明程敏政因贿赂而卖题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否则绝不是简单的致仕了事;徐经贿赂家童而获得考题的可能性也是不存在,否则不可能不严惩。

从明代科举出题来看,一百多年后崇祯年间的会试出题中,《四书》的题目是由同考官们每人出几道,放到一起,由资历最长的一位同考官以抓阄的方式选上三道,所以后世也有“阄题”的说法;五经与第二场、第三场的出题往往也是同考官预先各自出好考题,再交由两位主考官从中选定。弘治十二年的出题规范究竟如何,是否会比后来的出题规范相对简单一些,就不得而知了。然而,作为副主考官的程敏政要在正主考官李东阳以及14名同考官众目睽睽之下,把自己心中拟好的题目变成正式考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同考官之一工科给事中林廷玉曾经因为华同为科臣而上疏营救华,并指出在考场内程敏政的行为有六个疑点,但这些说法,出于党同伐异的猜测可能多一些,而没有事实上的依据。所以,从最后举报者华也受到惩处的结局看,所谓的科举舞弊根本不存在。至于徐经向程敏政请教科举的问题,确实有投机之嫌。因为作为翰林院的官员,出任会试主考官或同考官的概率通常很大,所以朝廷的结论说程敏政贪图财物而不知避嫌。但是,这是道德上的问题。明代科举在《四书》、五经中出题,出题的范围本就有限,而在科举考试前模拟性地押题或者向学问好的人请教,也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对于程敏政来说,在正式得到任命成为会试的考官之前,向晚辈谈论科举考试的出题或者为晚辈押题也都不是被禁止的。因此,程敏政为“学生”徐经讲习考题的行为,虽然不是明令禁止,但涉及金钱,道德上多少受点污染。徐经和唐寅二人的罪名,最终只是“夤缘求进”,说他们找关系托门子,也是道德上的问题。至于华,明人有不少议论,认为他受人唆使找机会攻击程敏政,因为有人想取程敏政而代之,所以科场案的背后实际上是政治斗争。总之,最后三方都没有落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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